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号称的作文

【篇一:邂逅】

偶尔在夜半奋笔疾书时,忽有一阵笛声入耳,我脑海里闪过电梯里偶然的相遇:男孩抱着长笛优雅又庄重地伫立,曾令我欣赏不已,而他不拿长笛的手摁下电梯键时,我开始期待来自楼上的声音。这一次,他的歌曲激励着我的笔尖,夜晚忽然如此美妙——一曲终了,余音袅袅,这时我会想,偶尔与陌生人有些许牵绊,是多么奇妙。尽管在初春的夜里,我是初识这缕声音,难道不会心存感激吗?

偶尔坐在楼下的特色餐厅——普通的座椅,还算可口的菜肴,之所以谓“特色”,是因为老板极力宣称并宣扬,他的菜不要味精。这时我会想,似乎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出“自我”,都有点儿不要的东西。隔壁的叔叔号称他找媳妇不要博士生,给我看牙的医生号称他不要病人的锦旗……谈文化的不要钱,做传销的“不要脸”,玩极限运动的“不要命”。如若不是这如此多的种种,世界上哪能有这么多的“个性化”呢?人与人之间,本来是极为相似的。

偶尔去乡村一趟游玩,看到形形色色的同龄人,漂亮的姑娘捧着老旧的书,浑身黑的男孩子依然在泥地里打滚。望着那姑娘渴求知识的双眼,我就知道:故乡总是留不住漂亮的孩子的。可这时我又会想,那整日整日重复着过的人们啊,难道真的什么也不懂么?或者说什么都想的人,也未必懂得多少呢。

偶尔回家看看爷爷,与他促膝长谈,也顺便蹭他一盏茶。爷爷讲的故事总是沧桑但有力,那明明是苦不堪言的日子啊!我常常为老人们有过的时代遭遇而感到惊心动魄,似乎每一位老人身上,都有过一次或大或小的,与生存做斗争的艰难路啊!爷爷现在与我这等幸福的小屁孩谈论起这些,早已不复当年的情感,或者说,早已不希翼我能领会到当时的痛苦。可这时我又会想,原来现在这样和平的时代中依然带着从前的伤口。对老人来讲,是经历,对时代来讲,也是经历。这经历尽管十分惨痛,但是为了迎接和平的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尽管只是听众,我也曾难以释怀,直到看见爷爷常喝的那一盏茶出现在我的书里——那茶叫作老曼娥,我只尝过一口,又苦又涩,极其难喝。书里说它:苦到了头,最美的时候,竟然是淡了,我想这茶,如你我,如生活。

偶尔闲来读一篇小说,男主是疯狂的“完全主义者”,他因为女主不够开心,不够符合与他一起“幸福生活的标准”,便以为女主毁了他的生活。我读来后背冒了冷汗,心想,与这样自我的,不懂爱的人朝夕相处,是多么可怜的一件事情啊。

因而又回想起自己,回想起每日与父母、与家人围炉而生的情形,心想:原来我是这样的幸福。

我们的一生中,可能只会认识百余人,但至少遇见上万人。人与人之间的每一丁点牵绊都值得感叹,当然,眼前的亲人、朋友,更值得好好爱惜。

这一天我不钓虾,东西也少吃。母亲很为难,没有法子想。到晚饭时候,外祖母也终于觉察了。

【篇二:谈读书】

屈指数来,结识书本已十二载有余,书本于我,既是良师又是益友,堪为至交。

从幼年时的格林安徒生到如今的川端康成,读的书在同龄人中也算不少的了。因此对于“读书”二字逐渐有了自己的认识,虽则浅薄,但不吐不快。

曾听说一言,知识即善。初闻不然,细较则尽然。只是这里的“知识”二字须作计较。虽然如今人们都将读书人称之为“知识分子”,但在我看来,知识并不全限于书本。有些人也许目不识丁,但秉性纯良,这至善的性情必是有人教授感化才能有的。有好的东西自己悟之,他人授之或书本习之皆是知识,而有识之士才能做到善其身而检其行。

学习知识的途径虽多,书本却是其中极其必要的。

读书须知宁精勿滥,当前有一批号称“90后作家”的网络写手,文章中既无大见地,又无好文笔,却能在校园中大行其道,奇也怪哉,我猜想个中缘由莫过于此类书制造的“肥皂泡”太吸引人,无病呻吟的作者们的白日美梦居然也能忽悠一批又一批的年青学子。难道现今的学生会空虚到相信着别人,连三岁小孩也骗不了的谎言来寻求自我安慰吗?此见闲书误人的一大表现。因此我说读书要慎,书本应为至交,岂能因其自误前程?

读书时应懂得思考。有些人看书纯当消遣,一本书只关注其情节发展,其它的全然不顾,殊不知有时这一漏是何等遗憾。如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其中的人物纠缠着实吸引人的眼球,但若因此忽略了其中对日常起居,游戏往来,社交礼仪等的详尽描写,岂不辜负了曹公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付出的心血。

读书要做到不偏激,兼收并蓄。中国文学的深刻细致,日本文学的隐晦清新,美国文学的热情现实,英国文学的优雅圆满,法国文学的浪漫忧伤,皆有可取之处,如能遍览,文章必大有进益。曾有人戏说“天下文人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此话太过,但仍有一定道理,唐朝大诗人杜甫曾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果能多阅读名家大作,从中学习,取彼之长,补己之短,将来就有机会在文坛上独树一帜,自成一家。

书读到一定的时候,又要学会选择——列位看官,听我此言必有疑问,何来前面说书应遍览如今却出此言?事实如此,读书有一个过程,在刚开始确应访览名家在心中细细比较,然后择其高成者悉心研究,才能形成鲜明观点见识,学海广博,若自始至终的泛泛而学,不可能有大成就,只有在集中后才能拼出一番作为,就拿本人来说,曾渴慕哲学的智慧,康德、尼采、叔本华等大家的著作借阅不少,最终觉得还是柏拉图高一等。虽然我于哲学是门外之人,而帕拉图的大作又号称千年来无人能懂,但由于他的某些观点让我深为敬服,因此心中也就推他第一了,虽如今尚不入门,但兴趣依然,有必学之,岂不比泛泛而自省力?

所以,如果书能读好,即使不得像先贤那样胸中泾谓分明,举笔字句珠玑,也能心明眼亮,不坠青云之志。

【篇三:驱蚊灯自述】

“大家好,我是驱蚊灯,我可不像成天挂在天花板上的吊灯一样。吊灯只能发光,我不但可以在黑暗中给大家供应一丝光明,还可以消灭那些可恶的害虫。”

“一到晚上,害虫们就开始蠢蠢欲动了,号称‘吸血鬼’的蚊子和号称‘清道夫’的苍蝇,开始在屋子里飞来飞去,发出‘嗡嗡’的声音,吵得主人难以入睡。

这时他们会看到一道美丽的光,被迷住了的害虫们,会不由自主的向那道光飞去。几分钟后,这群害虫就会魂归西天,命丧黄泉,尸体满地,主人就可以睡一个好觉了。第二天主人就可以精神饱满的去工作了。”

“尽管我这么有用,可是我的生活并不顺心如意,好动的小主人经常把我碰掉,所以我的身上会这里少一块,那里缺一块的。甚至还有更糟的,一到了秋末、寒冬这两个季节,我就会被丢弃到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呆上好长一段时间。

为了解闷,我只能和被丢弃的电器聊天,可这一点意思也没有。我想冲出去消灭害虫,可这个季节哪有害虫让我消灭呢?再说我也冲不出这个黑暗的地方,而且没有电大哥的帮助,我也发挥不了自己的作用,只有到了春天温暖的时候,主人才把我拿出这个黑暗无聊的地方,让我去发光发热,发挥自己的作用,去消灭害虫。

但是,我的面前又出现了一个强大的对手——杀虫剂。他的灭虫速度比我还快,只要他身体里的“血液”一喷,害虫就死掉了,但他还是被我淘汰掉了,因为他的“血液”气味太大,对人体有害,不如我没有气味,还能杀虫,非常安全。

“其实,大家也和我一样,为大众作出贡献就会得到欣赏。无论你的人生道路多么曲折,大家要和我一样去努力的奉献。

好了,不多说了,我要去杀虫了,有很多的害虫需要我消灭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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