有关杀人案的作文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篇二:善良与正义】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看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也正是我喜欢看书的地方。有意思的是,《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就是和哈姆雷特一样的存在。在姨妈看来,他是一个爱捣蛋的“淘气包”;在朋友看来,他是一个机智正直的大英雄;而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善良与正义的化身。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汤姆·索亚在一个夜晚见证了一场恐怖的杀人案后,为了正义,为了自己的良心,为了让背黑锅的波特不再被冤枉,敢于在法庭上揭露狠毒的凶手,让他公诸于世,并与之斗智斗勇,最后受到了大家的尊敬。他的这些行为,是多么富有正义感啊!

如果换作是我,我一定不敢揭发凶手。假如我揭发了,凶手或许就会进行报复,杀人灭口。如果换做其他人,他们也可能胆怯、有所畏惧吧。可汤姆却做了,他的这种正义感令我敬佩不已!

掩卷沉思,当今社会上的许多人正缺乏这种善良、正义的品格。就拿来00后说吧,他们都只顾着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在发生不公正的事后根本不敢挺身而出,伸张正义。所以,我们也应该像汤姆·索亚一样,在遇到困难时临危不惧,迎难而上,而不是躲在一个人角落里,任其自生自灭。

因此,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作为一个学生来说,除了善良,更要有一种正义感,才能活得出众,活得有意义,才能受到大家的尊敬。否则,你只能被大家瞧不起,成为一个失败者。

【篇三:我_小学生】

我是一个女生,今年上六年级了,虽然人长得不怎么漂亮,但是优点还是有的,而且优点常常会战胜缺点。

小时候我头发很短,不认识我的人会把我当成男孩,我总是笑嘻嘻的说:“男孩就男孩吧!当男孩也没什么坏处!”于是大人们就叫我“假小子。”

虽然“假小子”小时候长得像男孩,但是她平常很胆小。一次朋友约她出去玩,遇到一个围栏,围栏那边就是好玩的地方了。朋友们都去翻,可“假小子”吓极了,看着一摇一晃的栏杆有些害怕,没办法最后只能绕弯路过去;“假小子”小时侯还怕黑哩!记得一次“假小子”在看电视,忽然停电了,屋子里一片漆黑,顿时,《名侦探柯南》里那一桩桩杀人案的片段在“假小子”的'脑子里闪过。“假小子”大叫:“啊!妈妈,救命啊!”妈妈被“假小子”吓了一跳,赶紧点燃蜡烛,这时“假小子”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现在“假小子”长大了,头发长了,大人们也不叫她“假小子”了,直接喊她的名字。这时的“假小子”常常会不习惯。

“假小子”爱弹琴,自从三年级妈妈给她报了练琴班之后她每天放学回家都练,每一首曲子她都弹的很熟练,常被老师表扬。因此“假小子”常常参加琴行里的演出,有一次被选上去参加市里的新年晚会,但是因为“假小子”的同学失误,所以失去了宝贵的机会。

“假小子”也爱小动物。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给她买了两只小兔子,爸爸觉得她还太小,不认识兔子就把兔子送人了,“假小子”为此不吃不喝,大哭了一场。

“假小子”也有缺点,那就是爱挑食。每次妈妈买的大鱼大肉她不吃,偏偏要吃菜,妈妈为此不知说了多少次,可是“假小子”倔着哩!虽然小时侯发高烧身体不好但她还是挑食。和她一样大的小孩个子比她高5厘米,再也不像以前长得那么快了。

“假小子”——我会永远记住这个名字的!大家认识我了吗?我愿意和你们成为好朋友!

【篇四: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我是一个很喜欢冒险的女孩,所以,当我在书店第一眼看到这本书,就立刻买了回去。看这本书时,我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

主人公汤姆他有几个好朋友,是哈克,贝基,贝利。汤姆有一次和他的波利姨妈玩起了失踪。他和哈克,贝基一起偷偷地出去,找了有河的地方,每天钓鱼和玩,有一次汤姆自己悄悄地回去了,偷听了一切。后来,他们回去了,汤姆被受宠,后来被揭穿了,汤姆又不受宠了。还有一次,汤姆和哈克为了冒险,去坟地,没想到,他们亲眼看到了一场杀人案——印第安·乔伊杀人。在一次审问中,汤姆上前说出他看到的一切,偶然间,汤姆和哈克找到了印第安埋下的金币,毫无疑问,他们又一次受宠了。

其实我跟汤姆差不多,我们俩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爱冒险。只不过在我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地方去冒险,而且汤姆很叛逆,我可没有这点,我在家长老师眼中可是个很乖的小女孩。汤姆有他最后的朋友,哈克。我当然也有最后的朋友,我的人缘很广,朋友可以说是见一个交一个,但是要说最好的朋友,那只有三个,我在哪,哪儿就有她们的影子。我记得有一次,她们来我家玩,当时桥前面有个通道,那个通道是很黑的,白天是如此,晚上更是如此,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突出奇想想去通道的另一头,虽然心里有一点怕怕的,但我很好奇,我的朋友们也很怕,但她们还是决定要跟我一起去冒险,虽然途中有好几次被吓的回去了,但互相鼓励,还是完成了这一次冒险,如果没有他们,我是完成不了的。

我有优点,那就是对任何事情都有好奇心,明明心里怕得要死,却还是愿意试试,说白了就是勇敢,这是好的,所以需要保持,汤姆也有这样的优点。但我很冲动,行动鲁莽,从来不知道冷静,要是有比赛,我肯定第一个出击,不会冷静地观察敌人,如果遇上困难,我也会第一个乱了手脚。冲动,鲁莽,这些是缺点,我要把它们改正。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每一个人都有缺点,而我这些缺点,也不是一时就能改过来的,因为跟性格有关,但是我得努力把它们缩小,将优点发挥出来的。

如果一个人连一点冒险精神都没有的话,冒险精神就是好奇心,那他就是没有思想的人,如果你想知道一件事情,别人直接告诉你,你不一定会真的记住,只有自己去冒险,去尝试过,才会真的记住,所以,做人,还得去冒险,否则何来惊喜呢?

【篇五:猜猜她是谁】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弯弯的眉毛,高高的鼻梁,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她是谁呢?天机不可泄露。

她不但长得像男孩子,性格也很像男孩子,喜欢和男孩子玩。因为她知道如果是和女孩子玩游戏,哪怕是撞到了一个小角落,也哇哇大哭,但男孩子不会。

她胆子有些小,还很怕黑。一天晚上,她一觉醒来,很想喝水,可是四周太黑,她不敢下床,但是实在渴得厉害,就勇敢的拿着手电筒,向前走,虽说不太黑但还是提心吊胆,在黑暗中每走一步都会使她想了电影《唐人街探案》里的一件件连环杀人案,不由得打起咆哮,脚瑟瑟发抖。突然,手电筒照到人,吓得她大叫“妈妈呀”,当妈妈过来时,早已缩成一团,四处张望,脸色苍白。妈妈打开灯一看,原来是照到了衣架上的衣服。

她爱看带有插图的动漫书,吃饭看、坐车看、走路看、睡觉前躺在床上看……她的父母怕她的眼睛看坏了,总是对她看书的时间加以限制。

她还酷爱下棋,比如五子棋、围棋、象棋,样样精通,跟她比下棋的都是失败者。

她是谁呢?把耳朵凑过来,我悄悄地告诉你,她就是我。

【篇六:遇上碎片化生活】

如今,电子书,手机,网络已经占据了我们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阅读课外书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

记得有一次,在晚上我一写完作业便拿出了我最爱的推理小说大师——东野圭吾老师的新作,书十分对我的胃口,又是我最喜欢的密室杀人案,我津津有味地读了半小时,突然,我感到心里痒痒的,我的个性是属于那种懒惰,浮躁,没耐心的那种,此时的我特别想要跳至书的结尾,“他到底有没有死?”“凶手是不是他?”“如果是他,那么他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

经过了一分钟的心灵斗争,我终于艰难的挺了过来,又再次将头埋进了书中,此时我惊讶的发现,“天啊!他怎么死了?”他是我在此书中认为最有嫌疑的人物,我也一直将他列为头号嫌疑人,他这么一死,把我先前全部的的推理都推翻了,我的心又一次痒了起来,我又一次的想将书翻到最后一页,看看凶手到底是谁,将我先前全部的推理都打翻了,这次我没抵住诱惑,往后翻了几页。

书已经看到了五分之三处了,可是现在的我却一头雾水,“到底谁是凶手!”此时我的心已经浮躁到极致了,我到底该怎么办是翻还是不翻,此时的我非常想知道答案,想知道结局,我左思右想,“算了!”我在心中大喊,翻就翻吧,况且在不看完就没有时间了,最后我翻到了结局,并看完了,但我却没有感到一丝的有趣。

这种碎片化的阅读对我而言,也算是常有的事了,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篇七:战胜“怕黑”】

我的个子跟同龄人比起来算高的了,每站在镜子前面,我总是自我感觉好极了。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走起夜路来我的胆要多小就有多小。

有一天夜里我想喝水,可是周实在太黑了。我怎么也不敢下床,有了我顺手拿起了手电筒,虽然可以说不怎么黑了,但我想起了电影中的一-桩桩杀人案,不由得打起了哆嗦,突然手电筒照到了一个“人”。吓得我大喊妈妈,妈妈来了时,我已经吓得脸色苍白,紧紧的扶住了墙,大气不敢出,妈妈打开了灯。原来是一件衣服呀!这这件衣服不是我亲手挂的吗?自己吓自己。

以前在我家小区,与我家隔五栋楼,有一个上小学的妹妹。每次我写完作业的时候都会蹦着跳着去找她玩。可有一次,刚要出门的我发现我的手表时针居然罢工了,趴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好了好了,这次我只能空着手出去了。因为不知道时间,玩到很晚才回来。从她家出来的时候,小区里已经几乎没人了,黑灯瞎火的,连自己的脚都看不见。我站在她家楼下,望着寂静的小区,吓得一动都不敢动。但没办法,谁让我贪玩忘了时间?我只能摸着黑往前走。只有五栋楼的距离,平常我三分钟就能走完,这次好像站在跑步机上似的,原地踏步走。我边走着,边两步回头看看,总感觉后面有什么妖魔鬼怪在跟着我。为了克服心里的恐惧,我又是大声唱歌又是大喊。终于熬到家了。我滴天,腿都软掉了。

直到现在我还是怕黑,只希望我能快点克服“怕黑”这个妖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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