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宪法走进你我】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宪法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以前,我们班里老是有人少东西。有一次,我的钢笔突然“失踪”了。这可把我急坏了,因为这是姨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我哭着去找老师……
上课了,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现在还小,觉得拿点文具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坏习惯一旦养成,会影响你们的未来,你们的一生。请同学们把‘捡’到的文具还给‘失主’,知错能改,还是好学生。”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人少过东西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夜晚,我们一家三口正在门口乘凉,忽然一阵急促的叫喊声由远而近,“抓小偷,抓小偷。”不一会儿,只见一群人怒气冲冲,提着木棍、锄头边喊边追。小偷像无头苍蝇到处乱窜,情急之中,纵身跳进了一人多深的池塘里。小偷游到东,大伙追到东,小偷游到西,大伙追到西。在池塘里游了很多圈,小偷始终上不了岸。眼看小偷体力不支,身子慢慢往下沉。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村主任赶到了。村主任高声劝大家:“大伙别追了,快让小偷上岸,如果出了人命,你们要承担责任的。小偷固然可恶,但他也是有人权的,法律会惩罚他的,让我们把他交给派出所。”说完,村主任从附近找来一根长竹竿,让小偷抓住竹竿一头,把他拉上了岸。上岸后,狼狈不堪的小偷喘着粗气,对村主任感激涕零。
知法守法的村主任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这一晚的经历也让小偷刻骨铭心。其实,在我们身边,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闯下大祸、酿成悲剧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青少年,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才不会走上歧途,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让宪法走进你我,让我们与法律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二:宪法强则国强】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是弘扬法治精神的日子。在这一天,我有幸观看了第二届《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深有感触。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在那么多的大赛中,最让我震撼的是一位新疆女孩的发言。“为什么宗教极端主义妄图将祖国分裂,将家人变成分外眼红的仇人?”……“我不仅仅是一个新疆人,我还是一个中国人!”这句话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里,也不禁陷入沉思。新疆是个美丽的地方,我从小就对新疆那种异域风情有着无限的向往。但在那位女孩发言的时候,我思潮澎湃:是啊,中国,一个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美丽国家,在这个国度里,每一个民族都是平等的,不应该有歧视,更不应该存在分裂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明明白白写着:不能企图使民族分裂!可那些宗教极端主义者为了一己之力,毫无人性地将无辜的新疆人民推向浪尖,妄图拆散我们的祖国,使那些无辜人民饱受他人的冷言冷语,接受他人的轻蔑目光。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那样如此痛恨那些“同胞们”,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们和平相处。熊熊怒火顿时在我心里“轰”地一声冒出来,也同时让我坚定地冒出一条信念:我也要为祖国的强大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决不允许让那些恐怖分子得逞!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宪法在我们的心中。我们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们“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伟大的法治社会,最敬畏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强则国强。让我们紧跟优秀步伐,弘扬宪法的法制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篇三:共做宪法的执行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给予我们各种权利同时也规定有很多义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度,中华民族在推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古老神秘的中国在列强的侵略和帝国主义的破坏下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什么当时的中国会被侵略到如此体无完肤?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还是中国人的软弱无力?或许前者的原因更甚。但是当时的中国确实也较为落后。落后的结果就是被侵略。
历史探索的结果使中国有了毛泽东主倡的新民主义社会,有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了宪法和法律来保卫和维护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做守护宪法的保卫者,做遵守宪法的执行者。现实的结果却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进入到现如今的社会,宪法日益完善和健全,而违法事件却层出不穷。
暴力问题是当今社会令人头痛不已的问题。前不久发生的永安县初中生打人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小小年纪的打人者让被害男女生跪在地上求饶,打人者气焰嚣张连扇被害女生巴掌。这个视频让人看了心痛不已,看着被害女生通红的面部和跪下的膝盖不禁发人深省,这是学校教育的缺失还是对于法律的无知?
然而,我却更相信是后者。对于法律的无知或是对于法律的无视让他们可以这样去欺负一个身无缚鸡之力的女生。通过此次事件,或许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法治素质,成为新中国遵守宪法的守护者。
毒品两字使人闻风丧胆,是国家明令禁止贩卖的有害物品。毒品对人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可以使人产生依赖性从而控制人的精神活动。然而毒品中的暴利却让贩毒者铤而走险违反法律去谋取暴利。
如今的公共人物有许多人吸毒,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艺人们吸毒是为了缓解压力,而毒枭们贩毒却是为了钱财。世界那么大,总会有一处是自己的容身之处,而毒枭不惜知法犯法,去危害自己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可悲的。
宪法是为中国人民制定的,宪法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发展,为了让我们不做错事,为了保障我们的人权。因此,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宪法,体会宪法,遵守宪法。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因此宪法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宪法维护了我们公民自己的权利,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宪法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要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共同成为宪法的遵守者。
学习宪法,共同创造校园的美好明天,共同开辟自己的美好未来。学习宪法,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我们都要做宪法的守护者、执行者。
【篇四:宪法在我心中】
学法更应该从小孩子抓起。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就是在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从小就没有良好的习惯,经常有打人,骂人,或偷东西等不良行为,还不知错就改,那么终究有一天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样不仅意味着以后被别人看不起,而且会让自己人生之路变得更加难走。
其实在生活中,像青少年犯罪的现象无处不在,就在最近,我妈妈回家时告诉我的一则真实故事:有几个学生在学校里经常犯错误、上网吧玩游戏,而班主任屡次教育他们都不悔改,照样我行我素,并且在心底里早就对班主任产生恨意。有一天,一件痛人心扉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他们因为没有钱上网了,晚上去抢小卖部里的念头。这件事被班主任发现了,他们怕本次计划被班主任告密而无法实施,就躲在暗处将教他们多年的班主任给杀害了。在杀害班主任后,他们连一点点悔悟感都没有,嘴里不停地骂着“活该!”“谁让你说我们的!”“怪就怪你自己吧!”……离开罚罪现场时,有的人从她身上踏过;有的人瞟了她一眼;还有人吐了一口水在她身上,这简直是对她的极大侮辱。此时这位老师是马上要从岗位上退休下来,还没能好好休息休息,便离开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听了这个故事,我既感到难过又感到悲痛,为了这位辛苦多年的教师而感到伤心,为了这些触犯法律的学生而感到痛心。
从中我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一定要从小做起,学会约束自己,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等长大了再来学会约束自己,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那么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团绽放,愿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快乐的成长,幸福的生活吧!
【篇五: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习近平爷爷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这里说的“宪”就是宪法的意思。今天,我们彩虹假日小队来到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展“沿着习爷爷的足迹,寻访美丽杭州”的主题实践活动。
走进陈列馆,就看见毛主席的汉白玉雕像庄严矗立,毛主席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手中的书卷,眉间紧锁若有所思的表情,看得出他是一个无论在工作还是学习上都是特别严谨的人,他就是这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我们的祖国变得如此繁荣富强。
讲解员阿姨带着我们参观了整座陈列馆,了解了制定“五四宪法”的历史背景、“西湖稿”起草的经历、全国人民大讨论、“五四宪法”精神的传承和弘扬等等内容,每到一处都配上了精彩而又细致的讲解,使我们知道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最重要的是,我们还知道了杭州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起草地,是毛主席和其他国家领导人不分昼夜辛勤工作的结果,所以第一部宪法也被称作为“西湖稿”。这也是身为杭州人的我最最引以自豪和骄傲的。
通过此次参观活动,我明白了宪法的制订来之不易,不仅大人要守法,小学生更要守法,努力学习,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我们要用实际行动做一个文明少年,为建设文明家园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同学们,让我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篇六: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这两个字在我们小学生眼里,似乎是那么的高,大,上,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习宪法,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防走上歧途,然后懂法,知法的前提下,还要学会用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近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在校学生。来自公安的一则调查显示,9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我的身边很少有不守法的现象存在,但我曾看到过这么一件青少年犯罪的事情: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驱使他产生的邪恶的念头,于是,他多次偷盗电动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有一次,在他实施盗窃的时候,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当场抓获。这位中学生戴上了盗窃的罪名,他的人生从此滴上了一个不可能洗掉的污点,如果他懂法知法的话,是不是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还有一件事例:几个中学生沉迷网络无法自拔,整天泡在网吧。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勒索钱财。但是这群不良少年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送去了少管所,这真是恶有恶报呀!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他们一样一身试法,触犯了法律法规,不然后悔莫及。
这些现象虽令我痛心,但同时也警示着我:如果人人都能够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我们的生活中还会出现如此多的犯法事件吗?不管怎样,我都会以身作则,做一名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