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拌饭的作文

【篇一:大厨老妈】

我老妈是个手艺特棒的大厨。我家的厨房是她的王国,菜市场便宜又常见的食物,老妈都可以把它们变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

老妈做的红烧肉那叫一个绝。红红的、香香的、油亮亮的红烧肉,肥瘦相间、肥而不腻、酥而不烂。那独特的诱人香味老远就能闻到,你要是闻着这味肯定能找到我家。来,尝一块,松软的肉弹性十足,甘醇中和着香甜,让人欲罢不能,忍不住又去夹一块。每次吃完我要咂嘴舔唇,意犹未尽……连从小不吃肉的好友楼小多都无法抗拒老妈做的红烧肉。

川菜中的酸菜鱼在老妈手里也别有一番好味道。这不,今天老妈就给我做了这道菜。在门外就闻着一股鱼香、辣椒和酸菜的香味儿,引得我口水直往外冒。鱼肉嫩嫩的又软又滑,鱼皮很有弹性像QQ糖一样有嚼劲,汤酸鲜美,微辣不腻。鱼汤中漂着一层红辣椒油,把那一片片白色的鱼肉衬得分外诱人。夹一片放进嘴里,酸酸嫩嫩,再来一口汤,酸中带辣,啧啧啧,那味道简直是无与伦比、妙不可言啊。味蕾在酸辣里沉醉,让人不禁赞叹: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

老妈会做的菜多着呢。五彩缤纷的蛋炒饭:鸡蛋的鲜香,米饭的浓香,蘑菇的嫩,虾仁的鲜,火腿的醇,葱末的清香,那是我早饭首选。蟹黄豆腐羹、水煮肉片、麻婆豆腐、辣子鸡块,老妈还会做辣炒年糕、石锅拌饭、寿司、法式意面、煎牛排。

我老妈的手艺真的真的很棒,有机会一定要来尝尝哦!

【篇二:阳春面】

阳春面,又称老面或清汤面,是指一种不加太多菜肴配料,以汤为主的面条,常见于江浙上海地区。阳春面得名于农历四月的别称,"小阳春"。

清明节中午,我正在院子里的一颗长满了红绿红绿果子的桃树下看书。忽然听到老妈对我说:“宸宸!过来看妈妈做阳春面!”我一边把书合上,一边问:“真的?”

“那当然!”老妈回答我。于是我欢天喜地跑进厨房。

进了厨房,我看见案板上有几块肥猪肉。

我问妈妈:“这是用来干什么的呀?”

妈妈的嘴角都开到耳朵旁了,开心地说:“这是用来煮猪油的。”说完就把那几块肥肉扔进了早已在加热的平底锅里。

我想:肉怎么可能变成油呢?于是我就专心地看这几块肥肉的变化。

过了一会儿,出现奇迹了,肥猪肉都慢慢变成了一种透明的水。

等剩下的猪肉变成油时,老妈一边下面条一边指挥我做调料。

“宸宸倒生抽!”

“再倒点老抽!”

“糖!”

“一点盐!”

“鸡精!”……

等我气喘吁吁地站在一旁休息时,老妈把煮好的猪油和面条倒在碗里,又倒了一点汤,再撒点儿葱花,笑嘻嘻地端在了桌上,坐了下来,看着这两碗面。

我看了一下,发现这碗面是清汤的,猪油不是太多。我皱了一下眉毛,心想:这个面有没有味道啊?我站了起来,拿两双筷子,一双给妈妈,一双给我。我闻了一下面,猪油的香味扑面而来。这两碗面看起来没味道,可是闻一下就觉得很香。

老妈说,她小时候,猪油是很罕见的,能吃上一次酱油猪油拌饭是一件幸福的事……最后她说:“慢慢吃。”然后在一旁细细地品味那碗阳春面。

我吃了几大口,感觉面条韧糯滑爽,猪油香郁四溢……怪不得阳春面与众不同,很受欢迎,流传至今。

妈妈看见我开心地笑,她也笑了,很满足的样子。

现在这碗阳春面,已经成为了我“记忆中的味道”。

【篇三:第一次做饭】

在我记忆的海洋中,有很多记忆像沙滩上的脚印,大浪一卷,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有些记忆,却像海底又大又美的珊瑚丛,其中那最大最美的珊瑚就是我第一次做饭的经历了。

记得在我六岁时,爸爸买回来一些食材,笑眯眯地对我说:“今天咱们吃烤肉拌饭吧。”我高兴地快要跳起来了,问:“爸爸,通常都是您做饭,今天这次,让我做一次可以吗?”爸爸说:“可以呀!我倒是很想尝尝你的手艺呢。”我说干就干,虽然我从来没有做过,但是男子汗说过的话就要兑现。我撸起袖子,照葫芦画瓢地开始了。首先,爸爸把买回来的鲜肉加热,再放豆油。可是,肉里有水分,一滴滴油像一个个淘气的小娃娃,在锅里乱蹦乱跳。我学爸爸的样子翻了两下,锅里安静了下来。接下来我依次放入葱和胡萝卜。正常的情况下,葱花和胡萝卜应该变色的,而我做的怎么会毫无反应呢?我连忙去问爸爸,紧张地说:“爸爸,大事不好了,我做的菜居然没有变色?!”爸爸到厨房一看,啊!原来是火开小了!爸爸对我说:“别紧张,是你火开小了,你看,现在是不是就好多了?”我一看,它们果真变了色。最后我做上了大米饭,我调到30分钟,其实是20分钟的时候把肉放进去,30分钟后,我将饭端出来,我一品尝,嗯?味不太对,爸爸看着我的“作品”说:“你调了多少分钟?你烤糊了。”我恍然大悟,苦笑着说:“多了十分,将就着吃糊肉拌饭吧。”

虽然第一次做饭的经历以失败告终,但是这让我体会到了父母的辛苦,也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用心,精益求精。这件事永远是我记忆海洋中最大最美的珊瑚。

【篇四:家有萌宠】

动物的世界多姿多彩,有人喜欢洁白无瑕的小白兔,有人喜欢爱吃鱼的小猫,还有人喜欢圆溜溜的小仓鼠,而我却喜欢太太家的狗宝宝。

狗宝宝出生大约五个月了,全身毛茸茸的,像个黄色的小彩球,两只黑宝石般的眼睛十分对称。妈妈还给它买了一件小衣服,有了这件小衣服,狗宝宝就时尚多了。对了!我还为它取了一个名字——萌宝。

萌宝爱吃碎骨头拌饭,太太每次买来新鲜骨头准备给它拌饭时,萌宝嗅到香味就会摇头摆尾地跑到厨房。太太没办法,拿着刀吓了吓它,萌宝只好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告别了它的至爱。后来,太太把一满碗碎骨头拌饭端到萌宝面前,萌宝立刻狼吞虎咽吃起来,真是个“小吃货”。

萌宝也爱“泡温泉”,我有时只要打开淋浴,萌宝就像风一样跑过来,跳进它的专用洗澡盆。萌宝冲完小短腿又冲脑袋,冲完身体又冲尾巴,洗完以后还把尾巴甩两甩,水汪汪的眼睛满是笑意,真萌呀!

我爱你,小萌宝!

【篇五:舌尖上的美食】

美食是世上不可缺少的,每个人的家乡都会有自己的传统美食,有的甚至流传了千年依然经久不衰,让人们垂涎万尺。

我小时候最爱吃猪油拌饭,每当听见卖猪油拌饭的人吆喝:“卖猪油拌饭喽——新鲜又美味的——猪油拌饭!”于是,我带上了三块五毛钱兴冲冲地出去买。

卖猪油拌饭的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师傅,人很矮,但是看起来十分的结实,只见他一手托着一次性的塑料碗,一手放一点猪板油,然后放上饭,再立马洒上酱油。他的动作十分地娴熟,一看就是卖了好多年的老师傅。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端回了家里,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它,饭和猪板油的香味一下子就扑鼻而来,瞬间,屋里都是猪油拌饭的香气。因为有猪油和酱油的滋润,每一粒米饭都显得十分饱满,色泽光亮,在灯光的照耀下泛着光,真是色香味俱全啊!

大人们也想吃,于是又去买了几碗热气腾腾的猪油拌饭,不出五分钟的功夫我又端回家两碗。

五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一位老师傅也退休了,其他地方买的,我觉得都没有他做出来的好吃。越是吃不到,就越是怀念,从此,猪油拌饭的香味永远留在了我的心里。

【篇六:夏中的酸甜】

亮红的外皮,如此晶晶透亮,好似一颗巨大的红宝石闪闪发光,没错这就是酸甜可口的番茄。

每年清明前后,我和爷爷都会在阳台上的菜地种下番茄的小幼苗。等待生机勃勃的时节到来的光景,万物复苏,阳台上的番茄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在春风的抚摸下,在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

仲夏到来,番茄已经挂满枝头,我们细心地用剪刀把它摘下来,一个个圆溜溜的好似风铃。番茄就有它独特的味道,将刚摘下来的番茄洗净放入盆中,倒入开水将其在里边烫一下,去皮;将去皮的番茄摆放在案板上,去蒂;再将剩下的切成一块一块的,摆放在盘中,撒上白糖,放置于冰箱中等候10分钟,一道美味的家常菜凉拌番茄就制作完成了。一口咬下去,甜润中夹杂着一丝丝的酸味儿,冰凉可口,在仲夏如同置身于凉风之中。

番茄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它含有柠檬酸、苹果酸、蛋白质……而且有多种吃饭,可以跟上面所说的生吃,也可以把它煮熟当菜吃,甜津津的,拌饭最适合,还可以把它炸成果汁,夏日里既解渴,又营养,因此成了我夏日里的最爱。

我爱夏中的这口酸甜——番茄。

【篇七:家有活宝】

我家有一个活宝,它是我喂养的一只狗,也是我的最爱。

我们家原本有一只黑色的狗,没过多久它就死了,我为此到现在想起那件事依然潸然泪下。然后我同学家的狗狗生了一批狗崽子,送了我一只,我高兴极了!

隔了几天后,我用了两个布口袋准备去把狗狗接回家,但我又怕用两个口袋提着它把它弄疼了或者是割伤了。所以我一直抱着它,生怕它受伤。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停的换手,它也一直很乖,用那可爱的小眼睛一直望着我,表情是那么的心痛一样,它貌似知道我很累一样,我心里感到一丝丝欣慰。加快了脚上的速度赶紧回家了。

我们一家人经过几番思考,决定给它取名叫:旺旺。我们都非常喜欢它,它也非常依赖我们。我们不久便成为了“好朋友”。每次有什么好吃的我们总会想着它,已经完全把它当做了我们家的一份子。

我记得有一次晚上,我们都吃过了晚饭,准备给它拌饭时,我正在拌,它见我半天都还没有拌好,于是便用它那可爱的小脑袋来磨蹭我的腿,还准备爬到我身上看看我给它准备的是什么晚餐?

还有一次我觉得非常搞笑。我和弟弟在那看电视,我们在窗口养了一只小龙虾,那是爷爷打鱼时候打到的小虾,我和弟弟捉了一只来玩,然后又没有管它,把它放在窗口,它突然掉了下来。我和弟弟都在看电视没有注意小虾已经在地上了。我家旺旺在巡逻,突然闻到了一股香味,便一下子跑过去,旺旺先用它的小脚丫把小虾按住,再用它那灵敏的鼻子闻闻,左右看看像一个办案的侦探一样巡视着这个生物。见没有坏,还在动,一咬,二咬,三咬,它见没有成效,便使用超级技能:按住先用咬,然后再按,从这个起点准备好前爪一跃,再按到它致死,但它以为还没有死,接着用第三招:滚!在小虾的身上来回的滚,用比小虾强大的身体压着那只可怜的小虾,来回几个回合见小虾不动了才死了那条折磨它的心。

旺旺是我的心肝宝贝,也是我最爱最喜欢的狗狗,我愿意好好地爱它。一直保护着我家这个活宝!

【篇八:可恶的蛀牙】

说起嘴巴里的小怪物,那就是我最讨厌的蛀牙了。这不,厄运又降临在我身上了。

不过说起来归根结底还是怪我自己,我小时候很爱吃糖,外婆每次做红烧肉都会在锅里放一大块冰糖来调味,我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有一次,我和表弟竟然偷偷地比赛吃糖,表弟拿糖拌饭,我是直接拿勺子挖白砂糖吃,后来长了好多蛀牙。

上周五晚上,我抱着一大袋麦芽糖坐在沙发上不停嘴地吃起来,期间妈妈过来说了两三次,让我少吃点,我都是表面答应了,背后又偷偷地塞了一块在嘴里,静悄悄的地等它融化变软,然后用力快速的嚼起来,生怕妈妈发现。不一会妈妈叫我吃晚饭了,我使尽了洪荒之力要把最后一块硬硬的麦芽糖嚼掉,但是乐极生悲的事发生了,麦芽糖黏住了蛀牙的牙根,然后我用舌头一舔,“吧嗒”一声那颗蛀牙竟然被我舔掉了,我顺口吐了出来,下意识的拿纸止血,因为那颗蛀牙实在太难看了,妈妈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还有上周日妈妈带我和弟弟去宝能广场吃饭,我点了一份我最爱吃的牛扒锅巴,这份锅巴就像一口反盖过来的锅一样,于是我用筷子从中间一捅,瞬间锅巴被我大卸八块,我直接夹起来一块扔进嘴里,突然觉得满嘴血腥味,我意识到大事不妙,赶紧吐出来,隐隐约约发现一颗蛀牙混在锅巴里。我觉得太可怕了,立刻端起盘子倒进垃圾桶。

哎呦喂!这些小怪物可真把我害惨了,好像还没有掉完呢,我还在与蛀牙斗争的路上前行着,也在暗暗告诫自己以后少吃点糖果吧!

【篇九:我与书的故事】

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个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书上的故事,我都听得如痴如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更加爱书了。我每天都要看一会书,只要有一天不看书,我就会很不舒服,好像一天都没吃饭似的。

文学家鲁迅小时候曾误把墨当作拌饭的酱,把馒头放进里面沾着吃。我也是个小书迷,也经常因看书而闹出了许多笑话。

一天,我正捧着《鲁宾逊漂流记》看得津津有味,突然听到妈妈的喊声:“休息一下,浇浇花吧!”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慢吞吞地走进阳台,心里却还想着书里的情节,我按捺不住好奇的心情,又拿起书,接着看起来。“怎么还不浇花?”妈妈催促道。“哦。”我漫不经心地拿起水壶,浇起花来,手里却捧着书。忽然,一声刺耳的猫叫声把埋头读书的我吓了一跳。我低头一看,小猫身上全是水。“啊!”我恍然大悟,原来我把水洒到小猫身上了!

还有一次,经过我的再三请求,妈妈终于允许我去书城看书了。我马上向书城奔去,到达后第一时间急忙打开《笨狼的学校生活》,一页、两页……我像一头饥饿的老虎,贪婪地读着。当主人翁笨狼遇到难题时,我会想尽办法替他排忧解难;当笨狼把快乐奉献给朋友时,我会为他的良好品质而感动;当笨狼因笨闹出笑话时,我也会为之会心地捧腹大笑……

读书能让我们得到丰富的知识,也能给我们的人生带来启迪。我爱书,我的成长也离不开书。我将驾驶着书籍这一艘巨轮,在知识的海洋破浪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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