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篇二: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有一只小白猫,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小雪球"。
它长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水灵灵的眼睛,像一双透明的水晶球。中午,它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晚上,它的眼睛又大又圆。所有,小雪球白天睡大觉,晚上才去捉老鼠。眼睛下面一有个嗅觉敏感的鼻子,每当妈妈切肉时,小雪球总是触着我的腿,喵喵地叫,好像在说:"我要吃肉,我要吃肉"。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嘴巴,叫起来,喵喵喵的,非常好听。如果它蜷在那里,就像一团雪白的大棉花球。
每当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刚打开家门,小雪球就向我扑来,在我手上舔来舔去,痒的我直大笑。
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小雪球总会呆在我身旁,等待我写完作业和它玩耍。
当我睡觉时,小雪球总会对我喵喵的叫几声,好像在对我说:"晚安,我的主人"。
我喜欢我的小雪球。
【篇三:我最喜欢的动物】
“汪、汪、汪。”这是谁在叫呀?原来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在叫呀!我特别喜欢小狗的眼睛,又大又圆,而且颜色非常多,有蓝白相交的,有深蓝深蓝的,还有黒亮亮的等等。
狗,大家都喜欢,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狗可以在主人不在家时看门,只要坏人听见了狗叫声都不敢去偷东西了。
前几天我拿了一本书随手看看目录,一个题目吸引住了我的眼球。那题目是《载入历史的`狗》,讲的是一只狗和主人去当兵,主人不小心中了枪,死了,那只狗冲向结果主人生命的那个人,一口把那人的三个手指头咬下来带回去给主人。因为狗主人死了,所以军官们把狗送给了别人。一天,有个人走过来,那狗冲上去一口就把那人咬死了。众人要把狗拿去杀了,狗的后主看见那人手上少了三根手指,知道那是当年杀了狗的主人的那个人。狗为主人报了仇,可因为过于激动,狗引发了脑溢血,也倒下了。
这多么感人呀!狗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看到主人有危险,就会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就算主人死了,它也忠于主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忠诚的狗。
【篇四:喜欢的动物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可爱的泰迪狗。泰迪狗有白色、奶油色、香槟色、杏色、红色、巧克力色、灰色、黑色。
我家有只泰迪叫甜甜,长着一身巧克力色的卷毛。圆圆的.黑眼睛和三角形的黑鼻子看起来萌萌的,不动的时候像是一只玩具狗狗。小泰迪非常聪明,它能听得懂我们对它说的话。喜欢黏人也爱撒娇,看到我会像个小疯子一样上串下跳;它很小,像长不大的小精灵,但很机警;它爱吃狗粮又爱洗澡,很讲究营养和卫生;而且很爱臭美,爱打扮,爱穿漂亮的衣服,还爱拍照!妈妈说,养狗狗要给他领证,给他体检,还要打预防针,给它健康,这样才是真正的爱狗!
我属狗,我也喜欢狗,更喜欢泰迪狗。我和爸爸约定了,等我考上大学,爸爸会给我一只白色的泰迪。我要努力,好好学习,泰迪--我来啦!
【篇五: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的小狗是野外捡来的,它非常可爱。
它身体胖胖的,全身都是黑色的,头是椭圆形,眼睛圆溜溜的,非常小,嘴巴很大,锋利的牙齿像一把剑,耳朵耷拉下来。小狗有四条长腿,跑起来像一辆汽车在大路上奔驰,尾巴毛茸茸的,像个黑色的'毛绒小球。
兴奋的时候尾巴一摇一晃,生气时露出凶猛的表情,“汪汪汪”地叫着,似乎在警告你,热的时候舌头一吐一吐地哈着气。
小狗它吃食时表情可爱,爱吃狗粮、肉、骨头……吃食时很滑稽,常常吃一口,伸出舌头舔一下嘴巴,吃一口又舔一下嘴巴,乐此不疲。
它睡觉时,趴在自己的小床上,像一个婴儿睡觉一样,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我非常喜爱我的小狗,每天精心照顾它,和它玩耍,我们已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
【篇六: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
大家好!请问大家喜欢什么动物呢?我猜,大家喜欢小猫、小狗,我也是一样。不过我更喜欢小狗,大家想不想知道我从买小狗到送走它的故事呢?
我家的小狗叫果果,它是我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我的,它的品种是泰迪。果果是一只小公狗,爸爸让我把它打扮得有男子汉气概一点,可我却把爸爸的话忘了,把它打扮成了“洋娃娃”。害得它天天朝我叫,好像在说你为什么把我打扮成女生了呢?还有,我家的果果可以用“馋嘴”二字来形容,它不是一般的.馋,它是一直向你要东西吃,比如说:有一次,我在吃饼干,果果就直勾勾地看着我手上的饼干,好像又在说:“小主人,给我些饼干吧!”我赶快把饼干给它,它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随后跳到它睡觉的地方开始睡觉了。果果真是吃完了睡,睡完了吃啊!可是,现在三年级了,学习很紧张,为了让我不受影响,妈妈和爸爸决定把果果送走,可是我不想送走果果,我跟爸爸妈妈说了好久,爸爸妈妈最后同意把果果送到外公家,这样,我到休息天就可以去看外公和果果了,真是一举两得啊!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小狗尾巴的秘密吧!如果小狗的尾巴左右摇摆,不断旋动,表示兴奋。如果小狗的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如果小狗的尾巴迅速水平摇动,表示友好。接下来的你可要认真听,如果小狗的尾巴静止不动,表示不安。如果小狗的尾巴下垂,表示危险。如果小狗的尾巴夹起,表示害怕。小狗的尾巴秘密也有这么多呀!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小动物吗?因为我觉得动物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