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那次玩的真开心】
【篇一:那天玩得真开心】
星期二,大圣老师和我们一起玩做反调的游戏,大家都很兴奋,而我却有一点害怕,我心里想:"怎么办呀!我可不想出丑呢。"王甜甜比我还更害怕,这时老师叫了几个同学上去,顺便也叫上了我和王甜甜。
我的心还在一直在怦怦跳,老师说了一下规则,说一个人蹲下,其他就要站起来。说完,我们就开始了。
老师说:"向右转。"我快速向左转,而王甜甜却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像一只慢吞吞的蜗牛,同学们都笑了。
老师又说:"蹲下!"同学们都纹丝不动的看着前面,只有王甜甜一屁股坐下去,同学们都笑了,我也在哈哈大笑,下面的同学都在大声说:"王甜甜淘汰,王甜甜淘汰!"王甜甜被他们吵生气了,不肯下去,最后被同学们硬拉下去的,不过,老师又加大难度了,不一会儿,我就淘汰了,最后,只剩下6名同学胜利了,全班都鼓起掌来。
今天我玩得真开心!
【篇二:那次玩的真开心】
周五上午,我,爸爸还有妈妈在阳光明媚的花园玩"石头剪刀布"的游戏。
我们在花园的小石桌上玩,爸爸负责当裁判,我和妈妈比拼。游戏规则是这样的,一个人当裁判,另外两个人进行PK,看谁先拿5分。赢方奖励玩,输方惩罚做家务。
游戏开始了,爸爸举起手,啪地一声,打出了响亮的响指,我和妈妈握着拳头,双目对视,响亮地喊出口令:"剪刀,石头,布!"妈妈胸有成竹地比出布的手势,在一旁像骄傲的母鸡似的扬起了头。我在一旁摆出剪刀,假装咔嚓咔嚓剪布。妈妈一回头,惊讶地说:"这就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吗?"爸爸在一旁小声地说:"比分1vs0!"
第二局,爸爸说:"这局谁赢了,谁得4分!"我一听,高兴极了,心想1+4=5,只要这局赢了,我就赢了!我和妈妈大喊:"石头,剪刀,布!"结果是这样的;石头和剪刀,我又赢了!我高兴地手舞足蹈。
"石头剪刀布"真好玩!
【篇三:丢手绢】
周日下午,我,大圣和同学们在玩丢手绢的游戏,我们玩得可开心了。
游戏规则是这样的:一个人来丢,他/她先要跑三圈,然后丢在某个同学的身上,那么这一个同学就要追到他/她身上的那一个人。如果追到了或没追到,输的人就要来表演一个节目。
大圣VS同学1
大圣老师先拿起手绢,跑了三圈,然后丢给了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呆住了一会,立马追起了老师,边追边想:"我不会放过你的!"果真,他追上了大圣老师,得意洋洋:"哈哈,追上了!"大圣老师皱着眉头,摆摆手,只好唱了一首歌,垂头丧气地夹着他的屁股回到了座位。
同学2VS同学3
一位同学又拿起手绢,狠狠地朝着另外一位同学丢去,"啪!"那位同学来追了。"哼,你追不到我!"余纲洋喊。结果,还真的没追到。同学们一起喊:"表演!表演!"那位同学最后只好表演了一个小技巧呢。
大圣VS同学4
只见大圣慢慢地站起来,拍了拍屁股,拿起了手绢,快速地转了三个圈,找到了一个小目标,直接丢到他背后,悄悄的溜走了。那位同学立刻反应过来,追起大圣,累得气喘吁吁,最终还没追到,无奈之下,只好背了一首古诗。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我们也该走了,这次的游戏真好玩!
【篇二:最难忘的伙伴】
六年时光转瞬即逝,小学生涯就要结束了,六年来,我记忆中有许多朋友、恩师,小伙伴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我的闺蜜——王甜甜。一头乌黑及腰的长发,一双明亮的眼睛,小巧的琼鼻,组成了最了解我的闺蜜。
认识她是在四年级的第一学期,有一次王老师在讲评作文时提到了她,并点名让她站起来,我循着声音看去,她正坐在第四组的一个小角落里,微微笑了一下,给人一种很淑女的感觉,刚好我也喜欢写作文,我们俩便以写作成为了好朋友,最后成了闺蜜。后来和她熟了后,发现我觉得她是一个淑女的观点完全错了,平时的她是一个不拘小节的快乐女孩,一有开心的事就会和我分享,记得就在这学期,我去找她玩,在路上,她告诉我今天她把她的同桌给“坑”了,她的同桌向她借一本《凤九卿》,她故意刁难他,让他必须在学校看,不能带回家,导致一本书一周都没有看完。她说完后,我们俩都笑了,我是毫不压抑的笑,而她则是嘴角微抿,勾起一个浅浅的笑,我们俩的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路人都忍不住回头看我们俩。
我们都是小书迷,她一买书就会借给我看,我也不例外,我有时遇到好书就会推荐给他看,比如外国名著啊,文艺小说之类的,他也常常给我推荐一些百科知识全书,我们常常会因为书看太多,一说话就会有共同语言,甚至连最想看的书都有可能一样,我妈妈就叫我们“书虫组合”,我们都不以为然,因为我们觉得读书是一种给灵魂的洗礼,没有了书,我们就会感觉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宝贝,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我的精神粮食,没有了书,我就陷入泥潭的人,毫无方向。”
六年转瞬即逝,我们很快就要步入初中,学习更多的知识,也许我们不再同一个班,不再一起上下学,不再一起探讨数学题,但我希望,我们的友谊永存,“书虫组合”永存,“闺蜜情”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