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那次玩得真高兴】
夏天的夜是柔软的,轻风送爽。那次我们六个小伙伴在小花园里一起讨论玩什么游戏,这时小西突然大声地提议说:“不如我们玩‘警察捉小偷’的游戏吧?”。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好啊!”于是我们开始玩起来。
谁先提出的就由谁先抓,玩游戏的人有小明、小红、小刚、小青、小西、还有我,开始小西扮演警察抓人,我们当“小偷”。游戏开始,小红偷偷地躲在大榕树后面,小明藏在柱子后面,小刚则把自己藏在草丛里,我悄悄躲在门后面。小西趴在墙上,慢数10个数字:“1、2、3、4、5、6、7、8、9、10。”小西漫不经心地走到小花园,突然大声地说:“小明我看见你了。”小明听了非常紧张,他捂住嘴巴屏住呼吸,生怕被小西发现。其实小西并没有发现小明,他只是虚张声势而已。小西无可奈何地继续找,这时他又大声说:“小刚我发现你了,快点出来。”小刚听了心里一惊,决定马上撤,换个“阵地”。他刚从草丛里爬出来,就被小西逮了个正着,他上当了。这回小刚又变成了“警察”游戏又开始了……月亮姐姐出来了,对着我们笑着,夜深了。
我们开心地回家了!我们的欢声笑语仿佛还回荡在小花园的上空。
【篇二:高兴的事作文】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我收到了上小学以来的第一张稿费通知单!记得在二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我写了一个小故事,叫《大山里的奇遇》,妈妈帮我投到了杂志编辑部,没想到,居然被编辑部选上了,还刊登在了杂志上!
虽然稿费只有40元,但是我还是很开心。我和爸爸去邮局拿了稿费,兴高采烈地往回走。“咦?中午吃什么?”我看着手里的稿费,一个想法冒出来,“要不然今天我请客,用40元钱美餐一顿。”“好主意!”爸爸立即赞同。“那吃什么呢?”我犯愁了。“40元钱,想要吃山珍海味是不可能了,不过小区门口新开了一家包子店,那家的包子还没有吃过,要不要去试试呢?”爸爸提议道。“要!”我一口答应,兴奋地一蹦三丈高。
我们一路小跑,来到包子店。我挑了妈妈最喜欢吃的粉丝包,爸爸最喜欢吃的菜包,还有我的最爱——三鲜鸡丁包。哇,一共六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还有一些馒头和玉米,才花了15元。我心想,太好了,还有余额。
往家走,我们路过了水果摊,用剩下的钱买了饭后水果,“哎呀,差一元。”好心的老板娘居然便宜了我1元,哈哈,我是被幸运的光环笼罩着吗?我和爸爸谢过老板娘,一手拎着葡萄,一手拎着包子,哼着歌,蹦着跳着回了家。
享受美味的时刻来了。妈妈开心无比,大眼睛笑成了两条缝,一边吃一边说:“今天这顿饭意义非凡,可是我们瑞瑞请客哦!”爸爸也在一旁附和着:“嗯嗯,是的,是的,多吃点啊!”“哈哈哈,这包子味道真不错!”我心里美极了。
40元稿费,真的不多,包子加葡萄也不是什么大餐,但是我们一家三口却吃得很嗨。我开心,是因为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而爸爸妈妈呢,他们是打心底里为我高兴!
我多么希望下次“请客”的机会早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