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抄手的作文

【篇一:吃肉大王】

我们班上有一个吃肉大王,不管是鸡肉、猪肉、牛肉还是羊肉,只要遇到他了,就会被他吃得精光。他,就是袁浩裕。

袁浩裕长着一个大大的脑袋,一双小小的眼睛闪闪发光,一头短发又油亮又光滑,一个鼻子直喘粗气,圆圆的脸蛋红彤彤的,十只胖胖的手指不太灵活的动着,圆滚滚的肚皮和胖胖的身体使他的形象更加突出。

今天的晚餐是吃抄手,袁浩裕选了一碗肉最多的就开始西里呼噜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儿肉没啦,只见碗里剩下抄手的面皮和菠菜,这两样儿他可不爱吃。哟,又接着一碗下肚了!他舔舔嘴很是遗憾的说:“要是抄手只有肉就好了!”一旁的易老师一听呵呵乐了:“你天天吃肉长得那么胖,看你以后会长成什么样?”我也说:“你长了多少斤了?现在你都没有我们跑得快了。”袁浩裕吐吐舌头没再说话了,只是摸了摸他那圆滚滚的肚皮,继续埋头吃肉。

还有一次,学校用餐时间,一阵阵饭菜香飘来,引得袁浩裕顺着香味就颠颠的跑去了。哇,一锅牛肉!瞧,他的口水都要滴进锅里去了。只见他拿起勺子伸进牛肉汤锅里一蘸一提,舌头一卷就把蘸了汤汁的勺子舔了个遍,眼睛一眯,那滋味可把他美得呀!接着他就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牛肉,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这锅牛肉就被他吃得精光了。这时,同学们出来了,看到只剩下汤汤水水的锅都生气极了。

你们说,袁浩裕是不是一个吃肉大王?

【篇二:馄饨】

此物只应天上有?大街小巷香满城。

——题记

食后唇齿留香,此乃何物?当我的世界开始迷茫,模糊记得似乎是云吞的香。在四川,云吞又名抄手。据民间说法,它的样子颇似人们在冬季为避寒将两手抄在怀中的形象,故称抄手,馄饨乃其学名,是汉朝之时而起。相传汉朝时,北方匈奴经常骚扰边疆,百姓不得安宁。当时匈奴部落中有浑氏和屯氏两个首领,十分凶残,百姓恨之入骨,于是用肉馅包成角儿,取“浑”“沌”之音,命名为“馄饨”。因那日冬至,馄饨得以流传。

馄饨种类繁多,我唯爱长人馄饨。此乃温州传统名小吃。源于1930年左右,乐清人陈立标来温州经营馄饨担,沿街叫卖。抗战胜利后,市区解放北路五马街口形成金纱市场。为了适应这种需要,馄饨担便固定下来,摆在铁井栏口经营。陈立标的馄饨制作精细,馄饨皮很薄,用碱适当,馅肉是新鲜瘦肉。配料更讲究,有紫菜、蛋丝、肉松、浸酒虾米,尤其是汤清见底,受人欢迎。由于陈立标个子很高,人们都称他的馄饨为“长人馄饨”。这种馄饨汤清味鲜,皮薄如纸,状如云朵,美味爽口,客人食后赞不绝口。

普通的馄饨皮是边长约6cm的正方形,或顶边长约5cm,底边长约7cm的等腰梯形,皮较薄,煮后有透明感。煮熟馄饨费时较短,不像水饺须经“三沉三浮”,重汤料。西汉扬雄的《方言》称“饼谓之饨”。可见,馄饨乃饼的一种。

馄饨香气扑鼻,肉香四溢,让人垂涎欲滴。一个个白白胖胖的“娃娃”,在汤料里忽沉忽浮,袅袅炊烟,平添了种神秘感。如同吹弹可破的少女肌肤。那特制的肉馅,似乎带着妈妈的味道。时光变迁,手工馄饨渐行渐远,因妈妈事务繁忙,我渐渐忘了她做的长人馄饨的味道,只依稀记得香软可口。那爱的味道似乎已经被遗失了太久太久,久到让我再也无法想起。蓦然回首,是那么怀念与熟悉。

那飘满了我一整个童年的馄饨香,今夕何夕,你是否只能出现在我的梦中?妈妈,我想吃馄饨了。

【篇三:什么不能缺席】

一盘一碗一筷子而已。

上方下圆,七寸六分的一双竹筷,会伴随从早到晚,日日夜夜的一点馋意。

沐浴清晨露气,一碗抄手上桌。

往外冒着腾腾的热气,只一搅筷,那些个白生生的抄手便被红油染上色彩,在瓷碗中四散沉浮,星星点点的葱花有一瞬坠下碗底,片刻后又飘起,如浮萍,雾气升腾,氤氲正惺松的眼中,明亮的风里。

薄薄一层盖在面汤上的红油,被执起的木筷搅散,夹起一个抄手,筷子在微红的面皮外留下浅浅印痕,入喉轻咬,皮肉便皆碎,又浸出些汤汁来,挟着些辛辣,夹着些葱花。

筷子夹着清晨的红油抄手,食景之美,描摹出浅浅的轮廓。

迎接正午阳光,一盘土豆烧排骨入眼。

土豆完全溶在了酱汁里,外表泛着灯光交杂暖黄色的光,淀粉质完全脱离下来和着汁温柔地包裹着排骨、菱角、陈皮在其中若隐若现,散发出一种香料的清新,肉质的软糯。

右手拿筷,食指与无名指配合下开合的筷子夹起欲溶的土豆,脆弱的土豆在挤压下裂开,露出白色的内面,掉落在白色的米饭上,油汁渗入米饭内,用竹筷把土豆和米饭一齐刨入嘴里,细细密密地征服了味觉,好像正午明媚的阳光都开了花。

筷子刨着正午的排骨土豆,食景之美,描绘出淡淡的色彩。

再待傍晚夕阳,一口火锅冒泡。

深红发亮的汤底上面浮着一层花椒,蒸腾出雾气,火锅的筷子稍长一些,像长臂猿的手,在大口径的锅里捞一片深褐色的肉片轻而易举。

肉上面还沾着火锅底料的辣椒,筷子上有红油顺着笔直的杆从筷尖滴落在肉片上,还未凝固的红油沿着肉的纹理慢慢滑落,散发出麻辣的气味。

筷子夹着晚上的肉片,食景之美,勾勒出细细的线条。

这样,平凡的吃食亦可回味,食景之美,可用粗简的食材做出,而不在于盛筵之丰丽,乾隆的“金镶白玉板”“红鹭鸶绿鹦哥”是,我的抄手、土豆排骨、火锅亦是。

只是执一双筷子,就可以看见食景之美的一整个春天。筷子,从来都不会在一日三餐,食景之美中缺席。

后来的每一天,想到筷子不会缺席,这种馋意带来的雀跃,不上眉头,却上心头。

【篇四:神奇的“抄手”】

我喜欢写字,但是必须是工整的楷书。一提到速度问题,一切就完蛋了。

为了解决一些抄写困难的问题,爸爸提出一个可行的方案,在我考试的成绩他认为满意的情况下,送我一个神奇的“抄手”。

“抄手”一定是有个人替我来完成一些繁琐的抄写任务。我爽快的答应了爸爸的要求。不是吹牛,大考,小考,我的成绩不能次次第一,但是,没有出过班级的前5名。终于在期末考试的时候,以班级第一的成绩给爸爸一个实现诺言的机会。

我拿着考试的卷纸回家的时候,爸爸看了看,为难的说:“有点难度,因为我请抄手的费用还没有凑够”。我一看爸爸要反悔,就坚决地对他说:“大人不许骗小孩!”

第二天晚下,只见爸爸还没进门就大喊:“快来帮忙,想累死我吗?快点开门!”爸爸的声音有点奇怪,我三步并作两步,到了门外,只见爸爸手里捧着一个大纸盒箱,什么东西呢?我的抄手在哪里呢?我疑惑之间,只见爸爸手脚麻利的打开了纸盒箱,一个四方形黑色的机器摆在我面前。爸爸得意的说:“看,它的神奇之处大着呢!”

我按照爸爸的吩咐,把写完的一篇文稿,启动相应的程序,不到半分钟,完活!稿子打印出来了。

太神奇了,爸爸送我的“抄手”。以后我可以帮助老师来打印一些档案,也可以把自己喜欢的文字打印装订起来,留作积累。

啊!我爱你,神奇的“抄手”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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