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流水乱账=井井有条】
碎片+碎片=朋友圈
朋友圈,是个神奇的地方。不管你是谁,在手机上挂几张照片,再配上一句话或者一段让你沾沾自喜的小文,就能收获一排排小红心,然后评论区里清一色的叫好,还有些神出鬼没的“段子手”纷纷搬来网络笑话,放下板凳,坐下“吃瓜”。这样的朋友圈,的确,是个下班放学后放松的好去处。可我不得不说,朋友圈“小酌怡情,大饮伤身啊”!
在哪本书上看到的,已经忘了,只记得它这么写道:“若把朱自清放在21世纪,恐怕《荷塘月色》会变成——啊!荷花真美!(再豪迈地递上9张图)。”这虽是句玩笑话,但事实不正是如此吗?现在再没有人会去安安静静地写一篇文章了,只是把配文当作完善朋友圈,获取小红心的一个步骤。仿佛把朋友圈里的碎片和点赞加起来,就组成了你的所有,谬矣!认真写文章的人少了,认真研读文学作品的人也大大减少。现在人们比起在空闲时间品读一些真正有价值的国内外名著,似乎更乐于选择朋友圈中转发的“心灵鸡汤”。或许有的“鸡汤”真是“十全大补”,但有在成堆的网文中捞铜板的时间,完全可以在名著里钻进“黄金屋”。
这样的碎片化写作与碎片化阅读,的确能使人发泄,放松,甚至让你“冥想”1小时。可仅当娱乐,切勿深陷其中,容易被带到“圈儿”里去。
时间×碎片=干大事
吴岁岁和余翩翩是小学的——应该——算是一对“老友”?她们算是在两个“次元”的同桌了。
7:30
吴岁岁和余翩翩又同时到校。同时问好之后,两人便又开始了“同路异事”的一天。
07:45
吴岁岁和余翩翩是邻桌,她们并肩坐下。离上午第一节课还有一刻钟。吴岁岁趴在桌上,冲窗外发呆,窗户都要被看碎了。余翩翩拿出英语资料,15分钟内,期中复习词汇已经被记熟。
12:45
距离下午第一节课还有一刻钟。吴岁岁伏在满是红叉的默写本上,奋笔疾书。余翩翩默写没有意外状况,她在15分钟的空档中欣赏完《城南旧事》的一章。
16:45
离放学还有一刻钟。吴岁岁又被无情地带入了办公室,握着一张白卷泪流满面。余翩翩平静地让她自己的那张满分卷躺着,在“领奖学金学生代表”的名单上签名。
24:45
挑灯——补写作业;熄灯——安然睡着。
毕业典礼,余翩翩作为学生代表上台演讲:“……碎片时间是用来做事儿的,是可以用来做大事的。”
碎片时间是每个人都有的,其实把自己的时间写成流水乱账的人,与把时间管理的次序井然的人别无二致,流水乱账可以井井有条,井井有条的日记也能成为流水乱账。这大部分成因只不过是“你究竟要拿时间干什么”的问题。刷朋友圈与看书也由你自己决定嗬!
【篇二:花钱如流水的我】
我花钱大手大脚的,花钱使我快乐。可是我的父母可头疼了。但是他们也管不了我。因为奶奶非常宠爱我。
那一天,奶奶给了我五元钱。那是小钱。我就去花了。我买了很多零食,辣条啊,糖果啊。我吃的可香了。回到家,爸爸妈妈坐在椅子上看着我,他们似乎有话要对我说,在我看来,每当他们的表情严肃时,对我来说都不会是什么好事。果然,爸爸竟然说让我去打工。可怜我十岁的稚嫩身体,年纪轻轻就要扛起生活的重担。我不禁开始向奶奶告状,可是,这次,奶奶竟然抛弃了我,撒手不管。我只好换了衣服去打工了。
我打工的地方是爸爸一个朋友开的小饭店,我当服务员。我端菜,收盘子,擦桌子,最后还要洗盘子,汗水顺着我的额头流淌,我竟然有一种痛快的感觉。中午的时候,我吃了一顿牛肉面,大份的牛肉面让我觉得非常香,我感觉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东西。
下午,我继续打工,端盘子收拾桌子。整整一天我都忙碌着。终于到了晚上,爸爸的朋友给我发了工资,看着到手的一百元钱,我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我把钱装兜里,就随着爸爸回家了。
这一天我很累,很快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爸爸告诉我他要和我一起花那一百元钱,我心疼的拿了出来,我是个爱父母的好孩子。一百元很快花光了。我心疼极了。
这大概就是爸爸妈妈看我花钱的感受吧。挣钱真的好辛苦,一天就挣了一百,一小时就花完了。好心疼。以后,我再也不会乱花钱了。
【篇三:唐古拉山口的流水】
人们向来不屑于流水的斗志,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不错,流水确实平凡,可人们是否意识到流水内在的高度,它从唐古拉山口流下,饱经沧桑,其实,它虽是最低的,却也是最有智慧的。
儿时听闻夸父逐日,觉得很不解,他为什么要追逐太阳,追到了又怎么样?何况他没有追到。他不过是一介莾夫,没有头脑,没有思想,他高傲地奔向太阳时肯定没想到他脚下的流水的睥睨:太阳是不可抵达的,就算抵达也会被炙热烤干。对这种攀高枝的人有什么好说的呢?流水不作声。
夸父是那些看似至高无上却没有内涵的人,而那些精神上有高度的人,往往很不起眼,他们做着最简单的事,他们从最平凡的生活中发现美,他们就像唐古拉山口奔涌到山谷的水,平凡而伟大。
莫扎特是音乐神童,他的作品轻灵有神韵,可教皇偏要他作那些所谓的高贵的乐章,因为教皇总认为自己的地位高不可攀,他成了古板的宫廷乐师。可莫扎特流传至今的曲子是每个孩子刚出生便听的曲子,即《摇篮曲》,谁又知道那些森严的宫曲呢?每天都有无数人在哼唱《摇篮曲》,这便是平凡中的不朽。
梵高最欣赏的一幅画便是米勒的《晚钟》,是两个最普通的农妇在拾麦穗,梵高的《吃土豆的人》描述了一家农民收工回来后吃土豆的情形,其透露出来的艺术气息丝毫不比巴黎圣母院的宏伟建筑逊色。
梭罗是陶渊明式的归隐者,他的大学同学有很多都在事业上颇有成就,而梭罗就在海边孤独地砍树,梭罗追求的是最平易的生活,与夸父一味追求不同凡响正好相反。试拿梭罗与比尔·盖茨相比,比尔·盖茨给我们的印象就是一串毫无生机的数字,而梭罗用他那脱俗的思想征服了世界,他的生活是最低级的,可其中蕴含的精神高度是最伟大的!
华兹华斯有一首诗《孤独的收割人》,试想收割人为什么会孤独?因为他的大智慧,别人只知道桌上的佳肴,而鄙视最简单的劳作,这就是他们的愚笨之处。
见报道许多大学生好高骛远找不到工作,他们一味想着好的工作条件及似乎唾手可得的成功事业,他们不明白最简单的事物蕴有大内涵,唐古拉山口流来的水其实最高贵,可有些人的拙眼看不出,也许,昂首阔步的天之骄子,也应该注意脚下的路。
【篇四:流水触觞的,唯有母爱】
流水触觞的,唯有母爱
叶落,花谢,春秋度,
月明,星璨,执念断……。
母爱,无须笔墨的点染,却是十足的诗味沉酣。流水触觞的,唯有母爱。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我早早地回到家,完成作业。此刻,己近黄昏时分,早晨的阴云终究是抵挡不住夕阳的余晖,消散。
过了—会儿,华灯初上,街道变得更加繁忙,我抵不了困倦的睡意,倒在了床上。
突兀,我从美梦中醒来,隔壁的房门中总是传来不定的敲门声,我明白,那是母亲的房间。
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心中是排江倒海般的坎坷不安与提心吊胆,我慢慢靠近房门,驻足,推开,门中露开了一条缝隙,我震撼了。
母亲竟然在房门里织毛衫,我的心里似乎打翻了五味瓶,在昏黄的灯光下,母亲的鬓角上似乎又多了些银发。母亲手中提着线,小心翼翼地将针穿进线中,那细如薄丝的线,仿佛成了母亲对我源源不断的爱。母亲时不时提了提老花镜,眼睛毫无神采,脸上布满了汗水,一下子衰老了几岁,我于心不忍,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此时此刻,母亲又提起了针,一丝不苟,慢慢地织起了毛衫。一放一提,一点一串,一针一线,似乎在慢慢架起那母爱的桥梁,我心中十分不舍,我慢慢走进客厅,看了看时间,蓦然发现,已经深夜十二点了,所谓的华灯初上已成为过眼烟云,只有母爱似清泉般流淌,滋润我的心灵,又对母亲对我的爱而感到五味杂陈……流水触觞的,唯有母爱。
岁月就是这样,把最好的都碾成碎片,零落成泥。但我还是固执地,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找到那份流水触觞的,唯有母爱,将其永远的留在心底。
——后记
【篇五:流水今日明月前身读后感】
像首诗,但又像雾,淡淡的,化不开,隐约地有一个轮廓,却又随着清脆的风铃声散去。
那个作者心底应该有悲伤吧,抑或是一潭寂静的湖水,浮着往生前世。
他在诉说一个古老的故事,久远得无法想象。那些美好的回忆,每每想起,都会在唇边浮起一抹笑。
时间,生命该是这样吧,不管多么短暂,把美丽的刻在心底,难过悲伤随风远去,只因心静了,不再执著于现世,只用心去感悟美好的,感悟生命中的快乐的,多美的境界啊!
今夕何夕,流光空明。
每每回忆自己活过的16年,总会有种说不出的苦涩。没有抓住该抓住的。好多该珍惜的都错过了。有种力透纸背的苍白。现在亦是如此。我此刻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做?我活着有什么意义?我的梦想是什么?不禁愕然,我的梦想,太远了,远的我不敢去眺望,甚至我不敢去想我的明天。
该是什么样的呢?
忙碌的人们,他们实现了他们的梦想了吗?他们活得快乐还是太累?有美好的回忆去回想吗?
我常常会听着温暖的歌,听不懂语言,只知道他在唱一个故事,唱我的心情,坐在阳台上,呆望着月亮,还有星星,萤火虫一闪一闪得飞过,追随着它的弧线,直到消失,脑子里只是一片空白。曾努力地去想美好的事,要快乐的生活,可是找不到,在黑暗里,我下意识地去抓着,可是那一件件像细纱一样穿过了指缝,透过我的生命。
是悲伤吗?不是,只是觉得空白,诺大的宇宙只有我在飘着。周围的一切都是空白,一片空白的悲哀。
远远地听见,谁在唱古老的骊歌,穿越了几千年,飘荡在这片天空。
这位作者真幸福,他活得真快乐,他应该是真真正正的活过了吧。
也许我应该再大些,有了他的年纪,也能快乐地活着了吧。
【篇六:相遇,落叶入流水】
落叶入流水,相遇都是命中注定。
——题记
“你好,可以帮我捡下笔吗?”后排是一个细弱蚊呐的声音。前排的女孩耳朵不太好使,回过头,一脸茫然,问了句:“啥?”
那个耳朵不好使的女孩是我。那天的天空一碧如洗,日光明媚,微风和煦。我就是在这样美好的秋季转学来的。
我的运气一向很好,这次也不例外。耳背的我一回头,便注定了要与后排的女孩有不可斩断的情谊。
那个晴朗的上午,我帮她捡起了笔,递给她,她似乎仍很羞涩,用更加细小的声音说了句:“那个……x……谢谢……”我又没听清,再次一句:“啥?”
阳光刚巧从窗口洒入教室,柔柔地洒在女孩微圆的脸上,那张稚气未脱的脸顿时踱上了一层暖黄色的光晕。
女孩的脸又红了,脸埋在臂弯里,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谢……”
这回算是听清了,反弄得我不好意思了。方才那样,真的很容易让人误会,以为我故意让女孩再次道谢,多少有些太过分了。
“不用谢,拔刀……哦不……举手……哎呀,垂手相助而已。”我张皇失措地说完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捂住了脸,回过身去。
我不用看她的表情,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到,她一定觉得看到了个疯子。果不其然,身后的声音大了些:“呵呵,你好搞笑,我又不是鬼,你怕什么?”
我这次可是听得一清二楚,体内的怼人因子开始躁动。我用书遮住大半张脸,再次回头:“你才搞笑!”
一见如故,这两个同年转学来的女孩最终成为了知己。
现在想来,那时的友谊真美好,暖暖的,柔柔的,如同钻石一般晶莹剔透。没有任何烦恼,没有任何顾虑,什么都不用想,便可以毫不纠结地交心。一次简单的对话,便成为了结缘的契机。
有人说,相遇即是缘分,有缘即可相遇终生。我想,他说的是对的。那一次的相遇,有阳光相伴,所以阳光也留在我们的记忆与心间。
虽然,在短暂的一年后,我们可能会天各一方,可能很难再相见,可能会逐渐淡忘彼此……但我仍相信,我们的记忆中会留有那个秋季的清香与温暖。
有人说,小学友谊幼稚肤浅,中学友谊虚伪做作,只有大学的友谊才有含金量,其余的全不可信。我不同意,因为相遇即是美好,相知便有友谊,友谊便有知心,知心便成知己。
仓央嘉措曾写过一首诗,其中有一句:“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因为相遇不易,相识难得,相知当惜。既然我们已经相遇相知,那么,对这份情,便更珍重一些吧。
流水伴落叶,相遇,默然,相知,寂静,欢喜,不弃,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