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那一瞬间】
有一种温暖,不需要语言就能传递,这叫做感动;有一种力量,不需要太多的惊天动地,却足以令人震撼,这叫做母爱。
三年前参加夏令营时,有一幕情景令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太阳似乎专门和我作对似的,我到哪它就到哪。我吃力地拎着一大袋蔬菜,时不时停在清凉的树荫下,弯腰坐下休息。
我靠在树旁,闭着眼睛,嘴里一直抱怨教官的狠心,让我这个弱小女子独自拎着二十斤的蔬菜,真不懂得怜香惜玉!那时8岁的我还有点儿娇气,受不了这么苦的活。
我正小声抱怨着,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打断了我的思想。我抬起头,远远望见一名中年妇女手拎一箩筐的水果,背上背着一个双肩包,双腿沉重的步子,擦汗的毛巾早已湿透,脸上的黑眼圈和疲惫显而易见。
“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心里问道。为了满足好奇心,我努力摆脱了疲惫,拎着蔬菜,一步一步走向中年妇女。“阿姨,我来帮你吧!”我伸出一只手就要取下中年妇女背上的双肩包。“小姑娘,谢谢你的好心。”中年妇女抬起头看见了我拎着的蔬菜,露出了兴奋的神色,她急切的问道:“小姑娘,你这筐蔬菜可以借我吗?”
“这个……这个嘛……教官说吃早饭的时候就要卖完,您想要这个干嘛呢?”我不解地问。 中年妇女沉思了一会儿,缓缓抬起头,向我解释道:“因为,我的女儿……内脏受损……我要减肥救我的女儿……”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炸开了,神色有点不太正常,木然地点了点头,心里不禁想道:这位妈妈为女儿捐出一份内脏,肯定会为这位妈妈造成一些伤害,难道,她就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吗?我默默地想着,把蔬菜筐递给了中年妇女,自己也和中年妇女跑了起来。我慢慢地跑着,总觉得眼前瘦小的身影渐渐高大起来。妈妈对女儿默默地付出,真是一种无法用金钱买到的爱啊!我想,躺在床上的那个小女孩,她一定能感受到幸福,为她有一个伟大的母亲而感到骄傲吧!想到这里,我的眼前有了一点朦胧的水意,原来是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温暖的阳光照向大地,也照在了我的身上。我拎着蔬菜原路返回,此刻我觉得那20斤蔬菜变得不那么沉了,我似乎受到了感染,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篇二:我心——读《北朝,北朝》有感】
精致多姿,灵巧而秀美千里的江南,与质朴粗犷,浑厚而阳刚的北朝相碰撞相融合。历史风云变幻埋葬了古人书写的万千篇章,留下寥寥数笔或遒劲或庸俗的笔画,在世人眼中点亮或盛烈或闪烁的火光,剩下的,栉风沐雨,烟过云散……
朱以撒年轻时爱极南朝。乱世之中的名士风采,在残酷的流离中,琴棋书画诗酒茶的情调与妍美秀婉的墨迹,给了作者一颗年轻的心最爱的风流潇洒与清新雅致。他沉浸于书画所带来的醉人感受,在文人酣畅淋漓的挥洒中无法自拔。其最爱王献之,盛赞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
可那轻薄脆弱的纸张,又怎经得起历史千年的磨洗?
当朱以撒在缓步前行中彻观南朝,看通古今,他逐渐肯定了自己的疑虑:或许南朝人所作真迹,早已化作一抔黄土,不复存在了吧。
与此同时,北朝在其粗犷与剽悍之下的细腻与执著,也一点一点浮现在作者眼前。沧桑却又峥嵘的石窟,是北朝人眼中的不朽,是他们真实可见的灵动与欣喜。“魏碑无不佳者,虽穷乡儿女造像,而骨血峻宏,拙厚中皆有妍态。“
他们是寥廓苍莽之上的民族,他们是坚韧又柔软的人们。
书中所写:“南派的江左风流,疏放妍妙;北派的中原古法,厚重苍茫,真是春兰秋菊,各极一时之盛,难以论说彼此的高下。“乱世出英才,南朝北朝,迥然相异,却将其世代光芒,尽皆绽放,淋漓不已。
又有多少人如此,年少附庸风雅,在每一步成长中删繁就简,面对世事的浮华与喧闹再不动心,在永恒与腐朽间放下抉择,回归最本真的自我。再亮丽的人生,背后也定有辛酸苦楚,再愚钝的人心中,也有一方清明之地。不是不能面对,而是不敢面对。虚实之间,谁又知我真正面目?看似虚假,可又或许是发自内心,看似粗糙,实则一刀一刻都雕琢进心意。
我想将从容盛放入心,于是无论风雅粗犷,虚实之情,都抵不过回头缓行的云容水意。
【篇三:故乡】
有多少从睡梦中惊醒,只因梦里的自己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梦里的自己是故乡的叛逃者,深深地伤害了故乡对我的深情。
没有人知道故乡是怎样用她那宽阔的胸膛接纳这我这个上天的“弃儿”的。在梦里,有关故乡的记忆就像决堤的潮水倾泻而来,淹没了我最后的信仰。我的故乡承载了我一生的荣辱辛酸,编织了我幼年的梦。
记忆里的故乡是有高山、蓝天白云、亲人朋友的,可是如今的自己是早已回不去了的,只因景依旧,人却已不再了。记忆中故乡那香甜的泉水时刻抚慰着我干涸的心灵,那清澈的水缓缓流过我千疮百孔的心上,给我那疼痛的心涂上了厚厚的一层疗伤药,而我却是一有机会就去汲泉水的了,只因那微凉的水意能平复我燥热的魂灵。故乡香醇的野菜,默默的养育着“我”——故乡的儿子。曾几何时,我还以为自己是故乡的陌生人,只因我一直和故乡的气息格格不入,可是现如今,我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离谱,故乡是万万不会以成败论英雄的,对于一切,它都是一视同仁的。
而今,我远离了故乡多年,我以为我早就将故乡忘却了的。怎知,故乡的模样早已和我的血肉相融合了的。回不去的故乡,是我回不去的青春。
曾经,我在故乡宽广的土地上张扬着青春,专心雕刻着属于自己的风采,同时也刻下了故乡的青涩。
故乡就像是风筝的线,而我是那飞翔在空中的风筝,不管多远,故乡都紧紧地攥着我这个漂泊的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