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侗家的作文

【篇一:小事不小】

【篇一:小事不小】

张思锐

戴上一顶草帽,横跨一个绿布袋,穿着一双破布鞋,口中总叼着一个烟斗,这个人就是我的外公,一个邮差员。

我的家乡在一个偏僻的大山里,没有电话,更没有网络,信件,成了山中的人们与外界的唯一联系。

每天外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送信。

这次回乡,出于好奇的我嚷着要让外公带我去送信,他便带我去了。天才蒙蒙亮,我们就出发了。先从半山坡走到山脚,那里有一个邮筒,外公拿出钥匙,打开邮筒,从里面取出信件,一封一封整理好,清点好数目,小心地装进他的绿布袋里,便往山上走。

走了几公里路,就到了第一户人家,没有邮箱,外公在门外大喊一声:“信来咯!”,然后将信往门缝下一塞,再次启程,向别家走去。到了中午,我早已筋疲力尽,于是我们找了一处坐下,刚坐下,外公便打开他的绿布袋,拿出剩余的信件,清点着。突然,他从地上蹦起来:“有封信不见了!”我不以为然:“不就是封信吗?丢了就丢了呗,这么小的事儿,慌什么?”外公着急地摇摇头:“怎能这样想?别看这事小,这信里万一有重要的东西呢?耽误了可怎么办?”

说完,外公顾不上管我,背上布袋,奔下山去。

我回家等着,到了下午,外公还没回来,天突然下起了雨,我不由得担心起外公来,便拿着伞,上山找外公。走了不久,就碰到了外公,他已经淋湿了,布鞋上沾满着泥,两手却捂着布袋,看到我来了,笑了笑:“信找到了,你看,都没湿呢。”我连忙把伞递给他,陪他一起送信。下山的时候,外公边走边说道:“你别以为送信这事小啊,可是每一封信里都装着他们的情谊啊。那封信今天没送到,没准就把事儿给耽误了呀。人家就是信你才把信给你的,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搞丢了呢?”

我不禁对自己刚才的话感到羞愧,我们总想要做成大事,却不知,把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做好更为不易。在我眼里,送信无非就是把信送到收件人手里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在外公眼中,每一封信里不仅装着对亲人满满的思念,更多的是邻里间对外公的信任,而那绿布袋肩负的是使命。

【篇二:小事不小】

张芃林

平凡的歌声却醉人,男女老少一齐唱着,唱着,唱出了侗家绵长的血脉……

数月前,我随父母来到了肇兴侗寨。停宿数日,每日清晨总隐约有歌声入耳。终于按耐不住。那日,随着那歌声将点点心思勾起,将我牵到了鼓楼下,不禁震惊——满是唱着歌的侗家人!皆身着侗服,团坐于楼中央。他们显然是注意到了我,热情地与我打招呼。问他们唱歌是否是这几日有活动,谁知,回应我的却是一句轻描淡写——

“这是小事,我们每天都这样!“

惊愕,且在一旁做个听众。一众姑娘唱起来了。细看那口型,不似美声歌唱家那般夸张,却只如家常闲谈,极其自然地,仿佛聊天的万千话语,都已融化在了动人的旋律间。这大约是血液中流淌的旋律吧!渐渐地,男低音伴着调子进来了。姑娘纳着鞋底老头喂着鸡,他们的生活,仿佛已经浸在了用音符碎片组成的巨大梦境,像是一条铺满了玻璃球的银河,熠熠生辉,闪烁着那祖辈代代相传的光辉。他们的歌谣,浸在婉转花香润在朦胧烟雨里,淳朴的唱词,缓缓吟轻轻唱,飘着侗寨的风中,飘在顿顿粗茶淡饭中,飘在每个侗家人的心里。他们,是生活的歌者。

曲终,人却未散。年长的族人站起,将方才的一番歌唱细细点评,手把手地教着晚辈们。他唱一句,众人接一句。那双眼眸像镀了一层金,闪烁着光芒,闪烁着希望。喑哑的嗓音,众人的歌喉,此起彼伏。那一派和声里,有嘹亮的女高音男低音,也有牙牙学语唇齿不清的童声,交织着,织出一个民族永不落幕的故事。目光澄澈,神情虔诚,仿佛,这每日的传唱并不是一件小事。长老的额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似纱如缕;孩童依偎在妈妈怀里,已无力再活蹦乱跳;但那句“累”却迟迟没有说出口,似乎每个人都格外享受这平凡生活里的一点不平凡时光——

原来,这件每天都进行的小事并不小!

一往一复,传的是歌词,是祖辈的智慧,是世世代代对侗族大歌的坚守与热爱。这,是侗家的魂!

我懂了。侧耳倾听,听一首民歌,听一个民族千百年的故事……

【篇二:青春在路上】

青春在路上,路上遇见风景,风景融入青春。

——题记

第一次知道“青春”时我才8岁,8岁的桂林,一抬头见便瞥见了侗家姑娘的身影,她们都是青春的年龄,不需要华丽的盛装,不用略施粉黛,只消我们一眼,就觑见了青春自然的美丽。眼不描而明,唇不点自红,款款来到你面前道一声安好,话起声落,两抹红晕泛上了脸颊。

这是一种未经任何雕琢的美,无关容颜与姿色,透着孩子的纯真和日益而近的成熟,任何经历过青春的人都拥有过,任何目睹青春的人都感叹过。

13岁的记忆里,我的江南,张英杰徐徐登场。8岁学戏,10岁登台,他习了武生,没有如人家那样的戏剧世家,“唱念做打”就凭着自己来。15岁的少年于是立志要名满大江南北,声盖名家“小叫天”。青春的梦想就此上路,每日的抬腿、举手、招架、把式贯穿了青春年少,终于锻就了来日舞台上的英雄武松。

人们更熟悉他喊出:“我叫盖叫天”时的壮志凌云,那是青春特有的不羁,是一种年少轻狂,伴着不服输的念头,立下的,就是一个青春的志向。

17岁的新疆,第一脚踏入了高昌故城,迎面来了一个维族的姑娘,她摇摇手中的铃铛,微笑着将它挂在了我的身上,我条件反射似的躲闪,她张着她美丽的眼睛看着我:送给你的。“为什么?”“因为我喜欢你。”

高昌古城黄沙漫天,就因为她一句话,刹那间碧空如洗。这个与我同岁的维族姑娘,因我拒绝而显得不安地站在那里,我满脸通红地看着她,双手接过了那串铃铛。

没有利益的交织,没有民族的隔阂,无所谓语言是否相同,只要我们笑了,就明白对方心中快乐着。这是一种青春的友谊,单纯而不掺杂念,友好而不拘于形势。

青春,青春,自8岁起让我惊鸿的青春。在我接下来生命的9年里一一闪现:它是侗家少女天然去雕饰的清新自然,是盖叫天少年时立下的不屈志向,是维族姑娘不设隔阂,举手相迎里的纯正友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扎了根,在每一个曾经青春过的人们的生命扎了根,成为了我,成为了他们一段弥足珍贵的时光。

韶华侵蚀容颜,流年打磨志向,岁月考验友谊,但无论结果如何,每个人都能骄傲地说一声,当我们在青春时,它们都曾完美过!

一路走来,一路铭记。我的青春,青春的一切完美,它们还在路上,还在路上一点一点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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