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推荐一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
周六,我去上天才作文班,老师导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是一条极其丑陋的狗,连妈妈和主人都不喜欢它,把它扔到了山林里,为了生存练就了一身本领。后来迪克渴望能有一个主人,就遇到了小盲人阿炯。阿炯的妈妈是下乡知青,在他八岁的时候回昆明老家了,他跟着不负责任的爸爸生活,在一次高烧中眼睛失明了。
阿炯后来有了后妈,就更没人喜欢他了,被爸爸送到一个老瞎子那里学拉二胡,此后便在一个茶馆里靠拉二胡为生。在回家的路上跌倒丢失了盲棍,这时碰到了迪克,迪克帮了他,从此他就收养了迪克。
在一次变故中阿炯带着迪克决定去昆明寻找自己的妈妈,在经过死林时遇到科研考察队,以帮他们找寻丢失在悬崖中的岩石标本作为交换条件,被送到了昆明。
在昆明一边拉二胡乞讨,一边寻找妈妈。在乞讨的过程中有一个阿姨每天给阿炯钱,并且很关心他,其实这个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她顾忌现在的家庭以及自己的名声,所以没有认阿炯。
后来阿炯生病了,阿姨在和丈夫宋经理商量后,以好心人的名义把阿炯带到家里养病。后来戏剧团宋经理竟然发现阿炯拉了一手好二胡,于是就让他到剧团演出,并且答应试用期一过就可以成为一名正式的员工。这对流浪已久的阿炯来说是多么来之不易啊。
阿炯把自己与迪克坎坷的经历通过二胡演奏了出来,阿炯很快成了明星,可是在舞台上演出,迪克因为太丑陋而不受观众的欢迎,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漂亮的狗来代替,最后迪克气不过搞砸了演出,为此宋经理要宰掉迪克。
阿炯绝对不会让别人伤害自己的迪克,同时也知道了阿姨就是自己的妈妈,他很伤心,最终带着迪克悄悄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剧团。
对阿炯来说,找到了母亲,同时有了工作,而且还成了小明星,这是再好不过的归宿了,可是他为了与自己患难与共的迪克,他宁愿抛弃所得到的一切,哪怕是永远去流浪。阿炯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做出这样的选择很让人感动和震撼。
【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从古代一直传到今天。
如今的社会,家家户户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动。而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大师也用他的作品《我们一起走·迪克》再次为我们展现了人类和狗的亲近。如果有一天,我问你,你要带一件物品去远走高飞,你会如何做出选择?这似乎很难决定。但对于瞎子和阿炯来说,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东西他都能舍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条狗出现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迪克本来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犬。你的母亲美丽的发光,你的父亲“大黄蜂”出生高贵相貌英勇无比,和你同时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继承了你父母的美丽和英俊潇洒,而你一出生就丑陋无为: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还有一个v型豁口。你还长着一身乱糟糟没有光泽的狗毛。好几处都体毛脱落。简直丑的出奇,你被母亲嫌弃,主人将你扔到了森林里,你变成了野狗,你必须学会寻找食物,当时你还小,只能捡得吃其它猎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饥饿无比,就这样,你在饥饿的考验下学会了自己觅食,你生活在森林里,整天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你渴望能有个主人。因为那是每一只猎犬梦寐以求的梦想。
你冒冒失失闯进了很多家,却被人类无情的赶了出来。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认识了阿炯。阿炯带着你穿过了死林认识了阿炯的阿妈。你们又因一曲二胡独奏一举成名。最后你咬伤了人,人们都死了心要杀你。于是阿炯便带着你永远流浪。
对于一只狗来说,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个主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狗,它也许美丽照人,它也许丑的让人难以入目。但它永远是你的狗,因为你和它一起生活过你为它讲过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还惦记着迪克,毕竟在有着生死观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为命,迪克守护在自己的身边,给了他生的悬念。现在阿炯出名了,过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会忘记迪克。带着迪克去远走高飞,这是唯一的办法。在这以前,我也曾有过一条小狗,我们无话不谈,我高兴时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儿乐得打滚儿。我做错事,伤心难过时,它总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诉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发直到我开心为止。现在小狗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但我认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为我们的心连在一起。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证实了一句话——狗是人类最重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