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同乡的作文

【篇一:秋思】

在一个凄凉的秋天,萧瑟的秋风阵阵吹过,把大树爷爷变成了“光头”,把别人家养的花草兄弟姐妹们连根拔起。洛阳城中有一位叫张籍的诗人正在街上行走,秋风把他的帽子给吹落了,张籍心中顿时思念起自己家乡的父母来。心想:该给父母写封信问候一下。于是,他买来信纸写起来:

亲爱的爹娘:

您们好!秋天来了,天气变凉了,你们要保重身体啊!父亲的老寒腿好点了吗?母亲的风湿病没有再犯吧?两位老人的身体一直是儿子在异乡最大的牵挂。家里的田少种点,牲畜少养点,够吃够用就好。家里的屋檐还漏水吗?顺带捎点银票回去请人修补一下……

千言万语难解思念之情。写完信,张籍请来同乡的友人,把信交给他带给自己的父母。友人骑上马,正准备离去。张籍有立即拦住了友人说:“我再看看信吧,看看有没有漏掉什么。”打开信,张籍又仔细地看了一遍,又添了些内容,这才把信又交给了友人。

秋风中,张籍站在城门外,目送着友人的身影消失在天边。

【篇二:十五从军征扩写】

“赢了,赢了,兄弟们!咱们终于可以回家啦!”当这一消息传入我的耳朵中,我哭了,怎么也止不住如这江河般的眼泪。这一天,是这几十年来我日日夜夜祈求到来的一天,也是这几十万人祈求到来的一天。终于,它来了!

“嗯?是这条路?这条?怎么好像是这条?唉,我这脑子,是这条!”“是这条路,那一条路通往断崖。”一个声音突然出现在我的背后,本能使我转过身并向后退,仔细看,原来是个柴夫。

“老乡,你知道某某怎么走不?我忘记了。”

“知道,你是谁?听口音向咱本地的,干嘛的!”

“老乡,你误会了,我叫某某,是这某村里某某家的男孩,时隔半百,我回来了。”

“哦,你是某某家的那个参军的!我是咱们村西头某某某,老哥,几十年了没你一点音讯哦都以为你,哎,看我一高兴就不会说话了,人没事就好,老哥你可受苦了,走,我带你回村!”

“好”。

路上,同乡告诉了我不在的这几年里村里的变化,“连年征战,军队连十二岁的娃都不

放过许多人都去逃难了“。当我问起家中都有谁还在时,他不言语了。我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我不信,还是不死心的问。

突然,他停了下来,我正准被再次询问时看见草丛深处有一间塌陷了一半屋顶和四面通透的院墙,清晰地看见屋内如人高的杂草。其间飞出几只野鸡,那早已没有门板的门中迸出几只野兔。”“这,这,这里是我家?!”我开始怀疑我的眼睛,儿时模糊的记忆却使我不得不信。我希望家人已搬到他处。眼前的“风景”,深深扎入我心。“跟我来吧。”,儿时一样高的松柏树现在就像一座高高耸立的塔,在这显得额外入眼,我没去仔细欣赏它,我注意的是它下面的两个小土堆,“想带我去哪?”,一瞬间,全懂了。事先预料,但来得太突然,“去看看吧,让他们去看看你,去告诉她们你回来了”,

我尽全力移动自己的脚,脚仿佛绑着千万半斤重的铁链,“不会的,不会的……”眼前突然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傍晚,天线起了小雨,回去路上,同乡给了我一块饼,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六十年前,有一个小男孩,在他十五岁的那一天,和往常一样与姐姐帮母亲干活,三个人笑声让人听起来是有多么的羡慕。突然,家中闯进三位军官,念完了手中拿的通告后,母亲求饶放过她的孩子,但,男孩最后还是被带走了。那一夜,是个雨夜,狂风暴雨,他想家,想母亲,想姐姐,现在,寒冷,饥饿,恐惧充沛他的身躯,不知自己将会被带去拿?汗水,鲜血将陪伴着他。他梦中的那个家或许早已不再,他不知道他能不能活着回去,家中还会有谁还会认出他吗?他只有活下去才能等到回家的那一天。

一路上,他一直再想,母亲或许不在,但还有姐姐,姐姐是否还认得出他?但现在,再也不用担心了。

回家……

冷锅冷碗早已破碎,从院中采集简简单单煮沸吃过。满天的繁星,微风吹过,月光照应在脸上,我泪水又悄悄落下,是思念曾经的战场,还是那儿时的家。

晚上,梦中梦到那一天,家中没有人来,没有那通告,一切像平常一样,三人在一块开心的劳作,那快乐的笑声回荡着梦境……

【篇三:抄袭有毒】

抄袭与抄写、模仿类似,却又大相径庭。抄写是作业,模仿是学习,而抄袭是有毒。

抄袭如同水和氧气,无声无息地、缓慢地锈蚀了你钢铁般的大脑。作文,与其说是作业,不如说是练习。既然是练习,何必再抄袭?你若抄袭一篇文章,我不如找个复印件,至少它还准确些。比如某一位同学,糊弄地、光明正大地、略有一丝掩耳盗铃般的窃喜地抄了政治书上的一篇短文,竟然还把“37颗钉子”抄成了“38颗钉子”。我也只有无言以对了。

抄袭,是一种浪费。你写作业时互相“借鉴”一番,“参考”一下,似乎乐在其中。写作业效率也似乎奇高无比,可它比太空还要空洞。你几乎失去了思考,不仅浪费了时间、笔墨,还无情地夺取了珍贵的葡萄糖。同时,它也浪费了老师的时间。倪老师说过,每一次课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作文有抄袭现象。你不妨想象一下倪老师每读到一篇抄袭作文的感受,应不只是愤怒,还有心累。

此时,我不禁想问,为什么要抄袭,为了什么?是因一时的偷懒?或是为了博人眼球,写出深意,而自己肚里ID墨水太少?“假金方用真金镀,若是真金不镀金。”道理已足够明确了,只有真才实学写出的好作品,才是真正的无价珍宝,倘若抄袭,“画虎不成反类犬”,貌似什么都算不了,如糟粕矣,百无一用,唯有回炉重造!

既然连我这种痴人都懂这道理,他人难道会不懂吗?不会的,他人的谴责应是对抄袭者最好的教训,尤其是那些文艺工作者们,我不由得想起了于正抄袭琼瑶一事。琼瑶自然无辜至极,于正更是无耻至极。是如何的无奈导致了他的抄袭,自然不得而知。可他的名声扫地大概是对广大抄袭者最好的耳光了。我仿佛都能听见那清脆的打脸声了。

把抄袭比作什么比较恰当?大概是毒品吧,一沾上,戒掉可不容易。可它比毒品可怕多了,它还会影响他人。我记得似乎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条公路旁,一个中国人开了修车店,盈利颇多,于是同乡竞相开起修车店,最后只因不良竞争而接连关闭。一个犹太人也发现了商机,开了一家修车店,可同乡们却相继在那开了宾馆、洗车店、餐厅,直至最后,那成为了一个小镇。我讲这个故事并不是歧视中国人,仅是为了表现抄袭对人的伤害之大。

总之,抄袭有毒。

【篇四:读《信客》有感】

读余秋雨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

《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

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善良的人。

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老信客是一个善良、负责人、热爱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他只能在悲伤中度过他的余生,让人无限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

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遗物过于简陋,信客的人格就会遭到怀疑。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诘问,信客答不好就不得不赔许多罪。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代写书信。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人是一个任劳任怨、老实厚道的人。

年轻信客知道一个同乡出轨了,但是他不想颠沛在外的同乡名声蒙受阴影,他在村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别人的事情外人最好不要插手,否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

后来,年轻信客成为一个老师,为民服务,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

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

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篇五: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条件。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下面就有这样一则故事:

刘民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庭,父亲是县教委主任,母亲是小学校长、优秀教师。刘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和周围同学相比,他的成长条件算很好的了,父母都懂得一些教育孩子的知识,又疼爱他,家庭经济条件也好。刘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所以父母对他的要求相当严格,给他订了许多规矩:不允许他出去玩,不允许他交朋友,不允许他看电视、听广播,每天都是复习、预习、写作业、背英语……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刘民终于考取了一所重点高中。父母特别高兴,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但刘民的心情却不怎么好,在学校里,他发现他和别的同学不一样,别人知道的东西他都不知道,而且一下子离开父母自己独立生活,有点手足无措,又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心中的痛苦。因此,在新环境里,刘民感到异常孤独。就在这个时候,刘民认识了一个本校的同乡,他叫张小宾,比刘民高一年级。也许是同乡的缘故吧,张小宾待刘民特别好。张小宾不太爱学习,对各种游戏可是非常精通,经常带刘民出去混,会朋友。一次,张小宾在学校抽烟被罚款了,他们几个都没钱交,后来决定到郊区人少的地方去要,去抢。刘民听后有点胆怯,不想去,但在他们的“劝说”下也去了,不过只壮胆,不动手。他们选择了半夜抢劫那些热恋中的恋人。前两次很快得手,当他们准备向第三对恋人下手时,警察突然站在他们面前,三个当场被擒。

刘民的父母对他的管教是严格的,从小就给他定了好多规矩。可是,为什么刘民还犯了法呢?原来他的父母一心只想让刘民学习好,却忽略了对刘民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当刘民的父母听说儿子犯了罪,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见到法官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官,您是不是搞错了?”刘民的母亲还把儿子从小到大获得的各种获奖证书都拿出来了,她想证明儿子是无罪的。可是,法律无情!

很多事实都证明,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遵纪守法的人更容易被社会接纳,更容易得到身边人的喜爱,而那些违法乱纪、不遵守纪律的人,无论他多么有才能,不仅不招人喜欢,而且还让人痛恨、厌恶,也会被人们和社会所遗弃。

大家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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