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