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初二作文>《毁灭》读书笔记
《毁灭》读书笔记

【篇一:《毁灭》读书笔记】

《毁灭》是尸姐的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中的一篇,13篇小说,我却独独对它情有独钟。

如它的题目一般就并非是一篇心灵鸡汤,而是一个比较倾向于黑暗性的作品。

故事中的“我”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想要毁掉一个人,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她漂亮、文静、善良,并且从来没有得罪过“我”,是学生们羡慕不已的对象,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样一个美好的人,“我”为什么要毁掉她呢?呵呵,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很明显,“我”成功了。

这么一个人,大家一定觉得很变态吧?是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的确令人难以理解。没有任何理由的就要毁掉一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换一个角度想,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理由就发生的,每件事都是有始有终,有因有果的。

在文章的最后几页有一段话:“我相信班长那时那刻脑袋里只有硕大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喔,班长大人。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毁掉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你真的只是比较倒霉而已。”这是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听起来很病态对吧?从这里看得出主人的心里的确有些许黑暗、些许病态。可是为什么呢?文中作者提到过主人公的形象——“作为一个带着高度近视眼镜,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的吊车尾差身,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最后一排属于自己的位置,默默观察班上的每一个同学。”

“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这一切似乎都在标志着:“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大家似乎不约而同地孤立她,远离她。这样的她身边注定是没有朋友的,她乐观不起来,因为心里找不到乐观的理由,于是只能被迫接受黑暗。

故事中的班长从头到尾都在扮演一个受害者,无缘无故的被人当做靶子,被攻击、被嘲笑,很可怜。可事实上,他们班上的每一个人都在间接的促成这件事,或许就连班长本人也间接的做了凶手。

作者曾写过:“我站在不远处注视着她,心里升起一丝怜悯,但也只有那么一丝而已。”这段话,说明主人公的人性还未泯灭。只可惜,世界从未怜悯过她,她自然也不会去怜悯世界。主人公还只是个高中生,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而已,究竟是什么把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儿变得如此冷漠?看过我前面写的那些内容,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作者其实想告诉我们的,很简单——多多关心身边的些不善交流的同学。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发生在不好的前提下的。

另外,那些被孤立的同学,自己也要注意。看看文中的主人公——“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全身上下好像无一个地方不在说:“我是一个不合群的人”。毕竟人类都是视觉动物,这样一个人真的很难让人对她产生好感,主动接近她,跟她做朋友。记住,只有你对别人报以微笑,别人才会回馈你以微笑。

【篇二:读书的议论文】

有很多人为了能够读书努力奋斗过,他们都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了读书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所以就算家里很贫穷也要想尽办法读书。

《送送东阳马生序》就讲了一个人从小就喜欢读书,但是应为家里很贫穷,所以每次都借别人的书来看,在天很寒冷的时候手指都不能弯曲,他都要在抄书,。

我以前把读书看作是遗址中无聊的事情,可是经过多年的学习和读书,我渐渐的知道书中的世界比我想象中的不一样,书中的世界比我想象的要好很多,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很多的名人,学到更多的知识,在书的世界的里,我看到了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壶白干,让我激情飞扬,还可以看见李清照“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的情真意切。

在读书的时候,我会获得许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惊喜。知识,便是书赋予我最丰富的礼物。我可以用思想去承载这些知识,闭上眼睛去智慧的天堂邀游。我还可以与作者进行跨时空的交流,从庄周到王夫之,我一一叩问他们的心灵,我能读出朱自清的'隽永,鲁迅的辛辣,钱钟书的淡泊,冰心的婉约,我还可以感悟到三国孔明戒子篇中:“才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这段话是说:必须学习才能得到本领,不学习就无法得到更多的知识和本领,没有志向就无法学好。我感悟到只是是多么的重要。我喜欢阅读,体味诗书,摘取知识与情感硕果的潇洒与恬静。

我通过读书了解到很多名言,“读一本好书等一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培根说过“读书使人明智”,读书的同时也可以造就一个人才。司马迁如果没有读过大量的书籍就不可能写出历史巨著《史记》,书有可浅尝者,少数需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需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

不同的书有不同的读法,不同的人也已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当你的看法与作者有所不同时没有必要去诘难作者。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篇三:哈姆雷特七年级读书笔记】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篇四:写傅雷家书的读书笔记】

对我而言,《傅雷家书》实在是一本好书。

初读此书,会感到乏味,无趣,因为我觉得这只是一堆杂乱的书信,甚至连成书都太过牵强。但是,读完我才恍然大悟,这并非只是父子之间琐碎的家常话,这其中包含了许多。

这是傅雷对于儿子傅聪的牵挂之心,也是父亲深沉而又严格的爱,傅雷是一位文化素养,高学识渊博的父亲,他能够理智的教育孩子,帮助孩子,他总是会预料到一切,可能发生之事,给儿子提出建议,当然也爱说些琐事家常。

其次,书中所有书信内容,都很具有文采,虽只是普通,日常的来往书信,却又像极了精雕细琢,不过倒也符合他作家,翻译家的身份。诚然,如果让我用心去花很多时间来写一篇作文,我也决不会有傅雷所写的信那样优美。

像傅雷夫妻一样,我的父母何尝不是对我关怀备至,他们对我的爱,虽然没有傅雷那样文采飞扬,但却没有比傅雷夫妻少任何一点对子女的关心。我曾厌倦父母的唠叨,认为其不值得一听,但也可谓是天纵之才的傅聪,也是在父母的唠叨中成长的。现在,我也意识到父母的唠叨,是十分可贵的,因为除了父母之外,没有人会花时间来关心你的生活了。对于父母理应该是尊重和感激。(来源WwW.ZUOWENba.neT)

“家书始于墨迹,墨迹止于绝笔。”这是书中序言的一句话,的确如此,这本书不仅仅是书信,也包含了傅雷的大半生,书,我们毒的尽,可人,我们读不完。

【篇五:七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嗷——嗷——”一声声嚎叫地动山摇,令人毛骨悚然;一只只眼睛泛着绿光,在黑暗中闪亮……看到这一情景,你们猜到是什么动物了吗?对,它就是狼——残忍、暴烈、凶猛的代名词。它令人深恶痛绝,唯恐避之不及。但有一本书,使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哪本书有这样的魔力呢?它就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捧着这本带着墨香的书,我欣喜若狂!整天在“啃”,甚至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放过。难怪妈妈笑称——我被“狼”灌了迷魂汤了。

书中讲述了一匹充满智慧的狼——紫岚为了那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消耗了青春,也葬送了爱情……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她儿子黑仔生命的金雕又一次在空中盘旋时,为了赶走威胁,保护未出世的孩子,也为了“狼王梦”的再次延续,紫岚和金雕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他们同归于尽。紫岚走了,留下了无限的遗憾和永久的梦。

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于狼群中,心绪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而起伏。有人说紫岚是被权力扭曲的失败的母亲。但在读这本书时,我却被她博大无私的母爱深深打动。一次,为救被捕兽夹夹住的蓝魂,她不顾一切地撕咬捕兽夹,咬掉了牙齿也不罢休!为了训练小儿子双毛,她的脚被摔了,胸前还留下了难看的疤痕……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一秒,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子孙后代扫除一个个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为我操碎了心。可我呢,了解她的烦恼吗?知道她的忧愁吗?体会她的苦衷吗?关心她的健康吗……除了伸手向她要这要那,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关爱,又何曾用心去关注过妈妈的喜怒哀乐?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身边的点滴开始,学会关爱我们的父母吧!哪怕是为他们倒一杯茶,拿一双拖鞋,扫扫地或者洗洗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篇六:《格列弗游记》读书笔记】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特别酷爱航海的医生——格列佛周游四国的经历,读后我很感动。他的经历是这样的:在小人国,他看到小人国的人虽然矮小,但是他们一点也不愚蠢,他们也很会动脑筋,小矮人利用了它们的聪明才智,做出了要一千五百匹马才能拉动的一辆木车;还给格列佛做了一件可体的衣服,就连格列佛每天吃的东西,都计算的非常精确,我真佩服他们的聪明才智。后来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大人国里的故事就更有趣了。格列佛在小人国里虽然是巨人,但是他到了大人国就变成了小矮人,变成了一个让别人取笑的玩偶,变成了“一头会说话的动物”。而他的主人——国王的小女儿却变成了他的“保姆”。

格列佛为主人挣钱差一点儿累死,要不是他陪皇帝皇后岛南海岸巡行,被老鹰抓走他,也许格列佛想再回故乡是痴心妄想了。经过千辛万苦,格列佛总算回到了故乡,看到祖国和亲人非常的激动,但是没过多久,又开始了他的旅行,他去了一个会飞的岛,这个故事我觉得非常的荒唐。

荒诞的国家、荒诞的人民、就连最有学问的科学家做的事也是荒诞的!你想:“垃圾怎么能还原成食物呢”,我一看就觉得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他又去了慧马国,他怎么看这里的马都是人,实在让人不可思议。格列佛去过的地方不管有多么好,他总是会想起自己的故乡,自己的亲人,真应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月是故乡明,人是故乡亲。”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不管你走到哪里,不论你经历过什么。故乡在的你心目中才是最重要的,是最美好的。

热门推荐
1半命题作文享受
2春节的事的作文
3科技改变环境
4老汉的背
5特殊的母亲节
6《星际航险》第一章“准备出发!”
7我上了作文
8“非同寻常”的春节
9大爱无疆
10一日为师终生难忘
11一面
12别让爱辜负所有人
13我和我的老师
14八年级作文
15奇妙的滑雪之旅
16写观察日记
17分手时你别痛
18我读书我快乐
19插上科学的翅膀飞作文
20我与青山绿水共欢唱
21妈妈,您能原谅我吗?
22有你真的很幸福
23考试的作文
24“天宫”游玩之游之梦
25迷人的雨夜
26春节的作文
27这次,我不后悔
28观阅兵仪式有感
29一次快乐的劳动
30冰箱的自述

渝ICP备15013281号-1 ©Copyright 2022-2025 三文学作文 www.3wx.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