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夜光杯的作文

【篇一:新奇的照片】

今天,我观察了一张黑白照片。

从远处看,照片上是一个杯子,杯子是白色的,形状是一个倒三角形,握手处是一个圆形,底部是三角形,有点像是夜光杯。

但当我凑近观察时,却发现照片上看到的是两个有鼻子有眼有嘴相互对望着的人。他们只露出个半张侧面,两张侧面脸部都是黑色的,中间是白色的,这样更加凸出了两张脸形。原先看见的(next88)杯口处成了两个人的额头,握手处成了两个鼻子和嘴巴对立的空间,底部则成了两个下巴。在观察中我还发现,把头靠近照片时会看见两个人头合在了一起成了个四不象。一张简单的照片居然都有这么多变化,这张远看像杯子近看像人头的照片真是新奇。

这么新奇有趣的照片是不是勾起了你们的兴趣?怎么样,要不要来看一下这张杯子和人头互换的照片?

【篇二:行走在美好之中】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吟诵着这些苍劲有力的诗句,一部集历史、人文、军事的画卷向我展开。徜徉在这一片美好中,我不禁深深陶醉……

在古诗词的海洋中遨游,我最喜欢的当属边塞诗。可能有人会问:“边塞诗尽是一些打打杀杀的东西,有什么美好的?”其实并不尽然。边塞诗有着一种别样的美,值得我们深思体会。

边塞诗的崇高意境之美让我陶醉。它们有“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悲壮苍凉,有着“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的紧张刺激,更有“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壮志,笔法铿锵有力,读来让人荡气回肠,永生难忘。

边塞诗英雄气概之美让我热血沸腾。在这一帧帧边疆生活、戎马生涯的老照片中,我最喜欢的当属岳飞的《满江红》。从小,岳飞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为他的壮志难酬泫然泣下,为他的奋勇杀敌热血沸腾,更为他的精忠报国感动至深。他的《满江红》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为国抗敌杀敌报国的不改忠心。

边塞诗的壮志豪情之美使我感到荡气回肠。每天晚上必定拜读的《新民晚报》“夜光杯”的名字便出自唐代王贵的《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古人言,葡萄酒性柔,铮铮男儿喝来难免有失豪迈,然而装在夜光杯里的葡萄酒,颜色变得血红,如同喝血一般。这大概就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来历吧!

在阅读边塞诗的过程中,我们同时也可以了解到许多历史知识,培养我们的人文素养。《满江红》中的“靖康耻”就用了典故。对于一心报国的岳飞来说,北宋的灭亡、南宋的软弱对他而言无异于是奇耻大辱。臣子恨,何时才能灭呢?因此,光复祖国成为了他最大的心愿,所以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一起朝天阙吧!

合上书册,岳飞在我心中的形象却越发崇高了起来。我想,他的精神,他的美好将永远陪伴在我身旁。在阅读边塞诗的过程中,我受益匪浅。

时间将会冲淡一切,无论是人们想遗忘的,还是想珍藏的。而永远抹不去的,是她为我们点亮的光。行走在美好之中,行走在边塞诗的波澜壮阔中,行走在爱国英雄们的豪情壮志中,行走在——

一切又一切无边的美好之中。

【篇三:幸福的味道】

天气闷热。

我坐在公车上,看着窗外的人们,他们一个一个像树一样在站台上一动不动的样子。

公车像是也感觉到了烦闷的天气,缓缓地驶入车站。人们一下子都挤到了门口赶着上车。突然,我看见一只满是皱纹的手扶着门把手,是一个干瘦的老汉,他用自己的身子挡住其他人,等着一个老太太上车。老汉用他那淡薄矮小的身子撑起老太太的一片天空,一路护着老太太上了车。上车后,老汉又飞快地抢上一步,将一个窗边的座位让老太太坐下,还用自己的身子护着老太太,好让她有点空间。窗外的阳光照进来,他那件老汉衫已经湿了一大片。其实,公车后面的座位还很多,但他没有离开老太太,是舍不得这几分钟的离别?是放心不下老伴羸弱的身子?不知是什么力量,促使着老汉即使拖着疲惫的身子也要护着他的老伴。

忽然,一个急刹车,老汉的身子向前一倾,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站稳后,转头一咧嘴,对老太太说:我没事儿。老太太望着老汉也婉儿一笑,说:那就好。

那时,阳光透过玻璃,带着绿荫,带着时光的印记,照在老太太的身上,将这一刻定格。时光在倒流,到几十年前的这一刻,年轻的她望着年轻的他,他的心紧贴着她的心,发梢连着发丝。

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把一些沉重而又繁琐的东西定义为幸福。我认为幸福不就是这一刻吗?霎时涌现上来的瞬间吗?

幸福不像电视剧中的烛光美酒夜光杯,而是生活日常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但这就是幸福,幸福就是现在。

幸福的味道简单而又平淡,飘渺而又实在,幸福穿过时光,穿过次元,无时无刻存在着,这样的幸福,足矣。

【篇四:知识大比拼】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对吗?”“太好了!我们赢定了。”“对了,对了,没有错。”一场激烈的知识战争正在作文课上拉开了帷幕。

对方组的马淋艳自信地走上了讲台,尽管她扎着两个麻花辫,眼睛一闪一闪地像在告诉我们,“我一定会为我们对争光的。”当她一转头,看了一遍题目,用手拍了拍头,眉毛一周皱说:“我一定可以的,加油!马淋艳。”她的队友一脸焦急,脸红得像火山要爆发一样“我选择B《水浒传》。”“确定吗?”“我十分确定。”“对不对,同学们?”“哈哈!错了,错了,我们组赢定了,你们还是早一点点束毛待毙吧!我们还不会让你们输的太惨!”这时马淋艳低着头向着自己的座位走去,她的队友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同时我们也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们不用那么急了,着急赢那么一次了。

终于轮到我们队了,我们派出了语文的小学渣——小明。我们可都是实力高手呀!但是我对他不抱任何的希望,不过没有关系,反正我们分多的是,扣了他一分都没有关系,我们加不加,扣不扣都是一个字“胜”,所以我们对小明不报什么太大的希望了。

小明看了看题目十分勉强,因为他长的黑黑的,高高的个子,粗胳膊粗腿的,一定不可能对。可是他扭转了不可能的现实,他居然答对了!我们发出了一阵欢呼声和掌声。小明默默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我们心里面都觉得不可思议。

终于到我了,我心里想“我会不会对呢?会不会为我们组争光呢?不过像我这种学霸一定没有问题,谁让我是王瑛琦呢!”我一看这个题目也没有那么的难嘛。“我选择B”“答对了”当我听到这个字时我不知有多开心和激动了。因为我是学霸,哈哈!

这场比赛结束了,我看了看分数,太好了!我们竟然双胜了!我特别的开心!

【篇五:茶酒人生】

老祖宗留下来的“饮”、“品”文化,恐怕是在茶、酒这两样上表现的最为淋漓尽致了。

论酒,它几乎是同中华文明一起诞生的。相传最古老的酒就是仪狄为大禹而造的酒,大禹饮后连声称好,从此,酒文化弘扬开来……

酒易饮,凡夫俗子谁都能饮,大都也都会喝。酒是用来壮胆的,武松,十八碗也过景阳岗,是靠他添一身虎胆;酒是用来消愁的,古往今来的迁客骚人,壮志难酬,常常“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武侠小说里的英雄豪杰,常常以酒会友,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尽显一身豪气。因此可以说,人们喝酒,目的通常不会那么单纯。

关于这一点,历史可以证明: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可谓是喝酒的至高水平,历代皇帝最头疼的问题,他仅用一杯酒就解决了;汉高祖刘邦赴的鸿门宴,把盛宴谈间激流暗涌,写下了楚汉相争精彩的一笔。酒,用在政治上,便不再是喝了,至少不再是其原有的质朴与单纯。至于酒常与王侯将相扯上了关系,或许是因为就的豪气很适合统治的霸气雄心吧!

相比之下,茶就显得简单清雅多了。我始终觉得,会喝酒的人,不一定是为了喝酒而去喝酒的;会喝茶的人,不一定是为了喝茶而去喝茶的。喝茶有很多讲究,饮茶之风,起源于中国,千百年来逐渐发展成了一门学问——茶艺。

《红楼梦》中妙玉泡的茶,用的是陈年梅花上的雪水,其空灵悠远又岂是一般的水所能比得了的。再看妙玉说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即是饮牛饮骡了。”茶真是与俗无缘了。

除茶与饮茶本身之外,喝茶的时候的意境也是必不可少的。周作人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下,清泉绿茶,用清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喝茶要心止如水,无欲无求才好。捧一盏清茶,青绿摇曳,茶香袅袅,心便随着那舒展的茶叶缓缓沉入杯底。茶真是超凡脱俗的隐士。这或许就是古人的处世哲理吧,清心寡欲远离尘嚣。然而,以今天的眼光看来,未免有点消极。

于是,我又把视线转向了酒——它果真只是浓烈落俗的吗?我很喜欢“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意境奇趣,不逊于周作人笔下的茶事。都说茶是灵性之物,其实,酒更能激发了多少文人墨客的灵感——“竹林七贤”中的人,他们才高八斗,嗜酒如命;“诗仙”李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其豪迈的想象,很大一部分是酒所赐予的。

看来,酒也不乏其高雅的一面,甚至是醉酒之态——湘云醉酒,是醉卧于芍药荫,那是千金小姐的娇憨之态;李白醉酒,是醉倒在翰林院,是一代诗仙的桀骜之态。

文人爱酒,武夫亦爱酒。武林中人以酒会友,豪气如云,不过是匹夫之勇,只有把酒在疆场吟唱时,才能真正体现出其豪放雄壮的脾气。“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据说,葡萄美酒倒入夜光杯中,酒色与鲜血无异,饮酒如饮血,这不由得令人想起了岳飞的词:“壮志饥餐胡虏肉,谈笑渴饮匈奴血”,中华男儿的方刚血气与壮志豪情在饮酒中一览全无。

茶,是遗落凡间的精灵,它的高雅与脱俗,只有少数人才能品味得到;酒却是豪爽之物,宜喝宜品,可以说是雅俗共赏。这两者都延续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然而,它们又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处世之道——清心寡欲和豪情万丈,平平淡淡或轰轰烈烈。

我,到底应该选择哪一种呢?我思索着。闲暇时,泡一杯清茶,静坐窗前,看雁过留痕,云卷云舒;忙碌时,饮一杯烈酒,奋起万丈豪情,去迎接生活的挑战。静如茶般淡雅,动如酒般浓烈,或许这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吧!

【篇六:几回回梦里回长安】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梦里的长安,盛世繁华;梦里的长安,诗词鼎盛;梦里的长安,币种别致。

——题记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正当我闭目回味诗中的美好画面时,猛地睁开眼睛,奇迹发生了,我居然真的回到了唐朝,我的眼前不再是西安,而是唐朝都城——长安。

一直以来,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唐朝。今天我真的可以近距离地看一看了。没等我回过神来,就听不远处传来一阵喧闹声,原来是一群人正骑着马在打马球呢。哦,原来这就是长安城最盛行的体育运动呀!这和我们学校的足球联赛可真是不一样,那叫一个威武帅气!

经过马球场,我来到了一个集市,叫卖声四起,好不热闹。我仔细一看,有卖茶的,有卖书画的,竟然还有卖唐三彩的!我赶紧走上前去,只见唐三彩真的像我在书上看到的那样——一个棕色的骆驼,背上驮着一个人。奇怪的是,这个人穿着袍子,带着尖尖的帽子,蓄着浓密的胡子,和我们国家的人一点都不一样。我正纳闷,忽然看到旁边站着一个商人,和唐三彩上的小人造型一模一样。走上前去,我不假思索地问他是哪里人,他告诉我他是波斯人,是专门经过丝绸之路来到长安的。而今在这里做点小买卖,因为唐朝的丝绸每次运到他们的国家大食,都特别受欢迎,所以他每年都要来这里。当我眼神一瞥时,看到他的钱袋里装满了波斯银币,心想:看来他可真是赚翻了呢!

紧挨着他的是个东罗马人。这人给我看了他们东罗马的金币,真是有趣。这时,才意识到长安的市场竟然流通着这么多种钱币,当然我见到最多的还是“开元通宝”,这让我推断出了我来到的正是“开元盛世”——唐朝最鼎盛的时期。我抬眼望去,人们身穿绫罗绸缎,看起来非常得有礼貌,也非常绅士。好像再向我们宣告着,他们的国家是目前世界最兴盛的国家呢。

正当我激动的时候,忽然有一股大风吹来,我再一次睁开了眼。原来是夏日的晚风吹醒了我,而不是长安的大国之风……呵呵!罢了罢了,不管是不是梦,我依然为我能在西安这座十三朝古城而感到开心无比。因为这里有我“梦中”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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