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雾中沉吟】
余问:山名雾山,何故?僧云:恒孕雾故。时、雾浓雨骤,四望群峰都没,茫茫如大海,白雾乱翔,素虮长制,涛吞浪吐,浮天无岸,余蹲危石上,若飘泊于风潮岛屿间,近处微露一二点青苍。
这是古大光明山奇丽朦胧景色最真实的写照。
雾中山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佛山之一,山之深处的开化寺始建于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较之最早建立的佛教寺庙——白马寺,只晚了区区六年。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是微不足道的。可为何大众都只记住了白马寺的圣名而望却了雾中山的价值所在?
我想,原因有两点。
其一,这与人类爱慕虚荣的天性有关。第一名,永远是光芒万丈的,永远是被牢记的。可是,却没有人记住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
其二,雾中山内的佛教历史名存实亡。雾中山的伟大身份是可敬的,而它多桀的命运也是可悲的。雾中山的山门、佛寺曾毁于明代,虽清人将之修复,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又遭破坏。虽称谓上的雾中山的佛教历史足有几千年,但实际建筑上却仅有数十载罢了。因此,人们更喜欢那些能被直接用肉眼捕捉到的宗教建筑文化,忽视了它内在的精髓。
四望云峦,混茫交塞。郁郁葱葱的老树,以及那绿苔古道,都是雾中山在与命运抗衡中的沉吟。它永远不会服输!不知,千年前的繁荣昌盛何时能再现?
【篇二:古巷也美丽】
轻轻推开久掩的柴门,时间以一种安静的姿态恣意的流过。我从城市的桎梏下仓皇出逃,来到了这儿……以前每天都要经过的古巷。
好久没有回来了。一脚踩在小道上,看着小屋,熟悉的木香扑面而来。岁月斑驳了门墙的肤色,消褪了年画的颜色;耳边充斥着高音喇叭的摇滚以及摩托驶过的轰隆声,和记忆中的这里很不协调。
向里走去,老墙后一捧鲜翠滴的蔷薇静静地开放着,我惊奇,这是何时长出的生命?只见得它圣洁而清雅地开在天地间,素面朝天地笑着,美得让千百年前的李清照也赞叹:“怕郎猜到,奴面不如花面好。”蔷薇依旧开放着,散发阵阵清香,幽幽地带给这古巷青春的美好。
指尖轻抚墙上的苔印,我不在的时候,古巷就是借青苔之手一笔一笔写下思念的吧!眼前,渐渐浮现起十年前的景象……晴天的古巷,是我赤脚踏青石板的舞曲;雨天的古巷,是我细数珠帘的浅唱。原来,是我一直没有发现古巷的美好,没有在乎它。其实,古巷也美丽!
静下心来,慢慢品味古巷的美好。斑驳的柴门,青苍的地面,略带湿意,乌黑的檐……太阳那沉黄的影子徐徐掠过古墙。在这里,时间仿佛被凝注,千百年来,古巷将美好沉淀下来,留给我们追思,感悟。其实,古巷也美丽。
走出房屋,再次漫步在路上,我听到了虫鸣,听到了鸟鸣,听到了大自然的交响曲,但没有听到琅琅的读书声,请不要遗憾,因为无意中传来的琴声绊住了我,它像张爱玲《倾城之恋》中那样,“咿咿呀呀”地唱着远古的传说。道边三两个老者持着扇在门口凝望,他们定也是古巷的陪伴着。就好像淡淡的茶,不浓不烈,不急不躁,不沉不浮,从从容容,淡泊致远。是低到尘埃里的素颜,是高攀灵魂飞翔的风骨。浅斟慢品,回味无穷……这,又何尝不是古巷的一种美丽。
熟悉的古巷啊,你深藏着的美丽令人追思感叹:“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你就是这样含蓄而内敛地展示给我这惊鸿一般的感慨,将你的美一一展现。
【篇三:格格不入不如独自退场】
望着即将被夜幕吞噬的夕霞,心中的怅然油然而生,在前方那枯绿的草地上,刚刚,一个走错了队伍的人独自退场。那,就是我。
下午,冬日的太阳早早地没了生气,剩一个空壳,在那青苍之上独自悬着。微微的北风似乎也能刺破脸颊,迸出鲜血,浸染了这双曾经看错了群体的眼睛。
“走啊,就差你一个了,我们的烤吧大派对!”朋友早早地就来喊我去参加那场筹备已久的盛大晚会,起初我是拒绝的,因为我并不喜欢喧嚣冗杂的场所,但面对这十多年的友情,我心软了。“来了!来了!”我拿起围巾和帽子追了上去。我们骑着单车,行驶在这水泥马路上,他们驾着的是情怀,我驾着的是不情愿。
那场晚会早在下午四点多就开始了,太阳那时还像个没脾气的哈巴狗,伏在西天,偷偷望着这一切。“来!为我们的友情干杯!嗨起来,不许停!”劝喝声,调侃声在我耳畔萦绕不止,像是一群又一群的蚊子在熟睡的人的耳旁飞来飞去,扰了睡意,乱了心意。我默默地拿起吃的,一声不吭,一声不响,喝几口橙汁,应付几下,便呆不下去了。灯红酒绿的生活让我变得狂躁不安起来,一阵又一阵的唏嘘声,一次又一次的拉拢和推搡,一轮又一轮的劝吃劝喝,我忍不了了,心中似乎有一只发了狂的牛要冲出来,我知道我要离开这个群体,去拥有一份静谧的空间,我要出去静静。
“那个,我身体不舒服,我先出去了。”我拍了拍同伴的胳膊,“去吧,去吧,早点回来。”他头并没有转过来甚至一个眼神也没有。
我推开餐馆的门,走了出去,路边的水泥小路似乎溢出香气,那是孤独的清香;路旁的落叶小树似乎诉着心话,那时孤独的细语;而路上的我的心也在躁动,那是孤独者一个人的狂欢,那是告别格格不入而独自退场的孤独者的骄傲与自豪,那一刻,我释然了。
在路上踱步,寻找一个与我心意相通的地方,一个不必急于融入群体而可以恣意孤独的地方。我找到了,是片草地,它虽然在高楼大厦的夹缝中生存,但它却活出了不同于群体的青葱与满足。
在那以后,我时常一个人读书,一个人泡茶,一个人听雨,一个人闭上眼睛,我一点也不孤单,我的心里是满的。与其为了告别孤单而在群体中格格不入,不如一个人独自退场来享受属于自己的那份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