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脱尘的作文

【篇一:雨语】

一如既往,坐在窗前,同那堆积如山的习题奋战着,眉心越来越深。突然,一片微凉落至脸颊,脑海中瞬间空明。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啊,下雨了。”

久违了,朋友,想到这脚步已向门外走去不经意间,眉宇舒展,一丝微笑跃上嘴角。

行人渐渐变少,留下这湿润的空气与衔道,繁华街道的嘈杂;也因她的到来变得湿润起来,不用言语,一个流转的眼神,心中的一个律动,便能感受到对方的想未予,这,便是默契吧。

“嘿,又见面了,”“咦?是你!”乘着风势,一个大大的拥抱袭了上来,唉!承受不起的热情呀,见我满面雨珠的怒容。她尴尬的笑了笑,但很快便恢复了平时的调皮样儿,在我耳边不停讲述着一路走来的趣事,大概这场相聚便会在她的叽叽喳喳声中结束了吧。

“啊!对了!”已经习惯她一惊一乍的我还是被吓了一跳,都说看雨有着江南女子般的温婉,可为什么我就是找不到那该属于她的一丝痕迹呢?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她竟忽略掉了我的嘲讽:“你知道吗?我还可以再次飞翔。”再次飞翔?噢,我想像她与其它雨水汇聚。奔流、蒸发、凝聚,最后从云端落下,摔的粉身碎骨。这个常识似乎每个人都知道吧,难道你是想我为你的执著与勇敢鼓掌?感受到我的轻视,她竟有些生气,“看着!”丢下两个字,她竟向飞驶而来的车轮下落去,我惊叫着想去拉她,已不及,眨眼间,那晶莹如玉已然被混浊代替,她的身体被碾碎成无数溅向四周,但她却傲然抬头:“看到没?”眸中的那些明亮与坚定使我震惊。

不知何时,已在回家的路上,雨中的房屋似手被蒙上了一层幽深,朦胧中,竟然像是要脱尘而去,飞向渺宇,原来房屋也是有梦的。脑海中瞬间空明,为梦而飞,粉身碎骨又如何。

等我,朋友,下次再见面,我要告诉你,我的梦。

【篇二:印象中的李白】

一个“仰天大笑出门去”的潇洒诗仙,不拘束于凡尘规矩的太白上仙,却常常能让人感受到,他隐藏在洒脱中的那一份无人理解的孤寂与悲凉。

李白,哪怕他在我们的印象中是那么的洒脱和飘逸脱尘,他也还仅仅只是一个尚未脱胎换骨的凡人,他,再潇洒,也会孤寂。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下,亭中,一袭白袍飞扬,他,正借酒解愁,说是浇愁却更为合适。表面上的狂放,实际上底下又有多少辛酸?他,也不过是一介凡人。

常有人说,当个李白,多好,洒脱自在,不拘于世俗,可又有谁想过,若你是李白,你真的能够像他一般潇洒自如吗?你真的能做到年纪轻轻便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吗?你又有李白的才华吗?你能承受得住世俗的非论吗?你做不到,这也是李白的境界,也是一种高处不胜寒。

李白,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中,盛绽的一朵奇葩,不要认为,只要像李白一般狂纵饮洒便能成为下一个李白,李白的心境,不是凡人能一直比拟的,他似自弃而非自弃,似洒脱而非洒脱,往往似是而非。

然而,千百年来,又有谁真正理解了他?

【篇三:秋晨之韵】

秋意渐现,枫叶染上点点绯红,片片随风舞动。不知秋,已降临。数日前,曾怀念起夏日的暖金阳光,憧憬起冬日的茫茫白雪。殊不知,这秋日亦有令人难忘的景。

独独爱清秋的晨,那如梦似幻的清晨。泛着缕缕薄雾的天空,如梦境般的朦胧。置身于茫茫晨雾中,带着几许清冷,恍若脱离了尘世一般。可惜的是,城市的秋晨没有那几分脱尘的韵味,恰恰多了几分拘束与喧杂。

自认只有登高才可见到最悦人的秋晨,为的是什么?为的只是一赏那秋仙的裙摆,那素色的纱裙,炫舞于秋晨的苍穹间,更添几分神秘美感。薄雾漫漫,似那仙子舞于空中,用那裙摆让万物焕然一新,朦胧如幻。甚想登一处高山,立于不陡的山顶,与环绕的云雾共语共舞。清晨的露珠停留在瓣叶上迟迟不肯离去,只为让秋晨更添几分灵气。

曾思量,为何独爱秋晨?似乎秋日的骄菊与红枫更令人陶醉。说道爱晨,爱它的薄雾朦胧,骄菊片片唯有在艳阳照耀才富生机傲然,红枫叶叶亦只独现于黄昏霞斜时才更显悠然。一阵清风徐徐,吹起了耳旁的青丝,树影婆娑,影匆匆。

枫叶似霜翩翩舞,骄菊如阳徐徐摇。

独立阳台,遥望远空,云雾阵阵,更显秋韵。没有茂林修竹,天籁声声,更无桃花杏花,娉娉婷婷,有的只是弥漫白烟的秋晨,那素中藏万艳的晨曦。秋,让人无法诉尽的景——晨。只是一片澄明如水的气氛,净化一切,笼罩一切,使人忘忧。处于秋晨,人世的尘嚣顿然消失,为周遭的清纯和静谧所迷醉,唯有一抹意味不明的素白。

【篇四:我最喜欢的小狗】

“汪”牛奶摇着尾巴冲我叫道,我莞尔一笑,俯下身轻轻将它抱过来,抚摸着它的软绵绵的皮毛。这一人一狗,在黄昏红彤彤的光线下,好像涂了一层镀金。

牛奶是我最喜欢的狗,是我所见过的所有狗中最伶俐,最优雅的一个,它的身材修长,白白胖胖,一身毛绒又白又软,两只耳朵最是可人,小爪子也甚是可爱。它从不怕人,从我第一次见到它后,它便在我身前撒泼打滚儿。它还会许多“把戏”:握手、转圈、立定、站起……

牛奶的听话和那一身雪一样白绒绒的毛,是我最喜欢的。牛奶不管什么命令都言听计从,模仿能力也很强,我做出什么动作,它便也做什么动作,时常惹人发笑。至于那一身白绒绒的毛嘛,当它跳起来时,阳光将它一身的白毛照耀得波光粼粼,光鲜亮丽。它一身健美的肌肉美暴露出来,那是因为风嫉妒它的身材,偷偷的掀开了它的皮毛,而它的那一身白得如雪一般的绒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是晶莹剔透,就像白雪被阳光穿透一般。那一瞬,我仿佛看见了世间最美的生灵。

我们一起在小区中漫步,嗅那紫丁香绽放的清香;我们一起在园中奔跑,在汗水中散发着青春的生机;我们一起在秋风中欢笑,品尝甜美的友谊;我们一起在雪中玩闹,接受大自然的馈赠。

牛奶,你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吗?为何你如此脱尘呢?

【篇五:遇见一朵花】

那一天,我幸福地遇见了这朵花。它不艳丽,但是美丽淡雅;它不妖娆,但是清新脱尘。那朵野菊花就是那样静静地开放着,我却分外地喜欢。

但是,它却被几个调皮的男孩子弄伤了。它秀长的叶儿不再伸展,花瓣儿被无情的泥土埋了一半。我很难过,伙伴的安慰也不能减轻我的伤感。为什么最后受伤的总是那些美丽的花儿呢?为什么?我跑回家想打电话寻求母亲的安慰。就在我按下拨号键时,我还并不知道,我的生命中,从此多了一个人,她迈着轻快的脚步走进了我的生命中。

我没有拨通妈妈的手机。实际上,我拨成了别人的手机。我听到对方怯怯地问:“喂,是谁?”我惊讶地问:“你是?”“我是凡若雨。”面对这个与自己一般年龄的女孩,我们成为了朋友,而她给了我安慰,我的心终于平静下来。

我们后来没再通过电话。我们的遇见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错误本就不该继续。半年后,又一次给妈妈打电话时,愣愣神,鬼使神差地拨了她的电话。“喂?”那个怯怯的声音又出现了。“你好,请问白菊花凋零了,你会哭吗?”她有好一阵子没说话。“看来,你已不再难过了。”电话两头,我们心照不宣地笑了。从那以后,我们没再通话。

一年后,一个陌生电话打来。我拿起手机:“是谁?”一个陌生男音平静地说:“我是凡若雨的哥。昨天,她走了。”“她走了?去哪里了”我急忙追问。“她去了天国——不会再回来了。她让我捎一段话给你:‘你是我第一个朋友,我走了,不要为我难过,还有一个美丽的世界,白菊花会在那里盛开,每个人都可以幸福地歌唱。’她说你会明白。”

我放下手机,努力回想着我们仅有的两次通话,在脑海中勾勒着她美丽的形象,还有她在成片白菊花海中高兴的跳着、唱着。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句话,但我记住了这个热爱生活、向往生活却未谋面的朋友,也提醒我珍惜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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