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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冬雾中的一盏灯

【篇一:茫茫冬雾中的一盏灯】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爷爷确诊得了肺癌,而且已经是晚期了。

消息传来,犹如晴天霹雳!元旦的时候,我随父母一起回老家探望他,爷爷这时已经在进行化疗的第三个疗程了。

从爷爷的容貌来看,每次化疗肯定都是十分痛苦,因为爷爷明显的消瘦了,颧骨高高的突出,头发几乎都没了,而且脸色灰暗,没有一丝血色。

那天早晨,爸开着汽车带着爷爷去医院,为了能挂到专家的号,我们五点来钟的时候就出发了。大雾弥漫,百米以内的路几乎都看不清,我坐在爷爷的身旁,睁大眼努力看着车外黑咕隆咚的天地。在车上,爷爷的身体非常虚弱,不时的喘着粗气。

到医院还有一段路程。可大雾愈发得浓了。浓浓的雾完全遮挡了前面的路。汽车已经无法行驶了,茫茫雾海中,我们只能看见前方的路灯闪烁着怪眼。

无奈之下,父亲只能将车停在路边,然后扶着爷爷在大雾中慢慢的往前走,我提着住院的一些东西,紧紧地跟在后面……

医院快到了。可我总觉得路是那么长,风是那样冷,雾又是那么浓。爷爷的每一次挪步,和随之而来的喘息显得那么沉重、艰难。大雾茫茫,亦如此时爷爷的命运,迷茫而不知路在何方。

这时,爷爷再也走不动了,他由父亲搀扶着,斜靠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喘着气。而浓浓的雾丝毫没有散去的意思。

就在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从身后传来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原来是一位驾车路过的男子,他在我们身旁停了下来,关切的问:“怎么了?老人家发生什么事?”

爸爸和他讲了爷爷的情况后,他二话没说,就提出让爷爷坐他的摩托车去医院。

此时,呼啸而来的北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那个人看爷爷穿得不厚实,没有丝毫犹豫的从车后座的箱子里拿出一件厚外套,把它披裹在爷爷身上,并且扭头对我们说:“冬天格外冷,老人家不要冻着。”然后,他就和父亲一起扶着爷爷上了摩托车。

冬天的夜是那样的漫长,冬天的夜又是那样的寒冷,再加上这沉沉雾霭,让周围的一切显得死气沉沉,好在那人发动了摩托车,“轰隆隆”的马达声,听着是如此的令人温暖。

为了让爷爷不十分难受,那人他开得很慢,我和爸爸一路小跑也能跟上。就这样,那个人一直将爷爷送到了医院门口。

这时,爸爸一脸感激地要给他钱。但他说什么也不肯收,只是不停地说:“没事,都是老乡。”说完,就和我们告别了。

借着医院门口的灯光,我才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穿着一件黑色的皮衣,高大魁梧的身体,削瘦的脸,眼睛不大,却异常有神,看着他在浓雾中渐渐消失的背影,我十分感动。

聆听着渐行渐远的摩托车轰鸣声,我喃喃着:他就是茫茫冬雾中的一盏灯,照亮前路,温暖了我们,谢谢你!

【篇二:茫茫人海遇见你】

看,那川流不息的车辆正在平坦的大道上飞一般地疾驶;看大批大批的学生正如动物迁徙般奔波于回家的路上;看,树上叶子少的可怜的枝干正在呼呼的北风中舞动着自己的身姿。

我们每天都会遇见许许多多的人和事。也许偶然会遇见自己的朋友、亲人。但大多数时间遇见的都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茫茫人海中,缘分让我遇见你。

故事发生在2014年的冬天,是我刚踏入初中校园的第一个学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遇见了她。冬天昼短夜长,五点钟天就已经黑了。放学后,我背着书包从班里走出来。书包不小心被墙壁上的几个参差不齐的钉子划坏了。这时的我就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万分。心想:“这可怎么办,怎么办啊。”这时她刚好从班里出来,突然,她停住了脚步。我很无助地看了她一眼,只见她从书包里拿出了一个手提袋给我,说:“你的书包坏了,先用这个吧。”我心想“这个扎着马尾,长得很可爱的女生是谁,她为什么要帮我。”她看我一脸茫然,只是笑笑说:“天已经黑了,再不走就看不见回家的路了。”于是我就接受了这个陌生女孩的手提袋。

后来,我去打听了她。得知她是隔壁一班一个学习不是很好但是非常善良的女孩子。很快,我们慢慢了解了对方,慢慢地,我们两个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大概就是因为缘分吧,初二的时候我们两个分到了同一个班里。而且做了一年的同桌。在初二下学期,妈妈告诉我我要转学。当时我很不高兴,并因此跟妈妈争吵了好多次。我把我要转学的消息告诉了她,她哭了,这是我们两个认识以来见她第一次哭。她很无助地抱住了我,对我说:“同桌,不要走。”尽管舍不得,我们两个还是分开了。我想对她说:“虽然我们不在同一所学校了,不常联系了,但是我们的友谊长存。”

又是一年的冬天,树叶依然在凛凛的北风中沙沙作响。不知道今年冬天还会不会遇见一个“你”。

遇见你之后,我不再感到孤单;遇见你之后,我学会了珍惜;遇见你之后,我知道了人间确实有真情存在。

茫茫人海中能遇见你真幸运;在最好的时光遇见最好的你真幸运;能和你成为朋友真幸运!

【篇三:行走在茫茫书海中】

人的一生就是不断行走的过程。脚踏实地、努力拼搏是很多人所遵循的原则,很多人因此成功,但却没有因此颓废,他们因此而更加激励自己、奋发向上,我想这种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有一条自己认为对的路,一直走下去不放弃,他们心中的信念就是坚持!

我觉得初中阶段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与书搏斗,书是我最大的敌人。

有位名人曾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我觉得与时间赛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而与书搏斗,往往会使我忘掉所有,脑海里只有书。

书也是我人生征途上不可缺少的挚友,虽然前路茫茫,但读好书、多读书总是好的。

古今中外,有很多名人虽然自身条件不足,却仍然获得很大的成就。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坚持读书的信念。《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虽然盲聋哑,却仍不忘对知识的追求,因为她曾经说:“我的这种信念都是来源于书以及周围的良师益发,是她们教我勇敢地面对未知的一切……”

自上初中以来,我一直坚持着的就是每天晨读,周末也不例外。这是我在班上成绩名列前茅的原因之一。虽然这是所有人都想追求的,但总有一部分人例外,他们徒有自身这么好的条件,却没有一种强烈的好奇心与追求心。

行走在茫茫书海中,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将带领我一直走下去,走入成功的殿堂。在此过程,也不忘升华自己、陶冶自己,让自己在书的海洋里徜徉得更自由、更快乐。

【篇四:天苍苍,野茫茫】

一碧如洗的天空,一望无际的草原,在这一尘不染的天堂,有几只牛羊在里面悠闲地漫步,几个蒙古包与这场景融为一体……那里,就是我暑假去的北京坝上草原。

“天苍苍,野茫茫,风水草地见牛羊。”,满怀着兴奋、激动和好奇,我来到了草原,见证这诗中的美景。

坐在大巴车上,也不知过了多久,车窗外喧闹的大街,灰暗的柏油路,渐渐有了绿色。开始,草还是枯黄的,在路边稀稀疏疏的几棵。渐渐地,越往远处,草越来越茂盛,颜色也越来越翠绿,越来越浓郁。原本在市区,因空气污染而变得灰蒙蒙的天,也变得越来越湛蓝,几朵白云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更洁白了。远处,在天与地的交界处,几座绿色的山连绵起伏。又过了一会儿,可以看到几户人家,有成群的牛羊在远处草地上吃羊。要是再来一阵风,那可就真是应了诗中那美好、开阔、自由的意境了……

车还在继续往草原深处前进。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下车呼吸草原的新鲜空气,没有污染。空气是清新的,包含着牛羊的气息,草和泥土的芳香,使人感觉神清气爽。耳边,除了人群的嘈杂,只剩下呼啸的风声。

还没来得及享受完这新的环境,就有人来献哈达了。他们把围巾一样的哈达戴在我们的脖子上,来表示对我们的尊重、欢迎,我也表示感谢地说了句“谢谢”。因为我们还小,不能喝酒,大人们还得喝一碗烈酒。不仅这里的环境与我们不同,这里的风俗也与我们不同,但是我感到很有趣,这儿的人也很热情。

刚来到草原,就有这么多的不同和神奇。望着那群星闪烁,月亮皎洁的夜空,不由得低吟了起来: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篇五:茫茫人海中的一丝安慰】

茫茫人海,你是否在里面获得一丝安慰?你是否在里面得到一些鼓励?你是否在里面找到一缕真情?也许没有吧!真情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你看不见,也摸不着,只能从心中感受,真情是个调皮的孩子,当你想找她的时候,你怎么也找不着,当你需要她的时候,她却默默地出现在你身边。

星期四下午,我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一个消息:饭堂的一个大叔被开除了,怀有一颗好奇心的我想弄个究竟,便匆匆地跑到学校公告栏那里。离公告栏大约还有5米,我抬头一看,突然愣住了,感觉鞋底下粘住了千斤重的泥巴,怎么挣扎都挪动不了一小步。公告栏上写的是:一位学生到大叔那里打菜,那位学生却到翻了菜,大叔就重新给了那位学生而且不收钱,所以就开除了大叔。旁边涌来了一群学生,看见了纷纷说道:“怎么那么严厉啊!仅仅为了一份菜就开除了大叔。”话音刚落,一把沉重而严肃的声音吼道:“这可不只一次了,那个大叔经常给学生降低价钱或者多给一些菜,这样的一位员工你们说该不该开除?”说完就转身而走了。我呆呆地看着那个背影,一动也不动,眼泪哗啦啦地流下来了,像水龙头一样怎么都收不住,泪水流到了我的鞋子上,以至于把我的鞋子都弄湿了。那泪水透过我的鞋子里面,触碰到我的脚,我感到那泪水在侵蚀我脚上的每一寸皮肤,有一种说不出的痛苦。那泪水又像针一样穿过我的鞋底,仿佛洗掉了我粘住的千斤泥巴,使我可以重新走路,我慢慢地提起我的脚,往教室的方向一步步走去。

那是星期一下午,我因为开会所以耽误了吃饭的时间。开完会的时候正是高中放学,我急急忙忙地感到饭堂,一手抓住了饭碗就去打菜。不料在打菜的时候因为碰到窗口的玻璃而倒翻了菜。菜全都洒在地上。我羞愧极了,好想像含羞草那样把自己合拢起来。我也感到身体发烫了,感觉发烧一样。周围的人都在取笑我,羞辱我,甚至还骂我耽误了他们的时间,把地给弄脏了。我猛地捡起饭碗,匆匆地走开。“回来吧,小姑娘。”大叔把我给叫住了。接着又说:“没事的,小姑娘,到饭菜的人多的是,你又何必这样呢?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嘛,谁都会有难堪的一面,不要怕!”说完便重新给了我一份菜并且是免费的。我把头抬起来,望了望他那慈祥的,满怀笑容的面庞,从中得到了鼓励和安慰,重拾了信心,不顾旁人异样的目光大胆地迈出了那长长的队伍中。走出了队伍后,我从茫茫人海中看到他那忙碌和庞大的身影。我慢慢地嚼着那些饭菜,感觉比以前好吃多了,多了一股温暖的甜滋滋的香味。那一顿饭,我吃得特别饱!

大叔,谢谢你!谢谢你给我诉说那番话,现在即使我遇到了难堪的场面也会勇敢面对,不会退缩。我很愧疚我害了你失去一份工作,不过我相信,以你那颗真诚善良的心肯定会感化苍天的,苍天肯定会让你获得一份更好的工作的!

茫茫人海中的那一丝安慰,是我永远都遗忘不了的。真情,你把人间描绘了许多感人而美丽的画面;你把大地添加了许多快乐和欢笑;你把世界点缀得多姿多彩!真情啊,你真是一个好东西,我们不能没有你!

【篇六:取经路茫茫——读《西游记》有感】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每日得暇,我便招来猴哥,唤来八戒,“一番番春秋冬夏,一场场酸甜苦辣。”《西游记》——这本经典名著,如窗外那淅淅沥沥的春雨,滋润我的心田。

漫漫取经路,师徒五人向西行,无论妖魔,无论路障,都阻挡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十万八千里,九九八十一难,每一次都安全脱身,已是万幸矣。

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有七十二般变化,可以一步登天,却还是耐下性子来,保唐僧西天取经。八戒虽呆,却忠心耿耿,找到一个西瓜还不忘分一半给师父。沙僧虽然做事没有原则,但他任劳任怨,追随唐僧也是忠心不二。再说唐僧,这个手无缚鸡之力,还不能明辨是非的“唐长老”,他却一心向佛,心地善良。

取经路茫茫,师徒五人,翻山越岭,跋山涉水,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只为了取得真经。这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更加值得我们深思:他们走十万八千里路,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对他们又有什么好处呢?

细细读下去,我似乎明白了:玄奘身上背负了整个唐朝的兴衰,以及唐太宗对他的殷切期望,而更多的是自己对佛教的虔诚,使西行的念头和决心更加坚定。

师徒五人,固然各有各的优点,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却是白龙马。论实力,白龙马应该比唐僧其他几个徒弟稍逊一筹,但他却“背负”着全队的重任——驮唐僧。现回看全书,他有哪一次喊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他默默地驮着唐僧,足足完成了十万八千里的路!在关键时刻,他还是团队的“调和剂”。在孙悟空被师父赶走,唐僧被陷害为妖,沙僧被捉,八戒又力战不过的危急情况下,是白龙马挺身而出,让八戒去找孙悟空救命,自己则去为八戒争取时间。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由自己铺成的阳关大道,亦或羊肠小径,全靠自己走下去。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又说,“作者禀性,复善谐剧。”

茫茫取经路,故虽述幻恍惚之事,亦美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师徒一行五人,历经十多年,出生入死。在一次一次历险脱险中,更见唐僧的心地善良,行者的天资聪敏,八戒的性格温和,沙僧的忠心耿耿。

沙僧挑着担,八戒牵着马,“翻山涉水两肩霜花,风雨雷电任叱咤,一行人一路豪歌向天涯。”心怀梦想,只要坚持不懈,无论多久,无论多远,我们终会到达属于自己的“天竺”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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