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去的一个地方】
那是在一片片了辽阔无限的平原,一匹匹骏马骠肥体壮,天高地远,你一那去那里人们就对你热情款待,一切怡然自得,一切自由自在。那就是我出生的地方——蒙古。
身在异乡五年,那热情的异域,并没有留下我那颗赤热的思乡之心,那年,我终于得以回放下乡。
当我站在那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上,心中之心动不经油然而生,我背井离乡的这五年间,家乡人民依旧不变这还平原,牧羊的人们亲切可爱,天空比任何一个地方都要蓝,蓝的如同一颗颗蓝宝石被镶在了天空之中,远处还有一座接着一座,挺拔如峰的山岭,还有一部落与我们部落相同的,雪白的蒙古包,深夜,黑地发出蓝的的天空笼罩着整个蒙古。而蒙古人民热情团结之火并没有被熄灭,而是随着一团团篝火点燃,变成了中国人民和蒙古人民的欢庆,大家唱歌又跳舞,直到深夜时。才高高兴兴的散去,你家人相拥而眠,直到日出,终于醒来。迎接新的一天。天时地利人和,我们都有了,何愁不好呢?
就如此语马背上的回忆,不经意想起了家乡的一件故事。那次,我是在四岁那年,父母已经去远走高飞,只剩下我和年迈的外婆。在有一天的深夜里,外婆突然“碰”的一声倒下了,我被惊醒了,看着地上的外婆,我不知所措,只好于门口,滔滔大哭。这时,隔壁的王大叔碰巧出来,看我在门口哇哇大哭也,没有人出来管我,便心生疑问,径直来到我们家门前:“娃娃,你家是什么情况咧?”我抹抹眼泪,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外婆…倒了。”说罢,又是一串眼泪落在地上。王大叔表情一年表情心生不好,赶紧跑到屋内。只见外婆直愣愣的趴在地上时,他一脸惊讶二话不说,一把抓起外婆和我,去村里的马厩借了一匹千里驹,把我和外婆放于马上,马不停蹄把外婆送到了县里的医院,把外婆进行了医治,还把医药费给付了。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的理由之一。——这里的人一视同仁,无论是谁都当成自己的亲人对待。
啊,蒙古,人杰地秀的蒙古,故乡的蒙古,是我人生的“乳母”,是我一个人梦开始的地方,我坚信,也非常肯定,世界上的地方无一幸免比不上我心上的人——蒙古。
最后,今天是我妈妈的生日,我祝我亲爱的妈妈生日快乐,永远健康美丽动人!你的儿子小谷作哈哈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我国文化历史悠久,汉字是五千年文化的结晶。在千千万万汉字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爱”。因为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温暖的。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似的炙烤着大地。我到超市里买冰淇淋,遇到一对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母女,连忙避开他们,来到柜台前对阿姨说:“请给我五支冰淇淋。”忽然,小女孩对妇女说:“妈妈,我也想吃冰淇淋。”“对不起,孩子!妈妈现在没有足够的钱买冰淇淋。”妇女满怀歉意地说。“不嘛,我就要吃冰淇淋”小女孩不依不饶地纠缠着,妇女难堪极了。
最后,妇女拗不过小女孩,只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币,买了一支冰淇淋,小心翼翼地把包装纸撕掉,递给小女孩,满眼慈爱地看着小女孩,说:“孩子,吃吧。”小女孩接过冰淇淋,心花怒放地看着,闻着。
突然,小女孩踮起脚尖,把冰淇淋送到妇女嘴边,说:“妈妈,您先吃。”“妈妈不喜欢吃甜的,你吃吧。”妈妈说。“不,您吃吧,您不吃我也不吃。”小女孩咽了咽口水,固执地说。妇女只好轻轻地咬了一口,含在嘴边,细细地品味着。小女孩这才心满意足地吃着。我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多么温馨,不由得想起了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爱。
从超市里出来,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深深地感受到爱的力量无穷大,爱在我的心中流淌,“爱”字铭刻在我的心里。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个数字】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五十六,正如歌中唱道,代表了我们全国各个民族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之情。
我们班上就恰好有五十六个人,在同一个集体里,就像一个大家庭,有同样的老师,一起学习,一起进步。我们在这里挥洒汗水,埋头苦干,嬉笑怒骂,互相鼓励,互相超越,在同一个屋檐下收获成功。
上周五,学校将要举办队列训练的比赛,收到消息的仇老师立即向我们宣布了这件事,并在每天的课间操时间和体育课上对我们加以训练。我们有几个月没练了,再锋利的刀放久了不用也会生锈,我们的技术当然是大不如前。“一、一、一二一”瞧这气势磅礴的口令,原本寂静的校园瞬间被这口令给覆盖。同学们训练时更是一丝不苟,十分严肃且。回到班上,仇老师告诉我们——也许你们的技术不如别的班,但我们有两个胜利的法宝,那就是气势的严肃和声音的洪亮。
终于到了星期五下午,我们立刻搬上椅子排队,从班上走到操场上,各个班的学生们都已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坐在操场上,看着别班的同学们,虽然技术好,但总有那么一两个动作做错了,总有一两个学生不够严肃,而且也不如我们有气势。终于到了我们!我们相视一笑,眼神里满是自信和对彼此的鼓励。排好队进入了场地,一上场,我们就使出了浑身解数,开始吼叫“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二一”,看着评委们惊奇的脸庞,仇老师也是满脸的惊喜,我不禁感到这些天的努力并没有白费,终于我们以97。5的高分位列全年级的第一。
五十六个人,五十六份努力,五十六份力量,一份团结,一份和睦的相处。
之所以喜欢它,不就是因为这样吗?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个词】
读白落梅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安好”一词抓住了我的眼球,揪住我的心。一句“您好”道出一声珍重,一句“我好”放下一份牵挂,好是茫茫人海中的衷心祝愿。然而这在我看来,这些都是陌生人蜻蜓点水的问候,过于直白与客套,缺少回味的甘甜。与她在一起的时光,我最喜欢的一个词语是“安好”。
与她的相遇,也因“安好”而起,仍记得刚到老家时,一个闷热的下午。她手执《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在葱郁的树下安静的看着,远远望去,她似被一大片的阴凉拥抱着。而阳光底下的热闹与她无关。我走过去,坐在她身旁:“我也喜欢这本书。”她撩起垂在脸颊的长发,侧过头与我相视而笑。那天起,我们相遇相知,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最爱“安好”,因为它让我们相遇,我最喜欢“安好”,因为它牵着我们的心。时光过得飞快,马上就要开学了,在离别那天,她眼神迷茫却没有难过,没有痛苦,我们牵着手,约定好一个月一封信,勾了手指发了誓。也许会被别人当作笑话,谁会坚持写信呢,真傻!但我想,每次信尾那句安好,道出的远远是电话、网络所不能及的。
朋友间,重的是情,得知我安好,她舒心,得知她安好,我放心。一个安好,把分散在两地相距千里的人用细线绑在一起。这线,那么弱,又那么强,让我与她的情谊,终不随斗转星移而变质,变味。
我最喜欢的词语是“安好”,它让我的天空永远都挂上太阳,永远都是晴天。让友谊亘古不变,让天涯成咫尺。
【篇五:我喜欢的一个人】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的同桌聂子浩就是我学习的榜样。
聂子浩是个幽默风趣的人,记得有一次,我们语文老师上课见我们哈欠连天便打趣说道:“谁不喜欢我的语文课?”我们都在思考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忽然,聂子浩从座位上“蹭”地站了起来,右手指着天花板,扯破嗓子大声当着语文老师和所有同学笑着喊:“我不喜欢上你的语——文——课——!”全班不出声。语文老师沉着脸:“你情商怎么这么低?”聂子浩扮了个鬼脸:“那当然!”然后全班哄堂大笑。
聂子浩不但幽默风趣,而且也是班级公认的“小书虫”。那天我和同学们在玩词语对对碰时,他依然纹丝不动地坐在那认真的看书。我们就想逗逗他,有的学小老鼠“吱吱吱”地叫,有的故意“哈哈哈”大笑。还有故意挠他痒痒的,他理都不理我们继续看书。我看,聂子浩可真是小小毛泽东啊!以后必会成大事。
我要做见贤思齐的人,好好向我的榜样学习。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个数字】
曾看过一篇文章,几个数字比大小:“100说,我是最大的;1000说,我抵得上10个100,所以我是最大的;接着1万和一亿纷至沓来,可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黯然神伤的“0”。它说,如果没有我,你们都只是“1”。
“零”没有“一”大,却给了“一”整个世界……
上小学的时候,家住在学校旁。上学路上,有一间依附在墙角的十来平米的小屋。小屋很旧,没装潢,也没购置物资,只在人们看见的地方摆上了一张木桌、一架锅炉—那是卖烧饼的。小店是一对夫妇开的,和我父母差不多年龄吧,因为生活拮据,夫妻俩也没什么“可目”的衣裳,唯一能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女人那白绸缎般的围裙,不张扬,但自尊。
男人和面、女人擀面、抹油、上芝麻,两人默契十足,配合有爱,女人一擀、一拉、一拿,力度适中,手法恰到好处,再撒上喷香的芝麻,你想用千万个香来形容它,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有时上学赶急,便光顾她的小店,递上一元硬币,她会意,柔和地说:“等一会儿吧,一两分钟就好了。”她的声音像十月里的蓝天,又像大风吹过草原,波澜不惊。趁着等待的工夫,听她与别人闲聊,方才得知,她女儿南京医科大毕业,在泰州人民医院工作。儿子在读研究生,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让夫妻俩省吃俭用,把钱从嘴里省出来,给儿女寄过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小店生意兴隆,他们却依旧粗茶淡饭的原因了吧。我望着手中热气氤氲的烧饼,无言,懂的,都懂的。
现在,我上了初中,再回到那边的家时,一如既往地,看见俩夫妇,衣着淡雅,鬓角霜白。一样的陈设,一样的喷香烧饼,不一样的冷冷又清清。
听外婆说,那家人的子女现在都过得很好,如今都小有成就,自然不肯父母亲这么辛苦,定期寄钱回来。邻居问她为什么不和女儿女婿到大城市去住。她莞尔一笑,我们就不给孩子们添麻烦了,他们开心就好。
他们开心就好……
小时候,我们是“1”,父母是“0”;长大了,我们变成了“10”,父母还是“0”;再后来,我们坐拥1千、1亿,父母仍然是“0”。殊不知,身价倍长的我们,是父母用一个个“0”精铸而成。如果没有父母,我们将一无所有。
“零”没有“一”大,却给了“一”整个世界……
父母和子女,就是1与0,0与1。世界上还需要什么“我爱你”,懂的,都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