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宏儿的作文

【篇一:故乡续写】

再次见面已经是二十年后了。

水生父母都病重已逝,他也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从小在书香门弟长大的宏儿也如愿以偿去了城里教书。虽说都是二十七八的青年,却也有了自己的妻儿。水生依旧保持着农民人朴实、忠厚的性格,他这辈子都没碰过书,于是他整日整夜工作,赚够了钱,把儿子送去了城里读书。那是宏儿第一次教书,他来到不大不小的教屋里,看着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孩子们,目光一下子锁定在了水生儿子身上。那真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短短的头发刺立在头顶,长长宽宽的眉毛快凑到了一块儿,还有那黑红黑红的脸蛋嘟鼓着。宏儿想到这儿,不由得笑起来。

他记得水生曾和他光着脚坐在石台上说,“宏儿,俺想像你一样读书写字儿,还有那么多同学,多开心!”

“可是你爹希望你干活儿。”宏儿说到这,水生把自己肿得跟小红萝卜一样的手藏在了腿下,那是双注定干活儿的手。

“那俺就让俺孩儿读书,读最好的书!我还要取名叫他有为!”

宏儿回到了现实。他朝着那个长得极像水生的男孩看去,只见他脖子上挂的小铜牌上刻的“张有为“。宏儿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下午散学,他见到了水生,短短的刺立着的头发,浓浓宽宽的眉毛快连成了一根线。宏儿牵着自己的女儿走向了他去。越近越觉得水生高大许多,简直妥妥的粗汉子形象。水生回过头,像是见到了什么惊奇的事,瞳孔條地放大起来。“宏儿!“水生迈开步子前去。宏儿打了打招呼,本是有许多话要说的,不知为什么却堵住在口里。好像打不开话闸子,但那些回忆分明还在脑中。两人都不知道说什么,也不会叙旧,但两颗心依旧有根无形的丝带相连着。那天,宏儿带了女儿曼依去水生家吃了顿手擀面。他发现水生家里曾摆得最是显眼的烛台和小佛人不见了,那里摆上了书。破破旧旧的,很明显是从小贩那收购来的。宏有些感慨,两人喝了点小酒,醉里醉气也分不清对方说的什么,可是那晚的梦里,依旧是两个娃娃的曾经。而有为和曼依依旧玩到了一处,又开始了下一代的轮回。

【篇二:我与书的故事】

书籍是相伴人一生的朋友,它不会背叛,不会离你而去,反之,还会带来无尽的财富。

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的书。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他写的那些晦涩不明的语句,让我很是烦躁,写那么些文章,却令人看不懂,有何用处?渐渐的,在学了他的《风筝》后,迷雾中似乎有了些许的明朗,但也仅此而已。再后来,又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又读了《朝花夕拾》,了解了他的生活,总算可以理解大意了,就试着读《呐喊》。

《呐喊》的第一篇《故乡》,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对故乡还有过去的人的怀念,怀念“我”与闰土小时的快乐与长大后的拘束,水生和宏儿也像“我们”,情深意重。小说最后写道“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给我不小启示:理想的实现与不实现是无法断定的,或许跟在前人的后面,实现的机会更大。

而《药》却又晦涩了。“鲜红的馒头”——馒头为什么红?蘸人血?还治病?而后才揭露是封建迷信作怪。《狂人日记》,更加阴森,难懂,可正是在这黑幕的笼罩下,突出了狂人的正义与反抗,更表现了鲁迅的呐喊——我们要为光明而奋斗。这也与那个时代相契合。

最典型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笔下的阿Q的确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处,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自我陶醉,引诱他一步步走入深渊,但他始终不觉悟。最终被杀害。值得说的是,阿Q的内心仍向往光明,支持革命,只是不懂何为革命。他代表了那时候懵懂无知的农民阶级,是需要人引导的。

虽然读了这么多,我却觉得我与《呐喊》之间仍有隔膜。这大概与我的阅读和阅历都有关吧。虽然直到现在,对他的一些作品还是一知半解,但那又怎样呢?我可以慢慢翻,反复看啊。不管刚开始怎样,只要静下心来读,鲁迅是绝对会吸引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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