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音乐的魅力】
我爱音乐,爱得疯狂!
每天早上,醒来会哼上一两句,走在路上也会哼一两句。只要有我在的地方,就会有音乐。
我每天都会听音乐,不管是摇滚的,经典的,复古的,流行的——只要是音乐,我就会听。
在学校,同学们很喜欢我唱歌,虽然唱得不咋地,不过还是很不错的了。
在我生气的时候,听首《差不多,先生》,便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在我忧愁的时候,听首《有何不可》,便会让我豁然开朗。
在我高兴的时候,听首《千方百计》,便让我懂得生活中有形形色色的人。
在我伤心的时候,听首《穷开心》,便让我立刻拥有好心情。
在我孤独的时候,许嵩的那首《河山大好》,让我知道,要出去走走,不要老窝在家里。
自从我家来了个新成员,我更爱音乐了。去年,我家添置了VCD之后,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我会用自己那普通的声音唱出一首首好歌。每当这个时候,妈妈总会说“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唱那么大声,耳朵都被你震聋了!”我不高兴地把声音调小了,妈妈看见我这表情,说道“你看看人家倪鹭多文静,人家在学校还是三好呢!哪会像你这样‘疯疯癲癲’的?!唱歌不是不好,也要有分寸啊!耳朵都被你震聋了!”
我爱唱歌,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从星期六的下午开始,我一个人戴着耳机,在音乐的世界里陶醉,任何事物都打扰不了我。
音乐啊,音乐,或许,我们生来就有这不解之缘吧!
有一次,远方的表姐,给我带来了许嵩的专辑回来,我乐地一蹦三尺高。我立刻把它放进了VCD,戴起耳机,细细欣赏。妈妈说:“你这孩子,收了姐姐的东西,还不说声谢谢。”姐姐很大方道“没关系,女孩子心中只有音乐,除了音乐还是音乐”,我一直听一直听,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妈妈上来取下我的耳机,对我说“你吃不吃饭?不吃就拉倒。”我醒来还想再听的,可是已经七点多了,只好恋恋不舍的关掉。
我之所以这么爱音乐,是因为许嵩的存在,我刚开始接触音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他是那些歌手中我最喜欢的一位。他的歌与众不同,永远有他自己的味道。别人怎么模仿都不像,他的声音与众不同,轻飘飘的,很自然,听着很舒服。
如果有时间玩电脑的话,我总是第一时间打开我的QQ音乐,看看谁出了新的专辑,发了新唱片,这些音乐是我想要知道的,我最关注的是许嵩,希望他能够给我们带来更好的视听享受。
我爱音乐,因为它会带给我快乐。
如果说生活是白纸的话,那么音乐就是色彩,让你的生活多姿多彩。
明天的路很遥远,前方是未知数,但音乐会一直陪我走到永远!
我爱音乐,爱得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