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定的作文

【篇一: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要说班级中谁是我最要好的朋友,那就非他莫属了。

他有个别称叫“算命瞎子”,为什么呢?因为他的头发又黑又短又亮,像一顶帽子似的盖在头上,再加上一副墨镜,还有一张防晒霜抹得厚到能防弹的小白脸。简直像个活脱脱的老江湖,但别看他装备成这个样子——实际上可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呢。

最令我钦佩的是他的朗读声。他时常找到老师说:“老师,这个,您看我读的对吗?”读的时候也是够“不要脸”的。只见他张朱唇,启皓齿,面带礼仪小姐的标准微笑。两只手龙飞凤舞地比划着,声音也是细腻婉约,抑扬顿挫极为丰富。这令老师拍案叫绝的朗读声,还真让我入了七窍,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不错!为了学习够“不要脸”,这个朋友我交定了!在他的影响下,我的朗读能力渐有起色,在全班朗诵会上也大大露了一手,赢得了师生的肯定。

再说他的课堂常态,每次一上课,他就立马端端正正地坐到座位上。他听课的那股子认真劲儿呀!我不服都不行。只见他身体微微前倾,盯着老师的目光,就像盯着一只猎物,遇上了肥肉一样,一副眼镜,似乎从中能够把眼睛发出的光像一根针似的抽出来。只见他时而皱眉,时而微笑,听到难点之处,他的一双剑眉便扭打在了一起,他也抓耳挠腮,恨自己的爹妈,怎么没给自己多生几对耳朵,多生几双眼睛。嗯,不错!为了学习如狼似虎,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吃饭时,一个座位上总是空着——那就是他的座位。每一次吃饭,回宿舍,他都是神龙既不见首,也不见尾,那么他究竟是去哪儿了呢?后来我悄悄的跟踪他才发现,他不是在教室,就是在老师办公室里泡着。以至于老师都时常说:“你们看看人家,怎么他就一天好像有48个小时来学习呢?”嗯,不错,对自己够狠,这样的朋友我交定了!

他身上的优点可真是说也说不完,他既是我的榜样,又是我的同学;既是我的对手,又是我的朋友。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篇二:一场美丽的告别】

告别是凄苦的,也是美丽难忘的。

小学是在外地度过的,对于那儿的人和事我既好奇又陌生,由于风俗不同,不是同一个地方的,大家言语不通,也没什么话好说,所以那时候的我就显得很孤僻。

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我就是浑浑噩噩地过来的,直到三年级下半年,班上来了个插班生——比我矮半个头的女生。

她自我介绍的语言很幽默,说话的声音也很动听,清脆干净,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她说:“未来的同学们,你们看起来不太好,为什么呢?人呀,要活得快乐些,我们可是为自己而活的哟,快乐长命百岁!我是周洁,周恩来的周,洁白的洁,请多关照哈!”说完,她冲我们一抱拳,夸张地鞠了一躬,惹得全班同学哈哈大笑,有男生还撺了起来,像模像样地抱拳回了一个礼,大喊:“幸会,幸会!”

我坐在位置上,看着热闹的班级,心想:我们班什么时候也变得这般热闹了。

直到老师开始上课,我还没有回过神,她坐在我的斜后方,离的很近。她好像透明的玻璃娃娃,情绪写在脸上,谁都能看出来,她永远都是笑着的,好像没有烦恼。

我们之间的友谊也归功于她。她拍我桌子的时候,我正在看书,被她吓到了。她大大咧咧地说:“同学,能交个朋友吗?”我想安静地看书,于是漫不经心回了一个字:“好。”她没听到,皱着眉头说:“麻烦大声点儿,好吗?”我有点儿不耐烦,但还是重复了一次:“好。”她还是纠结地看着我,我很不耐烦了,大声地对她说:“好,可以!听明白了没?”

我以为她会说我小气什么的,没想到,她竟然笑了,笑得心满意足。她用力拍着桌子说:“好,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和她一起,我又收获了很多朋友,大家在一起的日子让我很开心。

一晃三年就这么溜走了。六年级毕业那天,我们心里悲喜交加,难以言表。

周洁难过的小脸皱了起来,我看着她想哭又哭不出的样子,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偏偏她又爱安慰人:“没事,一次离别而已,又不是永远不见,又不是阴阳两隔。”

我拍了拍她的肩,说:“不就是一次离别,有什么大不了的,想哭就哭吧!”

最后,她还是没哭,使劲把眼泪憋回去了。看着她,我心里酸酸的。

人生就像坐公交车,有上车人就会有下车人,对于我来说,告别虽然凄苦,但是过程却是美丽的。

【篇三:朋友有你无悔】

我们身边都有这么一些朋友,他们会为我们着想。什么事情都会帮助我们,这简直就是最好的朋友了。这也是一种人生中的幸运吧。每当想到朋友在困难时候帮助我,我心里就会暖洋洋的。

记得有这么一个下午,那个时候。天气非常的炎热,而我的水杯又正好忘带了。我在桌子上趴着,嘴唇干裂非常想喝水,朋友看到我后给我递来了一个水杯,里面装有水。我饥渴的喝了水,并说谢谢你。是的,这就是我做的朋友在我最需要喝水的时候给我递来的水,这真是太好了。朋友是你用水滋润了喉咙,是你用水滋润我的心灵。这个朋友一定要交定了。当我接过水杯喝过一口水时,发现是柠檬水,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喝。原来朋友也知道我喜欢喝柠檬水呀!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柠檬水呢?他说我平时看到你的家里会有一些柠檬水,所以我就推定,你可能喜欢喝柠檬水,朋友都笑就像一块冰糖一样滋润我的内心。

我和朋友的友谊就像一道彩虹,五彩斑斓的,但友谊也是脆弱的,需要我们去维护它。你我的友谊,我深深烙在心里。但愿友谊长久。

【篇四:我的偶像李白】

“嘿,魏万兄,能否将李白写给你的诗让我看一眼?”好朋友对我说道。于是,我将那首诗交给了好朋友。他看完赞叹道:“不愧是李白,这首诗写得也太好了!可否将这首诗卖给我?”我立马拒绝。因为它是无价的,代表着我和李白的友谊。

那天,我走在大街上,忽然听到一个人在念诗,还特别浪漫。我上前询问这首诗的作者是哪位,那位仁兄一听,嘲笑我说:“你连他都不认识。他是一位特别有名的诗人,很多人都喜欢他。他的名气很大的,就连贺知章都敬佩他。他就是大诗人李白!”当时,我想,李白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起初,我以为李白就在长安呢!可是,我在长安四处寻找都没有结果。后来,我在街上打听,听路人说,李白早就四处游玩去了。

于是,我乘坐马车去寻找李白。这一路上,我一直在读李白的诗,而且越读越有感觉。我感受到了李白诗中的浪漫与豪情,尤其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诗让我明白了李白原来也喜欢当剑客。这一路上还算好,没有遇到什么大的困难,只是遇到一些小麻烦罢了。可是,我都找了快半个中国了,还是没遇到李白。终于,苍天不负苦心人,我多方打听,得知李白前往浙江了,我急忙赶去。

到了浙江,我直奔名山大川而去,总算找到了李白。只见李白站在山顶,我急忙走上前去问道:“请问阁下就是李白吧!”他转过头说:“你也知道我?”我激动地回答:“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你!我可是你的粉丝呢!”然后,我们俩聊得很欢快,都有共同的话题。到了最后,李白很高兴,就给我写了一首诗,诗名是《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我激动不已,把这首诗视为珍宝,爱不释手。

我喜欢李白,不仅因为他很浪漫,还因为他有一颗侠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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