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摄魄的作文

【篇一:有一朵花馨盛开】

很喜欢桃花。可爱的,软香的,美美的。美得让我心慌意乱!

每逢看到绽放欢颜的桃花,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首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应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桃花是那能勾魂摄魄的花蝴蝶,痴痴地看着,心中欢喜得波澜四起。春风发起小脾气,呼哧呼哧,把清风中浅笑的桃花吹落下几片调皮的花瓣,在单调的泥土上洒下几抹艳色,美得如一幅天然的水墨画。

春天到了,我自然追着附近公园的几株桃树,光秃秃的枝桠上挂满了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我便去了,那些羞涩的花骨朵点缀着周围的一片嫩绿,整个小公园便显得生机勃勃。那天,一个穿着漂亮的黄色长裙的小女孩,两条马尾辫高高扎起,在桃树下定定地看着,看到我,慌张地跑开了,宛如一只轻盈的小燕子。不一会儿,瞳孔里只剩下了她小巧的身影。大概是因为害羞吧!

过了几天,我想桃花应该开了吧,便去拍几张照片。桃花还没有盛开,心中有些失落。转过身准备回去,又看见了那只“小燕子”,这次没有跑开,只是怯怯的看着我,我走上前去,和她攀谈起来,大概是桃花为我们生疏的心架起了一座彩虹桥吧!她和我谈了许多,我知道了她很喜欢桃花,现在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和我住在一个小区,她马上要离开这里去父母所在的城市上学了,可是她舍不得这里的爷爷、奶奶,舍不得离开这几株桃树,说着说着,两颗圆润的珍珠划过粉嘟嘟的脸颊消失在泥土里。我愣住了,多美的一朵桃花呀,直美到我的心里。

她离开之前,跑来找我,告诉我桃花已经谢了,满地的粉红,她也必须离开这里了。她送了我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后失落的离开了。我将礼物握在掌心,小心翼翼地打开,一股香气扑鼻而来,艳艳的桃花令人醉酽。

虽桃花落尽,有一朵桃花依旧盛开着,热烈、奔放、风姿绰约的开在我心里。

【篇二:德天之瀑】

在云雾飘香的奇峰间穿行,我慕名来到了这儿——德天飞瀑。还未到此,便听得高高低低的水声在山谷间回荡,那么悠远,那么雄壮,好似成千上万的战士在很远很远的山中呼喊,激起了层层回音。

随着一路的颠簸,水声越来越响亮。随即,万马奔腾之景便浮于眼前。远观,瀑布气势磅礴,一波三折,层层跌落,水势激荡,声闻数里。他如同一位男高音,拥有与生俱来的好嗓子,正用尽丹田之气,永不停歇地高歌着祖国的辽源疆土;他又如同是千军万马奔腾而下,高呼着保卫国家的誓言,奋不顾身地一涌而下,其气势,让人惊叹。

越发向里,便越显壮观。瀑布河流时急时缓,时分时合,迂回曲折于参天古木间;更有花草掩映,百鸟低回。好似一个天然的歌剧团,有男高音瀑布的主唱,树叶的沙沙,小鸟的喳喳则更象他的伴奏。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自然。

开始向下走,不觉间站在了瀑布之下,水汽蒸腾,上接云汉,其滚滚洪流,折而复聚,连冲三关。巨瀑飞泻而下,击打在岩石上,溅出无数朵水花,轻轻扑在我的脸上,清新、凉爽。又好似一条巨龙,吞云吐雾,从断崖一跃而起,又归复大江。仰望飞瀑,群峰浮动,巨瀑如海倾,水沫飞溅,如万斛明珠。让人呼吸着水之感,享受着山之美。

德天,跨裹飞瀑,其魄力,气势,风采,震魂摄魄,摇动心旌。

【篇三:让我佩服的一个人】

看!一个穿着紫色毛衣,蓝色牛仔裤,个子高高的人朝着新华书店走去。仔细一看,弯弯的柳眉下一双明眸勾魂摄魄,秀挺的琼鼻,粉腮微微泛红,滴水樱桃般的薄唇,如花般的瓜子脸晶莹如玉,嫩滑的雪肌如冰似雪,身材绝美,妩媚含情,宜喜宜嗔。

等等,现在你一定认为这个人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子。大错特错,上面描述的都是她化妆以后的样子。这个人就是我的姐姐。

你可千万别看她出门的时候光鲜亮丽,其实在家的时候十分邋遢,房间也是乱得不可收拾。只要她来我家,我的房间就会遭受到“猪窝”一样的待遇——床上到处是她的零食,床单上还沾满了她吃的零食渣渣,她还在我的床上摆上了一张可折叠的桌子,桌上还放着笔记本电脑,整天晚上她都会边吃零食边追剧,一大晚上了才会睡觉。第二天早上,那床早已不是人待的地方了,简直惨不忍睹!

不过我的姐姐也是一个超级厉害的学霸。她很爱看书,所以一副细金丝边眼镜后藏着一双智慧的眼睛。(她的眼镜其实是没有度数的那种普通眼镜,她只是为了好看才戴的。)在她的床边有一个与她的床平齐的大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古典名著,也有现代优秀文学作品,还有艺术休闲书,但居多的还是一些医学方面的书。随便拿起一本,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姐姐读书的痕迹,那些圈圈点点,勾勾画画,也教会我应该怎样读书。姐姐虽然喜欢看一些泡沫剧,但都远远不如她看书的时间。她总能把娱乐和学习的时间,控制的很好,让我十分地佩服。

我的姐姐还是一个勤劳负责、甘于奉献的人。从她上小学的时候,就一直是班里的干部。她成绩优秀,每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她热心为班级服务,班里的大事小事,大到参加全校的活动,小的办板报、搞卫生,她每一样都尽心尽责。

一个看似如此邋遢的人却不知道,她原来有多么的努力,多么的优秀。一个令我崇敬的人,一个新的榜样,我又有了前进的动力。

【篇四:做自己挺好】

曾经幻想着拥有一张俊美得无所适从的俏脸,曾不择手段地证明具有超人一等的傲人才智,曾经渴望着被赋予一身勾魂摄魄的魅力,大了,才发现自己错了,空想与现实原本就分割分明,于,看懂了,参透了,做自己挺好

做自己挺好,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的境界不高,我不会大公无私,默默奉献,更不会为什么人类的事业去一生辛劳,我只是知道,谁对我,我便对谁好,滴水之恩当涌泉报,所以我爱那些爱我的人,珍惜我所爱的人,我爱妈妈,她那弹去冬天里飘落在我身上的雪花的双手,我爱爸爸,他那撑起一家人幸福的肩膀,我爱我的朋友,他们与我一起度过轻狂年少的时光,我爱……嗯,爱自己吧,因为我觉得这样挺好

做自己,挺好,没有宝马香车,富贵荣华,也没有竹篱茅舍,小几清荼,但我仍旧欢欣鼓舞的迎接每天懒懒爬起的太阳,我可以感受到,我可以觉察到,阳光倾洒,鸟儿轻唱,我可以从平淡中品尝到平淡的滋味,因为我热爱生活,我爱这样做自己。

做自己挺好,经历了两次潮湿得让心也生了锈的高考,痛苦的降临却总是不及人之所料,无奈的苦笑,抓狂的乱叫,撕心裂肺却不需要如些治疗,再多的苦恼,终抵不过生来就种进骨子里的骄傲,整理背包重新起跑,与梦想想邀,决战几个月后的高考,待到那时,翻浪潮。,千万学子我独俏,尝尽成功的味道,还我自信面貌,岂怕今年再折腰?大不了,明年再把龙门跳,疯狂的我还没有不可救药,我,挺好

我自己,挺好,好在我真的相信有那么一种信仰和坚持是永垂不朽的,只是它不是偶像,不是帅哥,不是一支歌,一曲舞,

我自己,挺好,好在我不仅知道天上下雨地上会冒泡,还知道小怪兽的存在才让奥特曼变得更重要。

原来年幼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个子不够高,只到后来碰到了一个小缸,才发现,做自己呀,挺好。

【篇五:和谐的舞钢】

舞钢是我的家乡,像一块巧克力,被分成三部分——朱兰、寺坡、垭口,无论掂起哪一块,都回味无穷。

朱兰——热闹的舞台

走近朱兰,那热闹的场面勾魂摄魄,有吃的,有喝的,还有穿的、用的,琳琅满目,满大街的衣服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一件挨着一件,满大街的零食花样百出,颗颗奇香,还有川流不息的城市人、农村人,好一个热闹的舞台。

垭口——宁静的天空

走近垭口,真像是走进一幅水墨画,走进雨后的天空。一种宁静扑面而来。路上,是那些优雅的人,迈着轻盈的脚步,路旁,是错落有致的花草树木,人们习惯了安静,也习惯了这宁静的天空。

寺坡——绚丽的油画

寺坡有时尚的人。有人说,舞钢最美的人在寺坡,看!那时尚美女要么肩挎小包,要么脚穿那漂亮的高跟鞋,他们花容月貌,艳丽的让人目眩……

我美丽的家乡——舞钢,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巧克力一样的家乡,看一眼,那浓浓的香味流入心田……

【篇六:生命的色彩】

用一种颜色代表生命的,哪种最合适?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困扰我良久。一次次的探索拉进我和答案的距离,但答案好像故意躲着我似的。终究是水中捞月,雾里寻花般不清。

生命是绿色的?绿色象征生机,蓬勃的生命力。这不正是符合了我们青少年的特点吗?我们就是深埋泥土下的种子。我们将根深埋地下,努力地吸取一切能吸收的水分,养料。只为有朝一日能够茁壮成长,遮天蔽日,为自己和他人带来一分阴凉。我们在象牙塔里夜以继日,就是为了以后能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丝微薄之力。不是么?且看一朝风云变,青年才俊出世来。

生命是蓝色的?蓝色总能让人想起蔚蓝的天空,无边的海洋。我们便知道了有种感情叫宽容。每一条小溪都流向江河,每一条江河都流向远方。远方?那是指浩淼无际的海洋。海洋正因为有了包容,才成就了自己的辽阔。正是包容,飞鸟放声在悠悠白云中,鱼儿畅游在碧波流水里,小草遍布在山岗上。

生命是红色的?红色代表激情,火热,干劲。我们怀揣着梦想,火热朝天地拼搏;面对自己的未来,如火如荼地奋斗。“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我们运动,为的是让自己有个强健的体魄,迎接所有可能的挑战。

生命是白色的?洁白、明快、纯真、清洁是它给我们的第一映象。一股栀子花香飘来,勾魂摄魄。我们纯真的心白若山上雪,皎如云中月。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精神的我们就会用那份纯真做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

生命是黑色的?人生路上那么长,总免不了被小石子绊倒。被绊倒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蹶不振。“爬起来的次数比倒下去多一次,这就是成功”!贝多芬说苦难是人生的老师,通过苦难,走向欢乐。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生命是彩色的!经过层层抽丝剥茧,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对呀,这个问题从一提出就是错误的,生命怎能用一种颜色来代表?如果这样,生命岂不为单调所笼罩?生命原就是一幅五彩斑斓的画。

【篇七:只因喜欢】

毫不夸张的说,我妈是最厉害的厨师,她能为了我专门去买高压锅、铸铁锅,买各种各样的锅,只因我喜欢那色香味俱全的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是我的最爱,自打我妈数年前为我端上第一盘糖醋排骨后,我便深深地爱上了它,它成了我家饭桌上的常客,妈妈总让我吃饭菜“雨露均沾”,可是我听不进去,我的饭碗旁总是一大堆骨头,一盘排骨也随着我的成长变成了一盆排骨,只是因为我喜欢妈妈做的那独特的糖醋排骨。

进入育才以后要在学校吃饭,这让我更是对糖醋排骨刻骨铭心,以至于我都忘记了奶奶家的白菜馅饺子和蒸豆腐。在我心中,唯有糖醋排骨的地位不可撼动。每周四我都会给妈妈打电话报菜单,糖醋排骨是必点菜。有时候妈妈会说“你就不怕吃腻了?这周先吃点别的——”我立刻沮丧至极,后面的话我就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了!

每逢周末,我家总会飘出糖醋排骨的独特香味,邻居就问我:“你家为什么经常做糖醋排骨啊?”我特骄傲的说:“因为,我喜欢!我妈就会给我做,嘿嘿!”想想那新鲜的排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腌制,高压锅半个小时的蒸煮,十几分钟的翻炒,20多分钟的红焖,盛进盆里,浇上糖醋汁儿,撒上白芝麻,浓香钻鼻,怎能不钩魂摄魄啊!

只因我喜欢糖醋排骨,妈妈就会不厌其烦的为我做,从小到大,从小学到初中,一盆糖醋排骨系着妈妈对我的爱,成为我和妈妈爱的桥梁,让我温暖,令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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