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皮靴的作文

【篇一:我的同桌】

上学的人应该有一个同桌吧,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的同桌有个人瓜子脸,乌黑发亮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吧。还仔细点 ,是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一个樱桃似的小嘴 ,喜欢穿粉红色的上衣和黑色的裤子,一双黑色的皮靴。

但喜欢帮助他人,记得有一天,我和她去玩,在一个拐弯地方,一位老奶奶突然摔倒了,她急忙跑过去把那位老奶奶扶了起来,老奶奶不停的说谢谢,他就说不用客气,然后我们就走了。

每当看到别的人帮助他人时,我就会想起她。

【篇二:学会放弃】

有时,坚持并不是制胜法宝。通向成功的路不止一条,这条路上困难重重,为何不换一条道路?不会放弃的人注定堵死在一条路上。坚持虽然很重要,但也需要有选择地去坚持。理智的放弃,尝试新方法,也许能更容易获取成功。

有放弃,也会有获得。落叶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却给哺育自己的树木带来了养分,使它能更加茁壮。天空放弃了美丽的明月和繁星,却获得了滋润万物的阳光。放弃会带来新生,没有什么事物是一成不变的,它们都需要放弃。发现一朵美丽的鲜花,不要着急去摘,放弃独独自占有它的欲望才能使它不会枯萎,才能供更多人欣赏。放弃是一种牺牲,但放弃也许能得到更多。

学会放弃的人才会更加幸福。一个老人上火车时,新买的皮靴掉了一只。火车已经开动,老人顺手将另一只皮靴也扔了出去。别人都觉得很纳闷,老人却笑了起来:“如果能让一个需要它的人捡到一双鞋子,那也是很好的。”老人没有像别人一样去抱怨,却为捡到鞋子的人而感到高兴,是因为他学会了放弃。学会了放弃,才能使心灵更加豁达,心情更加开朗,也就能比别人更幸福。

放弃,是做出新的选择。鲁迅放弃了做一名医生,行医救人的梦想,而去进行写作,使他拯救了无数中国人的心灵。鲁迅的放弃,使他做出了一个更有意义的选择。做数学的几何题时,这条思路解不开,就必须放弃,重新寻找思路。许多题之所以能够解开,就是因为敢于放弃,寻找新的途径。无谓的坚持是不可取的,它反而会阻碍成功的脚步。学会理智地放弃,做出新的选择,另辟成功的捷径,也许更容易走向成功。

放弃,是艰难的,但它却未必就是坏的。放弃在许多人眼里并不太好,但不会放弃才是真正不好。放弃能够带给人许多,它的贡献是无形的,需要许多不懂得放弃的人去发现它的好处。

【篇三:秋色】

夏,已悄然离去,只留一阵清风。秋,尾随着夏的脚步,来到我们的身旁。望着丰硕的果实,闻着落叶的清香,听着嬉戏的笑声,秋,已在和我们玩闹。

秋,是多彩的。秋一来,农田和果园里就有了丰硕的果实:金黄的麦子,紫色的茄子,翠绿的蔬菜,火红的苹果和柿子,淡黄的雪梨……农民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脸颊上有着淡淡的,因为运动而充血的红色。孩子们在田地间玩耍着,有许多汗水从头发上滴落,带着孩子们欢笑声渗入土地之中。

秋,是多彩的。人们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公园里一个小女孩,穿着一件米黄色的上衣,胸前有一个小兔子图案,浅蓝色的牛仔短裙,黑色的连裤袜,白色的皮靴上挂着两颗小小的、银色的珠子。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粉红色的气球,各种颜色在她的身上搭配和谐,煞是好看。附近有几个淘气的男孩子在土黄色的落叶堆中打着滚,为首的是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它穿着一条深蓝的牛仔裤,一件灰色的上衣,一双墨蓝色的运动鞋,开心地笑着。这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走到了落叶堆旁。她穿着红色的高跟鞋,黑色紧身铅笔裤,白色上衣,淡黄色七分袖外套。齐肩的栗色长发,一只手上提着浅褐色的包,另一只手把小男孩从落叶堆里牵了起来,消失在马路的另一边。

秋色,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颜色,它包含了所有的颜色,而又不杂乱。秋色是使人喜悦、舒心的颜色,是你无论用多少种颜料也调不出来的颜色,是你无论用多少笔墨都描述不出来的颜色。

【篇四:矿泉水瓶】

冬天的晚上,风在呜呜的叫嚣。行人匆匆忙忙地赶回家,而我和六岁的小表妹正站在面包店的门口等妈妈来接。

这时,街道的垃圾桶旁有一个耸动的黑影,“姐姐,那是什么?”表妹的语气略显慌张。“可能是一条流浪狗吧!”我满不在乎。过了一会儿,表妹举着空空的矿泉水瓶示意我陪她去扔。可我又不想离开面包店前温暖的烘烤,自然也不放心让表妹去扔。“先放下吧,一会儿回家扔。”表妹一向对我的话言听计从。

天色渐暗,“流浪狗”慢慢的“爬”过来了。等到他靠近我,我才看清那是一个老爷爷。他头发很白,好像与这黑夜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脸上有很多皱纹,向来是多年来的栉风沐雨所留下的,身上披着一件破夹袄,好像是垃圾桶里捡来的。

他慢慢的把手伸向表妹的脚边,“你要干什么?”表妹脱口而出。老爷爷操着一口方言,大概是想要那个空的矿泉水瓶。表妹用脚把瓶子向前踢了踢,又急忙收回脚。她怕老爷爷那双翻过垃圾桶的手碰到她雪白的皮靴。

老爷爷弯了弯嘴角,可能是自嘲的笑了笑转身准备离开。开面包店的姐姐推开门,门上的铃声震得我有些发抖。那个姐姐端了一杯热水,拿着新烤的面包给了老爷爷。

回家的路上,妈妈一直在问我为什么不高兴。我却不想回答,心中满是懊悔与对自己的失望。感觉自己沦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教徒,没有做到人人平等。虽然有一套套的理论知识,但还是不幸的成为了社会达尔文的阶下囚。

我想,如果我对表妹说“把矿泉水瓶拿给老爷爷”,便不会如此后悔了吧。而那个姐姐的慷慨馈赠更是使我无地自容。那迎客铃更是揭开了我与表妹一双皮靴下的“小”来。

风,越吹越大了。

【篇五:信鸽】

真好,爸爸的朋友送给我们一对信鸽!

它们披着灰色的时尚保暖大衣,穿着精致的朱红色皮靴,翅膀末端各戴着两个黑手环,脖子上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烁出粉紫、墨绿和银灰的光芒,十分引人注目。

初来我家时,它们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爸爸为它们打造的木头笼子。笼子里配备了饮水器、食槽、草垫等物品,并在周围放了几盆植物,两只鸽子好像十分喜欢这个新家,迫不及待地跳了进去,喝喝水、吃吃食和伸进来的植物叶子嬉闹几下,还摇头晃脑的神气极了。

有一次,我出于好奇把它们放了出来,它们像断了线的风筝飞到这、扑到那儿,把院子弄的鸡飞狗跳。它们的动作很灵巧,怎么也捉不到。还是我和爸爸采用了“包围”“夹攻”“声东击西”等办法才将它们捉了回来。

不久,它们竟生下两枚鸽蛋。那些鸽蛋小得出奇,三个加起来才有鸡蛋那么大,很白,特别轻。我盼望它们快点孵出来,便很少打扰它们。终于在一个星期后,我听到了小鸽子尖细的叫声。我赶紧跑去看,红嘴红脚,灰色的喙,浑身长满了黄色的柔软的绒毛。它好肥,整个身子像一个蓬松的球儿。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在手上,心里既高兴又激动。它呢?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还给我挠痒呢!

多么可爱的鸽子呀!

【篇六:关于鞋的作文】

【篇一:关于鞋的作文】

鞋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外出时要穿鞋,回家时要换拖鞋,去学校要穿规定的校鞋……总之,鞋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穿不同的鞋会有不同的感觉。夏天的鞋比较凉快,而冬天的鞋比较暖和;高跟鞋比较累,对脚踝也会有伤害,很容易扭到脚,平底鞋就比较舒服;宽松的鞋穿起来比较轻松,比较小的鞋穿起来就会磨脚。所以鞋只有合脚,穿起来才会舒服。

我的小时候,和鞋的缘分是少之又少,因为我的脚比较大,想买到一双心满意足的鞋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而且那时候我十分挑剔,爸爸妈妈给我挑的鞋我都不会满意,除非是我自己喜欢的,所以在幼儿园国庆节放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逛了一个星期才买到一双合适的鞋。在买到新鞋的那一刻,我双手捧着新鞋,小心的装到盒子里,生怕划破了,弄脏了,心情十分高兴,简直激动地快要哭出来了。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鞋也在不断的变化。其实很早以前,人是没有鞋可穿的,我想曾经的人们应该是为了保暖并且防止脚掌被刺伤所以才做了鞋,再往后对一点时间,人们为了美观,所以用布做鞋,并在上面绣了花,在古代,官人们会穿官靴,而那些妃子穿的都是花盆底的鞋子,农民就只能穿手编的草鞋。到了现在,人们的鞋都多了好多花样,颜色更加丰富了,而且面料更加齐全。

通过一个人的鞋,也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特点。我的鞋主要就是帆布鞋,也有一两双运动鞋,所以我的性格应该是喜欢休闲,轻松的时光,崇尚自由,讨厌束缚,有时会做一些运动。

鞋在我们生活中占据这重要的地位,所以我也要自己设计带有更多功能的鞋子。期待吧。

【篇二:关于鞋的作文】

鞋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夏天穿凉鞋很凉爽,冬天穿保暖鞋很暖和。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买鞋。我一眼看到了一双蓝白相间的鞋。这双鞋穿着可舒服了!不管运动时、平日时、玩时穿都没问题!而且这双鞋的鞋带不易掉,不用麻烦我们一直去系鞋带,运动、玩乐、休闲时都不会干扰。

鞋的历史也很早呢!以前有草鞋、木屐、皮靴。

草鞋,是农民发明的。因为农民们每日都需下田耕种,穿草鞋较方便,浸湿了也没什么问题。最主要是草鞋比较容易编制,用稻草就可以。通常农民们都挂好几双在门口,坏了一双,就换一双!木屐,是住在山林里的人们发明的。因为山林里有树木,人们就拿一块木头,上面用钉子钉一块布,木屐就制成啦!木屐现在在日本和韩国都还正在使用呢!我也有双木屐,它走起路来会咔咔响哦!皮靴就不用说了,肯定是猎人们发明的。因为他们要打猎,还要防止山林里的毒蛇、蚂蚁、有毒蚊虫,所以,他们要用动物的皮做成靴子,而且要到大腿那里!

见识过了以前的鞋,要来看看现在的鞋子吧!

现在的鞋子能走得很快,能放音乐,能在夜晚发光,能给脚底按摩……真是功能多多。

不过,未来的鞋肯定和现在的不一样。有的是又能放音乐,又能在晚上发光,又可以给脚按摩,还可以走得快,还可以水陆两用,最重要的是,这种鞋还可以冬暖夏凉呢!哈哈,未来的鞋就是棒,聚集了好多功能!

鞋子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好处,它是我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篇三:关于鞋的作文】

鞋的种类很多。有的是夏天穿的,是凉鞋,很凉爽,通风透气,凉快;有的是冬天穿的。冬天穿的是棉鞋,温暖舒服。家里的拖鞋很舒服。每当回家的时候,把鞋子脱掉换成拖鞋,会感觉很舒服。

关于鞋,我有一段美好的回忆。那时我读小学三年级,那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上海旅游,晚上我们去逛商场,我看中了一双运动鞋,缠着妈妈买给我,妈妈说现在不方便带回去,等回汕头再买给你。我当时以为妈妈只是不想买而找了个借口,所以我很失望。回家后,我看到妈妈手里提着一双鞋子正是我在旅游时看中的那鞋子。我有点喜出望外。这鞋子特别适脚。走路很舒服。颜色是我喜欢的蓝白相间,很好看。

鞋的历史,我猜在古代,耕田的人发明了稻草做的草鞋。山林的居民利用周围的树木只做了木屐鞋。打猎的人用动物的皮毛做成皮靴。

我不挑名牌鞋子。只要合脚舒服就可以了。现在穿的是普通的布鞋,说明我是个很朴素的男孩。

鞋子很平凡,可是自有不平凡的光彩!

【篇四:关于鞋的作文】

鞋是人类的生活必需品,我们生活离不开它。

不同的鞋有不同的感觉。我们夏天穿的鞋,大多都是些凉爽的鞋。如:凉鞋,它能在炎热的的夏天让你感到非常凉爽。而冬天穿的鞋,都是些保暖的鞋。如:靴子,靴子在寒冷的冬天穿,会让你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还有,我们穿去外面的鞋子,显得非常庄重、严肃,而在家里穿的拖鞋,显得非常随意、放松。看,不同的鞋有不同的感觉!

我有一个与鞋子有关的回忆。有一次,我准备要去夏令营,妈妈特地给我买了一双新鞋给我。去了夏令营,我的朋友都说:“你妈妈买的鞋真好看!”可是他们不知道,这鞋子穿在脚上很合脚,很舒服。所以,在夏令营的日子里,无论是爬山还是跑步都很轻松。

鞋是由谁发明的呢?最早的鞋有草鞋。木屐,皮革做得长靴。那草鞋是生活在平原,在田野的农夫用稻草制作的;木屐是生活在山林的人用周围的树木制作的。而猎人则把打到的猎物的皮毛制作成保护脚的鞋。

我喜欢运动。家里的鞋大多都是运动鞋,所以朋友、同学来我家,一看我的鞋就知道我爱运动,所以我有了个绰号——运动达人。

鞋是人类的生活必需品,我们应该好好地爱护,使用鞋。

【篇七:我想发明的一种东西】

创造无处不在,有的想发明飞快的飞艇,有的想发明智能的环保机器人,可我却想发明环保的磁悬浮汽车。

由于街上车比较多,经常发生堵车的情况,而大海、天空却空出一片。这就与我将要发明的磁悬浮汽车有关了。

磁悬浮汽车是由钢铁打造而成的汽车,它还会变身,可以在大海上驾驶,因为它的底层是一层厚厚的气垫。它也可以在天空上驾驶,因为它的最高层安装了一个飞天器。即使你不会驾驶也没有关系,只要你将扶手往后面一推,你会发现你已属于享受状态,汽车将会自动驾驶,非常安全……

它也很环保,不需要汽油就能驾驶。汽车的顶部是一个吸收太阳能的钢板,只要吸收太阳能就行了。十分的环保。

它也很美丽,穿着一身彩色的外衣,戴着一副透明的白色眼镜,穿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靴,简直酷极了!

这就是我想发明的一种东西——磁悬浮汽车,它有着华丽的外表,有着智能的驾仓,还有着环保的技能。是不是很好呢?你的呢?

【篇八:街头见闻】

走在嘈杂热闹的大街上,常常能见着一些奇怪的人或是些趣事。接下来的事儿别认为我讲的够假,那只能说你平常见识太少。

先说说大街这东西,比巷子宽,店铺密集,经营范围特广,所以才能有水潮般的人群。当然你不知道,我正走在大街上,要不怎么知道这些“知识”呢。一步,两步,皮靴像铁做的咚踏咚踏,锉锵有力地在大街中央回响。人群十分拥挤,我只能踮踮脚,不住地看着两边无尽的繁荣光景。镜头往下移点,对了——我手里还有根冰棒呐!镜头往前点,十字路口过了,就是我最爱的肯德基啦!咚咚踏踏,不管车上的喇叭多么嘈杂,不管街上的脚步多么匆忙,更不用管店家的吆喝有多响亮。因为,目标就在前方。

三、二、一绿灯亮了。刚抬起前脚,一阵由远而近的喇叭声疾速飞来——“砰”,两辆电瓶车车头撞在一起,随即左边那辆弹出半米远。车上的大妈痛苦的呻吟,一边哎呦叫着,一边对着另外那位工人大声嚷嚷——“有没有长眼睛啊,这边是红灯了你还不停下来?”“喂,说话呀你!赔钱!”“你看,我的颈椎都被你撞断了,哎呦喂……”

那位年轻点的工人从地上爬起来,揉揉大腿,操着重庆口音也喊起来——“说话呀你,明明这边是右转的绿灯你没看见吗?是你闯红灯了吧,大家说是不是?”

此时围观的群众愈来愈多,有的说年轻人不对,这大妈一把年纪了,还不赶紧把人给送医院。有的则沉默不语。

“你非要我报警是不是?”

“这样也好,省得这么说不清楚的。”

两边瞬间摆好了大干一场的架势,我想毕竟还是庆幸没什么大的伤情,为什么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

看他们的架势,自己是处理不了了,还是等警察来了处理,他们就没话说了。

【篇九:你好2023年七年级的作文范文】

世上有那么多颜色,而我却独爱橙色。

世上有如此多偶像,而我却偏爱你们。

——题记

2013年6月份,因为一首《洋葱》我认识了凯皇和二源,9月份,又因为一首《heart》认识了千总,从此我便深深的爱上了你们–tfboys。

从斑马线的公路到伸向舞台的红地毯,看着你们穿着黑色皮靴和蓝色小西装,小小大人的模样,我忍不住哭了,我深爱的少年们长大了!

我知道你们终会走上属于你们的舞台,我知道你们终会创造属于你们的巅峰,我知道你们终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我知道你们终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但,你们的舞台,你们的巅峰,你们的幸福,你们的故事似乎都与我搭不上边际。我只是千万四叶草中普通的一员,可就算这样,也不愿熄灭心中对你们渴望的那一团烈火。

我还是喜欢一个团体,我喜欢他们在一起拍照上传微博的时候,我喜欢理智粉维护三只时,我喜欢看到应援时举着凯源玺的横幅,我喜欢看到三只一起吵吵闹闹的时候。我不喜欢唯家妹子互掐,我不喜欢脑残粉在所谓的维护三只反而黑三只,我不喜欢他们中有任何一个人受伤,我不喜欢他们中有人被排挤,因为TFBOYS是一个团队。

原谅我一生放荡不羁只爱橙色,最美不过三人同框,weareateam,TFBOYS三人同行,十年一起走。让我们回到以前的那个饭团吧,我们还是那个团结执着的四叶草,三角形永远最坚固。

我用十年青春,赴你最后之约。

有了日光,地球才不会寒冷;有了月光,地球才不会孤独;有了星光,地球才不会失落。有了tfboys,四叶草才坚持最初的梦想。

【篇十:今夜无眠】

我侧身躺在床上,窗外灯光晃动,柳叶摇晃,那“沙沙“声,像在诉说着什么,我的内心思绪万千,我知道,今夜我失眠了。

脑子里回忆着今天早晨的事:这是一个寒冷的早晨,虽然没下雪但大概也已到达下雪的程度了。身穿羽绒服手插在口袋里,脚蹬一双加绒皮靴,街上的人大都是这种打扮。我和妈妈走在公园里,呼着白气,赏着风景。

这时,一个打扮十分“出众“的人映入眼帘。她手拿一个十分大的垃圾袋,费力地靠着地面拖着,脸上的皱纹被岁月铸得深深得,在那布满灰尘得脸上显得格外刺眼。背驼成一个拉满得弓似的,常年不洗得头发像一个拖把一样,卷成一个个小结,蓬松而脏乱。身材和头得比例十分不匀称,身板小小得,因为驼背,身材显得愈发矮小。破布似一件小外套无力地垂在身上,嘴冻得发紫,她时不时弯腰从地上捡几个塑料瓶,仍进身后得袋子里。

突然,她脚一滑“咕咚”一声摔在了地上。路过得行人有些赶紧跳到了边上的小道上,然后又开始悠闲地观赏风景。一些埋头看手机的中年人抬头瞟了一眼,继续像没看见一样向前走。甚至有一群妇女,正窃窃私语:“这种人就别帮她!”“对呀,这就是穷人自有的妙计呀!”“还会向你咬赔偿金呢!年过七旬的老人在地上苦苦挣扎,可腿脚怎么也不听使唤,瘦小的身躯怎么也起不来。

这时,一个穿着十分得体的青年走过拐角,从身材来看,大约是二十岁上下。他身板钢挺,胳膊上的肌肉清晰可见,他望见了地上的老人,想也不想便一阵风似的跑过去,蹲在地上把老人家慢慢扶起,一手撑着她的胳膊,另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背,等她站稳了,又用力提起满是空瓶的袋子,没等老人反应过来,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头往她手里塞了张红艳艳的百元大钞。旁边那一群妇女又咂着嘴说:“奥,这人还是太年轻了!“少年一溜烟儿,跑了。

顿时,一模阳光似乎穿透了云层,洒满了我的心田。

人与人的爱可以相互传递,而这是最温暖人心的。

今夜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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