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粱酒的作文

【篇一:留在心底的风景】

爸爸给我做的螃蟹,就是我留在心底中的风景。

那天放学,天空乌云密布,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倾盆大雨。街上的树叶全被雨淋得湿漉漉的,好像刚洗过热水澡一样。

还没到门口,一股麻麻辣辣的味道扑面而来,还略带一些高粱酒的香气,又是“滋”的一声,我就知道,爸爸一定又在大显身手了,我又有口福了!

我冲进家里,那香味引诱着我来到厨房,见爸爸穿着围裙正在给食物注入“灵魂”——酒。我赶紧凑到锅边,只见螃蟹被煮得发红。

我的手不由自主地伸了过去,爸爸马上拦住了我:“别急,螃蟹在这里又不会跑。”紧接着,爸爸打开了锅盖,一股鲜香味扑鼻而来穿过喉咙,令我无法自拔。

一会儿,客人来了,螃蟹也好了,我给每个人发了一个手套,给自己也套上了一个。开吃!开吃!我拿了一个螃蟹手,开始享用——一口一个,好像饿了十天半个月没吃过东西一样。

吃了没多久,原本威风凛凛的“海中将主”也残缺不齐了。我一看,咦,爸爸前面的壳怎么寥寥无几呢?我好奇的一问,爸爸回答我:“你吃就好,你在长身体,你吃才有用。”顿时,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爸爸给我做过许多食物,可这顿我却难以忘怀,这就是留在心中最美的风景。

【篇二:清平乐村居改写800字】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诗人王维写出了每个游子的心声。经历半世漂泊,人生沉浮,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夏日,将军辛弃疾在暮年路过家乡——吴地江南。

层层叠叠的山峦披上了绿色的外衣,一弯小溪静静地流淌。一座茅屋依山傍水而建,房檐下白发老翁老媪用江南的方言聊天。家乡的山水家乡的人,怎能不让人沉醉呢。

在闲聊中得知老翁老媪也是经历过战乱的人,而今乱世已去,生活总算得到安定,他们相信只要勤劳就能重建战乱毁坏的家园。老人看着他们的三个儿子满面堆笑……

大儿子在溪东头重新开荒,打算种上几亩黄豆,过年就能吃上自己家磨的豆腐。他是一个勤劳的人,一刻也不愿意休息。他要让全家人过上安定富足的生活。再也不用挨饿了。远处的山坡上一大片一人多高的高粱,是他开春就种上的,秋后就能酿上自己家的高粱酒了,山下的水田里是他二月种下的水稻,长势喜人,今年一定有个好收成。屋旁一大片金黄的下麦子就要收割了……,干农活大儿子真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

二儿子正在院子里纺织鸡笼。他打算再多养百十只鸡,把鸡蛋卖到集市换钱,他想让家人过上富裕的生活。二儿子是一个头脑灵活、心灵手巧的人。缺腿的椅子,坏掉的板凳都被他修缮一新。农具等一干器物坏了的修,缺了的造。屋里屋外他侍弄提井井有条,老汉相信在二儿子的聪明带领下,他们家一定能过上富裕的生活,让三小儿子去上学。

三儿子最是顽皮,整天嬉皮笑脸,这会正在溪头剥莲蓬吃,希望明年能送他上学,将来能做一个知书达理的人……

辛弃疾陷入了思考:他们一家,一定能过上他们想要的生活。想想自己那些年乱世如麻,希望他们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生活,孩子拥有一个锦绣年华。

【篇三:家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古人说:“万美之中,秋为最”。

秋姑姑来了,她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了树林,放眼望去,金灿灿的树叶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从树上飞下来,一边飞一边跳舞,真实美丽极了。你看,远处的红枫叶慢慢落下,像是翩翩起舞的红色蝴蝶。

她又来到了田野里,金黄的稻子穿上了大衣,高粱笑红了脸,准备给人们做高粱酒呢。棉花雪白雪白的,如果你抓一把棉花往天空上扔,等到它们全部落下来时,就像下雪一样,美丽极了。更红更娇的太阳,照在农民伯伯们的头上,一粒粒汗珠往下掉,真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粮食,拒绝浪费粮食。

你瞧,果园里一片丰收景象,火红的柿子像一个个红彤彤的灯笼,又像孩子们的笑脸;再看,那一串串满枝丫的葡萄,紫的那么晶莹,那么剔透,像一颗颗光亮的宝石;它们都是农民伯伯的希望。

秋姑姑又来到了花园里,花园里的菊花千姿百态,形态各异。一朵朵菊花穿着美丽的长裙,小草儿也都穿着金黄的西服。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挺拔。菊花的颜色就更多了,有淡黄的、雪白的、紫红的……它们都争奇斗艳,美不胜收,真是美丽极了!

秋天是漂亮的季节,收获的季节,金黄的季节,同春一样可爱,同夏一样热情,同冬一样迷人,我爱秋天!

【篇四:《红高粱》读后感】

一个真作家闻名中外,一部好作品津津乐道,一个诺贝尔奖震惊于世,一部《红高粱》风靡全球,一个莫言彰显文学实力,一个葛浩文凸显英语水平,一个东北表露中国精神,一片高粱尽显高密风情,一个男土匪绘写英雄传奇,一个女巾帼尽显抗战神话。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平,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麻风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麻风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对于余占鳌这个土匪,这个真汉子,这个真英雄,九儿爱的干脆,跟的干脆,走得干脆,拒绝的干脆,保护的干脆,守护的也干脆。事实上,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落后的年代,在那个思想禁锢的年代,在那个看重女子贞洁的年代,在那个缴费灭匪的年代,九儿与余占鳌的爱是不和世俗的,是不被容忍的,是不被看好的,是不被祝福的。可是即便这样,那又如何呢?无论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式的英雄,还是九儿这个敢于打破世俗的奇女子,他们都无法逃脱爱情的枷锁,他们也都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所以,他们两人还是动心了,还是动情了,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两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天崩地裂,爱的人尽皆知,爱的生儿育女,爱的生死相随,

九儿是一个不怕牺牲,无惧牺牲的抗战英雄。当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时,伤了自己的亲人时,九儿开始爆发了,开始失控了。在最后的战斗中,九儿独身一人把日本人引到了高粱地里,在那里,即使她中弾了,她还是高声歌唱着每一片土地,即使她的身躯要倒下了,她还是坚持点燃了那一坛坛高粱酒,即使她就要闭眼了,她还是是要立志与敌人同归于尽。为了保护同胞,为了保护爱人,为了守护孩子,九儿就这样毅然决然的牺牲了自己,试问,这样一个刚烈刚强的女子,怎么不叫人钦佩呢?

九儿是会酿酒的,她的高粱酒美味醇香,征服了人们的味蕾,也征服了人们的真心。可是你们知道吗,九儿本身就是一坛酒,一坛让你深深迷恋,深深回味的高粱酒。看着那一片片火红的高粱,我想那大概就是九儿幻化成的吧,即使她已经不在了,可她还是如同这十八里红一般,那样刚烈坚强,那样弥久醇香。

【篇五:改写过故人庄】

孟浩然先生收到一位老友的邀请,乘着马车驶向田园……

我穿越了历史的时空长河,走进孟浩然的心中……

“车夫,再快一点!”他说着,一边想起老友的邀请信。

孟兄:

你好!这几个月好久不见,身体安然无恙吧!我将在农历某月初几为君准备丰盛的饭菜,等你哟!

马车穿过高大的城墙,穿过了层层茂密的树林,跨过了清澈的小溪,经过高高的麦田,在一户烟囱中升起袅袅炊烟的田园农家门前停下。

“哦!孟兄来啦!来,快进快进,屋里我们给你做了你爱吃的全鸡宴呢!”好客的朋友与孟浩然先做了三个揖,然后步入田家。

“老兄,最近身体怎样?”朋友问。

“哦,并无大碍!哈哈!”孟浩然道。

“来,开窗!”朋友说:“孟兄,您看我家自己种的菜园怎样?”

“不错不错!这菜长得真茂盛!”孟浩然端起酒杯:“老兄,这是我带来的自己酿的高粱酒,你尝尝这味道如何?”

“嗯!好!好酒!”朋友连连赞道。

“那今年收成如何?”孟浩然问。

“可好啦!”朋友把酒杯倒满,指向窗外:“看那边翻着滚滚麦浪的稻田长势多好……”

两人就是多年未见的老相识,滔滔不绝地谈论着……

临走时,孟浩然一边跨上马车,一边还在向朋友挥手告别:“待到重阳佳节来临的时候,我还来您这儿赏菊花,喝菊花酒!”朋友也在挥手:“好!我还在重阳节来临之际等你,咱们喝酒赏菊!”

【篇六:我的世界真美妙】

很多生活在城市的人过着快生活,走路时步履是匆忙的,地铁站人潮是涌过的,人们都致力于与时间赛跑。但我喜欢慢下来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奇妙的,你能听到花开的声音,能听到春雪融化的声音。闭了眼你便能闻到远方的喧嚣味儿,而你远离这凡世红尘,只一人独立。

慢下来的世界岁月静好。那年我与家人们坐上了绿皮火车,去哪的早已忘却了,目的地不重要,重要的是那过程的享受。我拿了一个枕头垫在背后,半躺在床上,火车摇晃着,我大概是很喜欢这种感觉——漂泊潇洒,无拘无束。

田野是金黄的,一大片一大片,这使我想起了九儿的高粱地,想起了大西北黄土高坡上空的火烧云,想起了莫言笔下余占鳌带着匪气痞痞的笑容。似乎似乎,我闻到了高粱酒的香味,是那样火辣酣畅,随着绿皮火车飘向远方。远方有青山绿水。火车吭哧吭哧,速度很慢,一切都是那么微妙,待回过神来已是傍晚,忽的忆起了坐高铁和飞机的经历。高铁的速度太快,这使我不能好好欣赏窗外风景,目不暇接,只得愤愤地闭了眼,不再理会;飞机虽好,却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夜晚飞行,在这茫茫混虚中人太渺小,这常常会使我感到恐慌无力。

绿皮火车便不同了,父母喜欢旅行,对我也不大管束,我们常常去各种地方都坐绿皮火车。打牌是最好玩的,我和我的几个小表弟在火车上的小小折叠桌便玩起来了,那时世界是慢,是奇妙的。小桌旁常常会放一碟瓜子,中国人大概很喜欢吃瓜子,倒也不是这小东西有多美味,大约是因为中国人喜欢没事就爱唠唠嗑,光聊天没点东西吃总觉得不好,又看它小且方便携带,便从此不离身了。亦或许我们只是喜欢听见那瓜子放在唇间,被门牙咬开那一瞬的清脆声响,这种声响在每个车厢都能听到,若是有一天没闻到,我反而有些疑心了。

高晓松有一段内心独白:“妈妈坐在门前,哼着花儿与少年,在临别的门前,妈妈望着我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人总会走向远方的。我的海在哪里?目前我还不晓得,但我知道我喜欢的是宁静美好的慢世界。或许有一天,我会带着相机,背一把木吉他,独自一人到一个有阳光有花有恬淡味道的小镇上,远离一切,去过我一个人的,细水长流的“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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