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如果世界上真有,我肯定会去喝了,谁不想长生不老呢?
当我还没翻开这本书时,妈妈对我说:“读读这本书,你会有不同的念头。”“不同的念头?”我带着好奇的心情仔细地读起来。
书里的塔克一家就因为无意中喝了能长生不老的泉水,发现自己从此不会变老了,是几岁,永远都是几岁,朋友们都以为他们被魔鬼附身,都离他们而去,他们只好住进深山,从此与世隔绝,只能过着不安稳、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日子。迈尔斯和杰西亲眼地看着他们的爱人慢慢地走远,心中不知有多难受。长生不老对于他们,那是一种世上最痛苦的折磨。
温妮是一个出生在较富裕的家庭里的女孩。她在炎热的夏天,认识了17岁的少年——杰西,并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而温妮没有选择永生,她做了一个平凡人,经历了生与死,拥有一个完美、完整的人生。杰西很多年后又回到温妮的家乡,他还是十七岁,而温妮,她活了78岁,已去世了。她的墓碑上写着:“亲爱的妻子,亲爱的妈妈,亲爱的奶奶,我们永远怀念您”。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生前和这么多爱她的人生活在一起,活在这么多人的怀念中。
读到这里,我再也不想长生不老了!我们有出生,就也有死亡。即便你真得喝了不老泉,除了让自己长生,又能怎样呢?就像在溪边一动不动的石头,毫无意义地生活着,更可怕的是,你会像迈尔斯和杰西一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离你而去,陪伴你的只有孤独和寂寞!
【篇二:如果我不是我】
很抱歉,我就要咬死你了,我是一匹孤独的野狼。
我的家就在狼群中,我们经常在森林中捕猎,我小时候就只能在妈妈身边呐喊助威,等风波平定了,再冲过去恶狠狠地咬掉一只腿。
现在,我已经可以跟妈妈一起咬、撕、踢了。有时,我们在森林里追捕一只兔子,我跟卡斯特一跃而上,前爪在兔子的白毛上撕扯,直到飞奔的兔子不再闪躲。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不要留恋,不要有同情心。这些教育使我们强壮,同时也残忍……
三岁时,我的戏耍方式也同样残酷。我们裹在一团撕咬,滚来滚去,这时你只要有一点胆怯,就会被咬死。五岁时,我们要独自挑战老虎、梅花鹿等生物,我的心怦怦直跳,涌出一股强烈的欲望,不是胆小,而是兴奋……
六岁时,我拥有了一颗勃勃的野心。狼王粤卡斯年迈极了,任由其他的狼你打我,我咬你,争夺王位。
我也加入了战斗。曾经的敌人迈尔斯趁我不注意扑了过来,他长长的爪子在我的肩上一擦,留下的血迹是如此红。我的头眨眼间转了过来,眼里流出愤怒的红色,牙齿张大了,向他的爪子狠狠地咬下去……迈尔斯惨叫着跌倒在地。没等我准备好就把爪子甩了过来,我没有办法攻击,只好闪到了一边,凉着牙在他身边打转,扑了过去,“嗷呜……”
我夺得了王位,望向天空,心想,狼的历史是多么血迹斑斑,我要带着大家,一起创造一个野狼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