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微熏的作文

【篇一:活着】

在阳光正暖的日子里,在婆娑的树影下,手中是张晓风的《我喜欢》,心中是一派阳光,微熏的空气氤氲出薄薄的水汽,将我笼罩。

张晓风的《我喜欢》,写的是她喜欢活着的原因及表现。她用极温润的笔触,细腻地描绘出她喜欢的世界,她喜欢冬天的阳光,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她喜欢那些原始而古朴的意向,她喜欢充满了愉悦的生命。

活着,这样最普通的状态,在她的笔下蕴含了不一样的力量。那便是热爱生命,以欢喜的心态真挚而淳朴地活着,带着一腔对生活的热爱。

读她的文字,会让我们的心脏跳动得更有力量,让我们看待一切都带着期待与欢喜。

读她的文字,我仿佛回到了那段质朴又稚嫩的时光。记忆里的那些日子,都被镀上金灿灿的阳光。白云慵懒地随意飘着,屋后的梧桐树依旧茁壮,伸长着蓬勃的枝丫,外祖父外祖母相互搀扶走在夕阳西下的乡间小道上,开得炽热的油菜花像捧着一颗心在燃烧。而我,则徜徉穿梭在一片片田野里,身旁是撒开腿跑得正欢的狗,身后不时传来大人们的呵斥声,怪我们踩坏了刚翻的地。一路跑,一路笑,一路跌跌撞撞,然后被迫长大。

那些曾经触手可及的动人时光,早已成为回忆;那些走了一遍又一遍的路,已然陌生。我们在长大,大人们在衰老,时光在慢慢沉淀,记忆却更加新鲜。

我想,我是喜欢那样活着的,可以享受冬日暖阳洒在背上的温热,可以感悟那些天真的生命给予我的最美丽的真理,可以放飞自我,想像一切。我喜欢那样活着,那种有情有爱的心态便是生命最本真的体现。

过去的时光不可复制,但是喜欢活着的心态可以一路相随。活着是一种选择,喜欢活着则是一种态度。既然选择活着,何不热爱生命、热爱生活?阳光也许不会永远普照,但心中的温暖永不降温。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充满了愉悦,尽管有时也会遭遇风雨。

【篇二:别了童年】

当微熏的夏风拂来往昔的回忆,蓦然回首,才发现在人生这条小河上,我已经掠过金色童年。面对即将到来的别离,才知道往事竟是如此刻骨铭心,难以割舍。

这一天,老师给我派来一个鼓囊囊的红包,我怜惜地捧着老师的祝福,红包里盛着老师对我的殷切期望,我掂了掂,竟有那么些沉重。轻轻揭开红包的封口,就如同翻开岁月崭新的篇章。银灰色的红包里头,静静地躺着两支包装艳丽的棒棒糖。

老师说,一支意味着告别童年,而另一支代表着迎接青春。我紧紧地闭上了双眼,从中抽出一支,控制着抖动的双手,褪去包装,将糖果深深吮吸,顿时,我的舌尖漾遍了金色的华丽香甜,又淌过暗青色的酸楚。我想,这就是童年的告别吧!逝去的岁月里即使有再多念念不忘的乐,再多无法忘却的伤痛,此刻终将告别。

这一天,我登上了舞台,作为开场的二十四节令鼓表演,我不敢有丝毫的怠慢。黑褐色的牛皮鼓面在一次次与鼓槌的撞击中迸溅出结实的巨响。在这般时而如万马奔腾激烈,时而又似春夜小雨滴在石面灵巧的鼓雨中穿梭,已分不清这是对告别童年的不甘,还是对长大成人的喜悦。

此时,望着眼前硕大的牛皮鼓面,我心生感慨,它健壮的身躯虽能承受鼓槌的重击,但终究也逃不过时间的旋涡。过去的路上,也许走得太过于匆忙,如今,细数回忆竟这般稀少。我捏了捏余下的还尚有余温的回忆,生怕它们也别我远去。

这一天,沐浴在季节的轮回中,我头顶那方天空挂起了一道彩虹,彩虹里矗立着一座名叫离别的桥,桥上,我奋笔疾书,抬手落笔,精雕细刻出青春的天书——思想虽已成熟,愿心灵深处永远宿着儿时的那份天真。

这一天,正是六一。

【篇三:我感受到幸福】

幸福是需要发现的,只要静下心来去体会,生活中的每分每秒都是幸福。——题记

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一句关心的话语,幸福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幸福是一个轻轻的抚摸,而我认为,幸福是一杯热茶,让我感受到幸福。

那是一个临近期中考试的夜晚,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吵杂的雨声拍打在窗户上,让夜晚的宁静变得吵闹。而我在书房里,雨声却显得更加刺耳,我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手心出了汗,在低温的环境下,不一会儿就像是握着一块冰在手中,没办法,我只好停下笔,双手不停地来回搓着,但也只有一丝丝温暖,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时客厅里传来一阵响声,也许是妹妹调皮,打烂了东西,我没多想。然而,我想错了。妈妈提着一个水壶走进来,只见她用左手抓着瓶盖,右手握住瓶底,然后一只手往左拧,另一只手往右拧。妈妈那双劳累的手在微熏的灯光下显得特别突出,吸引了我的注意。天哪,妈妈的手怎么会变成这样!那粗糙的皮肤像极了水土流失严重的黄土高原一样沟壑纵横,许是过度劳累,妈妈的手上长满了茧,这些茧的年龄不一,有些是很久就长出了,有些只是刚长出而已。那一道道皱纹着像一把把锋利的刀,把我的心割得刺痛,仿佛在滴血。一阵清脆的水声拉回了我的思绪,一股茶香布满了整个房间。妈妈和声细语地说道:“喝口茶提提神吧!别太辛苦了,尽全力就好。”说着她把茶递给我,我伸手接住茶杯,当我的手触碰到她的手的那一刻,泪水几乎夺眶而出,妈妈的手不是细腻的,像钉子一样割人。妈为了我是付出了多少!“谢谢妈妈,我会努力的。”我坚定地说。手里的茶散发出温暖,这股暖流先是温暖了我冰冷的双手后来便涌遍了我全身……那杯充满着母爱,充满着幸福的茶,放在我的书桌上,散发出迷人的茶香,那升腾起的烟,让原本寒冷的夜晚,变得温暖和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生活中的每分每秒都是幸福,妈妈把她的爱泡在一杯茶里,我细细品尝,细细体会,这杯茶,变成了幸福的茶。妈妈的爱,让我感受到幸福。

【篇四:我可以选择放歌吗】

落蝶的柔唱

十里洋场,纸醉金迷,她站在灯火黯然处,燃一只烟,默然看着这流光溢彩,转瞬即逝的世界。而后,她紧抿的唇微启,带着茉莉的苦涩香味一个个优美的方块字在脑海中滑过,敲响了最柔软的神经,中国旗袍下一颗对文字有炙热触感的心随脉搏激烈的跳动。她,张爱玲,以绝佳的才华纵横于文坛上。

一切,只是过去。

而现在,爱玲颓然坐在初秋深院中,一面模糊的铜镜照出岁月已无情的爬上了爱玲的脸颊,她笑笑,只是不唱,月下,微闭的眼,青春一去不复返。心的温度,锐减,而爱玲伸出已不再是珠玑的干枯手臂,也搂不住逝去的繁华。

我,还可以选择放歌吗?

她只思索片刻,那歌声便响起,一曲《金锁记》带着凡尘的悲哀,如雾一般弥漫在夜气里,看不清那月下,是爱玲,还是被金锁束缚的七巧?

爱玲唱起《半生缘》一滴泪不觉落在桃花之上,那花婀娜的影子,难道注定多娇而又易逝?一道道精美绝伦的伤疤流血不止,染红了纸页,娇艳动人。

一朵茉莉苦涩地绽放,爱玲的歌声给了她最后的誓言,爱玲的美丽的国度,对于易去的灵,即是永恒。

残鹰的高歌

月下,雪间,一个歪倒的酒罐,一个老人微熏而坚定的醉眼。

他仰头,一杯酒一饮而尽。几缕银丝垂在胸前,迷乱的夜,迷乱的李白。一滴泪,顺着发,淌到衣襟,他侧身倚着树,像残鹰一般颓废,翅断了,梦碎了,而那深邃的眼,却映满了蓝天。

翅断了,还要高歌吗?

他一笑,举杯对月,唱出一首首永垂不朽的诗篇。

一只悲鸿滑过潮湿的天空,带走李白的高歌,那歌声,即是永恒。

残鹰·落蝶·我

两个时代,两个故事,两种文字,两个不朽的神话,两个易去的灵,面对挫折,面对逝去的岁月,依然勇敢的选择了放歌,唱出不朽的永恒,那我呢?我在面临挫折,会怎样?我擦干泪,笑了笑,忽然看见阳光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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