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文墨的作文

【篇一:品王熙凤】

在偌大一个贾府,有着形形色色,性格迥然不同的人,但在我看来,最让人记忆深刻,回味无穷的人物便是性子泼辣直爽的王熙凤。她在大观园各式各样的女性中脱颖而出,她的故事和行事作风不禁让人耳目一新。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从一句笑语“我来迟了,未曾迎得远客”开始,这位美丽泼辣精明的琏二奶奶热闹精彩、轰轰烈烈的戏码也就此拉开序幕。

《红楼梦》中一连串的情节,将王熙凤的精明能干带出。书中写到王熙凤一个女子能够将贾府管理的有条不紊,一切都井然有序,即使在同样精明的贾母那也没有一丝差错。这足以证明她的能力所在。同时她还要和其他管家夫人“斗智斗勇”,她的好强和野心在此展现的淋漓尽致。王熙凤在贾府中有一席之地也在于她口齿伶俐,总是费尽心思讨好贾母和王夫人,这样她才渐渐成为贾母和王夫人在贾府的代言人,在贾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话语权。她也时常能够很好的利用自己优势,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和别人谈笑风生。她也知分寸,懂得察言观色,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再加上她的重情义,多种性格品质集合于一身,构成了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

她的优点十分突出,同时缺点也不能忽视。她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自信,她的缺点也是自信,她有着很强的自我意识,她因为她的才华而感到自信,因为她的家世感到自信,太年轻,在贾府里如鱼得水,长袖善舞,却不明白这些都只是虚妄。身体已经发出了严正警告,还只是一味好强,不知保养。到了八十回,她的故事接近尾声,她最终因病而死。

在我看来王熙凤还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学识浅薄,在书中那样的背景下,一个身世显赫的大家闺秀,竟然不通文墨。这也造成了王熙凤的眼界太小,不懂得韬光养晦,也影响了她,让她太好强,最后落下病根。很难想象如果王熙凤还懂得文墨,再加上她的精明能干和野心,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

【篇二:我渴望父母的理解】

雨一滴一滴从屋檐上滴落下来,天边也出现了一道七彩亮丽的彩虹,小鸟也叽叽喳喳的飞了回来。这是一个夏日雨过天晴的午后,抱着两本书的我走向了咖啡书吧。

一进入咖啡书吧,屋里就飘来了浓郁的咖啡味,我找到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听着优美的音乐开始了我的午后读书之旅。在我看来心中的书香可以远远胜过咖啡浓重的香。阳光从窗户中照射进来,洒在了我桌子的一角,由于太阳缓缓滑落到海里,阳光也一点点离我远去。雨滴则不然,它从屋檐流淌到树枝再回归到大地。墙上的秒针在滴滴答答地走着,而时针也要慢吞吞地向前追赶。

再看看这里的其他人,发着呆什么也不做,仿佛在等时间流逝,等待晚上的到来。多数人看着手机说笑着,当然这是我看见的最多的情形,新一代的年轻人把童年和少年时光都送给了手机。虽然手机里也有好多读书APP,但是对于书的感受也只能来自于实体的书,这种实实在在的摩挲的感觉久久不能忘记。对我而言手机终归是手机,只能用眼体会它,但是我读书不仅仅是学习其中的内容,更重要是领悟书香文墨的感觉和味道。秒针还是这样无所顾忌地飞快旋转着,而时针也渐渐追了上来。

这里的人慢慢变少了,留下来的几个人是和我一样来看书的,真的是寥寥无几。现在的我会用休息时间走进书店世界或去感受大自然的美。我迷恋纸质因为它给人一种亲切感。一书在手,如饮佳酿,书和我,物我两忘,浑然一体了。现在发展这么快,可能以后不会有书的存在,所以我更加珍惜书带给我的快乐。

时间还是那样转着,但是落下的雨已经换了一波又一波,雨后的彩虹也不是昨天的了,天空中飞来飞去的小鸟也不会是当时的小鸟了,一切都过去了。

这个安静的午后,以后也不将会有了……

【篇三:痕迹】

花开花落,烟消云散,世间的事物稍纵即逝。不免都有些伤感凋零之意。那又有谁会去观察和发现,一路上留下的痕迹呢?

正如,我们刚学习的《五人墓碑记》中的五位英雄豪杰们,为了大义而慷慨赴死。他们虽说是没有书香文墨的普通下层人士,但为大义所激励,踏上死路而义无反顾。这是因为烈士凛然大义,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为中华历史增添新的篇章。

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幼时去私塾读书迟到,被先生严厉责备后,在四方桌上刻下一个“早”字,来暗示自己以后要“早”,更重要的是明白认真学习,珍惜时间,把握住现在的机会这一道理。一件平常的事情之后,会产生那么大的动力,让他能够成为世界知名的文学家。“早”字,我们在座的各位都会写,我们也能获得深层的体会,但是会不会同样产生一番作为呢?因此,只有留下深深的痕迹,才能够走向成功,点亮自己生命的赞歌。

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人留下朴实的痕迹,不也同样会产生永恒的璀璨光芒。那些人就像我们身边的长辈,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他们也把最好最好的一切都默默交给了我们。用辛勤和汗水浇灌我们我们的未来,在朴实普通的岗位日日夜夜的坚守,为了更好的明天努力操劳过度,头上的鬓发,额上的皱纹,手上的老茧,不都是留下的最实际最可靠的痕迹吗?他们正像蜡烛一样燃烧,烛泪一点点流失,却点亮了他人。平凡之士留下的痕迹,正像那舞者留下的最简短的舞姿。痕迹会是一串脚印,记录了你的成长;痕迹会是一段文字,包含了你的努力;痕迹也会是一本回忆录,留下了你的动人一幕。

花开最美,带来了芬香,花落更是美,滋润自己所生长的地方,烟消云散,同样也会留下最美的彩虹。也许世间万物正是因为痕迹,而增添不一样的活力。

【篇四:从此爱上阅读这个词语】

书本是良方妙药,能治愈。我多庆幸人类发明了文字,五千年的历史,成千上百次的坚持不懈地探究,创造了中国,宏伟磅礴的文墨书香。要真正理解阅读,在书中感受成功人士的来之不易、艰苦卓绝,探索梦难实现的原因,他们却持之以恒地追求,回味古人花费无声的光阴编写巨著。我从此爱上阅读,爱上它光鲜艳丽的表达,优柔寡断的情绪。

第一次接触文字,是在四年级,班级很流行写作,几乎是那种成天喧闹贪玩的男孩子都会提起笔装作若有所思的写文章。那时我喜欢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本书是从同学借来的,由于书的开头着实吸引我,便一气呵成地看完了,那真是一本优秀的儿童文学。书中的林英子重感情、有勇气、不流俗、思想远见,又爱读书。我倒是很钦佩她的坦率。现在回味起来,心底仍是充实,载满了书中故事的向往。《城南旧事》中的最后一句话是“父亲的花谢了,我也长大了”,这句话让我意味深长,不禁为之浮想联翩。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让我爱上了莎士比亚的语言,我懂得了友谊让一切梦想变为现实: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了无论上帝给你多大的不公平,这都不是借口,海伦凯勒就是奇迹;读《蓝色的海豚湾》,我忍不住对那个小女孩佩服起来,她多么像鲁滨逊一样勇敢啊;读《亡魂鸟》,让我懂得了只要有爱,一切都是未知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懂得了你在何方,都不要忘记自己曾经留恋的过得东西,追求过的东西,那些都是童年的美好回忆……阅读,品味书香文墨,书写幸福生活。那些优美的文字,天真的表达,奇妙的想象,新颖的构思,让我流连忘返,永生难忘,充满对阅读的感叹。

我早已感受到了,书中的文字是有温度的,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远离了城市的喧嚣,置身宁静的乡村,月光拨动树枝,那模糊的影子映在地上,书本一页一页地记录着那些失去却又唯美的风景。《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让我对文学,对阅读,有另外的感受,从此痴心不改。

每当春天到来时,有嫩绿的新芽,桃花、梨花一树树吐绽粉红淡白的娇艳,溪流清澈见底,哗啦啦的流水声浮绕进耳畔。这时候我都会想起来一个女孩,她能听见五颜六色的词语,她能听见音乐的色彩,她顽强,聪明的她在别人眼里不显眼,在学校中渺小的如沙粒,她遭受着种种困难,她用一颗普通的心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她叫美乐笛,只是坐在粉红色的轮椅上的小女孩,顶着一头短短的卷发,一双充满好奇的灰褐色双眼,可其中一只显得有些不正常,她个子很小,腿细得可怜。美乐笛笑起来的时候有一对深深的酒窝,别人不知道她的独特,上帝创造她的时候,残忍地给她身体上的缺陷,不过幸好,她有足够聪明的头脑与智慧。在她独特的世界里,她能听见各种颜色,甚至过目不忘。她仿佛是一台照相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都能咔嚓一下留住它。美乐笛所听见的那些颜色,一定给她带来了生机与希望,她会更加的执着坚强,她正在找到自己从未发现的内在力量。

从此我爱上了这个美丽的词语——阅读,我感谢阅读,它教会我太多太多了,在我灰色背景下,用前所未有的宣告染上各种颜色,倾听生命的绚烂色彩。从此坚定不移地爱上阅读。

【篇五:七年相知,我们在慢慢长大】

愿你我胸藏文墨,虚怀若谷,在潜心修炼中爱上未来的自己。

——《女人的这一点,比美貌更动人》

今年是我们认识的第七年,如果不刻意提起,我着实想象不到,我们竟认识了这么久。久吗?好像也不久。

起初,我们并不像至交好友,不过是关系稍近些的同学罢了,你是那样优秀,美好的好像是一颗月亮,美得令人心醉。而我,不过是皓月身周的星子,虽有姣姣光辉,却毫不起眼。也是,谁会看月亮身周的星子呢。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走到了一起,变成了挚交,你爱着我,我也爱着你。慢慢七年中,走着走着散了多少人,留着留着,又有多少人走到了我们身边。只有我们,应了那句曾经火遍大街小巷的话语——时光不老,我们不散。倘若,在前进的路上不曾牵紧彼此,再好的挚交也会散掉吧。

大概我们都是同样的情感,你太在意我,而我也太在意你。所以才会在行走的过程中,有意的等待对方,哪怕,因此失去些什么,也在所不惜。

我从来都觉得,感情是需要双方刻意经营的。如果,只有一方频频示好而另一方不为所动,那么它便无法长久。独角戏,是最为难过与可怕的事情,只有一方的感情便是独角戏,它犹如一盆凉水,无论多么炙热的火焰在它面前也要化作灰烬。

我们彼此心照不宣,仿佛拥有世上最大的默契,在这场交往中,我们都不孤独。

我们慢慢长大,早已不如当年的纯粹,但这份感情,不曾变质,它的美好一如当年。是我们彼此之间的爱。爱,不会在时光中消磨,不会在混沌中流逝。

愿我们相互勉励,在流水中爱上未来的自己,活成想要的样子。

——谨以此篇,送给我的挚友。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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