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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缘

【篇一:我的书缘】

星期六,太阳已经爬到了屋顶上,正打着哈欠;而我,还拉着厚实的窗帘呼呼大睡。在朋友的邀请下,我穿上衣服,刷牙洗脸,啃了两块饼干,匆匆奔向篮球场打球。

篮球场的旁边站着一个收废品的大叔,正在他那辆“瘸腿”的三轮车中全神贯注地找着什么东西。

“莫非是什么宝贝?”我想。于是,带着好奇心,我走近瞧了瞧。大叔全身黝黑,露出洁白的牙齿;炯炯有神的眼睛深陷进去;几条皱纹似乎更适合他那张苍老而又有活力的脸。他身上所有的衣服颜色单一得很。

大叔抬头笑了笑,似乎摸到了好东西,抽出手。哦,是一本杂志。他用自己的衣服十分认真地擦拭着书,然后跃上三轮车,架着二郎腿,津津有味地翻阅着这本破烂不堪的书。

不时,他还发出轻轻的笑声;神情专注,一点也没有被周围喧嚣的声音所干扰。也许,鸟儿叽叽喳喳的吵闹就是动听的乐曲;汽车的喇叭就是高昂的伴奏。

我吃惊极了……一个收废品的人也能如此热爱学习和阅读,并且如此痴迷。刹那间,太阳从云朵里溜出来,金黄色的光线照在他那壮实的后背上,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刹那间,我的某些思想好像完完全全地改变了。

这时,我回想着自己舒服地躺在软绵绵的床上;穿着昂贵的衣服;享受着丰盛的食物……可书架上的书都已封存很久,已经沉睡。我的心像打翻了五味瓶,有说不出的酸甜苦辣交织在一起。

从那以后,我试着打开那沉睡已久的书本,静下心,慢慢走进去和书中的人物对话、辩论、做游戏。我,有了无比的乐趣,有了信心和耐心,更有了一颗对书的喜爱之心。

一年后,他仍旧穿梭在小巷里不停地吆喝,我喊住他,从楼上,拿了一本厚实的书送给他。

他笑着谢谢我,那背影很快消失在人群中……

【篇二:书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愿一直翱翔于书的天空。——题记

在蓝蓝的天空中,鸟儿最快乐,因为天空给了鸟儿飞翔的空间;在无边的海洋里,鱼儿最快乐,因为大海给了鱼儿遨游的动力;而大书的世界中,我最快乐,因为书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无与伦比的香气。我爱读书,我喜爱书中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我喜爱书中真真切切的人生哲理,我喜爱书中替人指点迷津的光芒。

假期里烦躁的我,被一本书深深的吸引了。它令我爱不释手,令我废寝忘食,令我感悟到童年的纯真。它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著作。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既活泼天真又调皮捣蛋的少年。他对现实不满,喜欢闯祸,在姨妈眼里他是个爱惹事的孩子,可是在同伴眼中,他勇敢、聪明,同伴都愿听他领导。他被罚刷墙时,同伴们心甘情愿地帮他。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起来,揭发了凶手的真面目,解救了被冤枉的人。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的学习生活,他决定领着两个伙伴去探寻宝藏。逃出去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为他们举行了葬礼,可是他们又偷偷跑回来参加葬礼,让在场的人破涕为笑。为了找到宝藏,他们历经苦难,终于成了大富豪。

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他们的勇敢,其实有的时候孩子的顽皮也正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而这种童真过了孩童的时代就很难再找寻了。我相信,即使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也会开心。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无穷。汤姆的经历,让我感受到了童真的勇敢,青春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或许是上天注定的吧!我与书有着不解的缘份。流年悄逝,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回首望去,相伴的人都已变化,唯有不变的是那淡淡书香。书香赋予我想象的翅膀,在文学的天际里自由飞翔,让我找到了前进的目标。书山有路勤为径,我将勇潜书海,担起重任,牢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篇三:书缘】

"关门了,关门了,快走吧!"伴随着店主的催促声,我们七八个孩子冲出了书店,长时间的阅读,不免让我头晕目眩、饥肠辘辘,但至少,我心灵的胃"饱"了。

高尔基曾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有了书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丰富,灵魂也将变得充实;有了书我就可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有了书,有了一本好书,它将会指明你前进的方向,引导你度过人生的黑暗。对于多数人来说,一本好书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当然我也不例外,可是,孩童时期的我对读书可是万分厌恶。

幼时的我性格孤僻,没有朋友,但我仍不愿去读书,总是觉得读书毫无意义,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还不如我去踢球痛快些。当我看到一本本书被母亲拿回来时,我就知道"五指山"来了,再加上老师布置的阅读作业,使我觉得掉进了黑暗的深渊。人都是被逼出来的,我也是的……

还记得,那是某一年的暑假,老师一如既往的布置了阅读作业,要求读《三国演义》,我心中不免有些发慌。要知道,那可是四大名著啊!无奈我只好硬着头皮开启了我的三国之旅。开头第一句:"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一句使得我无比烦躁。一点一点读下来,我更是火上心头,文言文中夹着白话,纷繁的人物名称,我更是看的一个头两个大。但在妈妈的逼迫下,我只好继续读下去。在几天的坚持下,被里边的人物深深吸引,当读到煮酒论英雄时,我不禁感受到刘备的机智、曹操的谨慎、张飞的鲁莽又勇敢,都让我十分敬佩。

看到我对读书逐渐有了兴趣,母亲又给我买了当时红极一时的《淘气包马小跳》,马小跳古灵精怪,乐于助人成了我心中的偶像。看完了马小跳,各式各样的书籍一次又一次的吸引着我的眼球……我的童年几乎被他们所占据。

从厌恶到喜爱,再到爱不释手,这是我读书的收获,因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现在看到一本好书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读完,这便是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

【篇四:书缘】

花开花落,云层遮住了望眼,雾朵泛滥了整个冬天,而与书的缘分便是温暖如初的感觉。

遇见你

忆儿时,舅舅经常从印刷厂带书回来。而我每次总是踩着一双小布鞋,嗒嗒地跑到舅舅跟前,像淘宝似的翻着几本连环画。

我懵懵懂懂的翻看着桌子上的连环画,一幅幅精彩绝伦的图画映入眼帘:尼尔斯骑着美丽的白天鹅,聪明的一休盘坐打禅口中念念有词,小兵张嘎智勇斗敌……我的童年就是伴着这些有趣的连环画册度过的。现在回想起来,遇见你是我人生绽放的开始。

爱上你

喜欢独自走在湖畔欣赏杨万里《小池》的风景,手捧淡淡墨香的古诗文词,感受世间的美妙;喜欢独自走在竹径幽路吟诵郑燮的《竹石》诗语,酌杯清茶聆听文人墨客的洋洋洒洒;喜欢独自面海感受古人李白的《长恨歌》的豪情壮志,让浪花一波波淹过足踝……

时常取一本朱自清的《散文全集》独坐一隅,静静品读,徜徉在“梦”的故乡,感受灵魂的碰撞。我们一同感受春的可爱,欣赏荷塘月色的恬静朦胧,赞叹威尼斯的水城风光和绮丽的艺术景观……时间从我的指尖溜走,但真的想就这样一直阅读下去。

爱上阅读,是我这辈子最美的童话。

携手你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在午后慵懒的阳光下携一本图书独坐一隅,捧一杯清茶慢慢品酌知识的曼妙。阅读带我穿越时间的长廊,带我同繁星点点的美妙知识相交融,带我品味挫折后绽放的坚强的微笑……它使我们满腹经纶,才华横溢。记得培根说过:“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阅读是不可或缺的,它给予了我们精神的食粮。品味唇齿书香,享受淡淡书卷气息围绕着,乐于徜徉在汗牛充栋的书屋。

与阅读携手,它教会了我们多一些豁达,少一些哀叹;多一些坚强,少一些软弱;多一些感恩,少一些冲撞……

与阅读携手,与文明携手,与明天携手,让我们一起走向成功的彼岸!

【篇五:书缘】

说起书,那可是和我有不解的缘分啊!人活着要吃饭,进步要读书。读书的方式有很多种,读书可以有目的地读,也可以随便地翻读。学会读书,才能感受到其中的乐趣。

两三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图书,我深深被封面的图画所吸引,我特别喜欢。每天都在那本图书上写写画画,那个图书成了我最好的玩具。从此,我慢慢走进了书的世界。

刚入学那时,刚刚开始识字,我爱上了买书。书是我最好的伙伴,我每天与书形影不离,无时无刻不在看书。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吃饭了,我正看在兴头上,胡乱的答应一通,又继续看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进来又喊我,我还舍不得放下书,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迷”。看书的时候,只会专心致志的看书,什么都记不得。

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看一些名著、人物传记,如《爱的教育》、《鲁滨孙漂流记》、《童年》……天天通过书来品味生活、熏陶自我。只有学会读书,才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才能吸收书中的精华。

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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