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眼中的三毛】
这个冬天,我丢了巴金丢了曹雪芹,丢了韩寒丢了郭敬明,惟独让三毛闯进了我的心。——题记
我真的是非常喜欢三毛。
对她的仰慕已接近崇拜。
三毛的原名叫陈平,单纯好记。从翰林正对门的书架上瞥见它时,在夕阳余晖的最后一丝残留影子下,我付了钱,买下《梦里花落知多少》。然后使劲奔回家,说不清是为了减肥,又或者是其他什么某种让我兴奋的东西。
我归心似箭,到了家,拖鞋也顾不得套好就跳上窗台——看她在书中将那些温暖的句子。
说实话,三毛的故事并非有错综复杂的情结,但却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将生活印在纸上。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除非太卑鄙得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地写自己的事情。”可可爱的三毛虽然为此惊心过,却依然写着自己美好的现在又或者是过去。其实她完全不用担心,因为她写的不过是生活。
不过是些琐碎的生活小事,饺子、教室、石头……那些平静的语言在翻动陈年杂事的时候,掀起了我心中的滔天大浪——她写的实在是好,细腻的铅体字读着读着就让人人对着苍白墙壁憧憬起来。特别是她对文字的拿捏,让我无比地歆羡。她总是用那颗有生命的心脏与美好的形容词揉在一起,用原子笔写下美好得让人舍不得念出来的段落亦或是文章。
看着她在书里的素颜,我不管之前是如何地嫉妒她,在这一刻,我还是无法抑制地被她所吸引,她美得是那么真实,似笑未笑的的嘴角有一弯淡淡的弧度,她温柔如水的眼睛就像母亲一样。
我沉浸在她的温柔注视中,想知道她每天都在做些什么,想知道她对我的诱惑力到底在哪里。陈鲁豫说,三毛太清楚她自己的魅力了。的的确确,她不美,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她是那么得深不可测,那么的纤细、优雅与富有。在我十四岁的某一天,儿童与少年的分界点,就这样让三毛大大方方地看透了我,走进了我还没来得及布置的懵懂世界。
我知道,以我的阅历还不够资格去评论她。但是看着她在书中的照片,我的心不由地快活起来,她就像一个穿着便装的女神,用亲切的脸庞解答我对未来的无知,她仿佛用灵魂已逝的方式告诉我:人间到处有青山,何必刻意去计划将来的旅程呢?
我爱三毛,她成了我精神的一种灵魂物质,她在我的生活里根深蒂固,她把成长的意义与希望播种在我的生命当中,她把日复一日升起的太阳献给我,要我爱自己,就如同朝阳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