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原来如此】
快过年了,因为家里人无暇顾及我的日常生活,每天一大清早,我便被送到了外公外婆家里,只待到满天飞红。
外公外婆起得早,但每当我踏进他们的小院时,外婆总是已经吃完早饭,正忙里忙外,而外公木楞楞地托着大碗,一边冲着身子摇摇晃晃地跟着外婆走,一边颤颤巍巍地操着木筷吃饭,走一路,口水顺着滴了一路。外公在不久前查出得了帕金森,从此外公外婆的生活充斥着吼声。我做作业时,他们俩隔着几个房间,用土话毫不吝啬地咒骂着,不时,听到拖鞋在地面上的摩擦声急了,自己的耳根子便随着生生提起来,“邦”!结结实实,外公又“不小心”滚了一跤,回头只要看到外公的白发离门栏还有几厘米,一颗心被五脏六腑揉捏的反胃。这时,外婆便冲进客厅,也不扶,冷眼旁观,还伶牙俐齿地骂:“自己起来,还指望我吗!”
外婆的态度总是令我心寒,那凶狠的模样,与她对我的和和气气截然不同。难道人到了垂垂老矣时,都会对老伴这样不客气吗?
一天下午,我无言地与外婆一起坐着,外婆揉了揉眼,疲惫地扫了一眼时间:3:40,突然叹了口气:“你外公还有三年就要坐轮椅了,我就是希望他要多动,靠自己。”我静静地看着外婆因疲倦而凹陷的双颊,等着下文。“医生对我说,让他一直走,不要扶,不然要有依赖性,就更动不了。摔得实在厉害,就给他买根拐杖,在地上铺点厚地毯。但你外公倔脾气,怎么也不要,越是不要越是摔,越来越像小孩子了,连我帮他织的袜套都不要,硬叫我拆了,重新织副手套……”
原来如此!
外婆对外公这么凶狠,原来就是要刺激他,使他站起来吗?我凝视着不大的客厅一隅,整整齐齐码着的拐杖、口罩和印着帕金森字样的医学书,心下,瞬间了然。
原来如此!外婆与外公粗着的嗓门,荡漾着人生的几多情怀!
【篇二:遗憾,让我的青春如此美丽】
夜深了,莫名的情绪驱使,登上楼顶,倚着栏杆,漆黑目下,魅影无双,我们执手衷肠,看月光如水流逝,向无尽的黑夜呐喊出:“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还记得刚进校园的第一天,我们每个人都充满了对初中学习拼搏的干劲。我依稀记得,班主任站在讲台上,神情严肃的在黑板上写下几个大字:“三年磨一剑,终达彼岸!”老师说:“三年很短暂,唯有努力,才能把握未来。”那时,我们没有对未来的梦想,我们很迷茫。时光如斯,就这么决定了我们一生的轨迹——或是健步如飞,或是步履蹒珊。
“赖赖,这次你再粗心,你看我怎么收拾你!”耳边又回荡着英语老师“常妈”那句我快听了三年,却从不厌烦的话。初一的时候,我还很轻狂,拍着胸脯保证到:“常妈,我每次英语考试一定拿第一,给你争光!”说完,我还扑哧扑哧的笑着,可上了初三以后,像一切都变得寸步难行,一点点失误,就让我与第一擦肩而过。曾经的诺言,如今好像成了一个遗憾。
少年总是轻狂的。初二时,无论是什么样的篮球比赛,我们班总能夺得桂冠。杀进决赛的最后一个投球,当球穿透空气,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接着坠入篮筐中,突然全场沸腾。我兴奋的抱住战友,我们集体欢呼……可到了初三,放学后打球成了一种奢望。时间被各种卷子填满,一天一天,如此充实而又忙碌。再也没有了篮球比赛的时光,仿佛也成了青春里的一种遗憾。
我的青春里,走过了笑声,走过了忧伤。多年后,回忆起曾经错失第一的遗憾,曾经忙碌奋斗的日子,曾经的“战友”、伙伴,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我会流下眼泪。也许,我们会在未来遇到更好的朋友,但初中的你们,是独一无二的。
我的青春里充满遗憾,在残缺的月光下,在淡淡的花香里,它们一点点沉淀,一点点显现……想起曾经的遗憾,是否会看到我们经历风雨后成熟的脸庞?你的目光,是否会看到,长大了的我?
匆匆逝去的年华,来不及抓紧。但我仍要说,充满遗憾的青春,是那么美好!(公众号:芒果作文之家)
【篇三:从未如此陶醉】
一份记忆。一份真情、每当想起便会陶醉,每一次的陶醉就像迷茫的人找到了归途,如迷失的海鸥找到了方向,正如我这远离家乡的人,思念依旧的家乡和那份让我沉醉的乡愁。
当我不经意间拿起手机,打开了微信点开了一篇推荐的文章,我仔细一看文章的名字叫“我的家乡”。我的心突然火热了起来,心里嘀咕着:我已经好久没有回去了。随即叹了一口气,我心中多年没有燃起的思想之火又重新被点燃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的燃起,我想起来到喧嚣城市多年,活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心感到非常的疲倦,现在我无比想回去看看,那个让我思念的家。
皇天不负有心人,因为我要办身份证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回到家乡,我突然无比的期待回家的那天,我的期盼之心爆发了,我不停的对自己肯定着这个消息。希望早日回到那生我养我的土地,那充满我童年回忆的土地。
我跟随着无尽的时光长流,坐着直达家乡的火车。随着几天的颠簸,我终于回来了当我第一只脚踏上家乡的土地时,我开心的就像回到水里的鱼儿,我不能停下自己的脚步四处观察着,我移动步伐来到一家老子号,这是回忆如泉水一般用了出来,我心里确定着没错就是这个地方,这是我小时候常来的地方,我踏进店门看着新的一切心里感叹都变了啊,不过不变的却是这里的香味淡淡的饭香。我迫不及待的坐下点了一碗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粉条。酸辣入口心里无比的舒服还是家乡的味道好啊。
吃完了饭,我随母亲走过了小巷和许多喧嚣的街区,我在路途中看见了许多熟悉的事物,随着时间流逝我回到了我小时候的村子,村子前绿油油的还未成熟的水稻,风儿抚过,轻弯身躯,好似欢迎,穿过一群地下头的水稻,一座灰色的屋子,门前长满了杂草,蜘蛛网密布,心想这个屋子老了,突然又自嘲想我长大了啊!
家乡的一切,熟悉的一切,让人回忆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让我陶醉在其中。
【篇四:啊原来如此】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上午。
那天,爸爸妈妈带我去看一个演出,舞台上,一个个的演员们技艺精湛,表演得激动人心。大家都发自内心地为他们送上热烈的掌声!但是,最使我好奇的,还是舞台上那缭绕的云雾。
看到这些,我情不自禁地想:咦,这些到底是什么呢?莫非是“仙气”?还是他们把天上的云朵摘下来了?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后来,我上网查了一下,终于知道了这是一个物理现象,但是对此还是一知半解。从那以后,我便对物理这门学科产生了一种好奇的,想要去探索的心态!啊,物理,你是如此的神秘啊!
初二,学到了物理,发现原来生活中的一些常见现象都是物理现象。
此刻,我又想起了以前看过的那场表演,心想:既然是物理现象,那么这本书里肯定有对这现象的解释,果不其然,原来这叫“升华”。
后来,经过老师的讲解,我终于知道了,云雾的产生原来是用干冰洒在舞台上,干冰升华吸取了大量的热,然后又使水蒸气遇冷液化成为了小水珠,而这些小水珠就是舞台上的云雾了。
啊,原来如此,这个对以前一无所知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世纪难题,可现在,我却轻松地发现了其中的奥秘,看来物理这门学考研真是博大精深啊!
随着后面的深入学习,我发现了这种物理现象还不止用于这一个方面,人们还利用干冰的这个原理能制造人工降雨呢!
看来,学好物理还能造福人类啊!
【篇五:读书原来如此快乐】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是我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名言。意思是书读多了,书中的意思也便明白了。
我喜欢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是一种枯燥无聊的行为。相反,我认为读书可以使我烦躁一天的心情平复下来,可以是我明白很多的常识和道理,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何乐而不为呢?我喜欢看杂书,各类各样的。因为在书里我可以获得一种别样的快乐。
有一本书,我百看不厌。当读到女主为了保住男主,坠落悬崖是,我会潸然泪下,当看到女主和男主重逢时,我又会新笑颜开。书籍对我来说是一个益友,也是一剂医治心灵创伤的灵药。每当夜深人静时,总喜欢拿着一本书翻看一下。
我喜欢的书有着很多种。我喜欢在早晨或着傍晚,迎着朝阳或晚霞,拿着一本书,坐在院落中细细品味。妹妹曾经说我是一个“书呆子”只要看到一本好书便想将她带回家。但我对于这个称呼特别喜欢。
还记得有一次,在姥姥家发现了一本好书,便立刻拿起来,直到吃饭的时候,我依旧再看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始终没有答应。之后,妈妈便进屋里去叫我,看到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真是个书呆子。”我依旧沉迷于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直到妈妈的河东狮吼响起,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种。
读书,是快乐的源泉;读书,是慰及我心灵的良药;读书,是精神的一种寄托。
读书,原来如此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