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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灵魂的热爱

【篇一:深入灵魂的热爱】

这是一支看似普通的六棱铅笔。但对于我它却有特殊的意义。我热爱它,热爱它混合着木头与石墨的特殊香气,热爱它给我带来的一切。

三四岁时,拿铅笔在纸上涂画。将它送给妈妈。妈妈拿着不知画的是什么的画,只是笑。我也笑,心中莫名觉得美好,我喜欢这样。

第一次端坐在画纸前,却早已知道如何起,如何收。抬手,将那铅笔的一部分刻在纸上。手起笔落,手中的它带着笑意。

和铅笔一起,我学会了观察,学会了用心感受。望着天边的云卷云舒,成群归鸟,看着眼前草色青青,绿阴如盖,枯叶飘飞,银装素裹,手都会下意识地摸向口袋,脑海中也是铅笔,将眼前万象映在纸上的铅笔。我爱它,随和到只用橡皮轻擦便没了痕迹的它,容得我犯错;坚实稳重如地基般的它,任何华丽色彩下都有它的痕迹。只要手感到它的触感,内心深处就会欢愉。

和铅笔一起,我爱上了旅途。我发现路上的风景不在青山碧水,而藏在人们的眼中。内蒙草原上晒得黝黑的青年为我牵来一匹棕色的骏马,他的眼睛在耀眼的阳光下,闪出野性而奔放的光。和他相比,马儿显得驯服。在东北,年轻的姑娘为我们端上一道道乡土菜,而认真的眼睛比周围一双双被称为老道的眼睛美上万倍。每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停下来,将他们的神韵留在纸上,让我记住我到了哪,我走过了什么景,我看到了什么人。一次次提起笔,想到割去左耳的梵高提起笔,当崭露头角却身患重病的席勒拿起笔,到视力下降眼前一片模糊的莫奈拿起笔……当他们看到我眼前所见,是否也会激动万分,拿出手中的笔?

总有人觉得世界太浮躁。其实美处处都在。当屏住呼吸静待花开,美就会充满双眼,笔是美的一部分。有了它,转瞬即逝的美就能永存。

铅笔教会我用心观察,用心思考,铅笔教我在嘈杂和纷乱中找寻简单本色。当我静下心来,和它交流,世界就会安静。它,不仅承载着我的亲情友情于我的激励情怀,还承载着我对世界的爱与思考。我爱它,不经意间,这种情感早已深入灵魂,它也早已成为我灵魂的一部分。

【篇二:碎片难填灵魂之厚】

时代的齿轮缓慢运转,但人们却活在加速的生活里,为了活得像个人样,他们开始充实自己。快速的生活节奏,不断往前奔跑的步伐,却没谁选择按下暂停键,效率至上的选择“强迫”他们走上了碎片化的生活。

“碎片化的生活”这一概念渗入人心,成了一条最佳的捷径。因为它巧妙地让你认为在更少的时间做了更多的事情学了更多知识,也许所有人都在为自己实现了效率而沾沾自喜。

鲁迅曾言,时间如同海绵中的水挤一挤总还是有的,而今人却一味地走向极端,只追究挤好海绵,却用了那些水浅薄化了知识。如同一滴水中的油,只能看宽度,却没有什么深度。而这一切的原因并非碎片化的生活,反而是在于人。人的追求改变了,这才使得鲁迅的话出现变质,那些高效后留出的时间不用来探究灵魂的深度,却是企图以一张张碎片遮掩空洞的丑态,期翼于融进各式圈子,以拥有更多虚无来展现自我,满足自我。

凉风微起,碎片离乱,丑态依旧。于是人们寄托于用更多碎片式的方式,逐渐分离自我来达到充实自己虚无的幻想。为何?其一在于碎片式生活的渗入,这已经成了一条定理,从众的心理促使着人们于加速的现实中不断模仿他人的生活方式,他们认为碎片化生活有着无限大的好处。石黑一雄于“浮世画家”中告诫着读者,永远不要随波逐流,要超越我们周围那些低级和颓废的影。从众并非同流合污,更加不可能是深陷泥潭不愿动弹!

其二在于一个更加悲哀的现实,人们自动放弃了对精神的投喂,他们安逸于金钱至上的社会,成了躯壳的奴仆。物质如雾障目,我们盲了心看不见现实与灵魂分离的矛盾。

而碎片化生活不应该再成为人们被物质所役使的借口了,这一张遮羞布应被扯下,让我们去直面精神与灵魂的呐喊!时间的齿轮再慢也不会停下,也许,是按下我们自身的暂停键的时候了,用海绵中的水去完整自己,增厚灵魂,莫再囚于物质了!

停下吧,一分钟也好。…

【篇三:深入灵魂的热爱】

在《说起梅花》一书中,作者表达了对梅花“深入灵魂的热爱”。梅花确实招人喜欢,从古代的诗文便看得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些句子我们读起来朗朗上口。但我“深入灵魂热爱”的却是另一样东西——竹。

你听过风儿吹过竹林的声音吗?我听过。我家后山有片竹林,风来了,我便坐在土堆上,闭着眼睛,仔细聆听风儿与竹叶的悄悄话。“飒飒飒”缓缓睁眼看,苗条的竹叶儿与飒爽的风儿共舞,风儿一吹,竹叶儿便配合着他的舞伴旋转飞舞,“飒飒飒”一些竹叶儿轻声吟唱,一些竹叶儿青白交织翻飞起舞,像在跳华尔兹。过了一会儿,舞会结束了,风儿歇息了,一切恢复了原状。竹尖儿似乎倦了,垂着头,闭着眼,我和他们一样,在睁开眼已是黄昏。

古时不仅有描写梅花的诗词,也有写竹子的。要说起这些写竹子的诗词,我最喜欢的还是郑板桥的《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这首诗写出了竹的坚韧还将他的品质用来勉励人们。竹是坚韧不拔的,不会因为大风暴雨而歪斜,所以也形容人正直。

竹还具有实用性:取一根比较嫩一点的竹子,将竹子削成大约两毫米的细长条,再将竹子里面米白色的壤削掉,用水浸泡,就可以编成各种实用的用具,如:竹篮、簸箕等。还可以用来做一种美食——竹筒饭。取一节竹筒,将它用水洗净,再取一碗糯米,将它洗净装进竹筒,堵住竹口用火烤。打开后,飘香四溢。

除此之外,屹立不倒的竹子,也象征着中华儿女不屈不挠的气节,他焕发出的魅力,成了民族精神的伟大写照。

【篇四:灵魂的终焉】

近来,许多包括电影、小说等科幻作品中,多有描绘飞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或是机器人在未来的某一天将带领人类走向灭亡的情景。然而于我看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有多快我并不清楚,但倘若有一天人类真的走向灭亡,其灭亡的真正原因应该并非人工智能,而是人类本身。

苹果公司总裁库克也认为人工智能取代人脑一事不足为虑,而其更担心的是人类的思维在不断像计算机一样机械、麻木。

我想,人类之所以能够生存于世而不同于其他生命,绝非仅在于其作为生命体的意义,而在于其作为精神体的意义。我们有智慧、有思维、有感情,因而可以感知世界、探索世界、改造世界。倘若我们失去了思维和感情,我们作为精神体的意义何在?我们灵魂的价值何在?我们还有资格自诩为“人类”吗?

当今人类思维的逐渐麻木机械,其背后是一种主动思考的能力的缺失。我们只会被动的接受任务,专注于眼前的手头工作,却很少有自己主动地想要去做的事,因为我们不会主动思考,思考这件事是否有意义有价值去做。这是一种自我的价值观的缺失,是一种是非评判能力的缺损,所以我们才会对眼前的工作不加抉择地囫囵吞枣地接受。我们也不会主动思考周围的他人之事,不会去感知他人的情感和想法,这又是一种同情心的缺失,导致我们不明白自己应该去做什么,没有自己想要去做的事。

不会去主动地思考,究其根本,乃是一种探求欲的匮乏。当今这个社会上,许多人选择碌碌无为,被现实的压力所迫,心为形役。久而久之,我们被现实磨平了思维的棱角,拜金和功利的思想根深蒂固。囚禁于世俗的枷锁,为了追求现实的利益而穷尽毕生,又怎有心去寻找精神层次的探索呢?没有探求的欲望,就没有自己想要追求的目标和方向,因而不会去思考如何去探求,而其精神和灵魂的最大意义和价值才得以丧生。

每个人都应具有独立性和独特性,这并非只体现于形体,而更在于灵魂层面。不去被动的随波逐流,而应该时刻有着自我的意识和思维,明白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究竟应该做的是什么。如此,我们的思维才不会机械、麻木,我们的灵魂价值方可大放异彩。

秉持自我的意识和追求,用思维和情感对这个世界不断地感知、探索、迈进。这正是人类精神灵魂永垂不朽的奥秘,是人类生生不息的根本原因。否则,人类的灭亡,必将是应为灵魂的终焉。

【篇五:深入灵魂的热爱】

我想我对厦门,有着一种深入灵魂的热爱——尽管我的足迹,是几年前印在那片土地上一次。

绿色

这座城是绿色的。几乎无论你站在哪里,目所能及之处皆是一片碧绿;那树那草融合在一起迸出一种可称作炽热的绿,但它却从不自己主动闯入你的眼帘。它只是兀自绿着,静悄悄的漫入你的心,占据一角,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它不知何时已蔓遍你的灵魂,洗去你所有的浮躁和大都市中带出喧嚣。还记得那几个夜晚我最喜欢沿着某条河边林荫小道漫步,看皎洁的月色漏过那团夜色染就的墨绿洒在地上映出光影,听微风拂过时衬得夜晚更静谧的沙沙声响,如果可以再回去,我希望能用脚步丈量整个夜晚的长度,还有我深入灵魂的热爱这的这座城市的土地。

我想或许是那绿让我如此深爱厦门。

蓝色

作为一座临海旅游城市,这座城当然也是蓝的。海蓝,天也蓝。在我对于厦门这短短的记忆当中,天空无时无刻不是一碧如洗,干净的近乎透明,其中嵌着几朵懒洋洋的,近乎一动也不动的卷着边的白云。你只有伫立良久,才会发现它们在缓缓移动,正如这城市的节奏和色彩——安静平和的蓝。

海当然也是蓝的,我喜欢在离岸有一点距离的地方呆着,感受那些小小的浪头让它们带我慢慢的移动,看海深浅两色的蓝在海天交界处融为一体,彼此又界限分明。我爱大海,爱这样宁静祥和的时光,爱把我包围住的蓝色——这一切又构成了另一个,我从灵魂深处热爱厦门的理由。

灰色

想到厦门我也会想到灰色,尽管这座城除了柏油马路和这个词基本无缘——或许是湛蓝的天幕让我忆起大城市灰色的天,或许是回到大都市快节奏,吵闹烦躁的生活给我蒙上了一层灰霾。回京,灰色一下闯进我世界,赶走了所有的蓝与绿,等我惊觉为时已晚,那些颜色只依稀能在记忆中找到。不甘与过后的无奈一时间吞没了我,和美好的回忆一起涌上心头,伤心和遗憾让灰色也成为了我热爱厦门的理由——对那些或许在无法体会到的宁静美好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我深入灵魂热爱的厦门啊,也许在无法见到了。

【篇六:深入灵魂的热爱】

去做一件事,其实很难去热爱,更不要提深入灵魂的热爱。但我很庆幸经历短短15个春秋,我便找到了我深入灵魂的热爱。

书法,中华文化的集大成者,只是用柔软的毛笔在稍硬的纸上随意写画,便可出一幅率性的作品,不需要太多的功底,但是真正的精髓却需要长久的磨练与很高的悟性,才可得出一席秀丽试卷。我在小时就已开始书写软笔书法,一开始只是增添一技之长,每天的刷砚涮笔使洗手池逐渐变黑,我的笔画逐渐雏形显露笔锋也略露“眉骨”,当时还是校友成绩感的。

后来,我的学业有些重了,于是每天的练字改为了一周一次。每到周日,我便沉浸在书房中,体会颜真卿写字时的心里于它的笔画特点,然后去模仿他字的神、态、情,再将它们展现在我的字上,我不断思考,学习,逐渐喜爱上了写字,尤其是大字,当时悬腕写字已是手到擒来。参加少年宫书法大赛,我的作品不仅获得了一等奖,而且还拿到了一座大殿里展示。那时的我不禁有些浮躁,但是喜爱。

上了初中后,我抓紧时间学习,偶尔有空时,在书房中提笔随想随写。我转变了我练的字体,从颜体变为了欧体。颜体豪气老迈,欧体严谨端庄。而欧体是楷书中最难的字体,这也是自己对自己的挑战。每当坐到书房中,脑海顿时风平浪静,所有近期不愉快之事都统统沉入海底。心中只想品字,写字,与老师聊字,这时已觉得彻底爱上了写字,爱上了书法,因为只有与字共舞时才听得清内心的声音。

到了初三,很难有机会进入书房,但一旦进入,便格外珍惜,我留恋里面的墨汁香,宣纸味,跨进书房,我觉得世界都安静了,不在那么喧闹与浮躁,往日里那个苦苦练字的男孩又浮现在眼前,多么美好单纯,不像现在的我世俗很不单纯,我在书房中,书法中找到了之前的我,这让我重温了儿时的美好,这都是书法的作用,它让我找到了我灵魂深处的那种执着,那种热爱,那种无与伦比的可贵灵魂。

关上房门,我用酣笔找寻深入灵魂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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