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烂俗的作文

【篇一:秋天里的童话】

午后,公车上。女孩坐在位子上,半开着窗子望着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男孩站在女孩左后方,看着女孩,满是微笑。一阵风,吹乱了女孩的发,抬手去扶时,阳光轻洒……

男孩想,这究竟是个怎样的姑娘,这样美,这样动人。开学第一天,男孩在教室里看见了那个女孩。教室后排的窗边,依旧是坐着,依旧望着窗外不说话……原来,他与她竟然是这般近,却又那么远……

日子依旧平静的过,平淡的几句问候,成为他们之间仅有的交际,男孩想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了吧,那天公车上女孩的心思,知道那一天……

男孩来的格外早,老远却听见教室里一阵喧闹:“你们说这姑娘不会是个哑巴吧?”“就是啊,可惜了这么漂亮的脸蛋。”教室的角落,几个班里的混混,透过缝隙,他望见她惊恐的表情……快步冲上去:“你们不要欺负她!”稚嫩的像孩子一样……

“什么嘛,一点也不耐打。”

“快点走吧,一会有人来就不好了!”

教室里,男孩几乎无声的问着“没事吧”,女孩也用同样的语气回他“谢谢你”——烂俗的像是电影里的桥段。

以后的日子里,本着男生要保护女生的借口,男孩每天都要死皮赖脸的陪女孩回家,依旧是公车的左后方,依旧无言亦如初次见面。不过,这次他们终于是有了交集……

男孩以为他们本可以就这么在一起,却总是难于表达——一个若无其事,一个打死不说。就这样,彼此陪伴,任时光如梭,穿行至下一个路口——毕业……

那天,男孩使了半天劲,扯下胸前第二颗纽扣,送给女孩,女孩轻轻的为男孩戴一块腕表,轻声说着有缘再见。那么近,却又碰不到……

女孩去了北方,男孩留在原点,彼此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某天,男孩看着那块表,也许自己爱的从来就不是她,而是那个公车右下方的女孩而那个时候他又是多么想要握住她的手……

无关爱情,只是一场淹没于时光里的,青春本纪……

【篇二:暖色之谣】

时光像交织相错的线条,漫无目的的游走着,却总能勾勒出一张张貌似正值大好年华的图画。虽然人们很不甘于屈服,但总逃不脱被安排的命运,至少我相信命运,也一直乖巧的听从着。

一如那个被少年小心翼翼递过来的橘子味的棒棒糖,明明温暖的想让人勾起嘴角微笑。于是在那个同样温暖的日子里,遇到了青春时期的羁绊。是的,羁绊,我用这个词来形容,不知道你听了会作何感想,但是我觉得,没有比这更恰当的了,没有比这更让人剪不断理还乱了,也没有比这更让人想落泪了。

一。

我不是个会用华丽的辞藻来描述的孩子。我只能说,那一天,有一个背着单肩包,留着清秀的短发,看到太阳公公撒着万丈光辉就会傻笑的少女,遇到了另一个连背影也似乎被阳光镶了一层金边的少年。少年有着干脆利落的短发,和洁白平整的衬衫。开学典礼之后,才知道我们是同班同学。“我叫光,是光的孩子”这样的自我介绍真是很简单啊,但是看到你嘴角的笑容,带动了我也情不禁的说,“我叫橙子,很高兴认识你。”“真是巧了,我很爱吃橙子”光的笑容加深了,从口袋里变戏法一样的拿出一个橙子味的棒棒糖,递给我。那一刻有风刮过,掀起了少年白衬衫的衣角。

这就是我们相遇的过程,无比烂俗却无比特别。烂俗到让人以为是某篇不知名的言情小说开头,又特别到以至于在好久好久之后,总回想起那个什么话都不说但会笑的很阳光的少年,还有那个在尘埃里开了花的棒棒糖。

熟知了彼此之后,才发现原来我们有那么多的相似之处。比如说,最爱阳光,最爱橙色。

光带着我在校园的操场上,闭起眼,张开双手并对我说:“我以前在一个地方看到过,像这样张开双手面对太阳,就好像能感觉到拥抱太阳的滋味。”我也尝试着闭起眼,然后笑着说:“你看,阳光印在眼帘上的颜色就是橙色,真温暖啊。”

二。

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女生,总在背后对你肆意妄为的看着,然后恍然大悟的得出了什么结论,又立马编造成小道消息,不胫而走。

所以,每次和光在一起时,背后的充满异样的眼神便有了解释。只不过,我选择了视而不见,光亦如此。仍然欢乐的抢夺着对方的零食,然后笑着骂对方手脚不灵活,同时还会做出貌似很美味的表情,只为了看对方哭笑不得的表情;仍然在放学后卷起衣袖要打架的样子其实只是为了讨论一道数学题谁对谁错,错的那个人要请对方吃学校后面冰淇琳店的招牌冰淇琳。只不过那种日子,在被教导主任同时叫到办公室时,宣告终结。

教导主任厚玻璃底瓶般眼镜下的那双眼睛充满了明明是大好少年学什么不好学人家谈恋爱的神色,光转过了脑袋看着窗外,而我低着头搅着手指,等到教导主任苦口婆心的唾沫横飞了很久,才轻轻的说了一句:“老师,我们没谈恋爱,我们只是正常的朋友关系。”教导主任只是哼了一声,然后又继续她的“演讲”。

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光走在前面,背影看上去有些僵直。

“某个时间,在某个地点,命运会突然塞给你一些东西,而我们只能被迫接受。”

三。

有些习惯始终还是没来得及改变。譬如说,在食堂里,我会突然抬起头大声地说:“呐,光,这星期我……”声音戛然而止,因为对面,并没有听到我的声音后就抬起头认真聆听的那个熟悉的人。有时候,我就一直看着对面的空位子,一直看到饭菜凉了,才叹息着离开。

又是明媚的一天,仿佛是当年和光初遇一样温暖的日子。果不其然,在操场上,有一个穿着白衬衫,张开双臂闭着眼的少年。

“光。”我小心翼翼地向面前的少年摊开手掌,一个小小的,静静的躺在手心里的橙子味的棒棒糖。

光没有接,只是用一种我捉摸不透的眼神看着我说:“某个时间,在某个地点,命运会突然塞给你一些东西,而我们只能被迫接受。”那是光以前所说的一模一样的话。

我颤抖了一下,默默地缩回手,转过身。但我听到了自己淡淡的声音

“那只是弱小的我们为自己找的最完美的借口。”

四。

有一种不知是什么,但比阳光还要滚烫的液滴溢出指缝,一直流到了内心深处那有着橙黄色底色的地方。

【篇三:别把自己娱乐死】

一但无人想读书,无人想知道真理,一旦文化成为滑稽戏,文化就灭亡了。

——题记

驾一叶之扁舟,我划着文化的小船漂浮在娱乐的大海里,别人看在眼里,都投来鄙视的目光,我却不知为什么。

偶尔进入一家书店,看到这样一幅场景:散发着木质清香的书架上,陈列着浓郁文化气氛的名著无人问津,而另一边摆放娱乐书籍或青春爱情小说的书架前却门庭若市。我想着:原来是娱乐的魅力要大一些。

回想同学们曾经看小说的情景,真的令人感到疯狂的意义了。一本厚厚的小说,看完了一本又一本。上课时,老师在讲台上是讲的眉飞色舞,那是一个激动啊!可同学们在下面不知道盯着书本在傻笑什么。白天没看完,夜里被窝中继续奋战。那是一个激烈的场面啊。曾经看到他们在书店出入,手中拿的却是网络日记;言情小说和时尚杂志。

现在专营文化类书籍的书店越来越少,因为不赚钱。细细想想,在这样一个经济时代,工作之余,谁会报一套《鲁迅全集》作为消遣呢?说白了其实是我们不懂文化的价值和它的好处。

或许有人会站起来说:不,除了文学阅读,我们还有电视和网络。当手中握着遥控器在频道间跳跃;当面对百度;搜狗,敲击着键盘,猛点着鼠标,你可以从鲁迅到周迅,再到布兰尼小甜甜,可以从诸子百家到烂俗的言情小说,电视与网络是作为娱乐传媒而出现的,就像一位书法家不会把墨宝留在一张宫崎俊的漫画上。

波兹曼曾说过,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就是置身于人类精神传统之中去进行思考。文化书籍可以帮我们实现这个目标,而网络与电视却带着我们背道而驰,思考会妨碍观看,那么他们到底会把我们引向何方?娱乐,一种盲目迷恋和排斥思考的“文化”。

当我们通过电视剧学习历史的时候,历史就只能以“戏说”的身份——也就是娱乐而存在。当我们翻开时下的报刊杂志,所谓“文化版”即“娱乐版”,全是娱乐圈的逸闻。

时下,娱乐文化大有包举宇内,吞并八荒之势,人们传统的休息娱乐方式,也因流行的娱乐文化的大潮冲击而改变。现在人们很少耐着性子慢慢去品赏一部名作,也不会怀着圣洁的心灵去聆听一首交响乐,面对这样的情景,我们应该怎么办?难道我们真的要把自己娱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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