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西游笑传】
话说一日,唐僧师徒一路西行来到一座观音禅院。悟空在院中众僧前炫耀师傅唐三藏的袈裟,禅院内的主持顿时起了歹心,想半夜放火烧死唐僧师徒,得到袈裟。孙悟空半夜听到响动,为了不惊动师傅,让师傅被烧死,悟空一个筋斗到了南天门,借来光幕天王的避火罩一用。谁知,黑风山的黑熊怪趁乱抢走了袈裟。
(搞笑版)
唐僧听后,火冒三丈,一反常态。自己最心爱的宝贝没了。于是,唐僧率领八十万大军来到黑风山脚下。“该死的妖怪,快快出来投降,交出袈裟!”唐僧在山下叫骂。叫骂了半天,那妖怪仍不理会唐僧。
唐僧见状,勃然大怒:“悟空,你带领二十万小猴,抄妖怪后路。”
悟空:“末将领命。”
唐僧:“八戒,沙僧,你们各带领二十万小猪,河怪从敌人两翼进攻。”
八戒、沙僧:“末将领命。”
唐僧:“本帅骑小龙马独闯妖怪大营,看我点狼烟为号,众军从四面齐杀出,可破那妖怪。”
结果可想而知,妖怪全军覆没,唐僧夺回袈裟。
(文雅版)
唐僧键袈裟被偷,忙带领三名徒儿到达黑风山脚下……。
“黑熊大哥,在家吗?我乃唐僧也。”
“哦,唐僧啊,干吗来了?”
“俺想拿回俺的袈裟。”
“我早就丢了。”
“啊!唐僧感到非常惊诧。
黑熊怪慢条斯理地说道:“对,你还是回家好好休息吧。”
唐僧马上哀求着说:“那您赔点钱吧,三百五百都可以。”
黑熊怪答道:“sorry,我没有那么多钱。”
唐僧:“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刷卡。”
黑熊怪:“不好意思,卡也没有。”
唐僧:“没关系,我们这里可以抵押贷款,月息只要3%。”
黑熊怪:“不好意思,我没有好抵押的。”
唐僧:“……。那麻烦你填一下这个器官捐赠表。”
黑熊怪被唐僧烦死,死前从山上扔下袈裟。
(儿童版)
唐僧迅速来到黑风山脚下。
唐僧叫道:“变身,迪加。”一个巨型奥特曼从天而降。“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我要代表兰月亮洗干净你,……”一大串儿童动画片中的人物从天而降。“奥特激光,呵呵。”黑熊怪当场吐血身亡,交出袈裟。
【篇二:奔赴下一处人生——读《山河袈裟》有感】
《山河袈裟》之难得与可贵,根植于作者悲天悯人的情怀,对芸芸众生的体察入微与真挚共情,人民与美,乃是他生命中的两座神祗。
他记录了一群被时代裹挟了命运的人:潦倒落魄的下岗工人,没钱回乡的农民工,艰难抚养女儿的陪酒女,医院等待死亡的病人……谁的人生不是一本书呢?李修文用细腻的笔触描摹了一位位看似生死如蚁的人,然而,他们有血有肉,自尊且独立,浓烈而神伤,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挣扎喘息,无奈却又坚毅。正如自序所言:“人生,绝不该向此时此地投降。”
我知道,人生如白驹过隙,这世间的因缘总有了结,可我仍不愿清醒,纵然喜悲无人知,离散终有时。最后的最后,当我的脑海中闪现人生的点点滴滴之时,我愿欣慰看到,自始至终,从未投降的自己。这一处结束了,我还要赶着奔赴下一处人生。
李修文十年行者,以文字为游方袈裟,奔波于山林与小镇,寺院与片场,小旅馆与长途火车,行走在山河岁月之间,以穷愁困厄处电石火光般的人性光辉照耀生命。
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枪挑紫金冠》,一字一词拿捏得恰到好处,不失一份的刚好。伶人之命,皆由看客牵绊,过得好名满天下,却又孤苦一生,只因人称“戏子无情”,可谁又甘心如此,明知结局,却还是欲图放手一搏,将戏唱到了极致,但又有谁解其孤苦。伶人何尝不向神明控诉世人对他们的不公,可神明听不见,只留得他们自己,在白眼与恶言之间喘息。伶人的一生,一开始就定好了结局,不过做了一场真真切切的梦,但愿下一处的新我,过得幸福和乐。他们,从未向世间的冷眼与不公投降。
那些永不放弃反抗的人们,他们的眼神不会随着时间老去。
“我还要赶夜路,追赶火车,先活过那条哀鸣的狗,再回来认我的命。”李修文这一句写得极好。所谓认命,绝不代表向人生的惨淡低头,而是在反抗的过程之中,让命运接受了永不投降的自我。路很远,夜很长,我们还要走很久。
即使世界不乏冷酷绝境,也要心热眼明。踏过黑暗,曾经的那些焦虑,悲恸,那些失魂落魄,痛心疾首,最终凝聚为琥珀一般的存在,然后奔赴下一处人生。
为山河披上袈裟,为命运戴上冠冕,人生的复明复暗,大抵如此。
【篇三:西游记】
我记得第一次看见那画面的时候,是晚上。
初亮的凌晨,他们站在大漠色的沙砾里,迎面是一片无际的海,翻涌着白色的浪花,而他们踏着海浪,异色的瞳孔余光拂过淡淡英气与向往。风轻轻掀起他们的衣袍,在明亮的雾气中泛着丝丝波澜。
彼时还年幼,三、四岁,模糊的观念感里,最爱就是英雄。
而那个挥舞着金箍棒上蹿下跳的漂亮猴子,那个笑起来就天朗云舒的单纯大耳朵猪,那个眼神沉默跟在队尾的高大沙僧,那个身披红袈裟面容如玉的温润和尚,那只毛发绵软眼瞳墨黑的柔顺白马一下子就占据了曾经被小水枪、玻璃球、冰糖棒冰所占据的时光。
那样单纯的年纪啊,我们计算着时间心心念念。被妈妈骂也没关系,吃不到奶糖也没关系,只要能看见他们惩妖除怪的身影,付出一切都值得。
有一天,突然知道了它居然原来是一本书,便缠着爸爸用白话念。于是我的童年,不是听着摇篮曲渐入梦境,也不是伴着童话入睡。我的童年,每个夜晚都是用《西游记》的一百回连载起来。
——呐,爸爸,孙悟空原来之前也是坏的么。
——呐,爸爸,为什么佛祖要默许手下接受贿赂呢。
——呐,爸爸……
然后时光奔走,自以为思想同着身体成熟长大,便嫌弃它幼稚,尘埃一样在记忆的洪流中逐渐消失不见。我们喜好的青春小说、流行杂志,终于替代掉那一段黑白分明的孩提时代,替代掉那幅英气待发的画面。
可是再然后呢,我们变成了什么样?
于是终于的偶然一天,无意间把它翻找了出来,铁红而古朴的封面覆上薄薄细尘,低暗的色泽,像是一个被丢弃后躲在角落的孩子。
该用怎样的词汇来形容,那瞬间心脏收缩般的难受。
我从来都记得,在我十岁以前,它一直是和生日礼物一般弥足珍贵。只是为什么,岁月长大,它竟被我想的越发浅薄。多少时光沉积,在它身上留下凝重醇韵。几寸的距离,却是千百年都无法穿透的沉厚。
为什么一句幼稚,就可以削薄它的价值?
他们本该那样鲜活灵动,他们本该就是孩童眼中高大伟岸的英雄,他们本该就只存活于纸上。读不懂他们的人,没有资格对它给予任何评价。
只有一颗真挚希望的心,才足以分享它无数岁月沉积下来的凝厚。
才足以,遥望他们抵至终点。
夕阳终于离开了,绚丽的云之彼端瞬间黯淡,地平线上一只白马寂静而立,天与地颜色渐变中,唯有它身上的红袈裟鲜明至极。白驹过隙,岁月恍惚间苍狗倏忽跑去好远,而亘古不变的是他们,野草一般疯狂蔓延的希望与坚定。
师父,师父,你看哪,前面有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