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论流行与永恒】
生活中,流行的往往是时尚,永恒的却是文明。这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词却在现代生活的推动下走向了一起。现代生活中的人们已不再为饱暖而担忧,取而代之的是寻求刺激,永恒就在这种氛围环境中慢慢衍生为流行。永恒与流行只在那一步之遥,流行因为有了它自身的存在价值而逐渐变为永恒,永恒只是在人们的需求中成为流行。作为90后的我们,是在流行时尚中成长,并不觉永恒是一种魅力。我们是在周杰伦的歌声中飞扬,在韩寒的小说中倘佯,作为新一代的我们,总是那么流行,那么时尚。永恒已被我们视作为逝去的古老远去的文明,已不在为我们所崇拜,所追寻。新一代的我们又怎么会理解永恒的真正含义呢?我们虽然是流行的,但我们狂妄自大,不明事理,终究不会成为永恒,永久的文明。
流行与永恒虽然只是一步之遥,但又是遥远的。流行的事物虽然只是昙花一现,表面似乎并无多大价值,但更深一层去理解,就会觉得其实它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并不是偶然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永恒的最初发展也是流行的,只不过它与其它的流行相比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成为永恒。流行与永恒是相辅相成,有一定的联系。我们可以从永恒中发现流行,也可以从流行中找到永恒的影子。这一点,我们不难发现。
现在,全国各地又兴起一阵私塾风,私塾作为古代的教学处所,在现在,已成为了永恒的历史,但这一阵,又流行起来。其实永恒与流行并无本质区别,只在于那一步,流行可以成为永恒,永恒瞬间可以成为流行。
我们现在穿的,喝的,说不定有朝一日也会变为永恒,永恒同样是可以流行的。永恒与流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篇二:永恒的美丽】
有人认为美丽是挪威凌晨时颜色各异的极光;有人认为美丽是阳光下的椰林树影;还有人认为美丽是昙花刹那的开放;关于美丽的答案远远不止这些。如果问我美丽是什么,那么我觉得美丽是爱情。
这份美丽为世人所传诵,人们不停地在追寻它,渴望它。它从来不会如期而至,带给你狂喜。它只会远远地观望你,然后悄然而至。
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即是一种对爱情的向往。调皮的精灵给少年滴上了魔法药水,少年嗅到了爱情的味道。他们留恋于神秘的花园,给这里镌刻上属于他们的印记。这是一篇充满浪漫主义的歌剧,他们的爱情永远留在舞台上,被世人所上演。
可能你觉得《仲夏夜之梦》过于梦幻,只存在作家的笔下,那么你可错了,请看司马相如和卓文君。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可称为模范。早年的司马相如穷困潦倒,卓文君却未曾嫌弃过他,与他一同逃离囚牢。两人日子虽然贫困,但是十分幸福。直至司马相如被皇帝赏赐封官。封官之后司马相如有了二心,卓文君写下《白头吟》与他。司马相如追悔莫及。自此以后,两人继续以前一样和睦。在当时的封建社会,司马相如可以浪子回头,继续和卓文君举案齐眉,并写下《凤求凰》这篇热情洋溢、充满感情的诗文,这何尝不是爱情的一种象征?
除此之外,西方的罗密欧和朱丽叶,中国的梁山伯和祝英台也是在歌颂爱情,虽然他们最后未曾白头偕老,但表达了人们对爱情的向往。且诗词中也有大量的和爱情有关的描述,从最初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纳兰性德的“人生之若初相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以及近现代诗都有许多描写爱情的,这说明许多文人墨客都在追逐爱情。在爱情的世界里面,他们幸福,他们有活力,更有生活的信心。
这些凄凄惨惨的爱情故事在被世人传颂的同时,也构筑了最为永恒的美丽。
【篇三:永恒的力量】
书给我带来的乐趣很多。每当我走进书的海洋时,似乎字里行间都洋溢着激情,犹如一幅幅优美的风景画,读来就是一种享受;那一行行的字宛如一条彩虹,盘踞在人们想象的上空,短短的几句话语,就让人们强烈地感受到人类历史跳动的脉搏。
书——它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多彩的世界里,我在那儿就是一股又柔又细的小溪汇集了许多晶莹的泉水和露珠;在那儿我就像一条鱼儿游向大海,在海洋的怀抱里遨游。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是莎士比亚说的一句名言。伴随着这句名言,我读了许多书。
在《繁星》这本诗情画意的书中,有许多含义深刻、富有哲理的诗。令我流连忘返的一首诗是第一百三十七首:“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吧!她只是虚无缥缈,反分却你眼底春光。”这首诗让我明白不要停留在幻想上,而应该把握现实、关注现实。这类诗虽然让人有点儿难以理解它的真正蕴意,但是语言充满真挚,形式短小而意味深长,给我留下无穷的韵味。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书会给我带来快乐呢?我可以回答你:因为书是一种永恒的力量,这个力量足以移山填海,足以为人们灵魂打开一片广阔的天地,人类也是在这种力量下构建文明。有句话说得好:观其友而知其人。只要你察其所读之书,就亦能知其人。古往今来,所有的朋友中书本往往是最好的,最棒的。
读书能开阔我的视野,陶冶我的情操,提高了我的语文阅读能力,让我明白了许多知识和道理。
我爱书,因为我在书中得到了快乐;我爱书,因为我在书中得到了启示,懂得了道理;我爱书,因为书带我遨游世界;我爱书,我常常站在书架旁,这时,我的眼前仿佛就是一个广阔的世界,一个浩瀚的海洋,一个苍茫的宇宙!
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引起了我深刻的沉思,给我带来了不可忘却的启示!
【篇四:永恒之海】
我多想跌倒,在喧哗中,躲避时间之海。
像躲在无尽的黑夜里,不去面对现实的千万种景象,那些注定或偶然遇上的失去和离散,总会让自己过得有一点压抑。在成长的道路上日渐敏感的心,见不得太多的分分合合,还好,我还有一个窗台,可以让我感受每一季的风吹日晒。
看这个千变万化的人世间,什么东西可以经得住时间的风蚀,是虚无的繁华,是坚定的感情,还是一个人孤单单的街道?也许到最后,所有的山盟海誓都会变成零碎的沙,沉淀在所有人都看不见的角落,然后被人们遗忘。
可为什么要趋于平淡呢?时间只管流过,何必要带走我们的认真,我们认真地相信一份永恒,认真地守护自己的情感,认真地以为一些人会永远在我们身边。我们虔诚,却又遍体鳞伤。
其实心里最清楚的,除了在时光里随波逐流,我别无选择,渐渐试着安然地看着时间从我身边带走一些东西,看透了成长是一种新的失去和新的获得。即使这样有时候还会一个人傻傻地想,也许我可以创造一种永恒呢?也许我把誓言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它就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地老天荒的没有风的花海。
我这样想着,世界那样转动着,拉不住时间的衣角,跟在它的身后跌跌撞撞走到现在,一路上,悲欢离合,遇见的,走散了,握住的,消失了。所有的相逢和结局都那样扑朔迷离,变成当时我们都无法预知的模样。
就像,我们以为自己会永远记住某些人,以为自己永远忘不掉某段时光,却在千回百转之后不经意地发现曾经以为没限期的东西早已被丢弃在熙熙攘攘的时光中,就算被重新拾起,也没有了当初的感觉。
所以,我们又选择了轻轻放下,选择去相信不存在一种永恒。
也许是我开的窗子不对,才让我想得那么多,才让我总是躲在梦与季节的深处,听花与黑暗唱尽梦魇,唱尽繁华,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
我多想跌倒,在喧哗中,没入永恒之海。
【篇五:论流行与永恒】
青春的光环上总带有流行的色彩,忘了那是什么样的颜色。在这个安静的季节里,诉说着青春的永恒。
逝去的生命恍如水流浸润过的纸,即使晾干,依然会留下一痕一痕如涟漪般荡开的凹陷与突起,任谁如何努力地平抚都无法使之平整如初。如同我们的青春一样,伴着追逐梦想的信念驰骋与流行的列车上,传承着永恒。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年代,无论是红色的,还是黑色的。我一直在迷宫的十字路口处寻找着我的年代,一辆又一辆打着不同标志的班车驶过,只是见不到属于我的那一辆。
沉默着。开始思考关于十七岁的一切。理想,追求,还是别的什么?看者身旁的他们和她们,越发不懂得十七岁的我们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经常听到身边的人在肆无忌惮地谈论着今年流行的颜色,流行的发型等等,看着一些时尚的字眼从他们的嘴里蹦出,感慨着他们知识面的广博,殊不知他们对正儿八经的教科书却一无所知。
“流行”在我们中间开始蔓延,逐渐覆盖了生活的各个方面。
近来,“非主流”一词以热火般的气势席卷了我们90后这一代人。“非主流”所表现的是一种不真实感,它那模糊、朦胧的感觉吸引了很多人的忠爱。“非主流”图片,“非主流”音乐……凡是用“非主流”命名的一切事物都被我们用来“装饰”自己。它的孤独悲伤,颓废都恰如其分地诠释了我们的心情。当我们看着“非主流”图的时候,你的思想会静止,仿佛空气都会因此凝固,时间会在这一刻停止,那种感觉美好得让人近乎“上瘾”。“非主流”像毒品一样在我们这一代人中间开始“泛滥成灾”。
“非主流”一词源于台湾,它已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在街头随处可见。然而我们在追逐时尚的同时,是否还会在乎那些亘古的历史,永恒的情怀呢?
“流行”与“永恒”,似乎注定是我们讨论的话题。
青春的我们却没有经历青春的生活,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上学,放学,回家,吃饭,上网,听歌,睡觉。背着个灰白色的挎包,屁颠屁颠地来来回回走那条走了十几年的老路。有人说,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如果我的青春只能是这样的话,我宁愿钻进被窝里,永远不要出来。
记得那年看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上的一篇文章《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那年的我完全不能理解作者近乎畸形的文字,只是感觉特别有意思,他居然能那么抽象地把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牵扯到一起。看完之后我像笑,而且是近乎夸张的大笑,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每天从上床睡觉到起床,像是反反复复的死亡与重生,想起来很有意思。
与那时的我相比,现在的我越发懂得那些古怪的文字背后所蕴含的意义。那是一种青春的忧郁,它是人在这个时期所独具有的,并在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身上永恒延续。
青春的我们在追求时尚新潮的同时也印证了十七岁所具有的永恒的气息,这种气息永远不会磨灭。当它流经青春的你时,你便开始追逐流行的步伐,当你不再青春,它又会从你身上侵入另一个青春者的身上,如此延续着。
当青春的我们徘徊在流行的长廊之时,同时也在诉说着青春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