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街边的早餐店排着整街的长,人声如收音机中锐化的杂音。楼脚缝里伸出一条枯枝,挂着下垂,蔫巴的干瓣,像瘦骨嶙峋的手。
路旁的水槽呼起腥臭的水雾,空气中弥漫了霉味,像未干的湿衣,风凝入人群的吐吸间,浑杂着沤气。
年中的晨色漫在平楼上,和街路浸在橄榄油中———一抺饱和的黄柔。
她的背影,抵着光亮,构出一幅印象主义的剪影,似乎在从她三四平方的小店里拽出一些东西,两角搁在路道上,是一台缝纫机,靠边缘的地方磨掉了漆,蹭出钢的本色,脚蹬子上也被硬底鞋划出痕迹来,却上过了油,闹着机轮悄碰的银铃声。
每次见到,她总是喜欢待在那小店里,缝纫着不是自己的衣,墙上的铁架上堆满布条和线团,凌乱又很整洁,随意又极用心,大抵是被风拂乱了罢。
现又忆起,那家店后有大块闲地,野菑遍地,曾经是个捉迷藏的好地方,躲要缀着蔷薇的墙根,隔壁机杼声疏起伏,随风引出了一曲无言的歌。
她每日穿一红围裙,盛年的时景中,融化是市井的面容,像一支久盛将凋的月季,有些平实,也承了年熟的风情,针眼急响,她猫着腰坐在一把吱吱发响的椅子上,屈着身,时常脸几乎贴在桌上,如趴在窗前观雨的人。
等到玩腻了,累了的时候,才喘着大气,不经意而不经常地,停在街对面扶着膝。近得足以看清她的脸,也远得使她看不见我,她的脚踏在脚蹬上,每摇动一回都节奏分明,极易让我记起伽利略的单摆,似可以把人催眠。显露出机械的硬朗,却映现出几分柔巧,一上一下,如近海的浪头攒动。针眼的跳起像急促的鼓点,让看的人,才觉得有时间在她指间溜走。
有段时间,是春季,她离开小店,经常去后面的野地,去找花。
白色的百合比牛奶还纯,像时间之外的信物,仍裹挟着水露,当其不再争芳枝头时,便被她戴在头上。
我与她最少是一面之见,至多也是。有时只在花开的季节,她拍了拍我,左右摇晃的肩,我留住脚步,回首。她手中捏着一枝百合,花托上穿上了铆结,用一束棉线打了几个圈,垂下一个环,像是可以戴在手上。十分拙朴,也些许精致。
“这花耶才刚摘下的咧,可新鲜了!”说着递给我,忙伸手去接,抬头刚想道谢,却远去。她的话语自然有些不太懂,有些陌生,像微风拂过花儿的香———同我手中的一样。
多年又归,像喜鹊忘不了旧巢一样。走过涂鸦的街角,惊诧地发现花开的野地一片平坦,像空白的画布,不时车辆穿横,如钢铁的走兽。没有人再捉迷藏了。
她的店门依旧置着一台缝纫机,织着流年的丰衣。
我走过街去,不忍多看,蹲在对面的树荫下,想起眼前的红围裙。我近得可以看清她的脸,又远得让她看不见我。她也戴上了老花镜,趴在跳动的针眼边,像趴在窗前观雨的人。
待起身欲去时,我心里一笑——墙上生锈的铁架上立着一株白百合花,枝条垂下,如丰润的手,从天上伸下。她摘下老花镜,起身张望,似见着了什么。
我举步欲前,又止住了。没有必要,也许,风会永远记得一朵花的香。
【篇二: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我还在江南那座桥上等过帆,你的轻舟还要远去几重山。”秋风瑟瑟,往日的喧嚣归于沉寂,只剩下一抹清愁徘徊于心间,恰似“落花水流红,闲愁万种”。
一缕幽香若有似无,沿着窗缝钻了进来,固执地缠绕在我的鼻尖,那抹清愁被驱赶地无影无踪,是的,木樨盛开了。
初遇“木樨”这个词,是在《红楼梦》中,从此便留了心。不曾想,它便是人们常说的桂花,也只有这样有诗意的名字才能配得上它。木樨分为四种,如今最多见的是金桂,偶尔也有丹桂,我却独独钟爱银桂。金桂的花成串成球,非常茂密,与深绿色的叶子交相辉映,十分壮观。但是开得快,谢得也快。一场秋雨过后,枝桠上也就零零落落的,花香也消失了,难怪要在秋雨前摇桂花。
与金桂完全不同的是银桂,花是乳白色的,满树绿叶中,静静挺立着两三朵,骨骼清奇,天荒地老的样子。它的香不似金桂的香那样浓郁,如装着满肚子好奇的幼稚小童,跌跌撞撞地奔着,跑着,总是趁人不注意,偷袭与人,扰了人的心思,而银桂的香如烟雨江南中的待嫁姑娘,袅袅婷婷,走入人们的心间。银桂开的花十分稀少,总是轻濡慢染。但它的香气最是淡雅,经久不散,即使被雨水淋湿,次日太阳一照,香气又恢复了。潘国纲曾说银桂是坚忍的君子,耐得起风雨;金桂是赶热闹的小人,早生早衰。即使如此,大多数人也只记得金桂的馥郁,而忽略了银桂的清雅。银桂的香是会醉的。是在露水暗落的晚上,我与它不期而遇。忍不住想,露水用它调制成酒,给谁饮呢?是给秋虫吧。草丛里,秋虫们叫声缠绵,是喝醉了;是给秋风吧。秋风走得东倒西歪,吹起的每一缕里,都喷着香,是喝醉了;是给秋月吧。秋月眯着眼睛,双颊泛起了红晕,是喝醉了。“良辰美景奈何天”,除了它们,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它的香呢?
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却带来了缕缕幽香,仿佛想挽住人们匆匆的脚步,停下来记住它的香,可无济于事。殊不知,银桂是一年四季开到头的,那日春天,我蓦然发现屋前的银桂开出了乳白色的花,虽只有两朵,香气却氤氲了整个房间。也难怪,在最旺盛的秋季都无人赏识,更那堪“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呢!它虽不被人所熟识,却仍旧努力吐露着芬芳。我暗暗为它惋惜,恰如一句诗:“我摊开心中愁,你只见眼前秋。”大概也只有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吧!
不相忘,便是人世间最深的情,最真的好。
【篇三:我清楚的记得什么】
我清清楚楚记得,一件难忘的事,那件事是关于班旗的事。
我中午放学了,我在看护班吃饭,吃完饭,我在小食品店里发现了一个班旗。
我在卖店问一下:“这是谁的班旗?”没人回应,我又问了一声,我提高了嗓门问:“这是谁的班旗?”又没人回应。我打开班旗一看,是五年三班的旗。
心想:打班旗的人,一定是丢下了班旗。我鼓起勇气,拿着班旗,迅速地向学校跑去。
到了学校,我跑到了五楼,把班旗交给了五年三班。
老师问我为什么来晚了,我把事情说一遍,老师说我好棒。
【篇四: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
如果走在大街上,突然被人叫住,对方是一个很眼熟的人,叫出了你的名字,经过回想,你还是想不到对方的名字时,不免脸红,是的,“名字”对于一个人来说,不仅是一种称呼。
它是用心。总说老师若能记住一个学生,要么那个学生很差,要么那个学生很好。其实也不会是这样,我很喜欢的一位英语老师,她的每一个学生的名字都能报上来,因为她用心地在培养着每一批学生,以致于在大考打乱的改卷时,她都能准确无误地从几百甚至几千份试卷中认出她所教的某某学生的作文,这是老师的用心。但是有些老师,好比大学老师,教授着不同班级,不同内容,很多学生,并且上完课就奔赴下一地点,师生间的交流也就少了,那些能让大学老师记忆如新的,便是常帮助做事情的人,那些学生也在用心对待老师,举例来说,妈妈曾经毕业班的某个哥哥上学期间称她为“姐姐”,常到办公室帮妈妈打理文件,毕业后,在北京当兵也不忘写信给她。像我妈妈这种“万年记不得人名”的老师,都能叫上他的全名,这位兵哥哥的“用心”可谓有所回报了呀!
它是爱。在微博上曾经看到过一堆老夫妻的视频——“老夏和脆鹅”。老爷爷夏伟患了老年痴呆,奶奶翠娥就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在爷爷病入膏盲时,嘴里只剩下奶奶的小名—雪华。看着奶奶像照顾孩子一样对待爷爷时,我的双眼朦胧了,透过那最平凡的“雪华”二字,我看到了爱,那种岁月和病痛都冲不走的至死不渝的爱。
它是尊重。在接触陌生人时,第一个问到的,多半是:“你叫什么名字?”在互相了解后,便热络了,一段时间不见面之后再相遇,便会说:“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我是某某呀!”若能赶在对方前报上名字,对方一定会更加开心。这种愉悦就建立在“尊重”上,因为尊重,我记得你的名字。反之有些“大大咧咧”的同学,在同班一学期后还有人报不上名字,写不出名字,表面上说着因为“粗心”,或是自嘲“文盲”不会写难写的字,实则是一种极大的不尊重。
所以要尝试去记住身边每个人的名字,因为它真的很重要。
这样,当别人问道:“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你便可以报以一个大大的笑容:“记得啊!”
【篇五:你还记得吗】
我们跑操完后,回教室准备上班会课,这时,班主任进来了,手里还拿着讲义,我们纷纷讨论起来,这是不是什么要写的讲义。老师把讲义发下来后,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校规,老师站在讲台上说:“同学们,这是校规,你们有时间要好好看看。”我看这么厚厚一本,心想,谁有时间看这么多页校规。
一两个星期后,又是一节班会,可是并没有多少人认真听老师讲要求,或趴在那发呆或小声地讲话,上课上了20分钟后,老师突然说:“下课后,学校要考一考你们校规背的怎么样了。所以我留20分钟,给你们准备一下。”听到这话,大多数人都着急了,平常校规放在书包里看都不看它一样,马上要怎么考试。我们拿出校规一目十行的看着,只能临时抱抱佛脚了。
下课铃声响起,平时欢快的铃声,今天仿佛异常刺耳,又过了几分钟,老师拿着卷子走进教室,发完卷子后就让我们开始写,刚开始只听见“沙沙”的声音,很多人凭着刚刚短暂的记忆写着,过了一会儿,只能听见很小的写字声,因为很多人都不知该怎么填写,我在那里苦思冥想,才填了一小部分,填到学校校风是什么的时候,我顿时脑子一片空白,这四个字不就是一进大门就能看见的大楼上写着的吗,我已经看了最少几十遍了,竟然不记得了。还有的一些是老师上班会时讲的,可我没有仔细地听,只能模模糊糊的记得一些,大致的写一写。几十分钟后收卷了,一结束就能听见一些人的叹息声,好多都没有写,唉,这只能怪自己平常不在意这些细节了。
平常许多就在身边的东西,可我们竟然记不住,就像人生价值观二十四个字,可当政治老师一问,大都数人却一问三不知,那贴在教室墙上,一转身就能看见的东西,上了那么多天学,看了那么多遍,可惜都没有记住,许多细节的东西,感觉不重要的东西,我们都能自动忽略了,就像那些贴在教室里的诗句,别人问我你还记得吗?我有时都回答不上来。
最熟悉的东西,其实是最不熟悉的,你还记得你身边那些熟悉的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