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法律走进我心】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对,正是有法律条文的存在,才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美好。
警钟在黎明敲响,也敲醒了人们昏睡的心灵。无可否认,当代青少年的犯罪案件数正逐年上升,难道法律真的无法约束我们吗?
大家是否听说过一些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的惨剧?大家是否了解过犯罪分子被抓后的后悔心理?大家是否记得那些惩罚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文?你们都忘了,也许早就被压在你们心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大家是否天真的认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轻惩罚甚至免去刑罚?你错了,法律在人人面前一律平等,即使你还是孩童,你终要背上你应负的责任。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母亲出于关心对该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然而,孩子却不知悔改,心存不甘,动了歪念——趁母亲正在熟睡的时候狠心地把母亲砍死。可怜的孩子以为能为自己“报仇”,可最终依然难逃法网,走上了不归之路,流下痛恨的泪花……
一名中学生为了能按时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不惜违反交通规则,逆线行车。一位迎面而来的糊涂司机,因为车速较快而且没有看清前面的食物。车辆如一头慌乱的蛮牛,与少年相撞。少年的鲜花如彩雪般在空中飞舞,生命的歌谱却在此画上了句号,后悔已成了不可能的事……
事故的发生我们无法阻止,但我们却有能力预防它的发生。法律犹如我们的指明路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法律犹如房屋结构的框架,只有深层扎根,才能使我们的生命大厦越建越高。生命因法律而充实,国家因法律而强盛,社会因法律而稳定……法律造就我们美好的生活。
法律的海洋沉浸着广大人民的权利。让法律的歌调钻进人们的脑袋,让我们打开封闭的心扉,让法律走进我们心中!
【篇二:春日赏梅】
春天来了,小草从土里探出了小脑袋,杨柳吐出了新芽在微风中轻盈地摇摆,像一条条绿色的丝带。
今天,麦子老师带我们一起去城南大厦看梅花。早春的梅花,远看像一条粉红色的长龙,近看,有的含苞待放,羞涩的开着;有的争奇斗艳,似彩雪初降;还有的还没开,如同玉雕的圆球点缀在枝头。一朵朵梅花如同一只只美丽的蝴蝶栖息在梅枝上,像在迎接我们的到来。凑近时,泌人心脾的香气便扑面而来,是春姑娘在这些梅花身上酒了香水吗?
我好奇地问老师,梅花为什么开得这么早呀?老师说,梅花是报春花,梅花开了,意味着春天来了。老师问我,你知道“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诗的意思吗?我摇摇头。老师告诉我,这句诗寓意挨过寒冬季节的摧残与磨砺的梅花,才会发出醉人的幽香。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想拥有珍贵的品质或美好的才华需要不断地努力、勇敢地面对一次次挫折,才会实现自己的愿望。
快要走了,我摘了一枝梅花带回教室,一路上,我一直在想,梅花通过一个冬天的磨砺才有了沁人的幽香,学习上没有捷径,我们也只有克服一个个困难、挫折,才会实现我们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