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沈石溪的作文

【篇一:难忘暑假作文】

我的暑假生活很充实,因为我在暑假里做了许多事。

在暑假里,我学会了游泳。学习了十天,终于学会了。一开始,我们老师教我们抬头,换气,我总是呛水。学漂浮的时候,我天生胆子小,抓着水中的把手不敢松,生怕自己淹死。过了几天,觉得游泳太累了,想放弃了,可自己又坚持了下来。当可以游的时候,还是因为没有勇气,背上还绑了一个背浮。后来,在老师和家长的鼓励下,我摘下了背浮也可以游了。我学会了游泳。

当然,暑假不可能只做了这一件事。我还在家阅读了许多沈石溪的书,写了小说。还预习完了五年级上册的`语文、数学、英语。

在暑假里,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要乐观接受现实。因为,有一次,我的朋友搬新家了。她家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长满了蒲公英。可我朋友想在院子里种玫瑰,不想要蒲公英。可蒲公英怎么弄也弄不掉,她就来问我:“我家院子长满了蒲公英,可我不想要它们。该怎么办啊?”我思考了一下,说:“那你就要想办法喜欢上蒲公英啊。”我的朋友听后,恍然大悟。忽然觉得蒲公英也没有那么讨厌。后来,她跟我说:“蒲公英就像一个小绒球,可爱极了。”所以,我们要乐观接受现实。

我的暑假丰富多彩!

【篇二:我作文】

我的名字叫龚俊雅,今年十岁半了!我,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不时地转着,显得聪明伶俐,一张樱桃小嘴,显得很乖巧,但我一开口,你就会发现,其实不是樱桃小嘴,而是三寸不烂之舌。

我看似一副乖巧的样子,但其实,歪点子还是不少的。有一次,我去上英语班,趁同桌回答问题的当儿,我俯下身子,悄悄地把凳子往后移了移,结果我同桌坐下时,只坐到了凳子的四分之一,随即,噹的一声,我的同桌摔了个四脚朝天,惹得同学们哈哈大笑。

我还有着三寸不烂之舌,因此,在我们的班里,很少有人跟我斗嘴,如果有谁跟我斗嘴,那么,他不是悻悻而归,就是落荒而逃。

我虽然爱搞恶作剧,跟别人斗嘴,但也很懂事。我总是能体谅父母的不容易,因此,我从不问父母乱要零花钱,用自己的压岁钱,我从不买零食吃,我也从来不会与同学、朋友们相互攀比。因为我知道,钱来之不易,即使是一分钱,也是父母辛苦挣来的。

我也很爱读书,一看就着了迷。一次,我正在看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篇长篇小说——《鸟奴》,正看到精彩处,妈妈喊我回家,可我竟然没听见,妈妈一连喊了我好几下,我毫无反应。后来,妈妈拍了我一下,我才如梦初醒,问妈妈干什么,妈妈哭笑不得,只好连推带扯地把我带回了家。

这就是我,一个爱搞恶作剧的我,一个懂事、爱看书的我,一个有优点也有缺点的我!

【篇三:鄙视的眼神】

我们班!唉!一提起我们班,就会想起那个“爱哭鬼”,那个爱哭鬼可不是一般的爱哭,她可是小题大做,大材小用的广告“代言人”呢!这个爱哭鬼就是——叶番雅。

2015年某月某日下午,因为沈石溪老师来我们学校。我们班选了五名代表,可是王清清老师说只能去三名代表。唉!我一定不能去了。

王(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对我和叶番雅偷偷摸摸的说:“你们俩,能混进去就混进去,进不去就只好回来呀!”

我和叶番雅走在路上。看,阶梯教室就在眼前。可是,叶番雅突然哭起来说:“我……不…。敢去!”“啊?可是明明可以进去呀!”

“你…。先去……吧……”叶番雅边哭边说。

我犹豫不决,冲向了阶梯教室。

没想到叶番雅回教室后却对王老师说:“吴勉说,不让我去。”我真是欲哭无泪啊!

叶番雅你是一个上进心很强的同学,我希望将来我看你的眼光不是鄙视而是赞美的!

【篇四:书,是生命之源】

大家常常会说:“水才是生命之源!”可是像我这种“常年”不爱喝水的人来说,书才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源泉!

沈石溪写的书可是我尤其珍爱的书。如果说你见了我的那几本书,看到的是像刚买回来的一样,没有一点折痕。

《第七条猎狗》又是我在珍爱的书中最珍爱的一本。正所谓我的自创:

要想读本好书!就选《第七条猎狗》—李筱暖

这本书是真的太吸引我了,里面的故事很惊险,有时又很感人。

一天晚上,早早地完成作业。快速把饭“洗劫”一空后。兴奋的我从书架上一下找出那本书,跑到我的房间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这本书时。此时已经十点三十多了。“快点!快上床睡觉!”“哦!知道了!马上!”我一边拿出被子,一边看书,可妈妈就在我看到“作者披上狼皮后母狼会发现吗?”时,夺走了我的书,这是拥有强烈好奇心和读书之人无法接受的现实。

你以为我会就此善罢甘休?NoNoNo!我用出我的终极的秘密武器---手电筒。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那本书。之后母狼并没有发现他,还投入他的怀抱,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之后,他每天下午时分出去买一只活的鸡,或者是一只兔子,傍晚时分再把这些东西给母狼和小狼吃,可就在一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母狼不……

一阵开门声,完了。终极武器已消失!只能“开启”夜视功能了。不,不够,还要开启骗取功能!

我一拉开柜子,双手掏出一个过生日时,姑姑送给我的超大号熊娃娃(一号工具);拿出我的小黄人台灯(二号工具)。准备完毕。

娃娃放在被子里,而我则拿出作案工具——台灯与书钻到床下去看。还不由自主从小抽屉里拿出一包“掌心脆”一边看一边吃。真香!不不不,跑题了,应该是:真好看。接着上回继续看。

狼不知怎么回事?好像已经把他揭穿了一样,一口咬下,沈石溪身上披着的狼皮,可能是因为沈石溪身上流血了,有人类的血液味。之后大概是因为有了很长时间的深厚感情吧,之后母狼带着小狼便走了,作者成功逃离了险境,这样回忆起来真是惊险刺激呢。

之后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作者能力有限,嘿嘿)

如果你们想读的话,就赶快去专卖书店购买一本吧。听我的!这绝对是本好书!

【篇五:背后的温暖】

关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表达,是用心筑成的一座桥梁。

关爱有时候是一个鼓励的眼神。

那年我读一年级,在外学滑旱冰。起初我还挺努力的,后来就感觉滑旱冰可真累,特别想放弃。特别有一次,我稍不留神,摔了个四脚朝天,正想哇哇大哭时,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抬头一看,原来是跟我一起学旱冰的我最要好的朋友,只见她平静地望着我,眼神里充满了鼓励。我感到一股暖流遍布了全身,我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并站了起来,感激地对她说:“谢谢你!”,她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就滑到别的地方去了。

关爱有时候是一句严厉的呵斥。

那一年,我上三年级,对沈石溪的作品钟爱有加,整天沉迷于动物的世界中。有一次,在上语文课时,我实在抗不住书对我的诱惑,便把一本儿作业本挡到前面,把书放在腿上,头低着偷偷地看。起初还挺警觉地观察着老师的动静,可到了后来,我便沉浸在书的海洋,连语文老师走到我面前都浑然不知。老师一把夺过我的书,还一边呵斥道:“这是一个好学生该有的行为吗?上课偷偷看小说,怪不得成绩一落千丈。”同学们小声议论着,偷偷地嘲笑我,我羞红了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老师严厉的呵斥,也是对我的关爱。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在课上看课外书了。

关爱有时候是一碗热腾腾的肉粥。

那时我的上六年级,妈妈去旅游了,只有我和爸爸在家。爸爸为了让我吃到营养的粥,睡觉前煮上,十二点就煮好了,爸爸起床把电线拔掉,早上四点多又不得把粥热一热。我还一个劲儿地说一点也不好吃。爸爸睡觉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有一次他上班时竟然睡着了,当我知道真相后禁不住热泪盈眶。

关爱无处不在,让爱永驻人间。

【篇六:书香】

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不可或缺的亲密伙伴,而不是简简单单的白纸黑字。书可以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可以带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

每当午后的阳光洒在我身上,我总捧一本书独坐于阳台之上。阳光与书香,书香与阳光,如一条轻柔的绸带包围着我。我与法布尔一起探索昆虫的奥秘,与沈石溪一起寻找动物界的奇迹,与爱丽丝一起梦游谜一般的仙境……

书给了我太多、太多,让我那张生命的白纸,有了五彩缤纷的颜色,各种各样的情感。正如高尔基所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一扇窗户。”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让我明白了感恩,沈石溪的《狼王梦》让我懂得了勇敢、坚强,同样也是他的《骆驼王子》让我懂得了自立、自强的重要。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书里,是满满的智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里,是满满的乐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里,是满满的才思。

书,送我以智慧,赠我以启迪。

书,丰富我以知识,净化我以心灵,开拓我以视野。

愿每位同学,都能与书为伴,让书香伴我们一生。

【篇七:我最喜爱一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渴望进步,我热爱读书。

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在他的笔锋下,诞生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主人公,千姿百态的动物们禁不住让读者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精湛的画面,简直美得动人,美得夺目。

今天我所要讲述的就是沈石溪其中的一本著作,书的名字叫《保姆蟒》。

作者的朋友和他的家人去椰林摘椰子。那椰子可真漂亮,碧绿、润滑的外表征服了许多人,可是椰树太高,看着美食与自己“擦肩而过”真是有些不甘心,但没有办法,谁让自己不是只猿猴呢!

作者的朋友恰恰就养了一只猿猴,戴着银铃,样子神气的很。当猿猴刚一上椰树,看着远方的一片林子却不禁陷入了沉思:迎面吹来的一阵阵暖风,让它仿佛看到了儿时嬉戏的地方,仿佛看到了那茂密的香蕉树林,那是它内心深处一直渴望回去的“家”啊……。它用力挣开束缚在它脖颈上的缰绳,越过无数山山水水回去了,那该是一种多么坚定的力量啊!作者的朋友一时大意,没有抓住猿猴的缰绳,沮丧着脸回了马戏团。

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看着远走了的猿猴真想大声喊道:“走啊!快走啊!去迎接你无限的自由吧!不要再被拘束了。”

鼻子一酸,便又翻了一页。

作者和妻子忙的不能照看孩子,想请个保姆,但他们的又收入及其微薄,养家糊口都尚不容易,最后在朋友的建议下,收用了尽职、可靠、又不破费的保姆蟒来伺候孩子。保姆蟒尽职尽责,干活样样精通,起初受到了全家人的好评,可时间长了,妻子对保姆蟒有了许多不满,想辞退它,但是保姆蟒却对孩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浓得好似一盆烈火,不愿意离开,妻子就饿着保姆蟒不再让它吃东西,保姆蟒临终前死死的咬着孩子的衬衫不愿离去。

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对人类的感情远超我们的想象,在某些特定时候,它们甚至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主人的安全,在它们眼里这是责任,是使命;但在有些人的眼中,动物就像人类的寄生物,动物对人类的感情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好与恶,当他们不再喜欢它们时,就开始厌恶动物的存在,他们的感情是冰冷的,永远无法拥有一颗火热真诚的心。

那一幕幕感人的画面令我陶醉,我想将它们的“美丽光彩”化作能够给予我营养的“粮食”,放在我的口中慢慢咀嚼,品尝它们的自由精神,品尝它们的伟大母爱,品尝它们对人类的无限关心与信任。

【篇八:品味书香】

翻开书本,淡淡的墨香将我的心化作清泉,渐渐流遍全身,滋润着我的心脾。那一个个单薄的文字,勾画出一幅幅丰满美丽的图画,令我魂牵梦绕、沉醉其间。

幼时,我常常伴着《丑小鸭》、《白雪公主》等童话故事入睡,渐渐地我爱上了童话。那时,她已成为我通往书海、文山的灯塔,为我打开了一扇吸取文字精华的窗户,启蒙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步入书的殿堂,我先进入了童话世界。拾起《安徒生童话》,卖火柴小女孩的悲惨身世映入我的脑海,激起我对她的深深同情和对那个环境的厌恶;抽出《伊索寓言》,翻开每个故事的篇章,我发现故事的背后都蕴含着一些奥妙的生活哲理;穿梭于《寓言故事》与《睡前故事》,我懂得了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对立,知晓了是与非的区别。

不知什么时候起,对科学知识的探索似乎占据了我所有的阅读时间,将我引入到科学的大海。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各种各样的问题让我着迷思考:彗星为什么拖着长长的尾巴?植物和人一样有血型吗?。一点点知识就好像滴滴雨水汇成小河流入我的脑海。通过看书,让我接触到了“化学”和“物理”,慢慢地品味着这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水和油精的密度很难分辨,高锰酸钾具有清洁作用并溶解于水。借助书籍,我还对人体结构的了解更上一层楼。

稍长,我有点沉迷于小说。沈石溪的《白天鹅红珊瑚》使我知道了红珊瑚的一生即不平凡也不奇特:本来,她是一只臭美的年轻天鹅,对孩子和丈夫一律不管。于是,报复到来了。丈夫和孩子命丧黄泉,她才开始醒悟悔改。红珊瑚捡来了青春和蔻蔻,自己只吃死鱼烂虾,让孩子吃最美味的鲜鱼;她停止了打扮,变成了乞丐婆,让孩子茁壮成长;她与水獭打斗保护自己的孩子,最终落成一只残疾的天鹅;最后,她找到了一只能带走孩子的雄天鹅,把孩子带离危险,而自己却冻成了冰雕。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滑落眼眶。读沈石溪的《红弟一生的七次冒险》,让我知道红弟是在历经了重重困难之后才终于夺得了王位。特别是最后的一幕,他与毒蛇展开殊死战斗,同归于尽,让所有的天鹅目瞪口呆,但让我却学习到了红弟那种奋勇向前,为民除害,不畏艰险,敢于牺牲的伟大精神。

翻过的书页已经许许多多。有了书友的陪伴,我已不知不觉沐浴在知识的海洋里好几个春秋。书,她不仅散发出令我无法自拔的气息,也有那种只有我懂的魅力,塑造着我的灵魂。还有读书才能品味出的轩昂意气,已将我深深感染。人生需要体验,书香需要品味。书有一种嗅不到,尝不尽,闻不完的味道,这种味儿将伴我一生。

【篇九:我喜欢读书】

我是六一班的孔昕旸,我是一个活泼开朗女生,我有许多的爱好,如:旅游、摄影、画画、弹琴等,如果问我最热爱的是什么?那当然是看书啦!从牙牙学语时,我每天听各种各样的故事,家人带着我一起看《婴儿画报》、《幼儿画报》,从而喜欢上了书中的人物,模仿他们的语言、动作。上了幼儿园就开始接触各种各样的童话书、绘本故事,我对书的痴迷随着年龄的增长,日益剧增。

每天的阅读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会利用一切空闲的时间来读书,餐前、饭后、起床后、睡觉前等,为了我的眼睛健康,妈妈还一度控制我的读书时间。我从小就爱书、爱买书、我家的书可以是说数不胜数。从《论语》《中庸》《大学》之类的古籍到曹文轩、沈石溪的现代文学作品,从《呐喊》《骆驼祥子》等中国名著到《巴黎圣母院》《福尔摩斯探案集》等外国名著……正是因为古今中外的小说那都是我的挚爱,所以从小到大,家人给我的奖,每逢我的生日,家人朋友送的全是书籍。

我喜欢读书有很多:惊险刺激的魔法世界——《哈利波特》;揭示出社会黑暗和人民困苦——《堂吉诃德》;动荡时代的战争史诗——《战争与和平》;人性与道德的呼唤——《复活》……

读书对我来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爱好,它不仅仅是为我带来了精神上的欢愉。在书中,我会思考书中一些我不明白的东西,比如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提到的一些清朝习俗不是很了解,便借助网络来进行了解,读完书后,我对清朝有了一个更加透彻的了解。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我在书中收获了许多知识和力量,书也帮助我完善自身,明白更多的道理。

我喜欢读书!

【篇十:我爱读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它把我领进知识的海洋,陪我去攀登知识的高峰。

上幼儿园时我就爱上了书,一拿起来就爱不释手。看完家里的书,我又常常叫妈妈带我去书店。有时妈妈没空陪我,就把我送到书店,让我一个人待在那,妈妈常说:“把你扔在书店最放心了。”

上了小学后,我学了拼音,渐渐地认识了许多字,于是我开始读注音版的故事书。这可比单纯的图画书有趣多了,故事内容一读便懂,人物形象一读就知,而且在读的过程中,还能不断地认识新字,新词,让我积累到更多的词汇。无意中我看了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一书,这一看就像着了魔似的。之后我到书店选了沈石溪写的书,他的作品深入动物的内心世界,反映动物主角的性格命运,是公认的好读、耐读,扣人心弦的书籍,到目前为止,我已经看了十几册啦,它们给我带来很大的震撼,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思考。

书,让我懂理;书,让我明智;书,让我看得更高;书,让我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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