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生死危机】
清晨,羚羊睁开眼睛,所想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我必须比狮子跑得更快,否则就会被吃掉。而就在同一时间,狮子也从睡梦中醒来了,他脑海里闪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必须能追的上羚羊,要不然我就会饿死。于是,几乎是同时,羚羊和狮子一跃而起,迎着朝阳跑去。很快,它俩在丛林中相遇了。
羚羊惊呼一声,突然一个主意在她的脑子里徘徊:“狮子先生,我知道你迫不及待的想吃我,可是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分出胜负,不然这样吧,我们去森林比赛,我先跑三百米,然后您来追我,如果您追上我了,我就甘拜下风,让你吃掉,可是如果你输了,你就永远也不可能吃我!”狮子许可了。
一只羚羊,一只狮子,开始在森林里赛跑,五分钟过去了,狮子越来越接近羚羊。羚羊不着急,突然加快速度,甩开了狮子一大段,做了一个鬼脸:“狮子先生,不要和我比赛跑,你是跑不过我的!”狮子张开血盆大口:“你这该死的羚羊,看我吃了你!”领养飞快地向前冲,只见他们的距离只剩下短短一百米。
羚羊微微一紧张,身子微微发抖,突然,一棵树陷入他的眼帘,一个好主意也涌进他的脑海,她加快速度,狮子也加快了速度。羚羊一提蹄子,转了个弯。狮子来不及刹车,一头猪按在树上:“啊!”惨烈的倒在了地上。
羚羊叹了一口气:“唉,可怜的狮子,我就说你跑不过我的。”
从此,羚羊在森林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篇二:“生死”时速】
“怎么回事,又来!”我心里暗叫不好,直接开溜。
那一次,我的铁哥们把我们的“班花”打了一下,我却背了黑锅。女生们不分青红皂白,就一起追了来。“天啊,戴老铁你坑我呢!”
第二节一下课,我拔腿就跑。男卫生间,我来了。一下楼,结果发现门上了锁。我只感觉怒发冲冠:早不修晚不修,偏偏这个时候修!算了,和她们拼了!但一听见楼上的脚步声,不由地出了一身冷汗,转念一想:不行,这样不被揍成“猪头”都能算奇迹了。好男不跟女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开溜,先下楼再说。正想着,只听见女生的叫声:“在那儿!”完了,被发现了。
这时,我的脑子里有了一整套方案:先三两步下楼,再通过走廊,然后上另一个楼梯回到教室。反正快上课了,让她们“竹篮打水一场空”。
“咦?怎么还有一个女生。”我暗暗吃惊,完了,被包围了,前有追兵后有虎,这下真让人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了。我跺着脚,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我对着楼下的女生冲去。等到那女生反应过来时,我已经冲了过去,三两步并为一步冲上了楼。“略略略!”我冲她们做鬼脸,上课铃声快速地向我们奔来。
在上课铃声到我耳际时,我已经在座位上了。看着女生们鱼贯而入时,一个个不服的神情,我笑了起来。不过四十分钟后,又会有一次“生死”时速。
【篇三:信任危机】
人与人之间其实有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隔膜:不信任。只要二人之间战胜了这层隔膜,那么他们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透明人,将自己的一切都无怨无悔的展示给了对方,因为他深知:对方是不会害我的。大家互相相信,又逐渐成为了黏体人——成为了一对整天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能战胜这一层的人并不多,所以生活里就变成了肮脏的谈判桌,充满了勾心斗角。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其实人与物,物与物都可以反映出这种互不信任的情况。
不禁联想到去年暑假,我难得回老家看看。突然,一声狗叫传入我的耳边。我循声望去,只见一条狗毛呈棕黄色,毛长的几乎要拖到地上的纯种狮子狗正在墙角落里朝我吼叫。呵!威风凛凛如狮子,却又略显憨气,真是可爱极了!这时,那只狗正向我摇尾乞怜,看来它还蛮喜欢我的嘛!况且它还被绳索拴着,对我没有攻击性,耍它何妨?那么好的狗,不逗逗太可惜了。哈哈!它还直给我拜年呢!我将脚伸向它颈部,它就很满意的样子,用狗爪抓我的脚。再看它的尾巴,摇的就跟潜水艇的风扇推动器似的。舅舅见我玩的开心,便把绳索给解开了,想让我玩的痛快一些。可我立马就软了:我天生怕狗,即使它一直向我摇尾巴以示友好,可我却连半步也不敢接近它。不相信它的外表,生怕它咬我一口。
哎!如果人与狗的信任只建立在一条绳索上的话,那么它还真实吗?这条狗以及我也就暗示了整个人类,即使对方向你示好,可你也不敢接受,生怕别人暗算你,这就是不信任。如果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不能互相信任,那么整个世界就少了些许真诚,多了许多勾心斗角。
【篇四:生死价值】
生死本是一种相存关系,有人觉得生是有价值的,而死是没有价值的。而我却觉得死有价值,而生是没有价值的,为什么呢?
因为,死本是永远的失去,而生是临时的存在,既然每个人都会死亡,那么生有什么意义?死是有原因的,比如,老了,比如,自杀,比如,治不好的病等等等等,既然知道总有一天死亡,那么生就是欺骗。
人的一生,都是冒险,冒险完了,也就会回到家里也就是土里。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她其实是我最好的朋友,叫月莲,她的名字很好听,人也很好。因为她得了永毒病,不久之后,就死了。她死前的一刻,我问她最后一个问题,你后悔吗?她答,不后悔,因为,每个人都会死,既然迟早要死,现在又何尝不是?你要保重自己。说完就死了,我好害怕,真的好害怕,怕月莲记不得我。后来,我不怕了,她在我笔上写下了"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你”。我放心了,之后,再也没有提到过她。
死者永不复生,生者临时复生,所以我觉得死才是有价值的。
【篇五:读《生死疲劳》有感】
《生死疲劳》是我们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莫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本好书,让我们去读。今天,我抱着好奇的心理读了这本书。谁知一读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这本书十分吸引人,特别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离奇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
《生死疲劳》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地主在改革开放时被受压迫的人民杀死后,因其生前罪孽多端,依次被转世为牛、羊、猪、狗、鸡、鸭,受尽了苦难与折磨,最后终于转世为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该小说以离奇的经历吸引着人们,让读者受益无穷。莫言在这本小说中结合了虚幻与现实,既说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又以动物的观察视角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点明了人们离不开土地,土地离不开人们的主题,十分吸引人。
读完后,我明白了土地与人类密不可分,离开了土地,人类就很难生存,尽管我们可以在飞机中生活,但飞机的制作却需要在土地上完成。由此可见人类与土地的重要性。
这本《生死疲劳》,真是使我受益无穷,我一定会为保护自然尽我的一份微薄之力的。
【篇六:关于生死的作文】
窗外的莲褪去洁白的莲衣,葬于疏淡的冷月下。仿佛早告诉我,每一场盛宴散去,都是红尘梦醒。
五岁,在简朴的小院里送走了外公,第一次认识了生死。曾经相伴的人措不及防地离去,这就是生死。
忘了自己其实也只是生命的过客。有一天从哪里来,就要回到哪里去,短短数十载光阴,不过是跟岁月借了个躯壳。
八年后,与同样五岁的弟弟漫步于昏暗的巷子。青石铺就的长巷,飘着淡淡的烟火,偶有行人悠闲走过,把恍惚的记忆,遗落在时光里。弟弟走在前面,小巷的灯将昏黄的暖光洒在他身上,拉出狭长的黑影,渐行渐远,橘色的灯光在月光下蜷缩,将那瘦小的身影挟走,随清冷的月色陡然在眼前消失。再眨眼,恍然如梦,眼前依旧是模糊的身影。即使只在身边,但那一瞬,便觉得弟弟也要离我而去。仿佛失而复得的雀跃,涌上心尖。似是恍悟,顿时清明,牵起弟弟的手,迈着细碎的步子,同行。
生死是分离,是世间的归宿,不可避免。生死只在数十载间,几十年匆匆,恍然若失,只是最后闭眼的安心。既然岁月从不宽限任何人,何不珍惜现下,珍惜眼前人,才不辜负光阴,错失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