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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傅雷家书的读书笔记

【篇一:写傅雷家书的读书笔记】

放下手中的书卷,我倚靠在床边,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打量着这拥挤的寝室,打量着窗外难得一见的蓝天,欣赏着湛蓝的天空,絮状的白云,眼睛不禁瞄到了床头的《傅雷家书》。或许在离别的一刻,才发现自己从没溺爱过自己的孩子;或许在离别的那一刻,才发现自己对孩子的愧疚;或许在离别的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爱孩子是爱得如此深切。但也为时不晚,明白亦可。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当初爸爸妈妈对我的严厉与严格,让我如笼中的小鸟般地渴望自由,其实那也是他们对我无言的爱。母亲会在我耳边喋喋不休,不厌其烦的表达他的忧虑,她的关心,她的关爱,那一种爱是感触于心,时刻萦绕在耳畔的。父爱却不然,深沉厚重而又内敛,或许很难感受得到,因为我们习惯了听那些挂在嘴边上的爱而忽视了真正需要用心去感受的爱。

父母的爱就是那绵绵的春雨,滋润着我的心田,抚育着我不断成长;父母的爱就是那凉爽的树荫,保护着我不受烈日的灼伤;父母的爱就是那金色的秋风,激励着我走向人生的丰收;父母的爱就是那温暖的一团火,帮助着我驱走冬日的严寒,迎来人生辉煌绚烂的春天!他们无私的爱就像那普照大地的太阳,一直升在我的天空里,温暖着我的心。看着妈妈的脸被岁月剥夺了青春的活力,留下一道又一道皱纹,满头的黑发里隐隐地露出了几根银发,顿时发现了妈妈的变化好大。

记得那次雪天,父亲背着生病的我去上学,那漫天飞舞的雪花好美好美,翩翩飘落在父亲的肩头发际,我仿佛看到了父亲渐渐白发满头,腰弯背驼,蹒跚走路的样子。周围一片寂静,只能偶尔听到几声雪压断小树枝的声音以及父亲时不时粗声喘气的声音。

我能感受到他在认真地走每一小步,仿佛背上的我是他的全部。是的,今天的我在某一刻突然发现,父亲额头深深的皱纹,瘦削的脸颊,颧骨高突,那是岁月的痕迹,更饱藏了无穷无尽的关爱与付出……我会整理好那爱的点点滴滴,把它们串起来,放在我的心里,永远铭记,用生命去珍爱和呵护。我的思念悠悠,随着那潺潺的流水,载着那缕缕的亲情,通向父母心中……

【篇二:读书的议论文】

有很多人为了能够读书努力奋斗过,他们都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了读书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所以就算家里很贫穷也要想尽办法读书。

《送送东阳马生序》就讲了一个人从小就喜欢读书,但是应为家里很贫穷,所以每次都借别人的书来看,在天很寒冷的时候手指都不能弯曲,他都要在抄书,。

我以前把读书看作是遗址中无聊的事情,可是经过多年的学习和读书,我渐渐的知道书中的世界比我想象中的不一样,书中的世界比我想象的要好很多,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很多的名人,学到更多的知识,在书的世界的里,我看到了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壶白干,让我激情飞扬,还可以看见李清照“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的情真意切。

在读书的时候,我会获得许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惊喜。知识,便是书赋予我最丰富的礼物。我可以用思想去承载这些知识,闭上眼睛去智慧的天堂邀游。我还可以与作者进行跨时空的交流,从庄周到王夫之,我一一叩问他们的心灵,我能读出朱自清的'隽永,鲁迅的辛辣,钱钟书的淡泊,冰心的婉约,我还可以感悟到三国孔明戒子篇中:“才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这段话是说:必须学习才能得到本领,不学习就无法得到更多的知识和本领,没有志向就无法学好。我感悟到只是是多么的重要。我喜欢阅读,体味诗书,摘取知识与情感硕果的潇洒与恬静。

我通过读书了解到很多名言,“读一本好书等一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培根说过“读书使人明智”,读书的同时也可以造就一个人才。司马迁如果没有读过大量的书籍就不可能写出历史巨著《史记》,书有可浅尝者,少数需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需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

不同的书有不同的读法,不同的人也已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当你的看法与作者有所不同时没有必要去诘难作者。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篇三:哈姆雷特七年级读书笔记】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篇四:写傅雷家书的读书笔记】

对我而言,《傅雷家书》实在是一本好书。

初读此书,会感到乏味,无趣,因为我觉得这只是一堆杂乱的书信,甚至连成书都太过牵强。但是,读完我才恍然大悟,这并非只是父子之间琐碎的家常话,这其中包含了许多。

这是傅雷对于儿子傅聪的牵挂之心,也是父亲深沉而又严格的爱,傅雷是一位文化素养,高学识渊博的父亲,他能够理智的教育孩子,帮助孩子,他总是会预料到一切,可能发生之事,给儿子提出建议,当然也爱说些琐事家常。

其次,书中所有书信内容,都很具有文采,虽只是普通,日常的来往书信,却又像极了精雕细琢,不过倒也符合他作家,翻译家的身份。诚然,如果让我用心去花很多时间来写一篇作文,我也决不会有傅雷所写的信那样优美。

像傅雷夫妻一样,我的父母何尝不是对我关怀备至,他们对我的爱,虽然没有傅雷那样文采飞扬,但却没有比傅雷夫妻少任何一点对子女的关心。我曾厌倦父母的唠叨,认为其不值得一听,但也可谓是天纵之才的傅聪,也是在父母的唠叨中成长的。现在,我也意识到父母的唠叨,是十分可贵的,因为除了父母之外,没有人会花时间来关心你的生活了。对于父母理应该是尊重和感激。(来源WwW.ZUOWENba.neT)

“家书始于墨迹,墨迹止于绝笔。”这是书中序言的一句话,的确如此,这本书不仅仅是书信,也包含了傅雷的大半生,书,我们毒的尽,可人,我们读不完。

【篇五:七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嗷——嗷——”一声声嚎叫地动山摇,令人毛骨悚然;一只只眼睛泛着绿光,在黑暗中闪亮……看到这一情景,你们猜到是什么动物了吗?对,它就是狼——残忍、暴烈、凶猛的代名词。它令人深恶痛绝,唯恐避之不及。但有一本书,使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哪本书有这样的魔力呢?它就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捧着这本带着墨香的书,我欣喜若狂!整天在“啃”,甚至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放过。难怪妈妈笑称——我被“狼”灌了迷魂汤了。

书中讲述了一匹充满智慧的狼——紫岚为了那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消耗了青春,也葬送了爱情……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她儿子黑仔生命的金雕又一次在空中盘旋时,为了赶走威胁,保护未出世的孩子,也为了“狼王梦”的再次延续,紫岚和金雕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他们同归于尽。紫岚走了,留下了无限的遗憾和永久的梦。

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于狼群中,心绪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而起伏。有人说紫岚是被权力扭曲的失败的母亲。但在读这本书时,我却被她博大无私的母爱深深打动。一次,为救被捕兽夹夹住的蓝魂,她不顾一切地撕咬捕兽夹,咬掉了牙齿也不罢休!为了训练小儿子双毛,她的脚被摔了,胸前还留下了难看的疤痕……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一秒,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子孙后代扫除一个个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为我操碎了心。可我呢,了解她的烦恼吗?知道她的忧愁吗?体会她的苦衷吗?关心她的健康吗……除了伸手向她要这要那,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关爱,又何曾用心去关注过妈妈的喜怒哀乐?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身边的点滴开始,学会关爱我们的父母吧!哪怕是为他们倒一杯茶,拿一双拖鞋,扫扫地或者洗洗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篇六:《格列弗游记》读书笔记】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特别酷爱航海的医生——格列佛周游四国的经历,读后我很感动。他的经历是这样的:在小人国,他看到小人国的人虽然矮小,但是他们一点也不愚蠢,他们也很会动脑筋,小矮人利用了它们的聪明才智,做出了要一千五百匹马才能拉动的一辆木车;还给格列佛做了一件可体的衣服,就连格列佛每天吃的东西,都计算的非常精确,我真佩服他们的聪明才智。后来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大人国里的故事就更有趣了。格列佛在小人国里虽然是巨人,但是他到了大人国就变成了小矮人,变成了一个让别人取笑的玩偶,变成了“一头会说话的动物”。而他的主人——国王的小女儿却变成了他的“保姆”。

格列佛为主人挣钱差一点儿累死,要不是他陪皇帝皇后岛南海岸巡行,被老鹰抓走他,也许格列佛想再回故乡是痴心妄想了。经过千辛万苦,格列佛总算回到了故乡,看到祖国和亲人非常的激动,但是没过多久,又开始了他的旅行,他去了一个会飞的岛,这个故事我觉得非常的荒唐。

荒诞的国家、荒诞的人民、就连最有学问的科学家做的事也是荒诞的!你想:“垃圾怎么能还原成食物呢”,我一看就觉得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他又去了慧马国,他怎么看这里的马都是人,实在让人不可思议。格列佛去过的地方不管有多么好,他总是会想起自己的故乡,自己的亲人,真应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月是故乡明,人是故乡亲。”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不管你走到哪里,不论你经历过什么。故乡在的你心目中才是最重要的,是最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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