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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色

【篇一:底色】

浓烈的金黄,静静灭了黑土地炽热的颜色,正午的太阳投射下一季流年般的幻影,那一片葵,一片轰轰烈烈盛开着的葵,执着的扬起头颅,于是在生活密不透风的缝隙间,我又看到那张脸,那张最平凡的中国农民的脸。那是我亲爱的爷爷。

骑着单车,我畅游在田间小道上,迎面吹来的是家乡温存熟悉的风,路边半人高的油菜花,混着清风,将质朴的花香送到鼻子里,我的心在飞翔。

回到了家里我停下车,走到后院里,看到爷爷一个人独自站在田间面对着大片大片金黄的向日葵。我想起了曾经的爷爷,他以前是一个泥瓦匠,也许他曾赤脚在田埂上,一遍一遍的来回走着,也许他也曾这么蹲着,看着田里的那些金黄的向日葵。

爷爷的一只眼睛,早年因为疾病,一直都不能看见,另一只眼睛现在也得了白内障,他无法看到触手可及的阳光,靓丽跳跃的音符,更不曾读过一本书,爷爷每天所想的只是挣很多的钱,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于是他在后屋后的空地上种了一地的葵花。

我的记忆飘向了远方,曾经,无论春夏秋冬,爷爷总是把田里的工作放在首位,一个人烈日炎炎的下午。又在吃完午饭后下地了,他要赶着天晴的日子,去把麦子收回来。

做完作业的我,拎着水壶去田里找爷爷,走到了田埂上看见爷爷,赤着膊,带着一个凉帽,正弯着腰,一把一把的割麦子,收割好的麦子已经整齐的排列成好几行。

我走到爷爷身边,看到他的脸上,都是豆大的汗。,我拿来他擦汗的毛巾递给他,他挺起了腰,又捶了两下,说:“老啦,不中用了现在,腰又疼起来了。”看着爷爷的脸,我知道,岁月将他的辛酸的经历和生活的苦楚,都刻进了他的皱纹里。

我将水壶递给了爷爷,爷爷咕咚咕咚的喝着,嗓子里的咽水声大的可怕。喝完水,他一起和我坐在田埂上休息,看着远处金黄的麦子,爷爷说:“我们农民最大的念想,就是能够把种下去的庄稼全部都收上来。”那时的我并不理解爷爷内心对于这片土地的热爱,直到现在,爷爷不能够再下地时,我才理解他那种心情。

我知道,爷爷并没有把生活当作一首多么高昂的歌,它的曲调不紧不慢,有些低沉,他在生活这条缓缓流动的长河中,削磨着苦难,变得隐忍坚强。他的底色就像那金黄的麦子,金黄的向日葵一样是金色的,和大多数农民一样。那一抹深沉的金黄色,正是他一生最好的写照。那金黄色就是农民的辉煌!

回头望,那片葵花在风中摇曳,熠熠发光。风吹起如碎花般的流年。绚烂的金黄色中,是爷爷那朴实无华的脸庞。

【篇二:读书打好人生底色】

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必须的东西,只有一本好书才能使读者品味出其中的奥秘,能够在书的海洋中畅游。书中的知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只有用心去读才能明白书中所讲的含义!

我,原本沉沦在孤独中的孩子,无意间我结识了一大堆的书朋友,他们一个个地互相给我讲着大道理,我就像和一大群伙伴们一起探索、研究。有了这“一群群伙伴”的加入,我的生活渐渐地充满童真童趣,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正确而光明的道路,我坚信那儿一定有许多伙伴在等着我。看,他们正在向我招手呢。所以,我一定要一直顺利地走下去。不过事情不可能有如此完美,一切尽不如人意。我每天读书,不停地读,只知道死记硬背,最终我竟将读书的真谛忘到了九霄云外。那时,我甚至觉得一天就像是一年,时间是那么漫长,生命是如此短暂,一切的一切是那么黑暗、恐怖,我实在是太痛苦了。“为什么读书会让我如此痛苦,为什么?”正当我彷徨之际,一语惊醒梦中人,“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此话让我重拾那跌入深渊的自信,重新振作,边读边做笔记,一有时间便去读,读至今日的我,已经大不同以前那个失落的小子,那是我过去的阴影,如今的我已经脱胎换骨,而这一切,都得要归功于那在我身无私奉献了三年的“恩师”,他与我的一点一滴早已储存在如今这充满知识的大脑中,他用他“一生的一点一滴”使我夺得了金钥匙,走进了知识的殿堂!

相信你自己会遇到一个“好老师”。只有你自己去挖掘潜在的知识,走进知识殿堂后,便会发现读书的真谛:读书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只不过因为一个人的理念不同最后的结果也会不同。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到最后你登上了知识的巅峰,别忘记小时候共陪你走过童年的好朋友哟!

【篇三:底色】

无论走到哪里,请记住,你的底色永远是黄色。

刚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我的内心充满了激动,我去博物馆欣赏油画,在街头的便利店买当地的饮料,到海边感受清凉的风吹过脸颊,似乎这就是我一直以来想要的生活。

不知是第几天,去遍了这个城市的所有博物馆,我发现自己无事可做,就静静地站着,站在异国的街头,白、黑皮肤的人三五成群的从我身边经过,没有人看我,没有人注意到我,耳机里播放着熟悉的华语歌曲,我突然意识到我缺少的那部分是什么。

我逆着人流跑到十字街口,招来一辆出租车,用生硬的英语告诉他,去华人街。看着华人街上穿梭着熟悉的黄色面孔,慌乱的心渐渐安静下来,像是回到了家的感觉。

漫步街头,发现街角有一家不起眼的华人小吃店,缓步入内,依窗而坐,我点了一份水饺,这才发现,吃着家乡的美食,用自己的母语交流,是多么轻松愉快的事情。我喝着热腾腾的饺子汤,打开手机与远方的朋友联系,朋友问我何时回归,我看向窗外,暮色渐浓,黄皮肤的人们渐渐聚拢起来,一片暖意的灯光中,我回复到:“隔天回家”。

我系好围巾,离开这家小吃店,夜色降临,看到墙上高高悬挂着的红色灯笼,才意识到是我们的传统佳节元宵节快到了,街道两边的店铺已有各色灯笼售卖,做工很简单,白色的纸张,稍加些颜色,便是兔子灯笼,各色简易的彩灯,让我想起了元宵节夫子庙的街灯美景,那里的花灯最多也最漂亮。但我还是买了只灯笼提在手上。街侧有卖糖葫芦的老奶奶和卖小玩意的大伯,人群喧闹而亲切。身边走过一位抱着孩子的华人妈妈,我看了看她怀里可爱的宝宝,她对我笑笑说:“你好啊,哪里人啊?”,我还是喜欢这种熟悉的问候。我们穿着不同的服色,有着不同的经历,在街角相遇,相视一笑,或打个招呼,或聊上几句家常,只因为我们都是中国人,有着相同的习俗、相同的肤色。

我拎着灯笼的手冻得通红,却迟迟不愿离去,看着那些熟悉的黄色的面孔,我想,是时候回去了,家是最温暖的港湾。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底色永远是黄色,不会改变。

【篇四:生命底色】

春意阑珊,繁花落满地。幽幽三里巷,樟木风姿绰约,清雅芬芳。灰褐色的树皮有细致的深沟纵裂纹,枝叶茂密,冠大荫浓,树姿雄伟。

简约的书房里,爷爷微埋着头,发髻间夹杂着根根灰白的发丝。躬着的背,恰好让落下的阳光流泻到地板上,安静不躁,只听得见笔尖扫过宣纸的声音。樟木映着斜阳,投下一片绿影。从未发现,原来沉浸于作画的爷爷竟是如此雅致的风景。

缓缓走近,脚步轻轻,却还是使得爷爷转身回望:“丫头,过来看我作画。”语气里尽是满足与自豪。

想起当初没有上过学的爷爷,一辈子面朝土地背朝天。年逾古稀,尽想学画。他说:“人老了,不能什么也不干。”于是,备齐了笔墨纸砚,认真学起画来。

窗外的香樟树上盈盈轻绽着几粒独特的小花骨朵,含蓄却似乎努力生长着。温和的风送来一丝樟木清香,掀起爷爷整洁的衣角。这时,爷爷已执起毛笔轻轻蘸取,缓缓落笔,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令人赏心悦目。

时过半晌,爷爷的画作已近完工。

布满裂痕却依旧遒劲的树干,翠绿的叶相互紧挨,隐隐约约可见几粒绿豆大的花苞,这正是窗前的樟木。春末,曾争艳一时的桃儿,杏儿,李儿,此时皆化作成泥,随风扬去,不复昔日盛景。唯有那年近百岁的樟树,不华丽,不妖艳,历过寒来暑往,依旧挺立,芳香淡雅。

我再次凝视着爷爷:年逾古稀,却不沧桑。年轻时看过的春花秋月,听过的大江东去,感受过寒夜里暖人的红泥小红炉,弹指一挥间,皆远去。此刻的爷爷,生态是长者固有的云淡风轻,可这墨迹里却分明透出少年人挥斥方遒的气概啊!

一幅画虽无名家的精雕细琢,却有蓬勃不息的生命力,给我震撼与安慰。

我将这副画挂在了书房最显眼的地方,爷爷看着我,微笑着点了头。又站在窗前,深情地凝视那樟树。我明白,那是和爷爷一起老去,却同样不向日落认输的象征。

秋的季节,香樟不惧狂风扫叶的强势,不受五彩缤纷的诱惑,始终如一淡定自若。它不因季度而改变自我,迷了方向、乱了阵脚。香樟的每一天,是那么热爱生命、勤劳朴实。吐故纳新是它每日的功课,纵然是落叶知秋的时节,它也像往常一样不断长出新叶,更新随时掉落的老叶。

或许,爷爷就是那棵香樟,人生暮年,纵使余年不多,却依旧淡定自如,每一天向着生命的高度攀升,展露出坚强的生命底色!

【篇五:底色】

任何东西都有它的底色。

朱漆剥落的窗棂,木纹难掩岁月的沧桑。青苔点点井沿,绿亦难掩的悲歌。一碧如洗的蓝天,飘荡零落的浮云,瞬息万变。或者是千沟万壑的黄土地……

生命起源于荒芜的底色。

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堆垒了无边的土坡,源于喜马拉雅的雪水刻画了土地的沧桑。杳无人迹,凄苦苍凉。

在造物主遗忘的荒原,不知道,是哪一位先民将这块荒凉的大地,作为歇脚的驿站。也不知道,指哪一头羊,在这干旱的黄土地,繁衍生息。

千百年来,每一个黄土里生长的人。都印上了黄土的原色,每一曲黄河岸边的船歌,都带着九州大地的苍凉。悠悠不尽的秦腔,始终在神州上空飘扬。

春种,秋收,冬藏。看一粒种子在平淡无奇的大地上焕发生机,绿意在蔓延,展现生命的奇迹。

生命起源于海洋,月在大地上繁衍壮大,由原来的茹毛饮血变为五谷杂粮,由原来的不断迁徙变为扎根一方,由原来的愚昧懵懂变为文明开化。不着一物的大地并为村落团团,阡陌纵横,鸡犬相闻。

绝对没有一种生物,比人类更坚忍顽强了。走到哪儿就扎根在哪儿。极地,赤道,雨林。无处不活跃着人们的身影。平原,山地,高原,哪里都能生出任世间幸福的,袅袅炊烟。

与沟泽沼池遍布的南方不同,黄土地更干燥。也有别于鱼米之乡的温润婉约,黄土地更粗犷原始。相较于人文环境较多的南方,黄土的颜色就大地的底色,也是生命的底色。简单古朴的窑洞,与土坡浑然一体。

落日西斜,风吹黄沙,枯树老鸦,连落日也仿佛是千百年前的了。是不是他也曾照过千百年前秦汉大地上的先民,伴随着悠长悠长的牧歌,一起淹没在岁月的长河之中。文明就这样在大地的底色上慢慢建立。

生命的底色是荒芜,是孤独,也是虔诚。

随着黄河的泥沙日益增多,滚滚洪流,裹挟着贪欲,冲击着道德的闸门,生态的底线。

灯红酒绿的现代社会,到处是钢筋水泥建成的高楼大厦。然而在表生命的泥土,却被深埋在大地底下。数以亿万计的肆意开采,土地已被挖空,生命的来源已被忘记。

大地的底色变得黯淡,他也比千百年前更加孤独。

最可怕的不是抛弃,而是忘记。

在背井离乡,追求繁华的路上,我们忘记了,我们最初来的地方,忘记了,生命最根本的意义,忘记了,虔诚的信仰,也忘记了,那青山绿水。还有苍凉的大地。

金钱迷眼,酒色迷人。在推杯换盏红筹交错的盛大筵席上,有多少人被迷了双眼,迷了心智。往往,使我们偏离最初的梦想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那颗抵制不住诱惑的心。

生命的底色是简单与纯真,在一日三餐中,虔诚的感谢自然的馈赠。在满目的青山绿水中,静静欣赏生命的美好。

没有了生命底色的支撑,即使再绚烂的烟火,也会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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