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围城读后感】
也许是由于学识尚过于浅薄,初读围城时,竟悟不出半分深意,始终困惑我的是书名的由来,不明白这城,是如何筑起来的,锺书先生这城里所围的,究竟是何物,而这何物又是否足为今人所道。
后来再看时,或许是年岁长了几节,又或许是学识涨了几两,仅是读到那句“把刺刀磨尖当成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便已叫我心惊肉跳。全书看似平直朴实的语言下,藏着的是尖锐而敏感的情愫,撕破平庸的外裳,作者的悲哀是如此锐利,一针见血。宛如斗破苍穹的闪电,割裂天地。那是一个生活在上海沦陷、民族衰亡的年代的作家来自笔尖,最无声的呐喊。随着围城的落笔,我想,先生必定也在这两年里渐渐剥离围住了自己的那座城。
两年里忧世忧生,唯有时间不可挡。
主人公方鸿渐,出生在封建家庭,留过洋,稍稍有些才华,骨子里却又是带着虚荣的窘迫文人。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吹成一个大肥皂泡泡,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人一搠就不知去向。迫于父亲给的压力假造文凭留学归来,在经历了与唐晓芙和苏文纨的两段爱情之后,终和孙柔嘉共结连理。纵观全书,在先生笔下方渐鸿绝算不得一个好文人,他身上缺点很多,与鲍小姐的一夜情,因为优柔寡断他伤害了苏小姐,因为好面子失去了他和唐晓芙的真挚爱情,最后选择了孙小姐,婚后的生活也总是争吵不休,两人时常恶语相向。可我始终觉得他身上有另一种和那个年代迂腐文人不同的东西,也许是他对小城市摩登姑娘的刻薄评价打动了我,也许是他说的那句“世间哪有恋爱?压根是生殖冲动”让捧书的我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也许是他不愿像大部分人一样过着平庸的生活。总之,我从这本书里,读到了先生对这个人物的另一种诠释。他是围困在城里的可怜人,却也是那座城里难得的明白人与自由者。
他是一个被迫生活在上海的矛盾结合体,也是那个时代许许多多上海男人的写照,他与孙柔嘉的婚姻,何尝不是绝大部分人最终的选择。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角色,我以为作者多半会选择在最后添上一段二人的重逢。数年之后,依旧是上海车水马龙的街头,方鸿渐与妻子从市集买了做晚饭的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恍惚受到感应一般地转头,恰巧瞥见唐晓芙施施然从一辆洋车上下来,她的眉眼仍是当年那个稚嫩的如新鲜水果般的小姑娘,只是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和她左手搀住的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出卖了她,方鸿渐不自觉将妻子的手握得紧了又紧,大步朝家走去。
似是故人,却又非是故人来。
其实作者如果让唐晓芙和方鸿渐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然而我们不难揣测,不管娶了谁,结婚后总会有那么几刻发现娶的并非意中人。故事里如此,生活中亦如此。
而上海,作为一个爆发的都市,从来就没有山水花柳作为春的安顿。
“可能是因为故事中死人太多了,枉死者没有消磨掉的生命力都迸作春天的生意”,不知写出这句话的先生,在那年炮火连天的上海的春天里,是否受到了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如同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一般。
读完此书,更像是体验了一把山中清扰的热闹。
【篇二:人生之梦】
我最喜欢在晚上,桌上放一杯奶咖,手中捧着中意的书,伴随着浓浓的咖啡味以及纸张特有的油墨味,静静的享受那一刻。
很久之前就听过朋友推荐《围城》这本书,暑假,终于有机会读读钱钟书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也许是我文学底子不够深厚,第一遍看时总觉得乏味,也没有能够理解文中所包含的意味。几天之后,我再次捧起这本备受后人褒赏的名作,细细品味,突然间有了些许不一样的体会。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是对围城一书最好的总结。方鸿渐拒绝了苏文纨、唐晓芙为他建造的城,最终一步步走进了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中,结果却是一悲剧收场。
整个故事中,我看不见方鸿渐为了理想,为了爱情,为了挣脱命运束缚所做出的努力,如此悲凉的结局是必然的结果。他曾经在脑海中想过要勇敢一回,比如他对唐小姐写过信,表达过感情,但最终仍然放弃,选择了向命运屈服。
我们是应该把自己心中所想落实于实践,并都为之努力奋斗的。
还记得孩提时代的梦想,是希望有一天玩具装满了整间屋子,任我随意挑选。那时的梦想简单而幼稚,长大后的梦想伟大而艰难。随着年龄的增长,梦想早已经改变过不知道多少回,唯一没有变的是对理想的那种憧憬,它只会随着长大愈发浓厚,直到有一天冲破我的意念,支撑起我的人生。
有许多人怀揣梦想,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起航。然而,前进的道路永远不会一帆风顺,它总是布满了零零碎碎的小石子,偶尔还会冒出大泥坑。不坚定的人便会爬不起来,在那泥堆里缅怀失去的青春。信念坚定的人,就会蓄满能量从头开始。
追逐梦想的脚步刻画着脸上一点点的衰老。面容的老去,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叹息,却在叹息中不断问自己,在这艰难的人生旅途中,我完成了多少个梦想?这其中的艰难又有多少成就了如今的锋芒?这其中的心态又有多少战胜了世间一切的困难?我相信,在年老的时候,我们乐意看淡一切,因为我们并未错过什么,我们抓住了值得抓住的机会。
有人说,人生不想梦,因为它太真实;人生不像酒,因为它太无味;人生不像棋,因为它无法重新来过。谁都不想落到方鸿渐这般田地,那么请努力,为梦想为奋斗。
【篇三:读《围城》有感】
钟书先生说他是“锱铢积累”写完《围城》的,杨绛先生说她是“锱铢积累”读完《围城》的,而我是“蜗牛步行”欣赏完的,当然这个说法有点夸张。说实话,我用了差不多一个月才把《围城》看完(利用的是课余时间),因此很多同学都笑话我说:“你怎么还没有看完?我已经看完了两本书啦”。当时听了,也有点不以为然,《围城》就像是一杯茶,要慢慢品尝,才能尝出其中的味道。
读罢全书,掩卷沉思,我久久不能回过神来,还一直沉浸在小说里头的情景,仿佛自己在对号入座。我在想到底是谁的错呢?或者谁都没有错,两个人彼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人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错,才酝酿成这个伤感的结局。
读《围城》,之所以读得这么慢,是因为里面真的有太多值得琢磨的地方了,真的可以让你完全沉浸在文字的魅力中,忘情得不能自拔。钱钟书先生以其丰富的人生阅历,给我们展示了用比喻做主菜的文化盛宴。那些比喻句相当的新颖,体现了作者超强的生活洞察力和敏感度。他不会把常见的比喻硬生生地插在书中,而是根据生活的发现,哪怕是很细微的事情,也可以让钱钟书先生把它加以生动化,从而拉近读者和《围城》的距离,使得读者在异乡遇知己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些难懂的字词和比喻句,这时就会停下来慢慢琢磨。“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真的很管用,读了几遍之后茅塞顿开,那一刻就如同在深夜里解答出了一道数学题,那种心情恐怕只有那解题人才知道吧!由此我不禁被感化了,告诉自己要学会观察生活,这世界本来就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一双会发现的眼睛。所有的文学创作都离不开作者的人生阅历与其对生活的发现和感悟。
对于方鸿渐,很多女人都对他产生好感。他的风流倜傥,擅长言谈都是作者赋予他的个人魅力。但是作者对他更多的是讽刺,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知识分子的代表,一个爱面子,虚荣心极强,依靠假文凭生活的“博士”。透过他,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复杂,人的虚伪,教育和官僚的腐败。因为假文凭,方鸿渐失去了唐小姐,因为假文凭,他昧着良心地生活,总不得安宁。又因为假文凭,使他不能自信地做人,换工作也是像换衣服那样地快。假文凭,可能会使他瞒过他的丈人,父母亲。可是,永远都不可能骗得过自己的良心。除非我们是一个不会思考的动物,没有思考、没有感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也有一张脸,也有两足两手,可是他们只是比猿人稍好看一点,思想和大脑却还没来得及进化。感情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名词。他们戴着假面具招摇过市,竭力满足自己那“来之不易”的虚荣心,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作者借着主人公的性格特征,折射出来了人性的丑陋和当时腐败的社会。印象中一句话很深刻:“这鞋子里的泥巴,恐怕可以抵得上贪官所搜刮的地皮了。”当时我就在想,为什么是地皮呢?地皮下面是不是有更多的肥沃的泥土呢?还有一句就是:“他的眼睛并不顶大,可是反衬出许多政治家所说的大话,大而无当。”我觉得这话妙不可言,我的双手像被操控了似的,大脑皮层不断示意我拍手叫好,只是因为那时是午休,我只好作罢。
《围城》确实是一部意蕴深刻的佳作,难怪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把它列进高中生必读书目,真希望有更多的同学好好读读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