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宋一程
暑假里,我阅读了《追风筝的人》一书,这部值得瞩目的小说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述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这是一本睿智而引人深思的小说,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仅仅是用那细腻的文字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令我震撼。
细细回味这本书,哈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善良、忠诚,为了阿米尔,他愿意做千千万万的事情,他将阿米尔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犹如对母亲一样依赖。“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在哈桑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最善良的一面,他虽是奴仆,但勤劳勇敢,忠诚正直。最让我感动的是阿米尔陷害了哈桑,他洞悉一切,然而还是再次救了阿米尔。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角度,将故事讲得惟妙惟肖。
开学之后,我再次阅读了这部小说,对书名中的“风筝”有了更深的理解。
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住着一只风筝,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也可以代表善良、真诚。追风筝的人表面指哈桑在之中为阿米尔追风筝,也将最后阿米尔为哈桑追逐象征正直、勇敢、善良、忠诚的风筝。风筝是这本书的灵魂,它蕴含着深刻的含义。
合上书,看着封面上夕阳下的风筝渐渐飞向远方……这本书真是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张辛瑜
兰园的蟹黄汤包,号称江南七绝之一。
偶游淮安,竟找到了兰园。
兰园在偏僻的小巷里。那羊肠小道越走越细,后来看到一块大大的门匾-“兰园”。
到了兰园,自然要好好参观一番,里面百草丰茂,几百年前的房子至今都保存得完好无损。园里有一个木棍,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个关于蟹黄汤包的上联,一排柱子中,唯有这个柱子没被粉刷过。立在所有被粉刷过的木柱里,如同一个富有经验,常年驰骋于战场的一个苍老的老将军,站在一群乳臭未干的年轻士兵里。
鹤立鸡群。
老板说几百年来,没人能对出这个对联。
我们一行点了一笼汤包,过了一会汤包就端上来了,掀开蒸笼盖,冒出一阵白烟,老板亲自来教如何品味。
一人给了一根吸管,先用吸管在上面抠一个小洞,不要在汤里吹,在肉上方吸气,吹气,让里面的汤汁冷却,再轻轻一吸,汤汁立马从喉咙里流下,留下一股鲜味,随后,胃里就只剩一股暖流。第一口,留了鲜,第二口留下暖气,第三口则留美味于心里。
吸干汤汁,把蟹黄连同面皮一同切成两半,细嚼可吃得其中有一些细小的硬的东西,那就是蟹壳融入蟹脚肉时的残渣,再吃到中心,便有一些富有嚼劲的细丝,那便是这儿的独家秘方,把蟹肉融上米线、粉丝的元素,那细嚼时可听见口中的“吧唧”声。听到这声音,我不禁又想去再吃一个。
蟹黄汤包,虽说不那么名贵,但照样能品尝出一番不一样的风味出来。
【越回味,越有味】
汤丰鸣
足球,我最喜欢的运动。每次体育课做完热身运动后,便和几位男生一起冲向足球场。我的球技虽算不上是数一数二,但也不会太差。
如果我不条件反射,手球的话,那更厉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每次踢球时我这个“球手”,总被撇在一边或被拉去凑人数。
这周五,我们班和三班打比赛,我照例被拉去凑人数,并被告知:“不要手球,离球远一点。”起先,我们班的球员把球控制在对方的半场并不断制造射门机会,但不久形势便出现了改变。
对方守门员发球,一脚将球踢入我们这半场,队友们迅速上前去抢球,但是我们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对方半场,所以并没有截住球,反而给对方制造了一次机会,直接突破至禁区前,我方守门员对我大喊:“后卫,盯紧点!”我一怔,迅速越向对方主力球员,准备把球截下,谁知那家伙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脚下一发,准备无视我的存在,直接射门。可他忘了,球在滚动,我也在跑,他刚停下来,我就借助惯性“滑”过去,并条件反射一脚把球踢出了几米远,正好滚到我方球员脚下,他欢呼一声:“牛!”迅速带球突破至对方禁区。
射门!球进了!
队员们欢呼着冲过来,赏了我一个“黄金后卫”的称号,我也涨红了脸兴奋不已。
我不再是“手球大王”,我是“黄金后卫”,这个新赐予的称号,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许箐珊
我经常回想小时候发生过的有趣的事情。这些事情就像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地挂在记忆的天空中。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小石头,总会把一些长相奇怪、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捡回家,带回家的它们便变成了我的收藏品。我听大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想,是不是种下石头就可以收获更多石头呢?
一天,我在家里找出了一个小花盆和一个小铲子,拿出了我珍藏已久的石头,把它们放进了我用铲子刨出的一个大大的土坑里,接着,便把土坑填上了。
以后,我每天从幼儿园回家之后,就会来到小花盆前,蹲下来,浇浇水,施施肥,看看石头“种子”有没有长出芽。
大人们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想:这个对植物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孩子,怎么开始研究植物了呢?
一个月后,我发现我的石头“种子”没有发芽,心想:是不是每一种花草都有着不同的发芽期呢?我没有感动有什么奇怪之处。两个月过去了,石头“种子”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我想,这“种子”是不是发不了芽了呢?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妈妈走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便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告诉了他们,爸爸笑了:“傻孩子,石头是发不了芽的,它没有生命啊!”我赶紧把石头挖了出来,只见石头脏兮兮的,真可惜。
这样的等待结果,现在想起来,真是越回味越有味啊!
【篇二:生活就是一只锅贴】
当我头顶上黑暗的幕布徐徐揭开,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均匀地浇在我头上,我就这样开始了我传奇的一生。
世上恐怕没有一个生命像我这样幸福地度过了。
是怎样的一双巧手造就了我。一张薄皮,由享受过充分阳光的小麦从千里之外赶来,经均匀打磨,研成四处飘香的小麦粉,融入了不多不少的水,擀成一张完美无瑕的皮。再自然地略沾上一层小麦粉,这就是我“天然白”的皮肤。一只生前非常幸福的猪,制成一条世上最美味的肉泥,裹挟着青翠欲滴的葱末,偶尔还能惊喜地尝到几粒生姜,让你浑身一激灵,头脑立刻清醒起来。一双巧手,将肉用皮以最好看的造型包裹,用纯净的水沾边,并塑上一列精致的花纹,我就这样横空出世了。
是怎样的一位名厨造就了我。一张受热均匀的平底锅接待了我。我们被金黄的花生油做了洗礼,浑身上下充满了贵族气质,珠光宝气,白皙的皮肤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可以同阳光媲美。热量缓缓地传遍了我的全身。在这个寒冷的冬日清晨,我感到格外温暖。渐渐地,我的底面被微微煎焦了,一阵阵香气从我身子下面飘出,真是香气四溢,天下之香莫过于此,让我都忍不住想把自己吃掉了。当锅盖缓缓揭开的一霎那,阳光一瞬间洒进我的心田,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福也是最好吃的锅贴了,虽然我只是生在兰园的千千万万普通的小锅贴中平凡的一只。
一位怎样细心的学生有幸品尝了我。第一口,又脆又香的皮发出诱人的响声,小麦在唇齿之间翻滚,留下难以消逝的香气。肉汁随即顺着嘴巴流进心间,荡气回肠。第二口,细细品尝,会发现葱香味儿与肉香味儿相得益彰,淡淡的葱香使肉不会太咸也不会太腻,使人心驰神往。即使是在寒冷的冬日早晨,身上也会暖和起来,忘却了烦恼,心情舒畅。当你正与吃第三口时,你会发现已经没有第三口了。
这就是我的一生。在我眼里,生活就是兰园菜场的一锅贴,只有用心制作,用心品尝,再平淡的生活也会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
【篇三:学长笛】
一天,我突然想学一种乐器,于是妈妈带我到兰园去报长笛。第一天上学的时候,老师经常用一种温和的目光看着我,似乎觉得我长大了比她还吹得好。
老师说:“长笛是很简单很容易的,它只有高音符没有低音符,不像弹钢琴一样要一目两行。”我想:既然长笛这么简单,那么我一定要学好它。
一开始,老师教我们各种各样的音,各种各样的符号并且把它们讲得很详细。后来老师发给我们几张谱子教我们吹曲子,我乐得都要跳起来了!
最后我吹长笛吹得越来越好了!
8月20日我要离开老师到别的地方去学了,我很伤心。可是,另外一个老师也很好,他用同样的耐心来教我,让我觉得很开心。
我觉得乐器是早晚要学的,如果不学琴、棋、书、画中的琴,生活就会有点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