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篇二: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有一只小白猫,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小雪球"。
它长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水灵灵的眼睛,像一双透明的水晶球。中午,它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晚上,它的眼睛又大又圆。所有,小雪球白天睡大觉,晚上才去捉老鼠。眼睛下面一有个嗅觉敏感的鼻子,每当妈妈切肉时,小雪球总是触着我的腿,喵喵地叫,好像在说:"我要吃肉,我要吃肉"。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嘴巴,叫起来,喵喵喵的,非常好听。如果它蜷在那里,就像一团雪白的大棉花球。
每当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刚打开家门,小雪球就向我扑来,在我手上舔来舔去,痒的我直大笑。
当我写作业的.时候,小雪球总会呆在我身旁,等待我写完作业和它玩耍。
当我睡觉时,小雪球总会对我喵喵的叫几声,好像在对我说:"晚安,我的主人"。
我喜欢我的小雪球。
【篇三:我最喜欢的动物】
“汪、汪、汪。”这是谁在叫呀?原来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在叫呀!我特别喜欢小狗的眼睛,又大又圆,而且颜色非常多,有蓝白相交的,有深蓝深蓝的,还有黒亮亮的等等。
狗,大家都喜欢,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狗可以在主人不在家时看门,只要坏人听见了狗叫声都不敢去偷东西了。
前几天我拿了一本书随手看看目录,一个题目吸引住了我的眼球。那题目是《载入历史的`狗》,讲的是一只狗和主人去当兵,主人不小心中了枪,死了,那只狗冲向结果主人生命的那个人,一口把那人的三个手指头咬下来带回去给主人。因为狗主人死了,所以军官们把狗送给了别人。一天,有个人走过来,那狗冲上去一口就把那人咬死了。众人要把狗拿去杀了,狗的后主看见那人手上少了三根手指,知道那是当年杀了狗的主人的那个人。狗为主人报了仇,可因为过于激动,狗引发了脑溢血,也倒下了。
这多么感人呀!狗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看到主人有危险,就会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就算主人死了,它也忠于主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忠诚的狗。
【篇四:喜欢的动物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可爱的泰迪狗。泰迪狗有白色、奶油色、香槟色、杏色、红色、巧克力色、灰色、黑色。
我家有只泰迪叫甜甜,长着一身巧克力色的卷毛。圆圆的.黑眼睛和三角形的黑鼻子看起来萌萌的,不动的时候像是一只玩具狗狗。小泰迪非常聪明,它能听得懂我们对它说的话。喜欢黏人也爱撒娇,看到我会像个小疯子一样上串下跳;它很小,像长不大的小精灵,但很机警;它爱吃狗粮又爱洗澡,很讲究营养和卫生;而且很爱臭美,爱打扮,爱穿漂亮的衣服,还爱拍照!妈妈说,养狗狗要给他领证,给他体检,还要打预防针,给它健康,这样才是真正的爱狗!
我属狗,我也喜欢狗,更喜欢泰迪狗。我和爸爸约定了,等我考上大学,爸爸会给我一只白色的泰迪。我要努力,好好学习,泰迪--我来啦!
【篇五: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家的小狗是野外捡来的,它非常可爱。
它身体胖胖的,全身都是黑色的,头是椭圆形,眼睛圆溜溜的,非常小,嘴巴很大,锋利的牙齿像一把剑,耳朵耷拉下来。小狗有四条长腿,跑起来像一辆汽车在大路上奔驰,尾巴毛茸茸的,像个黑色的'毛绒小球。
兴奋的时候尾巴一摇一晃,生气时露出凶猛的表情,“汪汪汪”地叫着,似乎在警告你,热的时候舌头一吐一吐地哈着气。
小狗它吃食时表情可爱,爱吃狗粮、肉、骨头……吃食时很滑稽,常常吃一口,伸出舌头舔一下嘴巴,吃一口又舔一下嘴巴,乐此不疲。
它睡觉时,趴在自己的小床上,像一个婴儿睡觉一样,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我非常喜爱我的小狗,每天精心照顾它,和它玩耍,我们已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
【篇六: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
大家好!请问大家喜欢什么动物呢?我猜,大家喜欢小猫、小狗,我也是一样。不过我更喜欢小狗,大家想不想知道我从买小狗到送走它的故事呢?
我家的小狗叫果果,它是我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我的,它的品种是泰迪。果果是一只小公狗,爸爸让我把它打扮得有男子汉气概一点,可我却把爸爸的话忘了,把它打扮成了“洋娃娃”。害得它天天朝我叫,好像在说你为什么把我打扮成女生了呢?还有,我家的果果可以用“馋嘴”二字来形容,它不是一般的.馋,它是一直向你要东西吃,比如说:有一次,我在吃饼干,果果就直勾勾地看着我手上的饼干,好像又在说:“小主人,给我些饼干吧!”我赶快把饼干给它,它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随后跳到它睡觉的地方开始睡觉了。果果真是吃完了睡,睡完了吃啊!可是,现在三年级了,学习很紧张,为了让我不受影响,妈妈和爸爸决定把果果送走,可是我不想送走果果,我跟爸爸妈妈说了好久,爸爸妈妈最后同意把果果送到外公家,这样,我到休息天就可以去看外公和果果了,真是一举两得啊!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小狗尾巴的秘密吧!如果小狗的尾巴左右摇摆,不断旋动,表示兴奋。如果小狗的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如果小狗的尾巴迅速水平摇动,表示友好。接下来的你可要认真听,如果小狗的尾巴静止不动,表示不安。如果小狗的尾巴下垂,表示危险。如果小狗的尾巴夹起,表示害怕。小狗的尾巴秘密也有这么多呀!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小动物吗?因为我觉得动物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