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大雁群的作文

【篇一:国庆游记】

国庆七天长假中最美好的事,自然是去游山玩水了。

和我们同行是妈妈的朋友们,经过一天的颠簸,我们到了目的地——银川。

第一天,我们先去了沙湖。碧绿的湖水轻轻地荡漾着,我们坐在小船上观赏美景,小船驶过的地方留下两道白色的波纹,天上飞过几个大雁群,一会儿是人字,一会儿是一字,慢慢地变成一个庞大的雁群飞向远方,橘红色的夕阳为我们镀上了一层金边,安静和谐的景色让我们的心也慢慢宁静下来,白穗绿杆的芦苇在水中组成了一个天然的迷宫,穿过“迷宫”便来到了一个小岛,几只黑天鹅在小岛中的水里游来游去,宛如几个美丽的夜精灵在水中舞动着身体,跳出优美的舞蹈。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先后去了通湖草原、沙坡头、西夏王陵和影视城。“哇,好美!”这三个字我已经说了好多次,通湖草原上一个八卦形的水池,泛着耀眼的金光,望不到边的绿色草原,犹如一个绿毯子铺在地上,一匹匹骏马在草原上奔驰,白色的房子像小巧的装饰品装点在草原上。沙坡头一路上的风景一点也不比草原上的逊色,一望无际的沙漠映入了我的眼帘,远远地望去,金色的沙漠就像一片汪洋,美不胜收。

我期待每一次令人难忘的旅程。

【篇二:追梦】

世界那么广阔,只要我们心怀梦想,一步步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前,那么无论有多么大的困难,我们也一定有信心有勇气闯过,迎来属于自己的那份精彩。做一个幸福的追梦人是人生中一件最美好的事。

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和追寻梦想有关的故事。

这是一本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孩子们的童话。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尼尔斯,他曾经是一个粗野、顽皮、不喜欢学习的小男孩。在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去了教堂,让他在家里好好读书,可是无聊尼尔斯因为捉弄一只小精灵,而被小精灵施法变成了一个如同大拇指一般的小人。

于是骑在雄鹅莫顿的背上跟着大雁群,经历了一次长途旅行,跟着它们周游各地,认识了大好河山,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经历了千辛万苦才返回家乡。

这次旅行非常艰苦,尼尔斯有好几次陷入了危机,但是这也锻炼了他的体魄,陶冶他的心灵,最后他成为了一个勤劳、善良、勇敢、自信的男孩。

说起这次旅行,最让他敢到惊讶的就是雄鹅莫顿。莫顿与尼尔斯以前可是一对冤家,尼尔斯经常三番五次的去捉弄它,拔它身上的毛,用脚踢他,还总是故意吓唬它。

但在这次旅行中莫顿不计前嫌,并没有因为尼尔斯以前欺负它而抛弃尼尔斯,而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尼尔斯脱离险境。同时雄鹅莫顿也成为了第一只与大雁遨游四方的家鹅。

对了,还有大雁群的领头雁——来自大雪山的阿卡,它不仅飞行技术十分高超,而且性格十分坚强,带着雁群一次又一次地避开了风暴与狐狸密尔的攻击。如果没有大雁阿卡的帮助,尼尔斯和莫顿就不可能平安回家。

小说内容丰富有趣,情节波折起伏,我的心也随着故事的展开而与主人公时而一起忧一起哭,时而一起欢一起笑。

小说让我懂得:有梦想谁都了不起,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没有梦想,那他的人生是苍白的。让我们也张开梦想的翅膀去翱翔时代大潮中,奋力追寻属于我们这一代人梦想。

不负韶华,圆梦新时代!

【篇三:大雁】

叮叮叮,下课了,我们像往常一样排着整齐的路队来到操场,准备做我们最不喜欢的事——做操。

做着做着,突然听见有人喊:“大雁,啊!哇,好多!”我抬头一看,大雁编队南飞呀,队伍排得很整齐,可以和我们班的路队相媲美了。同学们看到这景象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说:“前面大雁排得是一字形。”有的说:“后面大雁排得是人字形。”还有的说:“这压根不是大雁,而是蝙蝠!”哈哈,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千姿百态的大雁群。

正在我想入非非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大喊道:“同学们,戴上你们的帽子,小心大雁拉屎!”同学们都急忙急忙戴上自己的帽子,生怕真被拉上大雁屎了。我们缩着脑袋,相互看了看,都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

【篇四:《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暑假的一天,妈妈带我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妈妈就带我去书店看书,我在书店里看了好几本书,并且把最喜欢的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带回了家。

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这本书可有意思了,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顽皮的小男孩,叫尼尔斯,他平时比较调皮,有一次,爸爸、妈妈要出门,交代他不要在家调皮,可是尼尔斯觉得爸爸、妈妈不在家便是自己的天下了,于是他捉弄了从妈妈箱子里突然出现的一个小精灵,小精灵非常生气,就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为了阻止家里的鹅逃走,他跳到了白鹅的背上,跟上了大雁,跟着大雁飞到了遥远的地方。路上,他们遇到了狐狸,尼尔斯从狐狸嘴中就出了一只大雁,还帮助黑老鼠找到了新家,并且帮助黑老鼠击退了他们的敌人——灰老鼠。有一天晚上,尼尔斯听到了两只猫头鹰的对话,猫头鹰说小精灵说了,只要尼尔斯能保护好那只白鹅,平安地回到家,就能变回原来的样子。尼尔斯非常高兴,可是,那只狐狸不甘心,他让紫貂和水獭去把高高的山崖上的大雁群中的白鹅驮回来,结果都被聪明的尼尔斯发现了,他用石块和铁皮打退了他们,保护了大白鹅。他们继续向前飞行,在路上,尼尔斯帮一位大学生找到了遗失的手稿,还认识了一只乌鸦,结交了大雁朋友,做了许多好事。

经历了千辛万苦,尼尔斯终于带着白鹅安全地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他在阻止父母杀白鹅时发现自己变回了原形,并且,他再也不是原来那个顽皮的孩子了,变成了懂事听话的孩子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有三个感受:一是做人要善良,因为如果不善良,可能会遭到厄运,而善良的人总会有不错的命运。二是小孩子不能太调皮,因为调皮有时会让自己不小心离开自己的爸爸妈妈,找不到家。我想起平时和爸爸、妈妈出去玩时,总是会做一些顽皮的事情,比如说会在他们前面飞快地跑,或者故意磨磨蹭蹭拖在后面,有时还会做一些爸爸妈妈说比较危险的事。读了这个故事,我决定以后再也不那么顽皮了,因为我要永远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三是要勇敢地面对现实,不管现实有多么困难,只要勇敢地面对,总会成功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真是又有趣又好看,如果你也喜欢就赶快和我一起来阅读吧!

【篇五:那年夏天】

“唉你快看那个烟,象个问号…”身边的同学手挽着手,笑着,闹着。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在我身边,只有在地上沙沙响的叶子,空无一人。

那年夏天,天气十分燥热。那是军训的第一天。在那之前,我看了好多让自己与人打好交道的文章视频,带了好多的零食。因为那天也是我与初中同学的第一次会面。但我不是一个外向的人,只能看着身旁的同学打成一片而我不敢上前,默默走到队尾,站好。

上了班车,身边的两个女生看上去像刚刚认识一样,我想和她们打个招呼,可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我靠在车窗上,看着一片叶子被车的后视镜划掉,掉在地上。看着它,突然想到了自己。我到了宿舍,选的位置,是角落的最后一张上铺……

整整一天,我自己一个人去食堂,一个人回宿舍……干什么都只有我自己。我好像大雁群中落单的那只,拼命追赶,却还是一个身影。同学们的热闹,让我到达新环境的不适感觉更加强烈。我甚至有时想回避他们。他们在一起分享吃的,我却把自己的零食都藏在包里,尽管我本是想分享的。

晚上,黑色的幕布遮住了天,我没有睡意,便出了宿舍说要去厕所。走在白天常来往的路上,夜晚的黑把我深深掩埋。没有一个人,树叶被风吹得好啊,像白天时同学们的欢笑。我绷不住了,眼泪不断地流下脸颊。流到脖子上。初中是一个崭新的环境,一切都与之前不一样。它所带的焦虑像无尽的深海,向我涌来,我越陷越深,无法摆脱它,更逃不出来。但所有的害怕、焦虑我无处发泄,没人听我说……没有任何事物我可以依靠。

内向好可怕,在六年的磨合使得我与别人熟悉,可陌生的环境却像可以吞噬的怪物。

那年夏天,我真的好孤独。军训过后,我真的好想给小学的每个同学打电话,因为我怕再失去……

那年夏天,友谊的不易,尝过了孤独的无助,才更加珍惜之前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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