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自尊者,人恒敬之】
我们穿行在喧嚣的大街上,我们生活在拥挤的人群中,每一天,我们都在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有时候,我有些奇怪,有的人,长相平平,却在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丝丝傲气,让人不禁叹他,服他,敬他。而有的人,无论外貌多么出众,却会给你奴颜媚骨,卑微到泥土中之感。我不禁想,这是为什么?当我偶然翻查书籍之时,才得到了答案。
人贵自重。
初中时曾在政治课本上看到:“人,先知耻,方有自尊。”当时十分赞同这句话,现在看来,要自尊,先知耻,而不够,还要用勇于改错。德意志,一个以严谨和自律著称的民族,在一个战争狂人的引诱下,陷入了世界大战的狂流中,最后以惨败告终。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德意志的人们用实际行动铭记着历史,他们为遇害的人们修建纪念碑,在街道上铺着纪念罹难犹太人的石砖,德国的领导人无数在讲话中表达对和平的向往,对过去的痛悔。华沙之跪,重拾了德意志的尊严,重赢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与之相反,有另一个国家,一直鼓吹“正义战争论”“中国威胁论”,其领导人甚至每年都前往靖国神社拜鬼。这个国家,在国际社会面前,失掉了所有的尊严,受到大众的唾弃。曾有这么一句话“跪着的德国人比站着的日本人高大。”知耻,勇于改错,有尊严,即便跪着又何妨?不知耻,失了尊严,又与浊泥有何差?
康德曾说过:“只有两样东西是亘古不变的。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另一个是人们心中的道德准则,才能治得有尊严,使人敬畏,使人信服。
他,狂狷豪放,对月舞剑,把酒问天;他,要贵妃斟酒,要力士脱靴;他,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面对权贵的压迫,他没有去奉承谄媚,他写下“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留给我们清朗的背影,历史的长河滚滚而逝,我们不会记得有谁曾掌权控势,我们只记得那一个谪仙般的李太白,坚守着自己的原则,留待着后人吟唱。
人,只有站着,才能与人交谈。知耻,让人站稳。坚守原则,让人不弯腰。我们敬佩李太白的“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我们依旧吟唱着《西都作》中的“我是轻度山水郎,天教分付与疏狂”;我们赞扬钱学森不为美国胁迫所动。一切只问,自尊者,人恒敬之。
尊严,让我们站着活。
【篇二:我心中的那一道阳光】
一缕,二缕,三缕……阳光为什么数不清?没有关系,至少,我在懵懵懂懂的阴霾中会看到一道特别亮的阳光,就像我与爷爷之间的那件使我记忆犹新的事。
那大概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已记不清是几岁了,但我清楚地记得那时的我最爱玩的,是爷爷的头屑,没错,爷爷的头屑。
很多时候我都是在爷爷坐定后开始“动手”的。比如,当爷爷理菜时。爷爷每天早上都要去卖货,所以他每天傍晚都会很安稳地坐在凳子上理菜。每当他坐定后我便开始动手。爷爷快奔七十了,他的两鬓已花白,头发中最醒目的是他头顶的那一块桃形的黑发。每当我觉着无聊,他的头屑就无法生存,因为我会在他头上抓来挠去,吹拉弹唱,爷爷也总不说什么,只是笑笑而已。
可是有一天风云突变。同样是爷爷坐定了在读书,同样是我无聊着,同样是我与爷爷的头屑“交手”,但我为什么总觉着哪里不对劲呢?
爷爷还是在读书,当看到爷爷头发中有许多细小的、白花花的头屑时,我的眼前便猛然一亮,原本无聊的我立刻便把“无聊”这一词抛到了九霄云外。我蹑手蹑脚地向爷爷的头发“进发”,随即我把爷爷的某一撮头发向旁边靠拢,用手在这间隙中挠啊挠,看着这些白花花的东西都被我从爷爷的头皮上抓开,我用力一吹,它们便“随风飘荡”,我便望着它们“渐行渐远”。当我凯旋而归,打算回去洗手时,爷爷叫住了我,说;“孙女啊,你不可以在我头上挠来挠去的,俗话‘敬人者,人恒敬之’说的也差不多是这个道理。况且我是长辈,你是小辈。你得好好记住喽!”爷爷笑着说完。年幼的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爷爷那些话的理解也愈加深刻。如今,那些话仍镌刻在我心中,时刻提醒着我“敬人”。
是的,爷爷就像我心中的那一道分外明亮的阳光,让我更好地懂得了家人的爱,懂得了要尊重长辈,懂得了“敬人者,人恒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