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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搏斗

【篇一:生死搏斗】

傍晚,荧火虫提着灯笼在夜空中飞舞,我在草丛中捉住了一只正在闪光的萤火虫。

回到家,我把萤火虫放进玻璃杯里仔细观察,它的翅膀是黑色的,头部黄里透红,扁扁的,很可爱。萤火虫的触角带着小刺,拼命地抖动。萤火虫的尾部有层白色的涂料,正是这层涂料发出光芒。

我从法布尔的《昆虫记》中读到,荧火虫最喜欢吃的是蜗牛,于是,我又找到两只蜗牛,把它们放在一起。

荧火虫好像嗅到了什么,飞快地朝蜗牛爬去,蜗牛感到有“杀气”威胁,便沿着杯壁朝上爬。可怜的荧火虫竟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食物逃之夭夭。

过了一会,荧火虫也爬上去,只见它用力一蹬,跳到蜗牛的背上,用它的颚—像锋利的獠牙一样的颚咬蜗牛五六下,蜗牛便动不了了。蜗牛显得很痛苦,据法布尔说,荧火虫的毒液可以使蜗牛的肉体变成“肉粥”。蜗牛拖着荧火虫爬上了杯子顶端,突然,蜗牛把壳左甩右甩,左一扭右一扭,荧火虫就像坐翻滚列车一般,终于,蜗牛把荧火虫甩了下去……

第二天一早,只见蜗牛的肉体被吃光了,仅剩下一个空壳,而荧火虫却满足地趴在那儿休息呢!

这真是一场关于生和死的战争呀,丗界本来就是一个循环着的生物圈,一个生命死了,另一个又开始了新的生命。

【篇二:“生死”时速】

“怎么回事,又来!”我心里暗叫不好,直接开溜。

那一次,我的铁哥们把我们的“班花”打了一下,我却背了黑锅。女生们不分青红皂白,就一起追了来。“天啊,戴老铁你坑我呢!”

第二节一下课,我拔腿就跑。男卫生间,我来了。一下楼,结果发现门上了锁。我只感觉怒发冲冠:早不修晚不修,偏偏这个时候修!算了,和她们拼了!但一听见楼上的脚步声,不由地出了一身冷汗,转念一想:不行,这样不被揍成“猪头”都能算奇迹了。好男不跟女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开溜,先下楼再说。正想着,只听见女生的叫声:“在那儿!”完了,被发现了。

这时,我的脑子里有了一整套方案:先三两步下楼,再通过走廊,然后上另一个楼梯回到教室。反正快上课了,让她们“竹篮打水一场空”。

“咦?怎么还有一个女生。”我暗暗吃惊,完了,被包围了,前有追兵后有虎,这下真让人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了。我跺着脚,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我对着楼下的女生冲去。等到那女生反应过来时,我已经冲了过去,三两步并为一步冲上了楼。“略略略!”我冲她们做鬼脸,上课铃声快速地向我们奔来。

在上课铃声到我耳际时,我已经在座位上了。看着女生们鱼贯而入时,一个个不服的神情,我笑了起来。不过四十分钟后,又会有一次“生死”时速。

【篇三:生死价值】

生死本是一种相存关系,有人觉得生是有价值的,而死是没有价值的。而我却觉得死有价值,而生是没有价值的,为什么呢?

因为,死本是永远的失去,而生是临时的存在,既然每个人都会死亡,那么生有什么意义?死是有原因的,比如,老了,比如,自杀,比如,治不好的病等等等等,既然知道总有一天死亡,那么生就是欺骗。

人的一生,都是冒险,冒险完了,也就会回到家里也就是土里。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她其实是我最好的朋友,叫月莲,她的名字很好听,人也很好。因为她得了永毒病,不久之后,就死了。她死前的一刻,我问她最后一个问题,你后悔吗?她答,不后悔,因为,每个人都会死,既然迟早要死,现在又何尝不是?你要保重自己。说完就死了,我好害怕,真的好害怕,怕月莲记不得我。后来,我不怕了,她在我笔上写下了"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你”。我放心了,之后,再也没有提到过她。

死者永不复生,生者临时复生,所以我觉得死才是有价值的。

【篇四:读《生死疲劳》有感】

《生死疲劳》是我们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名作家莫言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本好书,让我们去读。今天,我抱着好奇的心理读了这本书。谁知一读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把它读完,这本书十分吸引人,特别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离奇的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

《生死疲劳》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地主在改革开放时被受压迫的人民杀死后,因其生前罪孽多端,依次被转世为牛、羊、猪、狗、鸡、鸭,受尽了苦难与折磨,最后终于转世为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该小说以离奇的经历吸引着人们,让读者受益无穷。莫言在这本小说中结合了虚幻与现实,既说明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道理,又以动物的观察视角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点明了人们离不开土地,土地离不开人们的主题,十分吸引人。

读完后,我明白了土地与人类密不可分,离开了土地,人类就很难生存,尽管我们可以在飞机中生活,但飞机的制作却需要在土地上完成。由此可见人类与土地的重要性。

这本《生死疲劳》,真是使我受益无穷,我一定会为保护自然尽我的一份微薄之力的。

【篇五:关于生死的作文】

窗外的莲褪去洁白的莲衣,葬于疏淡的冷月下。仿佛早告诉我,每一场盛宴散去,都是红尘梦醒。

五岁,在简朴的小院里送走了外公,第一次认识了生死。曾经相伴的人措不及防地离去,这就是生死。

忘了自己其实也只是生命的过客。有一天从哪里来,就要回到哪里去,短短数十载光阴,不过是跟岁月借了个躯壳。

八年后,与同样五岁的弟弟漫步于昏暗的巷子。青石铺就的长巷,飘着淡淡的烟火,偶有行人悠闲走过,把恍惚的记忆,遗落在时光里。弟弟走在前面,小巷的灯将昏黄的暖光洒在他身上,拉出狭长的黑影,渐行渐远,橘色的灯光在月光下蜷缩,将那瘦小的身影挟走,随清冷的月色陡然在眼前消失。再眨眼,恍然如梦,眼前依旧是模糊的身影。即使只在身边,但那一瞬,便觉得弟弟也要离我而去。仿佛失而复得的雀跃,涌上心尖。似是恍悟,顿时清明,牵起弟弟的手,迈着细碎的步子,同行。

生死是分离,是世间的归宿,不可避免。生死只在数十载间,几十年匆匆,恍然若失,只是最后闭眼的安心。既然岁月从不宽限任何人,何不珍惜现下,珍惜眼前人,才不辜负光阴,错失眼前人。

【篇六:生死危机】

清晨,羚羊睁开眼睛,所想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我必须比狮子跑得更快,否则就会被吃掉。而就在同一时间,狮子也从睡梦中醒来了,他脑海里闪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必须能追的上羚羊,要不然我就会饿死。于是,几乎是同时,羚羊和狮子一跃而起,迎着朝阳跑去。很快,它俩在丛林中相遇了。

羚羊惊呼一声,突然一个主意在她的脑子里徘徊:“狮子先生,我知道你迫不及待的想吃我,可是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分出胜负,不然这样吧,我们去森林比赛,我先跑三百米,然后您来追我,如果您追上我了,我就甘拜下风,让你吃掉,可是如果你输了,你就永远也不可能吃我!”狮子许可了。

一只羚羊,一只狮子,开始在森林里赛跑,五分钟过去了,狮子越来越接近羚羊。羚羊不着急,突然加快速度,甩开了狮子一大段,做了一个鬼脸:“狮子先生,不要和我比赛跑,你是跑不过我的!”狮子张开血盆大口:“你这该死的羚羊,看我吃了你!”领养飞快地向前冲,只见他们的距离只剩下短短一百米。

羚羊微微一紧张,身子微微发抖,突然,一棵树陷入他的眼帘,一个好主意也涌进他的脑海,她加快速度,狮子也加快了速度。羚羊一提蹄子,转了个弯。狮子来不及刹车,一头猪按在树上:“啊!”惨烈的倒在了地上。

羚羊叹了一口气:“唉,可怜的狮子,我就说你跑不过我的。”

从此,羚羊在森林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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