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被分割的阅读】
近年,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让传统的书本慢慢地从人们眼中销声匿迹,出现了一种新的网络名词“碎片化”阅读,这是基于互联网普及的必然结果。有些人认为这是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时间上的不足,然而,就我而言,这未必是有益的。随着这种阅读方式“普及率”越来越高。类似“碎片化阅读导致人们缺少思考”、“浅阅读盛行”等话题一再被提及。
“碎片化”阅读虽泛却而不精。在工作生活中抽出点滴时间来读一本书的人寥寥无几,而取而代之的是诸多小文章,这些文章推出的速度及快,而且大多是围绕最近的一个热点进行。为了更好地迎合读者的需求,往往丧失了客观性,并且随着话题在人们眼中的冷淡而消失在新话题的文章中。“仅次于选择好友,就是选择好书”考尔德这么说过。碎片一样的文章虽然能在有限的时间里丰富视野,开阔眼界,但是只不过如浮点一般一瞬而过,能记住多少呢?文章的措辞暂且不论,甚至有的还有错别字,读完了,就像一个坏朋友,在不知不觉中侵蚀你的思想,到最后彻底丧失了判断好坏的价值观。
“书到用时方恨少”而这种阅读方式真能改变吗?有人认为多读“廉价”的文章能一数量上的优势来填补知识的空缺,但是果真如此吗?就像满屋子的西装,平时好像总是自豪地看着,待用到的时候才发现每一件都是粗糙不堪。那些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浅显而又单一,所以很多人为了省去阅读书的时间而去读一些零碎的杂文,事实上他们正在残忍地浪费时间。广而不深就似一栋大楼,外表庞大而地基不牢,风吹过便全盘皆输。在许多网站上,可以发现许多声称几分钟就可以读完一段历史,难道如此悠长的岁月是仅仅只用几句话一概而过的吗?正是因为觉察到自身的缺陷才会激励我们去学习,并苦心钻研,没有了一鼓作气的攻点,就会像一盘散沙,进而无成。
随着互联网让通讯方式大大改变,又催生出一个问题,很多年轻人只追求新潮的网络小说。时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大多章节短小,便于在零碎的时间中阅读,许多更是成为女性追捧的对象。拥有各种五彩封面,精致排版和所谓好评的故事的确很吸引眼球,可这些网络小说究竟“贵”在何处?古人云:读书读一不读二。而这些小说只不过都是一些为了满足“潮流”风尚而仓促赶制的。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种读着消磨时间的心态而读书,如此读书更不可取。在千篇一律的爱情、战争故事下,我们的认知以及文化的传承都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那么,能否用各类的拼图碎片拼成一起成为你的兴趣?如果读什么是“我的兴趣”都不知道了,那就是徒劳无功。兴趣和快乐是成功的关键,选择合适的兴趣也至关重要。然而眼花缭乱的资源让人无从着手,漫无目的。这便免不了走马观花的粗略一读,刚对一件事物或一个方面有了有了兴趣的火花,而另一条“感兴趣的”文章的出现就像在上面浇了一杯水,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
海德格尔曾经叹息:“词语破碎处,无物之存在。”我们的生活被无情的利刃分割,碎片化了的阅读,碎片化的时间让甚至让我们的思想也成为了碎片。可终归有办法让破碎了的我们重新组合完整,放慢脚步吧!在空暇时间静读一本好书,享受真正的阅读,享受真正的人生。
【篇二:互联网的碎片化,这个小众又大众的时代】
互联网,于1969年诞生以来,如同划破天际的一道闪电般,从星星之火燎原蔓延至全球各地。如今,地球便像是在网络与网络之间所紧密串联的庞大网络的笼罩之下,高速运转起来了。我们将信息输入网络的同时,大量信息也从世界各地传输回馈给我们形成了某种“信息链”。我们便可以通过互联网,从中获取源远流长、延绵不断的资源,这无疑就是信息碎片化的过程,是社会发展的证明,无法逃避、不可避免的。
随着互联网的大为发展,利弊也渐渐从中显露出来。人们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而丰富多彩的互联网大大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滔滔不竭的段子新闻如潮水般涌进我们的大脑,人们开始无目的地大肆搜寻新鲜事物,所谓新鲜,也不过是博人眼球的文章罢了。有些媒体就借助这个机会撰写过于精简的文章,使文章与大众产生共鸣,吸引更多的人们,增加点击率,殊不知这给人们带来多大的危害。新闻中整个事件的经过不是通过一言两语就能够表达清楚的,从中有太多的误导性,即便可能新闻中的内容可能与事实完全不符,颠倒黑白也无人知晓,断章取义造成了阅读的碎片化。人们翻阅碎片化的文章往往也就是翻番阅览了之,也不去深究事实,就此作罢。以为自己掌握了许多,却不知其中有多少的真真假假,又有多少真正映入脑海中了呢?本意是为了扩充知识面,却因种种不良因素导致刷手机成瘾,机械化地一刷再刷,并无任何目的,自然也就收获不到其中真正蕴含着的精华。阅读方式渐渐低层面化,“速读”成为了普遍阅读方式。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人的心境逐渐浮躁,无法静心读书的原因。阅读方式发生改变,即使强迫自己放下手机,换回纸质书,也是读不进的。专注力下降,往往会觉得烦躁无味,时不时想拿起手机看看。许多人认为手机导致了生活的碎片化,其实不然,如果真正投入专注思考学习,我相信手机以及其他任何诱惑是完全无法打扰到本身的。为了抵制这个恶性循环,我建议大家应有目的地“刷屏”,融入这个时代,让无目的地翻阅集中凝聚,按照理想的结果方向前行,针对需求,细化目标,达成结果。这样或许可以增强我们的自控力。
对于抓紧一切时间刷屏的人们,这个建议也应该能够帮助大家重新利用碎片化时间。在这个碎片化时代,人们开始注重起碎片化时间的利用,鼓吹利用碎片化时间来学习。比如,一天抓紧十分钟翻阅书中的一个片段,一年就能多看好几本书等等。可人们并没有注意到,书是有整体性的,每一个小片段或许都不止表面文字那么简单,有可能是承接了前文的某点,又可能是为后文的某处做了一个小铺垫。将完整的内容拆开碎片化便是缺少了原本的韵味与乐趣了。而如今,人们更是抓紧所有碎片化时间疯狂学习——穿衣洗漱、饭前饭后、上下班甚至过马路时。我们不断挑战自己,好似成为了一个杂技演员,使大脑的思维在一件又一件事情中来回穿梭,很刺激没错,但科学研究表明目前人类的大脑并没有进化到能够一心二用的程度,我们以为自己是专业的,事实只不过是业余杂技罢了,随时有可能失误。这种一心二用的疯狂学习的后果就是没有很大的收获。经常是“废寝忘食”的学习,实际掌握的知识却寥寥无几。可见,合理利用碎片化时间同样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尝试巩固以前收藏过,阅读过的内容重新阅览或听过,在已有的笔记与印象上加深思考与记忆。也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集中思想也无妨,收集发现一些好文章是更棒的选择。
如今,在这个碎片化的时代,人们开始注重碎片化的生活,小众的生活。从古时的集市到现代化商铺,再到如今的淘宝,可谓是大众到小众的过程,社会发展的历程。如今的互联网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会带来更多不良的影响吗?有很多人质疑,碎片化生活只不过是让碎片化碎片生活罢了。人们因为科技的变迁而转变成为低头族,减少手机的使用并不忘初心才是正策。科技本身无罪,却要为人类的自控力不足来背锅。而所谓初心,何尝不是传统。这不就是呼吁大家守旧并不接受新时代吗?很多传统文化在流逝的同时又何尝不以一种新的方式凝聚起来了呢?比如戏剧,过去的人们热衷于聚在一起观赏戏曲,随[着时代碎片化小众化,人们不再相聚一堂,但来自全球各地的戏剧爱好者仍可以在网络上探讨、议论,如同碎片凝聚在了一起似的,这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大众。即便戏剧爱好者的人数大不如从前,不再广为人知,只要加强宣传,让戏剧重新走入人们的生活中去,把戏剧当作精神层面的文化去学习、去热爱,那么文化本身的内涵仍在,精华仍不改。
传统大势已去,我们如今生活在的这个时代也许有种种不良因素,但我们不应因为互联网的碎片化生活中的带来的副作用而逃避,减少使用手机,而是要去思考如何去克服这些困难,如何正确使用手机。这是社会发展必然要度过的难关。一味地躲避退缩才会使我们真正的退化,只有适应并紧随时代的发展才不会被历史淘汰。
写到这里心中释然,互联网的碎片化时代看似散乱无章,实则通过每个细小碎片有序串联成整个世界。
【篇三:论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可以说是人类了解精神世界的最佳对象,它作为一种物质而存在,却能给我们的思想、思维、认识、认知带来巨大的改变,是我们在人生成长的过程中不可或缺或者说是不可替代的。那么回想一下我们这些年读书的种种情况,我不禁要发问,我们会读书吗?
读书不只是一项人类社会的普通活动,它更是一门艺术,因为书作为知识的一个载体,它只是一个单纯的客观存在,但人类去读书,这就成为了一种主观能动的行为,所以读书不能只是很枯燥的去读,一定要带着你的思想进入到书本构建的世界中去,即有思考地、有思维地、辩证地读书,才是使读书这一行为变得有意义的方式方法。国学大师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就是在教我们如何去读书。“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说的是读书首先要博览群书,读遍世间所能读之书,看尽世间所言之事,开阔眼界,做到读书多;“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说的是读书达到一定的数量以后,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不禁要去探索书中所讲之事,所讲之理的深层奥秘,读书是为了丰富自己的知识,陶冶自己的情操,所以我们在读书时让自己的思绪融入书籍中去,带着思想去读书,去思考,将所言之事与现实社会去比较,就会有所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也是我所追求的读书境界,当博览群书并且做到有所思地辩证地去读书后,你会慢慢发现阅读已经不单单是停留在书本里了,书海中所蕴藏的深邃的知识和道理已经通过一本本书和一次次思考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原来一切都是道法自然,就像《大学》中所说的:“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我们已经能够通过读书去体悟自然的规律,并顺应于此“从心所欲不逾矩”。
就像上段所说的,要想达到第三境界绝非易事,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实现它的一小部分,这就要求读书要有选择性地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读好书。书山书海之所以谓之书山书海,说明书这种知识的媒介存在数量相当的多,但是不是所有书都值得去读,也不是所有出版出来的书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书。就拿外国名著《鲁滨逊漂流记》来说,赞扬的是充满冒险精神和开拓精神的“鲁冰逊们”,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则冒险和求生故事的背后,似乎充斥着英国早期殖民主义的思想,“星期五”对主人鲁冰逊忠心耿耿,他实际上已经被鲁冰逊所征服,这本书是在西方资本主义殖民扩张时期产生的名著,它宣扬冒险主义和殖民精神也就不足为奇,但在当代平等自由的文明社会背景下就要有所取有所不取,这时候看书的角度就决定了一本书的好与坏。读好书其实就是在做选择,选择符合时代发展洪流的书中观点,摒弃被时代和历史淘汰的糟粕,才是解答这道选择题的答案。
最后要说的是阅读方式,现代社会随着手机、电脑、iPad走进千家万户,电子书所带来的电子阅读已然成为大部分人的首选阅读方式,这种方式使得书变得如同快餐一般变得更易获取,更易被阅读,仿佛一夜之间,阅读变成了一种全民普及极高的文化行为。但事实的数据是,中国人每天的平均阅读量还不及同为亚洲人的韩国人的一半,日本人的十分之一,更枉谈和西方世界去比较了。那么电子媒介之于读书到底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在古代,书籍是很珍贵的物件,虽然有纸的发明和印刷术的完善,但大量发行成品书还是一件又费钱又费时又费力的事,一般贫苦人家甚至无法真正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籍,大部分都是靠抄书来获取更多的书籍和知识。虽说抄书同样费时费力,但这是一次你同书籍亲密接触的大好机会,通过对每一个文字的抄和阅,抄书人既是读者也是传承者,当你去体味书中每一个字所带来的活力,你将会更深刻地去了解到这本书传达给读者的一切精神内涵,这是一种对于文字和知识的虔诚态度。把一本纸质书籍捧在手里,你能够感受到一种文字的厚重感,当你去亲自打开一本书,翻过一页页或新或旧的书页时,那一行行文字和一缕缕书香所带来的文化感,这些都是电子书替代不了的。我并不是否定电子阅读这一方式,它的快捷、方便、庞大的信息量等等好处,都是对普及阅读有益的,我们需要的,只是能暂时抛开尘世的喧嚣,给自己一个去静静读一本好书的心境。
读书,是一门艺术,带着思考,揣着梦想去读一本好书,更是我们每个爱读书之人的毕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