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不走寻常路】
满目凋零的背后,站着十里的春风
鲜为人知的背后,藏着全新的答案
人迹罕至的背后,有着如画的河山
——题记
老家傍水而建,北面有座高山,春有晓烟杨柳,夏有鸟鸣虫啼,秋有柿枣飘香,冬有云叶雪花。
这里风景虽美,却未通公路,无论是进城打工,还是赶集逛庙会,都得翻过背面的大山。
“山中有食人猛虎,林中有恶虫凶蛇,上山要走大路,前人走过,没什么危险,万不可往幽深小径里钻。”这是老一辈留下来的祖训。
刚开始有一群愣头青,嚷着要彻底征服这座大山,然后一股脑儿的全钻进了小路,满腔热血却在中途便散尽了大半,最后谁也没有从小路翻过这座大山。
这几十年下来,竟再没人去走那条小路。倒是大路被人走得宽阔坦荡,路旁除去枯木残根,便是未被砍光的杨树林,这杨树挡了一辈子的风沙,倘若它读过人类的文章,就会明白这种等待死亡的感觉叫做悲凉。
到了我十七八岁的年纪,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对于越是未知的地方,就越是怀着最原始的渴望,所以每次上山的时候,小路自然而然地成了我目光停留最久的地方。
一年前,为了赶赴一场清晨的庙会,我备好手电和干粮,不得不趁夜翻山入城。
山脚,一条痕迹清晰,土地凝实的大路映入眼帘,虽然盘旋曲折,但看着前人走过的足印子,没由来地感到一阵心安。
但我这次却站在了一条幽深小径之前,乍一看由刀斧随意劈成,不到十来米的地方便没了踪影,草木凌乱,泥土松散,除了树上残缺的斧印还依稀可辨认之外,剩下的就只有岁月斑驳的影子。
夜深霜重,劲风吹刮着我的单衣,不免打了个寒颤,心中生起几分退意,可有一腔热血把我顶着往前走,说什么也不能轻易的回头。
四周的景象在手电的照射下显的有些苍白无力,纵使我每一步都迈得小心稳健,仍能感到漆黑的夜色带着如临深渊般的恐惧向我浑身袭来。
在凛冽的寒风中,我额上竟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儿。古往今来,怕也是有不少人连踏出第一步的勇气都没有便折回来了吧。
适应了夜色之后,反倒少去了害怕,多了些凄凉,看着银月高悬,感受更深,苏轼还有张怀民可以打趣,而我却像个独行的浪子,看不清前路,还要走得义无反顾。
不过我走的是前人未曾走过的路!一想至此,消散大半的热血又隐隐沸腾了起来。
于是我听着水声寻到了一汪山泉,随着水流往山上走着,走到双腿酸软,走到林子变成了灌木丛,走到了天色渐渐泛白。
突然,耳边传来了一阵突兀的嘶嘶声,就像是什么东西在吐着杏子。
我马上停住了脚,喉结滚了滚,强咽下一口唾沫,心底涌上一层寒意。
难道是蛇?是蛇那千万别动弹。
刹那之间我回想起了无数个片段,先是一方小院子,再是父母随着岁月青丝换白发,然后是自己死后的墓地,死后的墓志铭…
果然是人在一帆风顺的时候最容易遭受致命打击。我开始后悔,为何非得选择这一条小路,如果还有一次机会,我定然选择回头。
嘶嘶声响了很久,直到我失去了对它的恐惧,待我鼓足勇气回头一看,原来是棵折断了的空心竹,被寒风猛地一灌,发出了阵阵类似吹破哨子的音调。
一场虚惊却让我有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日出半边的时候,我抵达了山头,虽然四肢早已酸软乏力,但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却想长啸一气,大哭一场。
我从未见过如此之美的故乡,在阳光渲染下,就像一幅小镇清晨的油画,又像一座刚刚从水墨里打捞出来的江南,美得那么协调,不掺半点杂质。
王安石他说这世界上奇伟壮丽,不同寻常的景观都在人迹罕至的地方,现在的我终于明白。
幻世当空,我们很难分辨出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最初的好奇也会被岁月的魔爪和拦路的巨石给慢慢地消磨殆尽,只有义无反顾的不断行走,才能拨云散雾走尽迷途,最终看到一片全新的世界。
【篇二:不走寻常路】
不走寻常路,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
当你与众不同时,当你走向另一条完全陌生的路时,当你勇敢地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时,那些非议,那些讽刺,那些打击,还有对于全新事物的天生的恐惧——随便那一条都足够将一个够自信的人击倒。
因为完全无法预知,那条路上隐藏什么样的危机,背后又有什么结局。
但是,我总是愿意试一试的。
成功与否,勿留遗憾。
有一回,语文考试,写作文,题目是“小小的”。这个题目,乍一看,我觉得蛮好写的,大不了就写一件小事情,或者写人物,写小人物突出某种闪光点云云,事实上那一次班上也有很多人写这些方面的。我当时也正要落笔写一件小事情,可突然,我停住了,想到对呀,大家都会这么写,那又有什么新意呢?我思索起来,不、不行,不能那么写,我要试一试改变角度来看这个题目。果然有了一点新灵感!“以小见大”!这个写作手法被我使用到了极致,我想到了从小事情来发现一些大事理……
笔是抖得,因为创新是需要勇气的。万一不成,那我的作文绝对砸锅,会比别的千篇一律的作文,拿更低的分……但笔也是坚定的,有了思想,为何不体现出来,反而要遮掩呢?
那篇作文非常成功,赢回了掌声和高分。大约也算改卷老师对我的一种鼓励吧。我想,老师点评大家作文时,首先夸赞了我,说我敢写,有头脑,就是不要流于大众化的写作文!
于是,从那之后,我便敢于不同,乐于不同,勇于不同。固然也有不尽人意之时,可至少,我试过了,就不会后悔。想当初比尔盖茨创建微软公司,他不也正在走不寻常路吗?他中途败过,但人家可没有后悔,最终,成就大事业。
走一走那条不寻常路吧,闯过那一路荆棘,就会迎来一路鲜花和春光。路是人走出来的。鲁迅曾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何不当第一个开路者?
【篇三:不寻常的一天】
穿越记忆的星海,跨越生死,去捕捉那一颗最闪亮的星辰。
——题记
在那一天,就在那一天,祖国母亲失去了三十个她最亲爱的孩子,也失去了三十位顽强的战士……
那一天对他们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天。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他们赶到了现场,进行激烈的救火行动。他们中间,有身经百战的老战士,但更多的还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作为一名消防战士,在他们接受任务的那一刻,无论年龄大小,他们都心存着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耀和奉献自己的渴望。
他们怀着对国家的热爱,对职责的忠诚投身于这一场行动。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突然变向的大风增大了火势。在他们还没做出反应之前,大火吞噬了他们的生命。
那一天对他们的亲人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天。在我看来,一个家庭愿意把孩子送去当兵,一定是作出了很大牺牲。一来是部队纪律严明,很长时间才能见一面;二来,一旦参了军,就是把生命交给了国家。
当消防战士的亲人们得知这一消息时,内心一定是莫大的悲痛。这些战士们可能有年迈的父母,也可能有刚出世不久的婴儿,这一场噩耗,破坏了三十个家庭的幸福。但他们会振作起来,因为他们记得,他们的亲人也曾是一位坚强的战士,在悲痛之余,他们也会为之自豪。
那一天对我来说也是不寻常的一天。当我在手机上看到这个消息,我浏览了每位战士的姓名与年龄,最小的不过比自己大四五岁,我的内心受到极大震撼。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对他们生命的逝去感到惋惜,但更多的是对他们的敬佩。从他们身上,我不仅看到了勇气、坚韧,更看到了担当,是对自己职业的担当,更是对国家的担当。这一天带给我的感触甚至比我之前所了解的还要深刻。
那一天是不寻常的一天。风和日丽的四月因他们增添了一抹沉重,也给还是少年的我们带来了成长的感悟。纪念这不寻常的一天,领悟着不寻常的一天,感恩这不寻常的一天!
【篇四:这一天,不寻常】
今天,学校让我们提前过六一,还宣布了今天为无批评日,后来,我们就解散到各班去玩儿了。
我和温孜一我们两个人一起玩儿,转了一大圈儿觉得都挺难的,后来,我们就在我们班玩儿了一次贴鼻子,一圈儿、两圈儿……五圈儿。好不容易转完了。温孜一指挥我让我贴鼻子,好晕啊!不行,站都不稳定了,温孜一说:“往左!往左!”但是由于转了五圈,神志都给转晕了,所以,我就往右走了,别人都急的喊出声来了,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好多了,温孜一说:“对,对,往下,往左,往右一点点儿。好了,贴吧。”啊,我贴上了,这回换了温孜一了,我也是和她一样,急的真想替她贴上,但是,只要用手触碰对方,就算犯规,我只好静下心来,耐心地为她指挥。“好,往左,往右一点儿,贴。”就这样我们一人获得了一张奖券。
由于游戏都太难玩儿了,后来,我们就没有在玩儿了。但是,遇见了婷姐后我给她要了一包零食。这样,游戏结束以后,我们就回教室看电视了,下午,我们看了好长时间的电影,名叫《九条命》,有些情节很感动,我都留下了眼泪,电影结束后,老师又让我们在教室里看了电视。
晚餐过后,我们就给左万鑫过了一个愉快的在英华里最后一个生日。
【篇五:当时只道是寻常】
为什么只有失去了它,才会懂得珍惜。
石榴还是那个石榴,安静地躺在桌子上,裂开了一道口子。可是我却再也不是曾经的自己了。那个喜欢在田埂边奔跑的小孩,早就随着记忆碎去。只有奶奶还会用碗盛着拨好的石榴,宠溺地对我笑。
只是碗中的石榴,还停伫在岁月。
初见石榴是小叔送给我们的。一大箱子,圆滚滚地躺在纸盒中,我在一旁兴奋地又喊又叫,奶奶嫌多,话到嘴边,转头便被我的泪眼硬是憋了回去。慷慨地全部接受了。
纸盒还未放到地上,我便迫不及待地拿下来一个,随手在衣上擦了擦,有些疑惑地望向奶奶。不等回答,伸手扣了扣石榴顶上的花骨。犹豫片刻,不待小叔将我拦住,便试着用力抠了一把。石榴没什么变化,手指却是钻心的痛。手一松,石榴从手上滚落到地上。奶奶跑过来,对着我的手又是哈气又是念叨的。罢了,还塞给我一粒糖。尽管如此,也没能阻止我对石榴的恐惧。
直到上了小学,才渐渐淡忘当年的不快。在此之前,奶奶从未再提起过,可我依旧吃石榴,吃了好多年,而我并不知道。
那天小叔走后,我独自一人关在房间里,闷闷不乐地看书。奶奶突然推门进来,将一只小碗放在桌上,又把另一只空碟子放在旁边。我赌气,没说话。她有些犹豫,尴尬地站在我旁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只听到门叩上时止不住发出的一声“咔嗒”。我又向四周看了看,确保无人后,才小心翼翼地看向小碗。里面的东西堆的很高。一层一层整齐地排列着。捡起一颗,呈半透明的红色,因为好奇,愣是把弄着对着阳光,突然手一松,径直掉进了嘴里。
滑溜溜的,没敢咬下去,小心翼翼地用牙一嗑。它竟炸开了,甜丝丝的味道弥漫入了嗓间。最后吐出来一颗白白的核。只想着神奇,又抓起一颗,再一颗,书也不知道被丢到哪里去了。最后一把把地抓,手都被迸出的汁液染得红一块白一块。奶奶正巧推门进来,见着我花猫似的脸,没忍住,扑哧一声乐了。
于是天天,奶奶都会将一只碗盛满,待我吃完,又进来带我去洗脸,维持着一种默契。久了竟也习惯了,习惯了每天将石榴塞入口中的日子。
直到奶奶腿摔坏了,行动再没有以前方便,自然也没有石榴吃了,才感到有多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几乎天天可以吃到石榴。也只是觉得平平常常。突然间伸手摸不着了那只小碗,好像梦都醒了。
当时只道是寻常,今日却语老来防。
可我依旧爱吃石榴,只能自己去拨。拨久了,手指隐隐作痛。看着小碗中越垒越高的果肉,忍着手指的创痛,敲响了奶奶的房门。——就像奶奶当年敲响我的门。退出房门时那声“咔嗒”,久久敲在我的心上。
“孩子,来吃石榴。”
“奶奶,石榴拨好了,快吃吧。”
【篇六:不寻常的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人注意形态美,有人注重形式美。美的方式各有不同,却蕴藏着深刻的含义。形态美也可以说是外表美,在当今世上,许多人都爱美;一些人把自己打扮的得自以为“美若天仙”,其实旁人早已都司空见惯或厌恶这种不自然的美。
真正的美应该是心灵美、内心美,这种美才足以在世上立足,成为人们的好朋友,自然令人爱不释手。另一些人却只爱面子,注重形势美,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这种行为的结果只是自作自受,没有其他路可选。因为心灵美能改变一个人,提高自己的心智。
妈妈曾经对我说过:“真正的美不是看外表,而是看内心,内心好了才能交到好朋友,才能事事如意。”她说的话虽不是全部正确,但也有道理。
在期末考试中,我表现失利。因为在考试的前几天我发烧了,发烧令我恐慌,甚至不敢面对学习。发烧导致我头疼,脑子混乱的我学不下去,可我只能去看医生,又能怎么办呢?只能承担后果罢了,我总考不好几门学科,刚开始我只知道失败着,但后来我发现再这样不行,我要发愤图强。我必须注重心灵美,利用充分的时间学习,端正心态。有志之人立长志,无志之人常立志。
要想提高自己就得找原因,从自身缺点找起,找到缺点,加以改正。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我没放弃,我一直在努力。原因是内心产生了恐惧,害怕做什么事,自信心不足。堆积的问题愈来愈多,剧情也就愈演愈烈,要不及时解决就会产生麻烦,将一发不可收拾。
端正自己的态度,注重心灵美。有自信心是提高自己的关键,注重心灵美就像是一鸿清泉,滋润一方土地;就像一颗大树,撒下一片清凉。因为心灵美极其重要,缺少了就美中不足,所以我们要努力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像黄牛一样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美丽;像人民一样勤劳而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